标准大骨瓣开颅与常规骨瓣开颅手术对重型颅脑损伤患者的疗效

标准大骨瓣开颅与常规骨瓣开颅手术对重型颅脑损伤患者的疗效

周华海

(泗洪县人民医院江苏宿迁223900)

【摘要】目的:探究标准大骨瓣开颅与常规骨瓣开颅手术对重型颅脑损伤患者的疗效。方法:选取120例在2013年2月至2015年8月经过病理认证在我院接受治疗的重型颅脑损伤患者,将其随机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每组60例。观察组患者使用标准大骨瓣开颅术,对照组则使用常规骨瓣开颅手术。对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进行回顾性分析与总结。结果:两组患者在治疗后颅内压均出现下降,但观察组的下降情况优于对照组,结果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同时观察组患者并发症的发生率小于对照组。结论:标准大骨瓣开颅术治疗重型颅脑损伤具有较好的临床效果,应进行大力推广。

【关键词】标准大骨瓣开颅手术;常规骨瓣开颅手术;重型颅脑损伤

【中图分类号】R7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6)08-0142-02

颅脑损伤是指暴力作用引发的头颅损伤。颅脑损伤一般可分为三类:轻型、中型及重型。昏迷时间≤30min为轻型,30min<昏迷时间<6h为中型,昏迷时间≥6h或出现再次昏迷则为重型。重型颅脑损伤严重时可能会引发脑疝甚至危及到生命安全,因此一旦确诊就要积极治疗。为研究标准大骨瓣开颅术与常规骨瓣开颅术治疗重型颅脑损伤的效果,特选取120例在2013年2月至2015年8月经过病理认证在我院接受治疗的重型颅脑损伤患者,对其治疗过程及结果进行分析及总结,现将具体治疗情况作如下报告。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120例在2013年2月至2015年8月经过病理认证在我院接受治疗的重型颅脑损伤患者。其中男68例,女52例。在观察组患者中,男32例,女27例,年龄在23~65岁,平均年龄44±2.7岁;对照组中,男36例,女25例,年龄在18~63岁,平均年龄41±3.2岁。两组患者基本资料方面无统计学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研究对象纳入及排除标准

排除标准:(1)排除肝肾功能障碍者;(2)严重心脑血管疾病者;(3)恶性肿瘤者。纳入标准:(1)自愿参加本次研究者;(2)经过颅脑CT确诊者。

1.3方法

观察组:术前患者将头向一侧偏转约45°,然后将颧弓上部以及耳前方约1cm处作为切口点。从发际线开始,再到耳廓上部及乳突上级,然后以弧形向上直至患者的顶骨正中线,最后会形成一个面积为10.0cm×15.0cm的颅骨骨窗。将这一范围内的坏死组织、硬膜下血肿及脑内血肿等进行清除。同时依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对脑内血肿等进行进一步清理。最后进行关颅、缝合及冲洗、包扎等。

对照组:依据脑部裂伤及血肿的具体情况进行开颅减压术,骨窗直径为6.0~8.0cm。术后两组患者都进行抗感染处理及必要的输血。

1.4疗效观察标准

对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的颅内压及格拉斯哥昏迷指数评分变化情况进行比较。

1.5统计学分析

使用SPSS18.0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使用x-±s进行表示,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两组患者术后颅内压及格拉斯哥昏迷指数评分均有所改善,但观察组患者的改善程度优于对照组,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颅内压及格拉斯哥昏迷指数评分变化情况见表。

表两组患者颅内压及格拉斯哥昏迷指数评分变化情况

3.讨论

重型颅脑损伤是指颅脑伤后昏迷超过6小时以上,或出现再次昏迷的情况。重型颅脑损伤的具体临床表现有意识障碍、恶心、头痛、呕吐、感觉障碍、肢体瘫痪、失语等。如有脑干损伤,会出现呼吸循环障碍、意识障碍等;如有颅底骨折,则还会出现鼻漏、脑脊液耳漏等。

在对重型颅脑损伤进行治疗时,要以紧急抢救、纠正休克、清创、抗感染等为主要原则。治疗方法一般以手术治疗为主。由于重型颅脑损伤的主要病理变化一般是颅内压增高,因此治疗的目标之一是降低颅内压。重型颅脑损伤的有效治疗措施为去骨瓣减压术。常规的骨瓣主要有额颞瓣、额瓣、颞顶瓣,手术时根据挫裂伤及血肿的具体部位进行骨瓣的去除。常规的骨瓣开颅手术主要是不但对坏死组织及血肿进行清除,而且会切除一部分正常的脑组织。这种方式的减压能力非常有限,而且对神经功能也有较为严重的影响,造成脑组织缺血坏死。而标准大骨瓣开颅术则具有常规大骨瓣开颅术所不具备的优势,主要有:(1)暴露出来的部位较多,而且明显的露出额颞顶叶、中颅窝、前颅窝等,为这些部位的坏死组织处理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同时还能降低迟发性血肿的发生率,从而降低再手术率。(2)骨窗的范围较大,位置也较低,对脑疝的复位有利,能够有效改善脑组织及静脉回流,控制颅内高压。同时也可减轻脑组织因为缺血导致的损伤,对脑组织起到保护作用。

在本次研究中,观察组患者的颅内压与格拉斯哥昏迷指数评分相比,观察组均优于对照组。观察组的颅内压下降趋势与对照组相比非常明显,下降幅度较大;而格拉斯哥昏迷指数评分方面,观察组的上升幅度大于对照组且本身高于对照组。此外,对照组中有5例患者出现脑脊液漏、颅内感染及外伤性癫痫,而观察组中则无人出现并发症。

综上所述,标准大骨瓣开颅术在治疗重型颅脑损伤中具有暴露范围较多、骨窗范围较大、操作较为简便、减压较为彻底、并发症较少等优势,能够获得非常理想的治疗效果,因此应在临床上大力推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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