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法官伦理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法律职业伦理,司法,法律
法官伦理论文文献综述
崔烁[1](2019)在《法官的职业伦理》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建设的不断完善,必不可少的法律职业人的职业伦理也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不管是高校还是法律人所从事的工作场所都要培养成德法兼修的法律界的人才,这就需要加强法律职业伦理的教育,完善培养法律职业人员的法律方案,使中国法制社会更加美好。我们的法律职业人应该重新定位,训练自己的职业伦理和职业素养,加强法律职业伦理的实效性,争取做到与时俱进,解决职业伦理的困惑,更好的促进我们法律建设的发展。(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4期)
乔盼盼[2](2019)在《浅析法官的法律职业伦理》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官职业伦理是指法官在其职业实践中必须遵守的一种道德律,现代法治建设过程中法官职业伦理存在法官职业能力不足、法官责任追究机制存在争议、法官腐败等问题,需要从法官职业技能培训、确立法官责任终身制度、以及加强法官清正廉明教育、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惩罚机制方面予以化解。(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25期)
刘欣[3](2019)在《论我国法官职业伦理之德性建构》一文中研究指出"徒法不足以自行"。防治司法腐败,保障司法公正,法官具有关键性作用。法官职业伦理则对塑造法官职业信仰,约束法官职业行为,培养法官职业美德,都是不可或缺的。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司法改革正如火如荼进行。在司法技术层面和制度层面,改革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和发展,改变了原有落后的局面。但在司法改革的软件方面,也即法官的伦理道德方面却捉襟见肘,改革迟缓,效果不佳,以至于影响了法官在人们中的信誉和司法的公信力。法官在道德伦理上的发展水平直接影响着司法改革的水准,甚至是关系到司法改革的成败。所以,在当下,法官职业伦理的发展与完善,法官职业伦理之德性发展与建构,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来源于《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4期)
孙宗龙[4](2019)在《唐代法官职业伦理刍议》一文中研究指出唐代的法官群体既有专司审判的官吏,亦包括兼理审判的官员,是半职业性的分散群体。从传统中国语境下伦理的含义出发,唐代法官职业伦理的结构可以被概括为法官做人的道理和处理事务之理两个层面,前者是对法官品质上的要求,后者体现为法官审理和裁判案件的原则和规范。唐代法官做人之道理包括德义有闻、清慎、正直及通达律令等,处理事务之理体现在据法断案、用法宽仁、处断平允及审断不滞等方面。这些原则和规范的形成与法官所处之"位置"有关;同时,其亦可以为中国当前法官职业伦理的构建提供有益借鉴。(本文来源于《北京社会科学》期刊2019年05期)
蒋丽华[5](2019)在《法官职业伦理约束规范化之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责任追究"人""案"分离机制的缺位以及判定标准和惩戒细则的缺失导致我国法官职业伦理约束机制的虚化。这与我国法官职业伦理内涵界定有关,亦与法官群体认同感、诉讼模式以及法官责任制度相牵连。法官职业伦理约束机制的规范化应当从建立法官职业伦理规范体系、完善法官职业共同体等方面着手。(本文来源于《唐山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2期)
张莹,冀宗儒[6](2019)在《法官职业伦理责任制的构建——由错案追究制所带来的困境谈起》一文中研究指出错案追究制作为目前我国法官责任追究的主要模式,给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落实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困难。通过分析司法责任的特点以及司法责任制设定的初衷,明确我国法官责任制改革的目的在于通过"去地方化和去行政化"还权于法官,保障审判独立。从长远计,为了实现权责统一之目的,应转向法官职业伦理的培养以及职业责任的承担这种底线性、预防性的机制构建。(本文来源于《河北法学》期刊2019年04期)
刘峥[7](2018)在《司法伦理是法官的人格底色》一文中研究指出良好的司法伦理是一个好法官的基础性条件。民国时期的法学家杨兆龙先生说:"法律伦理的重要,大概人所共知的。因为一个人的人格或道德若是不好,那么他的学问或技术愈高,愈会损害社会。学法律的人若是没有人格或道德,那么他的法学愈精,愈会玩弄法律,作奸犯科。"从这一意义上讲,法官的专业技术与职业伦理,也就是"才"(本文来源于《人民司法(天平)》期刊2018年18期)
梅宇,王睿涵[8](2018)在《法官自媒体行为职业伦理标准的审思与界定》一文中研究指出引言在传统媒体向自媒体的转型中,掌握科技手段的法官,其媒体身份也从单一的"受众"转变为"受众"与"信息源"的集合体。新型媒介技术为个体使用自媒体提供了更多样、新型的表达和交互方式,并进一步表现为具象、可视、公开的自媒体行为,这些转变也牵引出新的文化生态和伦理问题。定位到法官个体,其自媒体行为是否符合职业伦理的要求,对该自媒体行为应以何种方法进行引导和规范,是随自媒体而来需要解答的问题,也是实现和维护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方面。(本文来源于《法院改革与民商事审判问题研究——全国法院第29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上)》期刊2018-04-18)
杜如益,马克斯·普朗克[9](2017)在《《圣经·士师记》中的法官伦理与英国普通法法官精神——从柯克爵士到曼斯菲尔德伯爵》一文中研究指出《圣经·士师记》记载了以色列法官时代的一系列正面法官形象,他们既是以色列的拯救者、部落首领,也是裁判案件、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官。他们虔诚、公正、正义、怜悯、正直的形象和勇于挑战王权、着眼社会秩序、注重价值关怀的事迹构成了《圣经》对于法官伦理的丰富遗产。英国普通法法官制度本源自圣职,在普通法初步形成和工业化初期的16世纪至18世纪,出现了柯克、黑尔、霍尔特、曼斯菲尔德等多位秉承着《士师记》法官精神的伟大法官,他们在着作、审判和社会活动中确定了英国的普通法之路,奠定了英国普通法发展的基础和信条,在法律创新与继受、法学研究和法律哲学等多个层面取得了成就。论文着重探讨上古法官精神对普通法法官的直接影响,及其对普通法的间接影响。(本文来源于《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期刊2017年02期)
黄伟文[10](2017)在《从道德责任到职业伦理——法官责任的道德性》一文中研究指出人们通常认为,相比于其他职业而言,法官应当负有更高的道德责任,但是,这个观念的确切意义仍有待探究,因为无论是法官责任还是道德责任,都存在多重的面向。事实上,法官高阶道德责任的核心,并不在于尽量避免错误以免受追责,而是在于对法律命题作出最佳的道德证立,法官应摆脱"平庸之恶",矢志追求司法的卓越品质。这意味着对法官责任的认定和规范,应当实现从法官责任向法官职业伦理的转变。(本文来源于《广东社会科学》期刊2017年05期)
法官伦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法官职业伦理是指法官在其职业实践中必须遵守的一种道德律,现代法治建设过程中法官职业伦理存在法官职业能力不足、法官责任追究机制存在争议、法官腐败等问题,需要从法官职业技能培训、确立法官责任终身制度、以及加强法官清正廉明教育、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惩罚机制方面予以化解。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官伦理论文参考文献
[1].崔烁.法官的职业伦理[J].法制博览.2019
[2].乔盼盼.浅析法官的法律职业伦理[J].法制与社会.2019
[3].刘欣.论我国法官职业伦理之德性建构[J].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4].孙宗龙.唐代法官职业伦理刍议[J].北京社会科学.2019
[5].蒋丽华.法官职业伦理约束规范化之思考[J].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9
[6].张莹,冀宗儒.法官职业伦理责任制的构建——由错案追究制所带来的困境谈起[J].河北法学.2019
[7].刘峥.司法伦理是法官的人格底色[J].人民司法(天平).2018
[8].梅宇,王睿涵.法官自媒体行为职业伦理标准的审思与界定[C].法院改革与民商事审判问题研究——全国法院第29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上).2018
[9].杜如益,马克斯·普朗克.《圣经·士师记》中的法官伦理与英国普通法法官精神——从柯克爵士到曼斯菲尔德伯爵[J].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17
[10].黄伟文.从道德责任到职业伦理——法官责任的道德性[J].广东社会科学.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