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环境保护督政问责制度是自2009年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以来,逐渐在我国形成的被广为接受且落实到具体实践当中的环保制度,自产生至今已得到充分的发展。但任何新的制度都是经实践的检验并不断修改才最终茁壮成长,环境保护督政问责制度也不例外。基于其在实施过程中所存在制度体系不完备、处罚规定不明确、公共参与力度小等问题,通过进行细致分析,提出进一步细化环保督政问责制度、加强异体性问责机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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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吕志祥,谯丽
关键词: 环境保护督政问责,异体性问责,制度细化
来源: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06期
年度: 2019
分类: 工程科技Ⅰ辑,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环境科学与资源利用,中国共产党,行政法及地方法制
单位: 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
基金: 兰州市社科规划项目《以习近平生态法治思想为指导建设生态兰州研究》(19-005D)
分类号: D922.68;X321;D262.6
DOI: 10.13358/j.issn.1008-813x.2019.0920.02
页码: 30-33
总页数: 4
文件大小: 118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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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环境保护督政问责论文; 异体性问责论文; 制度细化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