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救济论文_谢明

导读:本文包含了民事救济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民事,环境,责任,公益,请求权,制度,基础。

民事救济论文文献综述

谢明[1](2019)在《纠正正义视觉下环境民事司法救济的困境及解决》一文中研究指出一、环境民事司法救济的价值基础从本体论来看,环境民事司法救济是指法院通过行使司法裁判权,在环境案件中矫正行为人的民事过错,使受害人权利归于圆满的纠纷解决机制。从价值论上讲,环境民事司法救济在实践中何以发挥功效、发挥何种功效,则是由其纠正正义的价值(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11-21)

李学成[2](2019)在《婚内夫妻民事侵权法律救济之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婚内夫妻之间的民事侵权是否应当受到法律救济以及如何救济,仍然存在争议。婚内侵权法律救济的法理基础在于夫妻之间侵权行为的违法性、民事主体人格平等与人格独立皆符合一般法与特别法的法理适用规则。婚内侵权法律救济可通过相关司法解释的修正予以解决,即废除原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叁款之规定,重新确认婚内侵权的可诉性。婚内侵权法律救济应在制定《民法典》时予以立法完善,着重规范婚内侵权的请求权基础和法律救济的保障性制度。(本文来源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胡艳[3](2019)在《我国民事诉讼中案外人权利的救济》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民事诉讼中第叁人权利救济途径主要有第叁人参加之诉、第叁人撤销之诉、案外人执行异议、案外人申请再审、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第叁人参加之诉属于事前救济,而其他几项都属于事后救济。第叁人撤销之诉和案外人执行异议可一并提起,但与案外人申请再审及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不得同时使用,案外人申请再审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互相排斥。(本文来源于《时代报告》期刊2019年09期)

郑双双[4](2019)在《自动驾驶汽车侵权的民事法律救济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互联网科技的发展催生自动驾驶汽车,使其成为人们新的交通出行潮流工具,必然带来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当自动驾驶汽车侵权时需界定承担法律责任的责任主体、责任原则以及在现行的国家法律体系下,面对受害人所受损害,应在借鉴国外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从完善相关部门法规定、加强监管,制定行业分类技术标准、建立强制保险与赔偿基金制度、为自动驾驶汽车强制安装"黑匣子",以此实现国家监管、技术创新与受害人救济的双重目的。(本文来源于《区域治理》期刊2019年29期)

熊锦秋[5](2019)在《投资者民事救济制度重在实操性》一文中研究指出6月28日,证监会就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有关问题答记者问。在关于科创板的投资者民事权益救济安排问题方面,证监会将推出以下几方面的制度安排,如"加强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积极开展支持诉讼实践、创新实践示范判决机制、建立责令购回制度、推动建立证券集体诉讼制"。笔者认为,除了(本文来源于《金融博览(财富)》期刊2019年07期)

魏旭[6](2019)在《环境修复与恢复原状制度辨析——环境修复制度对民事法律救济的承继与突破》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实践与司法解释中对环境修复与恢复原状的混用,源于将环境修复等同于民事恢复原状制度在环境侵害救济领域的具体适用。环境修复与恢复原状虽然共有恢复的法律本质,但二者在恢复对象、恢复要求及其原则、适用前提、替代方案及其适用条件、制度的性质与功能等方面均存在差异。环境修复制度对恢复原状制度的承继与超越正是环境法维护公共利益功能突破民法私人环境权益保护的集中体现。(本文来源于《法治论坛》期刊2019年01期)

赵悦,刘尉[7](2019)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一审稿”生态环境公益损害民事救济途径辨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一审稿"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统摄环境侵害救济,选择了环境公私益损害复合性立法路径,体现了民事环境侵权立法理念的重大突破,但在法律概念界定和具体责任构成要件设计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都过分强调公平与秩序,而对民事主体个人自由价值的保障不足。本文基于对环境公私益损害间差异性的辨析,建议将二者进行类型化界分,在厘清法律概念的前提下,对环境公益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且因果关系证明责任不倒置、违法性要件不排除。(本文来源于《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3期)

薄晓波[8](2019)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救济客体之厘清》一文中研究指出原告起诉资格扩张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重要表征,但其背后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却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所救济客体的特殊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行为可能单纯地引起环境生态价值受损,也可能同时致使自然资源经济价值受到侵害,还可能进一步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侵害,由此可能引发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和个体利益这叁种利益单一的或复合的受到损害,包括纯粹的生态损害、国有自然资源财产权损害及个体人身、财产权益损害等。要对这些权益进行救济,就可能需要在同一个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行为发生后提起不同类型的诉讼,其中,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应当仅仅用以救济纯粹的生态损害,相应的,纯粹的生态损害也应当仅由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予以救济。厘清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救济客体是正确认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概念的根本性问题,也是理顺环境受损时各种诉讼制度体系的重要基础。(本文来源于《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3期)

高雪[9](2019)在《我国民事虚假诉讼第叁人救济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几年,虚假诉讼现象愈演愈烈,纠纷涉及面也越来越广。案件量从2012年逐年递增,自2016至2017年,案件量进入激增状态。合同纠纷、物权纠纷、人格权纠纷、侵权纠纷、公司证券纠纷都有涉及,而且案发率与经济发达程度紧密相关,经济发达的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等沿海城市虚假诉讼案发率明显高于欠发达的新疆、甘肃等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健康的市场,公平竞争需要完善的法律作保障。虚假诉讼作为司法活动的毒瘤,浪费司法资源、破坏社会公正。虚假诉讼发生后,怎样才能让第叁人获得更好地权利救济?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简要厘定虚假诉讼概念,意在识别虚假诉讼现象。虚假诉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诉讼欺诈的界限具有固有的模糊性,但本文的重点不在统一概念,而在于类型分析,抓典型、厘重点。以民事虚假诉讼第叁人受到的损害为客体进行类型化分析,将民事虚假诉讼第叁人权利损害分为实体权利损害和程序权利损害,并且借助近几年的新案件展示虚假诉讼的操作方式和作用形式。第二,探讨现行法律为第叁人提供的救济,在类型化分析基础上借助openlaw数据库可视化图标反应的现象推测数据背后的原因,并提供理论印证;从时间视角严丝合缝的分析自起诉前夕到诉讼终结的各阶段第叁人可获得的救济;从诉讼参与视角把上文提到的诉讼参加制度、再审制度、第叁人撤销之诉制度、执行异议制度各制度间的衔接关系厘清,发现弊端、提出问题。第叁,分析我国现行法在虚假诉讼第叁人救济方面存在的弊端。遵循先实体后程序的行文脉络,从抽象的理念到实体的法律再到程序衔接,力图发现现行法的不足和实践中的运行困境。认识到虚假诉讼的严重性,我国法律已经设置了规制途径,但各救济制度联系薄弱、不成体系,根源的杂乱造成了实践的混乱,权利救济还需适应我国的现实、匹配中国国情。第四,从实体法和程序法角度提出可行性建议,弥补不足,完善我国民事虚假诉讼第叁人救济途径。在从叁个视角分析我国现有的第叁人救济途径的基础上,更容易拎出主要问题。实体法上,受损权利的性质界定模糊从而建议建立民事虚假诉讼侵权赔偿制度;在程序法上,针对诉讼理念的落后、第叁人诉讼地位的不合理、诉讼告知制度的缺失、第叁人撤销之诉的规定泛化、再审的范围太小等问题,本文均给出合理的意见。类型化分析是本文的论述主线,虚假诉讼表面上是程序问题,实则牵扯了更多的实体法问题。从实体和程序两个角度展开分析,从类型认识虚假诉讼、从类型分析现有救济、从类型给出建议,把握实体中占绝对比例的物权和债权损害两个大板块,分析与虚假诉讼相关的各程序,是本文的主要行文脉络。(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19-05-27)

徐启慧[10](2019)在《试论范某诉某航空公司案中乘客合法权益保护——以多维度民事救济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范某诉某航空公司案,鉴于当事人诉求,案件审理焦点主要集中在名誉权损害赔偿,有一定局限性。该案背后,实际涉及到作为乘客的当事人缔约权、名誉权、信用利益保护等多重民事权益保护,相应民事救济应当多管齐下,并以此为基础构建完善的公共交通黑名单制度,以更好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5期)

民事救济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婚内夫妻之间的民事侵权是否应当受到法律救济以及如何救济,仍然存在争议。婚内侵权法律救济的法理基础在于夫妻之间侵权行为的违法性、民事主体人格平等与人格独立皆符合一般法与特别法的法理适用规则。婚内侵权法律救济可通过相关司法解释的修正予以解决,即废除原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叁款之规定,重新确认婚内侵权的可诉性。婚内侵权法律救济应在制定《民法典》时予以立法完善,着重规范婚内侵权的请求权基础和法律救济的保障性制度。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民事救济论文参考文献

[1].谢明.纠正正义视觉下环境民事司法救济的困境及解决[N].人民法院报.2019

[2].李学成.婚内夫妻民事侵权法律救济之完善[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3].胡艳.我国民事诉讼中案外人权利的救济[J].时代报告.2019

[4].郑双双.自动驾驶汽车侵权的民事法律救济研究[J].区域治理.2019

[5].熊锦秋.投资者民事救济制度重在实操性[J].金融博览(财富).2019

[6].魏旭.环境修复与恢复原状制度辨析——环境修复制度对民事法律救济的承继与突破[J].法治论坛.2019

[7].赵悦,刘尉.《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一审稿”生态环境公益损害民事救济途径辨析[J].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8].薄晓波.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救济客体之厘清[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9].高雪.我国民事虚假诉讼第叁人救济制度研究[D].山东大学.2019

[10].徐启慧.试论范某诉某航空公司案中乘客合法权益保护——以多维度民事救济为视角[J].法制博览.2019

论文知识图

第叁,以格式条款为主体的电子合同的...知识产权执法条款评价指标12001年至2012年中国证监会公布...加15一侧7年涉追截润蜡民旗一取案件裁...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着作(2)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着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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