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刑事速决程序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刑事速决程序
刑事速决程序论文文献综述
朱旭[1](2015)在《刑事速决程序多元化构建之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速决程序的目的是更好地解决有限的司法资源同法治化进程中不断加剧的司法负担之间的矛盾。我国刑事简易程序经过了长期不懈的完善,但始终未解决形式太过单一的问题。借鉴各国经验,冲破现有简易程序的藩篱,细化适用对象的范围,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繁简分流的多元化刑事速决程序是在维护司法公正的前提下,保护被告人权利、优化司法资源的科学选择。(本文来源于《长春教育学院学报》期刊2015年19期)
朱旭[2](2015)在《刑事速决程序中保安处分程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保安处分的刑事法律化是实现其自身正当化的必然选择。将保安处分的决定权收归法院,有利于防止行政权滥用,实现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同时,司法资源的有限性以及保安处分的频繁适用,要求在刑事诉讼法中做出符合其特征且兼具速决效果的程序设计。将保安处分程序作为我国多元化刑事速决程序的组成部分,对维护保安处分的独特性和刑事速决程序的统一性大有裨益。(本文来源于《兰州教育学院学报》期刊2015年11期)
张颜[3](2015)在《我国刑事速决程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20世纪中后期以来,伴随着经济发展与社会转型,刑事犯罪的类型日趋多样化,案件总量也逐年增多,普通的刑事诉讼程序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刑事诉讼的需求,诉讼爆炸已成为世界各国纷纷研究的课题。我国先后设置了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简化审两种简易程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司法资源有限与诉讼效益低下之间的矛盾。但对速决程序的设置还限于前不久刚开始试行的刑事速裁程序,因为具体的试行办法还没有出台,导致该程序在实践中发挥的作用有限,所以,本文意在从我国国情出发,抓住速裁程序试行的契机,借鉴国外相关经验,运用价值分析法、比较研究法、实证研究法,构建出具有我国特色的刑事速决程序。这样既能快速审结部分轻微案件,缓解司法压力,同时又可以将节约出的司法资源投入到疑难复杂案件中减少冤案错案的发生,树立司法权威。本文首先探讨了刑事速决程序的概念界定、理论基础及适用的实践依据等基本问题,论证了刑事速决程序在我国运行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它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客观要求,充分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其次介绍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对刑事速决程序的相关设置,力求从中借鉴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经验,总结出世界刑事速决程序的发展趋势,以此作为构建我国刑事速决程序的经验借鉴。再次对我国刑事速决程序的运行现状进行分析,并通过亲自搜集数据分析现有刑事速裁程序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效果,总结出我国的刑事速决程序存在种类单一、适用效果不明显、相关保障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最后针对上述问题,笔者着重提出两方面的建议:一方面应该构建多元化的刑事速决程序,包括进一步完善试行中的刑事速裁程序,借鉴处罚令程序构建书面审程序,借鉴辩诉交易构建我国的协商性司法制度;另一方面,要健全相关保障制度,包括限制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从而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速决程序构建思路,期盼不久的将来,能够在立法上对速决程序作出详细、系统的规定,使其成为一种成熟的诉讼程序,使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更加完善。(本文来源于《辽宁大学》期刊2015-05-01)
张璐[4](2013)在《浅析多元化刑事速决程序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速决程序可以有效地缓解司法压力,以2012年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做出大幅度修改的刑事简易程序为着眼点,对我国速决程序的现状进行分析,期望通过构建多元化的刑事速决程序,平衡司法公正与诉讼效率,实现诉讼资源的合理分流。(本文来源于《河北法学》期刊2013年04期)
姬凯,左勇[5](2012)在《刑事速决程序中被告人知悉权概述》一文中研究指出知悉权又称知情权、了解权,指的是国家应最大限度地确认和保障的公民知悉、获取信息的权利,是当今宪政国家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人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权利主体和权利内容较为广泛。(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2年27期)
姬凯[6](2012)在《我国刑事速决程序中被告人知悉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被告人知悉权作为宪法意义上知悉权在诉讼法上的延伸,来源于程序主体性理论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程序参与性原则。作为被告人一种重要的诉讼权利,知悉权是实现其他诉讼权利的基础,也是影响被告人能否主动应对诉讼进行有效辩护的关键。世界各国和国际公约都对被告人的知悉权都做了相应的规定。刑事速决程序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在保证程序公正的基础上实现诉讼的效率。在刑事速决程序中保障被告人的知悉权,有助于被告人自愿、明智地进行程序选择,有助于其在速决程序中其他诉讼权利的有效行使,同时也促进了诉讼效率的提高。在我国的普通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审案件中,被告人的知悉权往往得不到足够的重视。法律规定的模糊性和相关配套制度的不完善,成为速决程序中被告人知悉权实现的障碍。因此,本文拟通过对被告人知悉权概念和性质的分析来阐述该权利的重要性和基础性。同时分析我国速决程序中被告人知悉权实现中的问题,并借鉴国外其他经验提出完善建议。全文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对速决程序中被告人的知悉权进行阐述。首先对被告人的知悉权的概念做了相应的界定和辨析。其次,通过对被告人知悉权的内涵的剖析来阐述知悉权的基础性,从而提出保障知悉权的行使是被告人行使其他诉讼权利的起点。再次,分析刑事速决程序中保障被告人知悉权的意义,即实现诉讼中程序的公正与诉讼的效率。最后,通过对速决程序简化的最低标准进行分析,说明了速决程序中为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需要重视被告人的知悉权。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了我国刑事速决程序中被告人知悉权存在的问题。在立法方面,我国对被告人知悉权的主体规定并不明确。在程序选择方面,由于法律规定上程序选择的被动性及实践中缺少相应的依据,被告人难以做出明智和自愿的程序选择。在被告人的知悉方式上,律师与被告人之间的信息交流取决于律师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诉讼权利的行使,因此具有间接性。在知悉权内容方面,由于知悉信息的不完整导致被告人不能有效行使申请回避权,也影响了量刑辩护的效果。第叁部分主要是通过与国外相关规定进行对比来分析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我国对被告人知悉权权利的确定、知悉权内容、知悉方式等方面的规定较为粗陋;二是相关配套制度,如证据开示制度、回避制度告知程序等不够完善;叁是我国律师与被告人之间的交流仍然存在着较大的障碍,如被告人不能及时获得律师的帮助、我国指定辩护的范围有限、律师的信息披露范围限制较多。第四部分是针对速决程序中被告人知悉权出现的问题所提出的完善建议。认为应借鉴国外立法和实践经验对我国现有规定进行调整和细化,包括明确知悉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明确不同诉讼阶段被告人知悉的客体和内容,完善被告人知悉权的实现方式等。同时主张对相关配套制度进行完善,如加强对回避信息的披露、借鉴阶段性的证据开示制度来实现速决程序中的控辩对抗等。(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2-03-20)
汝明钰[7](2011)在《刑事速决程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为缓解犯罪数量大幅攀升与司法资源相对匮乏的矛盾,更好地实现司法的公正与效益价值,两大法系国家均在刑事司法制度中创设了形式各异的刑事速决程序,并顺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不断地推动其向多元化、类型化的方向发展。相对于国外的刑事速决程序而言,我国现行的两种刑事速决模式即刑事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简化审程序,无论其秉承的立法理念,还是其制度设计都已滞后于不断发展的的司法实践,无法发挥其对案件繁简分流和及时、有效审结案件的功能。本文在对国外成熟的刑事速决程序加以梳理的基础上,借鉴我国学者对速决程序的研究成果,阐述了构建我国多层次,多类型的刑事速决程序体系的基本构想。全文共分四部分:第一章刑事速决程序正当性解读。该章通过对刑事速决程序一些相关概念的比较分析,明确刑事速决程序的内涵。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速决程序所蕴含的正义与效益价值进行剖析,以彰显它的正当性。第二章国外刑事速决程序的类型化考察。文章从国外成熟的、有代表性的速决程序出发,即对速决程序进行纵向的类型化考察,又对速决程序的实践运行进行横向的比较分析。在挖掘其立法本意的基础上,探究其实践意义,以此作为构建我国刑事速决程序体系的借鉴基础。第叁章我国刑事速决程序的历史发展及现状分析。通过我国程序立法的历史演变,来揭示我国刑事司法理念的转变,并对我国现行的两种类型的速决程序的运行状况及效果进行考察,找出其制度缺陷,分析其症结,为构建我国刑事速决程序体系做好铺垫。第四章有中国特色的刑事速决程序之构建。该部分突破以往的思维模式,创新性的将协商性司法理念引入速决程序,并将其作为我国速决程序体系构建的前提基础和理论核心。在此基础上,把我国现行的程序制度进行规制、整合,初步形成了一套有中国特色的刑事速决程序体系的构建思路。同时,辅以证据开示制度和律师辩护制度等相关的配套制度,以更好地促进程序的有效运行。(本文来源于《烟台大学》期刊2011-03-12)
李娜[8](2011)在《刑事速决程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犯罪率也大幅上升,案件积压严重。为了有效的缓解司法压力,各国都先后设置了多元化的刑事速决程序。本文从我国的现实国情出发,拟通过对国外速决程序的考察,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速决程序。本文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章刑事速决程序概述,对刑事速决程序进行界定以及对其存在的价值进行探析。认为刑事速决程序刑事速决程序是相对于形式普通程序而言的刑事审判程序,主要指审判机关在审理轻微刑事案件时通过对普通程序的一些步骤的简化,从而使刑事案件得以快速审理的特别审判程序。第二章外国刑事速决程序的主要类型及发展概况,文章通过介绍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各个国家的立法规定和司法实践——具体包括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的速决程序,说明了刑事速决程序的多元化是当今世界程序立法的发展趋势。第叁章中国国刑事速决程序的现状,主要介绍我国现有的刑事速决程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审。具体来说文章介绍了我国刑事简易程序的立法沿革、现有的立法规定和适用现状及存在的不足之处;以及普通程序简化审的现有内容及其缺陷。第四章多元化的刑事速决程序的构建。主要介绍了构建多元化刑事速决程序的必要性、构建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及我国多元化刑事速决程序的具体构建。(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11-03-10)
郑博[9](2011)在《速决程序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刑事案件多发并呈现出多样化趋势,而一定时期内我国可以提供给司法领域的资源是有限的,使得我国的刑事司法工作不得不面对司法资源的有限性这一问题。为了解决犯罪案件大量积压与司法资源相对匮乏之间的矛盾,在不可能无限的增加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与无限加大司法投入的前提下,则需要在制度设计上对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进行分流简化,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本文以速决程序的构建为着眼点,分别阐述了速决程序的概念及价值、我国现行刑事立法有关简易程序的规定及不足、速决程序的制度设计以及速决程序的创新之处等。通过对我国现有相关制度的反思,可以认识到,仅对现有相关制度做有局限性的修修补补,已经不能满足我国司法实践的需要,从而论证了速决程序对于在保证公正的基础上提高诉讼效率的优势,并得出在实现刑事程序“简者更简”之目的下,构建速决程序既有其客观合理性又有其现实可行性的结论。速决程序的作用范围及于整个刑事诉讼程序,而非仅限于刑事审判程序。构建速决程序应对自审前程序至审判结束后等诸多的诉讼环节进行设计,包括证据开示、问罪程序、审判程序、与正当普通程序之间的转化以及配套制度等。速决程序的构建主要是为了满足刑事司法对于提高诉讼效率的需求,是诉讼经济原则的体现。尽管如此,速决程序在提高效率的同时并没有忽视实现司法正义,并且通过程序设置,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对被追诉人诉讼权利的保护力度。笔者期望能够通过构建速决程序,实现繁简分流下的“简者更简”,平衡司法公正与诉讼经济,使刑事诉讼程序设计更具科学性。(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期刊2011-03-01)
侯建军,刘振会[10](2010)在《我国刑事速决程序之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刑事司法领域,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犯罪率上升与司法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在不可能无限制增加司法人员与司法投入的情况下,寻(本文来源于《人民司法》期刊2010年15期)
刑事速决程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保安处分的刑事法律化是实现其自身正当化的必然选择。将保安处分的决定权收归法院,有利于防止行政权滥用,实现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同时,司法资源的有限性以及保安处分的频繁适用,要求在刑事诉讼法中做出符合其特征且兼具速决效果的程序设计。将保安处分程序作为我国多元化刑事速决程序的组成部分,对维护保安处分的独特性和刑事速决程序的统一性大有裨益。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刑事速决程序论文参考文献
[1].朱旭.刑事速决程序多元化构建之思考[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5
[2].朱旭.刑事速决程序中保安处分程序研究[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5
[3].张颜.我国刑事速决程序研究[D].辽宁大学.2015
[4].张璐.浅析多元化刑事速决程序的构建[J].河北法学.2013
[5].姬凯,左勇.刑事速决程序中被告人知悉权概述[J].法制与社会.2012
[6].姬凯.我国刑事速决程序中被告人知悉权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2
[7].汝明钰.刑事速决程序研究[D].烟台大学.2011
[8].李娜.刑事速决程序研究[D].山东大学.2011
[9].郑博.速决程序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构建[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1
[10].侯建军,刘振会.我国刑事速决程序之构建[J].人民司法.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