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学第一堂经济学课只教两个概念,一是花钱要区分“投资”行为和“消费”行为,二是每月先储蓄30%的工资,剩下的才用于消费。
2018年8月23日,娄星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邹某犯盗窃罪,并向娄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娄星区法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于2018年8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且当庭判处邹某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4000元。
哈佛教出来的人,几乎都很富有,并非因为他们是名校出身,而是哈佛培养了他们的理财行为。每个人看到这里,似乎还有些懵懂,再举几个例子,就会恍然大悟。
譬如:10年前,甲和乙是本科同学,在社会工作5年后,不约而同地积蓄了30万元人民币。甲去通州购买了一套房,乙买了一辆“奥迪”。5年后的今天,甲的房子市值为60万元;乙的二手车,市值只有5万元。他们的收入都一样,但两人目前的资产,明显有了很大差异。甲花钱买房是“投资”行为,钱其实没有花出去,只是转移在了房子上。乙花钱买车是“消费”行为,钱是花出去的,给了别人,二手车用过10年后,几乎一文不值。
我正是那种只有“消费”没有“投资”的人。从开始工作算起,我花的钱都属于“消费”。人家买国库券,几年后现金翻番;我买名牌皮鞋、西装,几年后旧了扔了。人家集邮、收藏古董,现在已经价值连城;而我爱好唱歌、跳舞,这么多年进歌舞厅的费用少说也有几十万元。后来人家买股票,我说买那玩意儿干吗?人家买房子,我说有公房住就够了。相反,人家没装电话时,我先装了电话。人家没买汽车时,我就先买了汽车。我一直认为“花掉的钱才算是自己的”,你说我能成为富翁吗?
经拜读曹海东先生《“莫落”释义考辨》[1](以下称“曹文”)一文,受益颇深。曹文认为《汉语大词典》引刘向《新序》之文为例,“训‘莫落’为‘缀结’义,未得确诂,‘莫落’当释为‘覆盖’‘蒙罩’义,实为‘幕络’之通借。”这一方面增强了《汉语大词典》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另一方面也给我们读者以辩证看待问题之启发。认识其价值之余,本文认为曹文“‘莫落’实为‘幕络’之通借”这一观点值得商榷,“莫落”与“幕络”是一组连绵词,它们之间有着“义同音转”的关系,并非“通借”关系。
3.3.2 海马CA3区病理检测结果 光镜下观察小鼠海马CA3区神经元,神经元呈椭圆状,神经元胞体饱满,胞质丰富,细胞核大而圆,边缘结构清晰。与对照组比较,乳腺癌组细胞有一定程度的萎缩;抑郁症组和BCRD组细胞有空泡样和核深染改变,且细胞间隙增宽,细胞排列散乱,胞浆浓缩,细胞核体积变小或者消失。综合海马DG和CA3区病理结果,提示BCRD小鼠海马存在海马损伤。结果见图4。
很多人认为,甲的收入为每月1.5万元,乙的收入为每月8000元,甲应该比乙富有。这是错误的观念。
富有的定义,并不是你每月工资挣得多,而是你每月“剩下多少”,剩下的才是财富。美国人每月工资平均超过中国人两三倍,照说美国人应比中国人富有,实际情况却不一定。一个美国人身上有几张信用卡,每个月花完钱后,会欠下不少债。因此,在美国,理财规划师的理财讲座,时间多花在讲“如何减少你的债务”。
同样,一般人以为中国台湾地区居民工资平均高出大陆一倍,他们自然比我们富有,其实不然。去过台湾的朋友都知道,在台湾,地铁单程票价是12元,上海是3元,在台湾,一顿午饭平均要50元,上海是10元;在台湾租一套房6500元,上海在市郊接合部租一套房1000元。在台湾,假如每月挣15000元,减去房租6500元,交通费1000元,吃饭5000元,交税1500元,一点点娱乐2000元,每月只剩下1000元。而上海的工程师,每月工资8000元,减去交税1000元,减去房租1000元,交通费200元,减去房租1000元,娱乐1000元,每月剩下3800元。显而易见,到底谁更富有?
我没存过一分钱,结婚成家后,给老婆的也不是存款,而是家用开销钱。如果按照哈佛的教条储蓄30%的工资是硬指标,我算了算,工作到现在,至少也有四五十万元的存款吧。这下该明白,我为什么不能成为百万富翁了吧。
摘自《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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