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道德认同表现为群体道德规范与个体自我意志的统一,即普遍性的道德规范与个性化的主体需求的统一。苏格兰启蒙运动的道德思想,一方面从情感主义出发,论证始基的、交互的且具身式的情感是道德认同的思想基础;另一方面从社会实践着手,阐述互报式的市场经济社会、互助式的社会传统以及交互式的情感社会是道德认同实现的现实条件。通过对苏格兰启蒙运动中道德认同思想的研究,探讨基于情感主义和现实生活条件下,道德认同的实现路径。
关键词:苏格兰启蒙运动;情感;理性;社会;市场经济
目前学界对道德认同的概念界定并不统一,一般是从人格、图式、社会化和内化这四种视角的基础上进行厘定。但是道德认同的表现,其最终指向是统一的,即外在道德规范与内心道德自律的统一。传统哲学史认为,道德认同的根源在于对理性精神的绝对遵从,认为宇宙理性精神是认同且圆满。因此,符合道德的行为,就是遵从先天存在的宇宙理性精神,进而达到外在规范和内心自律的统一。理性主义者一方面强调在社会生活中,应该接受理性精神来规范和评价社会成员的道德行为,即遵从规范;另一方面,他们要求个体的人,通过遵从宇宙理性,将外在的规则转化为内心的自我意志,即实现道德自律。
黝黑的皮肤、瘦高的身材这是王宝生给记者的第一印象,他从事的工作就是在中军帐瞭望台进行瞭望及时发现火情并上报,他在这座两层的水泥“堡垒”里一待就是十年。“我每天的工作就是瞭望,环绕整个中军帐瞭望台的防火线进行巡查,在这能瞭望到1.3万亩的林地,站的高看的远,哪里有火苗拿望远镜一看就能确定位置。”王宝生说。
秋冬季节不可过度洗手,也不要用过冷或过热的水洗手,应和体温接近,在37摄氏度左右为宜,最好使用流动水。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类主体意识开始觉醒,这导致了道德认同的理性回答深陷困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道德观念融入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关键是将其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苏格兰启蒙运动从批判道德理性主义的视野出发,给出了道德认同的情感路线回答。他们一方面认为情感在道德生活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认为情感欲望较之于理性而言,具有更高的道德地位和不证自明的普遍客观性、交互性和具身性;另一方面他们深深植根社会进步、传统习惯的关注中,力求在现实生活而非理性观念的基础上,描述道德认同的可能。
一、 情感:道德认同的思想基础
苏格兰启蒙运动者反对将理性视为判断道德是非善恶的原则。一方面从道德动机上看,理性统摄下的人只能被动地接受宇宙理性的命令,或者被动地接受那些所谓的理性行为者自认为有效的非个人的标准[1]30。在这种绝对律令式的道德生活中,人毫无自由可言。另一方面从道德评价上看,理性拒斥道德评价的效用原则,认为道德是先天的存在,在道德评价时不涉及对效力的思考。可见,苏格兰启蒙运动的道德如果不是诉诸于理性的、概念的、非个人的标准,那么基于情感的、现实的、个人的欲望偏好何以具备普遍的道德价值和意义,就成为苏格兰启蒙运动道德情感认同的出发点。
苏格兰启蒙运动者从经验主义出发认为,道德情感就是心灵对于善的一种欲求本能,其代表人物有弗兰西斯·哈奇森、大卫·休谟、亚当·斯密等。弗兰西斯·哈奇森强调,人们的道德认识和道德评价,主要来自于人类心灵中的天然的能力,这种天然的能力就是“道德感官”,通过“道德感官”能够激发道德情感;而休谟则认为个人的情感欲望是实现道德情感的基础,这种个人的情感欲望休谟称之“激情”;到了亚当·斯密这里,道德情感和法律等都是建立在人人具备的自然秉性之上,而这种自然秉性则称之“同情”。可见,苏格兰启蒙运动摒弃传统的理性道德认同观念,强调心灵对道德快乐的诉求,即人类情感在道德领域内的基础性作用。苏格兰启蒙运动的情感主义道德认同,正是从论述情感普遍客观性、交互性和能动性的基础上,论证个人情感如何同对方情感相一致,从而实现个性化的主体道德意志和普遍化的社会规范的统一。
(一)情感的始基性
2007—2017年世界锯材出口额排名前5位的国家包括加拿大、瑞典、美国、俄罗斯和德国、奥地利和芬兰,2007年依次为加拿大、瑞典、美国、俄罗斯和德国,2017年为加拿大、美国、俄罗斯、瑞典和德国。加拿大始终居第1位,世界占比2007年达到29%,其余年份均高于15%;瑞典在2007—2013居第2,在2014—2015年居第3或第4位;俄罗斯在2007年居第4,之后稳居第3,且市场份额有上升态势,在2014——2016年排名第2;德国、美国也是重要的锯材出口国,近10年来其份额一直保持在前5;奥地利和芬兰则在个别年份进入前5。
人员:研究生认为专家培训更能吸引学生学习;师哥师姐一样的等级人员进行交流,可以有共同的话题探讨。跟着榜样或者优秀的人才会进步更多。
(二)情感的交互性
苏格兰启蒙运动者强调情感的交互性。他们认为,道德的根源不可能是理性精神或者上帝的命令,而是个体人之间的情感交互,这就使得每个人被看作是完整而独立的人来加以思考和研究,而人与人之间道德诉求的差异和矛盾,能够通过情感的交互活动实现统一,因此,道德认同的实现依据是情感的交互性。从现象学上讲,情感的交互可理解为“多重的拟他性同心”,即我理解你理解我所理解的东西。例如,大多灵长类动物的交流是以情感作为媒介,但是人科动物(人类在内的各种猿)存在着基于思考他人感受下的安慰行为,这是一种拟他性的换位思维,而其他灵长类动物(猴子)或者社群动物,只存在出于权宜的和解举措。苏格兰启蒙运动者看来,情感只是看似主观的事物,实际上人类能够通过情感的换位思维,确保情感道德认同的客观性。正如休谟说的:“让他占有他的财物,对我是有利的。”[2]536可见,情感是一种能够进入他人情境,认识他人意见,并以此来反观自我的能力。道德认同正是源于这种同心能力,而非外在的理性精神,亦或是标榜理性的行动者所自认为有效的非个人的标准。因此,基于情感的交互,使得道德行为得以存在,道德认同得以生成。正是基于这种人人具备的“换位思维”能力,即情感的交互,使得看似利己的、主观的情感具备了普遍性和客观性,进而使得道德认同能够兼顾个性化的自我与普遍化的社会规则。
(三)情感的具身性
苏格兰启蒙运动者强调情感的具身性。具身是指身体的知觉是行为产生的基础。在苏格兰启蒙运动者休谟看来,“道德认知按照其普遍的准则单独发挥作用时不具备任何影响力”[2]289。可见,理性的认知并不能解释人类道德行为的动机,即道德并非建立在理性认知的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思维他人”的印象与情感之中,是对自爱情感的限制,而非对某种永恒观念的遵从。因此,道德认同必然是感知和感性的产物。一方面,理性本身不能产生道德动机,也不能引发道德行动,因此道德认同必然不是理性的结果;另一方面,道德认同信念的力度,取决于其强度和活性程度,而一切认知的活性(力度)都是想象根据原始的感知所作的习惯性推移的结果。可见,在苏格兰启蒙运动伦理学体系中,道德认同是习惯指导下的情感产物,由于习惯本身无法直接对道德认同产生作用力,因此,只能通过刺人的感知,即发挥具身的特性,使得我们对道德认同有一个较为清晰的了解。因此,道德认同作为一种非知识性或者非科学性认识,完全是知觉强弱和活性的结果,人们通过情感和印象形成的“自然的信念”就是道德。在这个意义上说,理性是并且只应当是情感的奴隶。
首先,道德规则体现主体的生存需求。道德的认同,这种高层次的需要,往往建立在生理和生存这种低层需要的充分满足之上。休谟强调,占有财物就等于拥有自我,即财产权使我成为完整的人类。18世纪,苏格兰经历了经济的破产和腾飞,见证了传统社会的动乱、市场经济和商业社会的“文雅”“礼貌”。因此,道德认同,不是理性的构建,而是世俗生活的反思。休谟认为,道德规则需要保证商业社会的稳定运行,其思想深深影响了好友亚当·斯密《国富论》的写作。休谟和斯密以一种不同于传统西方哲学的视野看待道德与经济的关系,并认为基于自利人性的市场经济有助于道德的自我实现,市场经济以交换的平等消除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差别、以竞争的权威消除统治阶层种种特权、以价格传递信息消除传统社会对资源的独占。因此,道德的认同必然是基于市场经济的,基于主体现实生存需要的。
二、 社会:道德认同的现实依据
他哇啦哇啦吼着,提起枪托,又朝我背上重重砸了两下。我松开手,他又踢我一脚,扯上门出去,在外面落上了门锁。隔门传来几个东洋兵的聒噪,叽里哇啦哇啦叽里的,活像一群公鸭在打架。
(一)互报式的市场经济社会
在亚当·斯密看来,实现自我与他人的区分与兼顾需要所谓的合宜性,即同伴情感与自我情感的一致。在他看来,通过这种合宜性能够实现人与人之间理智和情感的和谐,体现人类整体间的雅致和规范。休谟则注重效用,即对他人利益的尊重。他认为,人人都是利己的,个人利益的追求在社会规则的构建中发挥着始基式的作用,但放任的享乐有碍于社会发展和道德实现。他强调,人的自私感是“通过建立在财产占有的稳定这种规则而约束自己”[2]539。休谟始终将道德价值的实现与社会规则的建构建立在个性化的需求之上,而休谟的效用原则并非功利主义式的结果导向,而是一种追求“财产稳定占有”的手段,通过这种手段,将助力我们实现普遍化的社会规则与人类个性化的道德诉求之间的合宜。
苏格兰启蒙运动的独到之处还在于,认识到脱离社会情境去谈论情感的道德认同不具备完全意义上的客观性,而只是一种人类心理机制。因此,由情感引发的道德判断,必须基于具体的社会背景之中才能具备道德研究的意义。否则就如同麦金太尔所言及的那样,情感只是通过对其自身语言与行为的解释,赋予表达以一种它实际上并不具有的客观性,从而伪装了这种有关于偏好与怪想的表达[1]21。
(二)互助式的社会传统
综上所述,安列克联合缩宫素和益母草比单独缩宫素联合益母草预防前置胎盘产后出血的疗效好并且安全,值得临床推广。
(三)交互式的情感社会
苏格兰启蒙运动者强调社会群体内个体间情感欲求之间的交互。他们认为,社会的普遍规则并不有碍于人类的个性化的情感满足,反之亦然,即主体的道德自律与群体规范能够通过情感的交互实现统一。在苏格兰启蒙运动者眼中,社会规则起源于情感的交互,个体情感在社会的交互中,形成了普遍的道德规则。休谟曾言:“任何人类活动在进行时与他人的活动有某种关系,要使它充分符合行事者的意向,他人的活动是必不可少的。”[5]可见,随着苏格兰不断融入英格兰大西洋贸易体系,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日益密切,且关系日益复杂,人们在思考自己意愿的同时,或自愿或被迫,但不可或缺的需要将他人的有意活动纳入到自己的生活计划中。这样导致了自我与他人的区分愈发明显,进而使得每个人被看作是完整而独立的人而加以思考和研究。在这种独立而完整的关注中,展现出高度的自我意识,而对自我与他人的区分与兼顾,正是情感道德认同的根本所在。
苏格兰启蒙运动者强调市场经济和商业社会对道德认同的意义。他们认为情感欲望与道德认同之间并非是一种对立关系。在传统认知中,盛行着这样一种偏见,认为市场贸易不是一种道德或者公平的交换,而是一种“零和”交易,也就是说,一个人的所得就一定意味着是另一个人的损失,正如苏格拉底所说的,“越看重金钱的人,离道德越远”。也就是说物质财富的价值上升,必然导致人的价值下降,进而导致幸福(追求物质财富)与德性的分裂。但是,在苏格兰人看来,只有经济上的自主,才能实现道德上的认同。苏格兰社会发展问题的症结在于,苏格兰几乎是欧洲唯一没有致力于商业的国家。这导致了苏格兰社会的动荡以及统治者和人们的道德崩坏。在苏格兰人看来,人们追求利益的动机并不影响道德的实现,即人们对于自爱的诉求,并不影响他人利益的获取,也不影响利他行为的产生。不同于将利益与道德价值彻底割裂的传统,苏格兰启蒙运动者将经济效益和道德联系在一起。而如今平等的市场交换原则已被看作道德的先决条件之一。苏格兰人在自由的市场和贸易中,他们能够更深刻地认识到利他思想的存在和运用对道德实现的重要性。
因此,苏格兰启蒙运动者认为,通过人与人之间情感的交互,能够实现道德规范的认同,即普遍性道德规范和个性的自我道德诉求之间的统一。在道德认同的实践中,苏格兰启蒙运动摆脱了悲观的自囿式情感,而是采用积极的交互式的情感。
三、道德认同的实现途径探讨
苏格兰启蒙运动的道德认同思想,立足于情感和社会这两个基本点。一方面满足道德规范的一致性要求;另一方面解释人们关于自我与他人的语境性知识。虽然苏格兰启蒙运动中的启蒙学者对于情感动机和社会情境的具体解释各有不同甚至相互对立,但是苏格兰启蒙运动将行动以及引发的社会事实作为道德评价的重要依据,而这些行动最终指向的是情感方面的心理动机。因此,苏格兰启蒙运动的道德认同思想,是在情感理论支撑下,在社会实践的探索中,实现了个性化的道德认识与普遍性的道德秩序之间的统一。
苏格兰历史上和现实生活中具有社会互助传统。最古老的互助组织包括卡特斯组织, 1555年该组织创建于苏格兰的利斯,但是直到18世纪互助会的成员数量才出现快速增长[4]。18世纪是苏格兰社会快速商业化的时代,亦是苏格兰启蒙运动兴起之时,互助作为一种崭新的社会团结精神,形成诸多互助组织影响至今。互助式的社会并不强迫收入的转移,而是建立在道德情感的基础之上,这种道德情感表现为个体间相互的体谅和强烈的个人责任感。在传统的道德理性主义者看来,道德情感只是一种“饰面思想”,即道德是通过理性这层涂层,掩盖了人类自私的本性和野蛮的动物性,而人性深处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道德。苏格兰启蒙运动者强烈的反对这种观点,他们从社会实践出发论证道德的起源,认为道德并非是对人性本能的压制,也不是一种文明的装饰,而是社会演化的产物。这种对道德起源的看法深深影响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思想的形成。我们能够看到随着处境的变化尤其是生产力的发展,分工合作对于人类这个物种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因此,所有重视合作的物种,都表现出忠于群体和帮助他人的倾向,而这种倾向往往早于各种社会和政府福利制度的确立时间。换言之,在大多数情况下,非政府的民间互助传统组织、互助传统以及互助精神在维系社会道德良序运行的过程中,发挥着巨大作用。
(一)社会层面:道德规则体现道德主体诉求
与此同时,苏格兰启蒙运动者还认识到情感的道德认同中理性发挥着工具性的作用。18世纪总体而言是人类理性的时代,苏格兰启蒙运动并不完全拒斥理性。弗兰西斯·哈奇森,苏格兰启蒙运动领军人物[3],一方面作为牧师,他的哲学思想的本质是论证神的存在,因此,他强调上帝等宇宙理性的作用,反对人的理性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另一方面,作为苏格兰启蒙运动之父,他又认为放任个体情感的自由发展,能够实现终极的幸福,认为神需要依靠人的感官确证其存在,在他看来宇宙理性(神)是有赖于人而存在的。换言之,人的理性和宇宙理性都依赖于人的感知。理性并不能决定道德,而是道德实现的一种工具,且这种工具最终是通过情感来实现的。休谟认为,通过对所处情景的最少反思,可以得到另一种情感的力量。通过情感来克制过度的欲望而非理性,这种情感力量的实现需要一种工具,这种工具就是理性的反思,而这种反思只需要最少程度上的存在。在休谟这里,理性是毫无能动性的存在,对于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的影响,是间接性的,只具有工具性的价值。亚当·斯密则认为,人类的道德行为虽然基于自私的激情和利益,但每个人都具备“同情”的能力,并因为世俗和传统的作用,只要基于“些微的理性”,就必然能很好地克服人性的自私和狭隘。所以,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总是存在一个“第三者”,即所谓的“公正的旁观者”,人类行为由此变得得体,人类的道德认同也由此变得可能。可见,在苏格兰启蒙运动者眼里,理性在道德认同实现中依旧占据着一席之地,但只是微弱的和最少意义上的占有。
其次,道德规则体现主体的自由需求。道德认同需要体现主体内部真实的自我选择。苏格兰启蒙运动者认为,理性无法体现主体最真实的道德体验,因此,他回归人自身的知觉能力,提出理性是情感的附庸。情感作为一种更直接、更普遍的能力,使得人类摆脱了理性的桎梏。
苏格兰启蒙运动者强调情感的始基性。从苏格拉底“美德即知识”开始,人们一般将道德视为理性认知能力和知识的产物,认为理性知识是实现道德认同的充分必要条件。从亚里士多德到康德,伦理学普遍将理性视为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和谐有序的必要前提。但是,苏格兰启蒙运动者反对这种传统的道德理性主义的看法,他们认为情感相较于理性,具有更高的普遍性和更久远的现实基础,即情感具有始基的特性。一方面,苏格兰启蒙运动者拒斥理性的独断,认为情感是一种天然的知觉能力,不需要以任何天赋观念为前提;另一方面,苏格兰启蒙运动者又将情感视为人人所共有的能力,是普遍的存在。休谟断言,情感产生的原因,并非根据某个特定的原始特质而作用于情感上,而是存在某个或某些情况适用于所有这些情感[2]305-306。可见情感在道德与道德的认同中,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苏格兰启蒙运动者认为,并不存在任何指导情感走向的原始特质,即使存在对某种原始特质的认知,其根源也必然是情感。因此,人们对道德的认同一定是出于情感的认同,在道德认同中情感发挥着始基性的作用。
最后,道德规则体现主体的创造性需求。道德的认同需要调动主体的创造和动机,因此,在苏格兰启蒙运动者看来,道德的认同与道德动机的强烈息息相关。换言之,道德的认同实现程度与道德动机的强烈呈现正相关关系。在苏格兰启蒙运动的情感主义者的视野下,道德动机是一种实际的“愉快感”与形式“美”的契合,而非对某种形式“美”的理性追求,这种契合是“天然的构造”的结果,而这种“天然的构造”是指主体的习惯、偏好等。可见,道德认同实现的根本在于调动主体的道德动机,即主体的创造性,而道德动机背后起支撑作用的是主体的习惯和偏好。
(二)个体层面:道德主体遵循道德规则约束
首先,培养道德主体完备的道德能力。苏格兰启蒙运动者认为,实际的道德行动没有其作为道德基础的能力重要,也就是说支撑具体道德行为背后的道德能力更为重要。道德能力的完备,一方面取决于健康的社会伦理价值取向;另一方面则植根于个体道德能力的培养。例如,救助落水孩童固然是有道德的行为,但救助落水孩童的行为并非道德的基础,真正发挥作用的是行为背后健康的社会价值取向和完备的个人道德能力。因此,正确的社会价值和个人道德能力是相辅相成的,而二者能够相互结合的基础正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互能力。道德主体对于道德规则的认可存在差异,是因为情感的深度和交互能力存在差异。此外,道德的认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体表达情感的能力是否充足完备。
其次,高扬道德主体的社会性。苏格兰启蒙运动者,基于城市世俗生活的关切,强调人的社会属性,以及物质生产力对道德等上层建筑的决定性意义,这种思想深深影响了马克思。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6]345由于人的社会属性是人的根本属性,因此,主体呈现的社会性的高低,将直接影响道德认同程度的高低。而道德认同表现为一种高度的规则遵循,即对规则的自觉认同。苏格兰启蒙运动者认为,理性无法实现对道德规则的真正认同,社会自治必然是发自情感的认同,而理性精神只是在情感的基础上,对道德规则进行归纳和条理化处理的工具。
最后,依托道德主体的进化能力。个性多样的主体道德诉求与普遍性道德规则之间是一种动态式、进行式的契合。苏格兰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休谟认为,激情是社会和道德进步的根源,是一种习惯性事实存在,并且能够通过对“公共效用的同情”进行约束,达到一种“平静的激情”,由此产生的法律和制度也能够管控激情的泛滥。因此,苏格兰人认为,人性的激情心能够控制,市场秩序也是能够得到有效的管控,进而社会能够实现良性发展。马克思同样认为制度与人之间能够实现一种动态的平衡。他强调:“物质生产方式的改变和生产者的社会关系的相应的改变,先是造成了无限度的压榨,后来反而引起了社会的监督,由法律来限制、规定和划一工作日即休息时间。”[6]56可见,基于主体激情的市场经济,在其发展变化的过程中,会带来制度层面的变化,进而保障道德层面目标的实现。因此,随着社会的发展,道德主体能够不断进化,实现一种可控状态下的激情,或者对激情的可控与平静的追求,这是道德认同实现的重要条件。
参考文献
[1] 麦金泰尔.追寻美德[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
[2] 休谟.人性论[M].北京:台海出版社,2016.
[3] WILLIAM ROBERT SCOTT.Francis Hutcheson:His Life,Teaching and Position in the History of Philosophy[M].London:Thoemmes Press,1992:2.
[4] 大卫·格林.再造市民社会[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9:33.
[5] 休谟.人类理智研究[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73.
[6]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Exploring the Realization Path of Moral Identity from the Scottish Enlightenment Movement
ZHOU Bin,LI Li
(SchoolofPhilosophyandSociology,ShanxiUniversity,Taiyuan030006,China)
Abstract: Moral identity is the unity of group morality and individual self-will, that is, the unity of universal morality and individualized subjective needs. The moral thought of the Scottish Enlightenment, on the one hand, proceeds from emotionalism, and demonstrates that the initial, interactive and embodied emotions are the ideological basis of moral identity; on the other hand, proceeds from social practice, and expounds that the market economy society of reciprocity, the social tradition of mutual assistance and the interactive emotional society are the realistic conditions for the realization of moral identity.Through the study of moral identity in the Scottish Enlightenment Movement,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realization path of moral identity based on emotionalism and real life conditions.
Key words: Scottish Enlightenment Movement;emotion;rationality;society;market economy
DOI:10.16396/j.cnki.sxgxskxb.2019.07.006
收稿日期:2019-03-07
作者简介:
周 斌(1976—),男,山西朔州人,山西大学教授,从事伦理学研究。
李 力(1993—),男,山西晋城人,山西大学硕士生,从事伦理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6285(2019)07-0025-05
[编辑 武晓平]
标签:道德论文; 苏格兰论文; 情感论文; 启蒙运动论文; 理性论文; 哲学论文; 宗教论文; 欧洲哲学论文; 十七~十九世纪前期哲学论文;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9年第7期论文; 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