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选择规则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法律选择规则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导读:本文包含了法律选择规则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规则,法律,条款,卡拉,冲突,环境,属国。

法律选择规则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张丽珍[1](2018)在《《法律适用法》结果选择规则实施考察》一文中研究指出结果选择规则旨在追求一定的判决结果,是法律选择中结果选择方法的规则体现。从目前我国《法律适用法》中结果选择规则的实施来看,所关涉案件的总体数量不大,且一些案件中出现案件定性和法律选择规则相悖、多条结果选择规范复合适用于同一争点、法律选择上"法院地法偏好"明显等问题。不同种类的结果选择规则的实施效果彼此迥异,结果定向的选择性选法规则落地有声,"有利于"模式选法规则真义难现,而单方当事人选法规则旧式难逃。就提高结果选择规则实施效果而言,应提高法官选法意识、完善选法配套机制;践行"有利于"选法真义,摆脱选法之"法院地法偏好";突破传统意思自治思维定式,尊重当事人单方选法权利;或可特设涉外家事法庭,实现结果定向立法原意。(本文来源于《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期刊2018年02期)

赵玉意[2](2019)在《涉环境国际投资仲裁法律适用中规则选择的困境与出路——国际规则关系的维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双边投资协定(BIT)中投资条款与以例外形式出现的环境条款为渐进关系,自由贸易协定(FTA)投资章中投资条款与环境章中环境条款可能存在冲突。涉环境国际投资仲裁法律适用中规则选择的困境有:其一,投资者可否根据最惠国待遇条款,而拒不适用对投资者苛以义务的环境条款;其二,投资条约中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相似情形"的环境因素,与投资条约中一般例外条款的环境子项,如何为投资仲裁庭考量。鉴于最惠国待遇条款与例外形式的环境条款系适用范围互补的渐进关系,以及其他实质性环境条款特别法的地位,投资仲裁庭不得援引最惠国待遇条款而不予适用环境条款。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条款与一般例外条款互为渐进,前者"相似情形"的环境因素与后者环境子项应得到先后、双重考量。(本文来源于《国际贸易问题》期刊2019年01期)

余昊哲[3](2018)在《疑难案件的规则向度及其法律方法选择——基于赵春华案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疑难案件是法律实践和法学研究中无可回避的问题,司法裁判意义上的疑难案件仅指适用规则存在困难的案件。依照法律规则局限性的不同表现形式,疑难案件可以相应划分为模糊型、冲突型、漏洞型叁种类型。化解疑难案件的关键在于法官根据实际案情选择具体的法律方法。为保障裁决结果的正当性,法官还需对其在个案中适用法律方法的合理性进行司法论证。以赵春华案为样本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该案构成规则向度的模糊型疑难案件,对其适用体系解释方法不具备司法合理性,应当运用目的解释的方法进行规则解释,以获得符合公众预期的判决结果。(本文来源于《淮阴工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4期)

林强[4](2018)在《涉外侵权法律选择中的“侵权行为地”界定——从侵权一般冲突规则的解释切入》一文中研究指出从比较法的经验来看,国际私法中隔地侵权之"侵权行为地"的界定背后有不同的利益和政策考量,因此,对侵权一般冲突规则中的"侵权行为地"仅能做常态化的界定,其他特殊侵权类型对"侵权行为地"的界定如有特别的利益或政策考量,宜另行拟定侵权特别冲突规则抑或通过例外条款矫正常态化界定可能产生的不当后果。故从法体系的运作视角来看,对侵权一般冲突规则中的"侵权行为地"做单义化解释抑或复义化的有利于受害人的解释之时,立法上还需要设置侵权特别冲突规则及例外条款作为补充。我国现行立法中侵权特别冲突规则设置不足,还缺失了重要的例外条款,故不宜强行借鉴任何一种解释模式。此种立法缺漏,无法通过法解释的方法予以克服,需要由立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本文来源于《现代法学》期刊2018年04期)

谷强[5](2018)在《从规则到互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法律规制和路径选择》一文中研究指出从1989年4月3日《行政诉讼法》颁布前夜的全国首例"农民告县长"案中开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便告别了"告官不见官"的惯例,自2002年以来,辽宁、浙江、江苏、广东等地,陆续推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特别是"海安样本"的出现,被称作具有标本意义,与之相适应,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法中不出庭应诉、不答辩、不举证的案件逐年减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日益常态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心态也更加成熟,伴随法治意识提升和舆论媒体的广泛宣传,行政机关负责人逐渐从被动应诉到主动出庭,从消极应付到积极对话与互动,越来越多的行政机关通过行政审判表达观点、阐述意见、有自信地与公众展开对话,同时也能够坦然接受败诉结果,对审判结果予以认同。行政应诉为官民平等对话、良性沟通、依法解决行政纠纷提供了制度平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也对行政应诉工作作出部署。文章在分析行政应诉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现有行政应诉出庭模式和效果的基础上,对如何构建更加科学有效的行政应诉程序进行了探讨。(本文来源于《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第九届法治河北论坛论文集(上)》期刊2018-07-10)

高升,李厂[6](2017)在《文物所有权争议中的法律选择规则》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物所有权争议的特殊性决定了法律选择规则的复杂性。通过分析比较现行立法与司法实践,确立适用于文物所有权争议的法律选择规则,可以考虑以文物原属国法律的适用为主,同时兼顾善意第叁人的利益,在原属国法律不能对善意第叁人提供保护时赋予当事人协议选择法律的权利。若当事人未能达成协议,为了确保法律适用的明确性和一致性,则适用诉讼时文物所在地法律。(本文来源于《西部法学评论》期刊2017年04期)

喻中[7](2017)在《权利设置与规则选择:法理意义的理论建构——卡拉布雷西法律规则理论的方法论价值》一文中研究指出卡拉布雷西立足于普遍性的法律关系,分析了权利设置的正当理由,为权利的设置确立了经济学上的依据。在此基础上,卡拉布雷西区分了权利保护的叁种规则:财产规则、责任规则与不可转让规则。其中,财产规则尊重财产原初所有者的主观估价,责任规则尊重交易双方之外的客观定价。这两种法律规则着眼于定价权的不同,不仅可以适用于侵权法领域,而且提供了分析法律问题、一般法律关系的普遍框架,因而是一个具有法理意义的理论建构。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卡拉布雷西的法律规则理论体现了经济分析方法与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方法的融合,体现了一般法理对于部门法理的依赖。(本文来源于《江汉学术》期刊2017年03期)

沈达[8](2017)在《广场舞纠纷背后的法律救济规则选择》一文中研究指出针对频发的广场舞扰民纠纷问题,尝试用"卡-梅框架"及法经济学的理论对背后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思考广场舞扰民问题的救济渠道并提出了相应的法律救济规则的选择途径。(本文来源于《现代商贸工业》期刊2017年02期)

宋浩[9](2016)在《法律选择条款的限制性规则比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在当事人意思自治问题上,各国立法主要是对意思自治进行限制的程度和范围问题持不同观点。我国对涉外民事关系的相关立法对法律选择条款的限制性规则也进行了规定。但与美国马萨诸塞州立法相比,我国立法在当事人选择准据法中实体法的范围,合同关系中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对非合同争议及合同关系的效力、解释、强制执行等是否适用,以及法律选择的客观联系性等方面的规定还存在一些不足。(本文来源于《人民论坛·学术前沿》期刊2016年24期)

潘骏[10](2015)在《困境与出路:涉外合同法律选择补充性规则的理解与适用——兼评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相关条文的得失》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将意思自治原则作为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首要原则已成为通说,在当事人对合同适用的法律未达成一致的情形下,适用何种规则作为补充则成为多年来困扰理论界与实务界的难题。对此,司法实践可谓乱象频生,并直接导致大规模适用中国法的结果。2011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创新地将特征性履行规则与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补充性规则,然而对两者关系却语焉不详。本文从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入手,分析了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相关条文的得失,并勾勒出较为清晰的涉外合同法律选择补充性规则的框架轮廓。(本文来源于《国际经济法学刊》期刊2015年02期)

法律选择规则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双边投资协定(BIT)中投资条款与以例外形式出现的环境条款为渐进关系,自由贸易协定(FTA)投资章中投资条款与环境章中环境条款可能存在冲突。涉环境国际投资仲裁法律适用中规则选择的困境有:其一,投资者可否根据最惠国待遇条款,而拒不适用对投资者苛以义务的环境条款;其二,投资条约中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相似情形"的环境因素,与投资条约中一般例外条款的环境子项,如何为投资仲裁庭考量。鉴于最惠国待遇条款与例外形式的环境条款系适用范围互补的渐进关系,以及其他实质性环境条款特别法的地位,投资仲裁庭不得援引最惠国待遇条款而不予适用环境条款。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条款与一般例外条款互为渐进,前者"相似情形"的环境因素与后者环境子项应得到先后、双重考量。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律选择规则论文参考文献

[1].张丽珍.《法律适用法》结果选择规则实施考察[J].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2018

[2].赵玉意.涉环境国际投资仲裁法律适用中规则选择的困境与出路——国际规则关系的维度[J].国际贸易问题.2019

[3].余昊哲.疑难案件的规则向度及其法律方法选择——基于赵春华案的分析[J].淮阴工学院学报.2018

[4].林强.涉外侵权法律选择中的“侵权行为地”界定——从侵权一般冲突规则的解释切入[J].现代法学.2018

[5].谷强.从规则到互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法律规制和路径选择[C].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第九届法治河北论坛论文集(上).2018

[6].高升,李厂.文物所有权争议中的法律选择规则[J].西部法学评论.2017

[7].喻中.权利设置与规则选择:法理意义的理论建构——卡拉布雷西法律规则理论的方法论价值[J].江汉学术.2017

[8].沈达.广场舞纠纷背后的法律救济规则选择[J].现代商贸工业.2017

[9].宋浩.法律选择条款的限制性规则比较研究[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6

[10].潘骏.困境与出路:涉外合同法律选择补充性规则的理解与适用——兼评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相关条文的得失[J].国际经济法学刊.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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