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想象竞合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法条,比较法,关系,标准,政治权利,刑罚,财物。
想象竞合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陈山[1](2019)在《典型一罪与数罪之间:想象竞合犯的量刑规范化》一文中研究指出典型一罪的量刑遵循"并合主义"确立了"责任刑"→"预防刑"的量刑程式,蕴含着"行为刑法"与"行为人刑法"的双重意义。典型数罪量刑方案的突出问题是将人身危险性量刑情节依照"行为刑法"逻辑裁量"预防刑"。典型数罪的"预防刑"应当回归"行为人刑法",人身危险性量刑情节在数罪中会有不同表现,其影响"预防刑"的裁量需要确定一种"征表比率"。想象竞合犯是一行为造成数个"不法"侵害结果,在行为层面呈"一罪性",属于典型的"罪数不典型"。德国刑法上的"结合刑"具有合理性,不妨适当改造。想象竞合犯的刑罚裁量应当兼有典型一罪与典型数罪的特点,其"责任刑"应由相互竞合犯罪的"责任刑"结合而成;其"预防刑"也应依据人身危险性量刑情节的"征表比率"予以裁量。(本文来源于《中国刑事法杂志》期刊2019年06期)
伍尚昶[2](2019)在《浅议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想象竞合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探讨的主题基于以下基本案情:2016年10月至12月期间,谭某经人介绍认识戴某后,向戴某谎称其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某部队师长,以帮助拿到部队食堂食品供应资格为由,先后在本市白云区增槎路龙骏广场、东旺市场,骗得戴某人民币24000元。2017年1月8日,谭某被民警抓获,并从其(本文来源于《法治论坛》期刊2019年02期)
张淼[3](2019)在《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的界分与反思——以“叁段论”为视角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法学叁段论法运用的维度中,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处断有着不同的进路。想象竞合以一行为无法被单一刑法规范完整评价为基础,因而需要多次适用叁段论在数结论之间进行优选;法条竞合则以规范之间的交错重合关系为前提,因而根据彼此间的逻辑关系在大前提之间予以优选即可。不同的刑法理论选择构建了不同的犯罪构成、行为与刑罚理论,不同刑法理论对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的界分也有着明显差异,在具体探讨时需要从上述的基础要素出发区分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本文来源于《河南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张淼[4](2019)在《论想象竞合犯视阈中的“罪名”及应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想象竞合犯是一行为触犯数罪名的犯罪形态。在想象竞合犯的概念维度中,数罪名是指数个性质不同的犯罪;在想象竞合犯的复杂结构之中,数罪名是指同时符合数个犯罪构成。对想象竞合犯处断时,罪名则属于对犯罪构成事实进行加工的运用与结论。对于想象竞合犯的处断,需从本质上理解罪名的涵义与数量,将罪名与刑法条文结合起来对想象竞合犯进行判定。(本文来源于《金陵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2期)
杜邈,代颖杰[5](2019)在《公共场所“随机杀人”案件的定性研究——兼论想象竞合犯的处断规则》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实践中,对公共场所"随机杀人"案件的定性存在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差别,甚至出现类似案件不同定性的现象,影响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性。行为人利用同一犯罪机会,在公共场所连续杀害不特定对象的,既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一行为连续犯,也可以整体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两罪的想象竞合。对于"随机杀人"案件应适用"从一重处断"规则,当运用传统的"刑罚比较法"无法得出明确结论时,应运用"法益比较法"来判断何为重罪,根据两罪侵犯法益之间是否存在包容关系进行判断,优先适用侵犯整体法益、复杂法益的罪名,更全面地评价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本文来源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1期)
刘韶辉[6](2018)在《想象竞合是法条竞合的一种类型》一文中研究指出法条竞合不是法条之间单纯的逻辑关系,而是具体到个案时评价意义上的法律适用关系,包括特别关系法条竞合与互补关系法条竞合,我国传统想象竞合是互补关系法条竞合。可以分叁步判断是否为"一行为",即"从社会观念判断→从构成要件判断→综合的评价",不属于"一行为"的便为"数行为"。(本文来源于《法大研究生》期刊2018年01期)
何俊余[7](2018)在《想象竞合犯量刑规范化的理论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想象竞合量刑规范化是量刑规范化这一命题的再深入。长期以来想象竞合理论的研究停留于定罪论至多深入到“从重”抑或“加重”层面,但是如何精细化、科学化的规范量刑,对于这一命题几乎无人涉及。本文认为想象竞合量刑规范化应当:按照法定刑—责任刑—结合刑—预防刑—宣告刑这样一个五步走的量刑规范化模式,而其中责任刑是由起点刑与基准刑构成,所以想象竞合犯的量刑规范化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法定刑—起点刑—基准刑—责任刑—结合刑—预防刑—宣告刑这样一个七步走的量刑规范化模式,其中责任刑是体现犯罪行为人所实施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从一般预防的角度考虑,预防刑是体现犯罪行为人本身的人身危险性,是从特殊预防的角度考虑。通过这种层次化模式,力求对想象竞合犯的量刑实现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文章主要是通过叁部分对想象竞合犯的量刑规范化进行阐述:第一部分讲述想象竞合犯的内涵与外延,想象竞合犯包含哪些本质,具有哪些特性,其到底是一罪还是数罪,抑或是介于一罪与数罪之间的中间形态,其中的一行为是如何定性,其中数结果是怎样区分,以及同种想象竞合与异种想象竞合的关系问题。第二部分是对一罪与数罪量刑规范化的阐述,主要讲述量刑规范化的内涵,以及一罪如何量刑规范化与数罪如何量刑规范化。第叁部分是对想象竞合犯量刑规范化具体阐述,主要讲述想象竞合犯的量刑理论包括从一重罪处断、从一重重处断、数罪并罚以及结合刑原则,进一步阐述了结合刑原则的具体运用,以及以结合刑原则为基础的想象竞合犯量刑规范化有关案例的检视。(本文来源于《四川师范大学》期刊2018-06-11)
陈小平[8](2018)在《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之厘清——形式标准与实质标准“双阶层”判断路径的提倡》一文中研究指出从形式标准与实质标准"双阶层"判断路径界分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可以合理、严谨确定其各自范围,进一步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首先从竞合的形式标准上看,若不考虑具体犯罪事实,一行为同时所触犯的数个刑法规范在犯罪构成上是否具有包容或交叉关系,或特别关系,若有,则可能是法条竞合;其次,进一步从实质标准上看,在一行为所触犯的数法条中,适用其中一个法条能否对不法行为及其侵犯的法益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价,若能,则是法条竞合,否则是想象竞合。形式标准中交叉竞合是法条竞合的一种形式,实质标准中不宜要求"法益的同一性"。(本文来源于《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3期)
张敏[9](2018)在《论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一文中研究指出法条竞合和想象竞合虽然都出现了竞合的情形,但是前者单从形式解释的角度,就可以看出法条之间的竞合关系,而后者需要根据案件事实判断该行为触犯的罪名的情况。由于法条竞合采取特别法条优于一般法条的处断原则,而想象竞合采取从一重罪的处断原则,所以当特别法条的刑罚轻于普通法条时,二者的法律后果不一致。因此,在研究二者的相关内容的基础上,努力探求二者的界限,为司法工作者在实践中准确定罪量刑提供理论基础和依据。(本文来源于《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3期)
李林,黄福宏[10](2017)在《“同种数罪想象竞合犯”的实践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2012年1月某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到一公司楼内实施盗窃,在一间办公室内盗取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两万元)、现金叁千元,在正准备到其他的办公室实施盗窃的时候,被巡楼的工作人员发现,犯罪嫌疑人抱起电脑沿着走廊逃窜,由于手中持有电脑难以逃脱,于是犯罪嫌疑人扔下电脑从窗口跳出。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李某被警方抓获归案。对于李某是否构成盗窃罪是没有问题的,然而问题就在于对于李某是按照盗窃未遂处罚还是盗窃既遂(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7年30期)
想象竞合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探讨的主题基于以下基本案情:2016年10月至12月期间,谭某经人介绍认识戴某后,向戴某谎称其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某部队师长,以帮助拿到部队食堂食品供应资格为由,先后在本市白云区增槎路龙骏广场、东旺市场,骗得戴某人民币24000元。2017年1月8日,谭某被民警抓获,并从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想象竞合论文参考文献
[1].陈山.典型一罪与数罪之间:想象竞合犯的量刑规范化[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9
[2].伍尚昶.浅议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想象竞合关系[J].法治论坛.2019
[3].张淼.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的界分与反思——以“叁段论”为视角的分析[J].河南警察学院学报.2019
[4].张淼.论想象竞合犯视阈中的“罪名”及应用[J].金陵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5].杜邈,代颖杰.公共场所“随机杀人”案件的定性研究——兼论想象竞合犯的处断规则[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6].刘韶辉.想象竞合是法条竞合的一种类型[J].法大研究生.2018
[7].何俊余.想象竞合犯量刑规范化的理论探讨[D].四川师范大学.2018
[8].陈小平.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之厘清——形式标准与实质标准“双阶层”判断路径的提倡[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
[9].张敏.论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J].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
[10].李林,黄福宏.“同种数罪想象竞合犯”的实践思考[J].法制博览.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