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人管辖权论文-王筱

属人管辖权论文-王筱

导读:本文包含了属人管辖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刑法,属人管辖权制度,双重犯罪原则,重复评价

属人管辖权论文文献综述

王筱[1](2019)在《我国刑法属人管辖权制度下犯罪重复评价的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因我国刑法属人管辖权的适用范围相对宽泛,排除适用双重犯罪原则,且对外国刑事判决采取消极承认的态度,使我国司法机关在处理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的案件时难以有效避免对同一犯罪行为的重复评价。这一现象明显违背了罪刑相适应原则,也对人权与法治理念产生了冲击。为了尽可能减少对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的犯罪行为的双重评价,应当限缩我国刑法属人管辖权的适用范围,适当地采用双重犯罪原则,并进一步扩大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承认范围。(本文来源于《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汤素娴[2](2014)在《我国刑法中属人管辖权的现实、矛盾与构想》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刑法中的属人管辖权,是指我国基于国籍对我国领域外所实施的犯罪,依法适用我国刑法追究该公民刑事责任的权力。我国现行刑法对于属人管辖权的规定采用无限制的属人管辖权,删除79年刑法中关于属人管辖权的犯罪种类、“双重犯罪原则”等限制,使得我国刑法属人管辖权的范围极大的扩大。随着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我国公民出国的机会和数量急剧增加,在国外犯罪的数量也大幅度增加。出于各种原因,犯罪行为在犯罪地国总是得不到及时的责任追究,因此,扩大属人管辖权适用范围一定程度上有利更好的惩罚犯罪。但是,属人管辖权行使的不断频繁,这势必会引起犯罪人所属国的属人管辖权与犯罪地国的属地管辖权的冲突。因此,如何在保证我国刑事管辖权的基础上,有效协调因属人管辖权范围扩大而带来的问题与冲突便成为了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必须要面对的难题。本文主要通过揭示我国现行刑法属人管辖权规定中反映的问题,并从定罪冲突、量刑差异、刑法重复评价等叁个角度对我国属人管辖权进行分析,提出“一个根本,叁个具体”的对应协调建议。其中,“一个根本”指合理缩小属人管辖权的适用范围,“叁个具体”分别是指增加“双重犯罪原则”的适用,重视对外国刑法规定的参考,扩大域外判决的承认范围。本文除了导言和结语之外,正文共分为叁章:第一章主要是属人管辖权概述。具体包括叁部分,第一部分为属人管辖权的基础界定,从属人管辖权的历史渊源与发展历程、理论依据、范围界定等叁方面加以展开;第二部分介绍各国刑法中的属人管辖权规定,分为无限制的属人管辖权和有限制的属人管辖权,并且总结世界刑法在属人管辖权方面的发展趋势;第叁部分主要介绍我国刑法属人管辖权的规定,并重点揭示规定中反映的问题,从而为下文的分析与阐述归纳中心问题。第二章主要是对我国刑法属人管辖权存在的现实矛盾的分析与思考。具体对现行属人管辖权制度下存在的定罪冲突愈发明显、量刑差异愈发扩大、刑法重复评价现象愈发突出等叁个问题进行剖析,分别从上述问题的现实表现、原因、负面影响等角度出发思考我国现行属人管辖权制度的不妥之处。第叁章主要是在第二章的分析与思考之上,提出相应的协调建议。其中针对定罪冲突愈发明显的问题,可以通过合理增加“双重犯罪原则”的适用加以缓和;针对量刑差异愈发扩大的问题,可以通过重视对外国刑法规定的参考的途径加以协调;针对刑法重复评价现象愈发突出的问题,则可以通过科学的扩大域外判决的承认范围加以解决。最后,笔者还就我国属人管辖权存在系列问题的根本原因——采用无限制的属人管辖权进行阐述,提出要从根本上缓和属人管辖权的矛盾,应适当采用有限制的属人管辖权,缩小我国刑法属人管辖权的范围。(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14-04-15)

汪诸豪[3](2012)在《美国跨境证券诉讼属人管辖权问题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众多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及其公司管理层个人被卷入了美国股民发起的证券类集团诉讼之中。然而美国法院在审理这一类案件时却面临着一系列程序性和管辖权问题。其中争议最大的莫过于美国法院对境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属人管辖权问题。美国法院属人管辖权适用问题至今没有统一的判断标准。这种模糊性导致了实践中一定程度的制度成本。(本文来源于《人民论坛》期刊2012年08期)

刘潇潇[4](2010)在《论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属人管辖权》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管辖权问题至关重要。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核心问题在于哪国法院依据什么原则或者标准取得该项管辖权。根据国际民事诉讼管辖的根据的不同,我们可以将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分为不同种类,在本文中,笔者将着重介绍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属人管辖权在主要几个国家的概况以及存在的缺陷。(本文来源于《魅力中国》期刊2010年06期)

谢杰,陈为明,许建添[5](2007)在《属人管辖权的刑法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有限制属人管辖权是本国刑法对在其领域外的本国公民犯罪的管辖设置一定前提条件;无限制属人管辖权对本国公民在国外犯任何罪都应当管辖。“我国公民不论其在世界上的哪个国家,也不论在外国居住时间有多久,他所实施的行为只要符合我国刑法中犯罪的规定,我国刑法都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此规定明显不具合理性。缩小属人管辖权的管辖范围、救济公民权利、制裁违法行为是我国刑法属人管辖权规范控制的应然考虑。(本文来源于《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期刊2007年01期)

谢杰,李鹏[6](2007)在《属人管辖权的刑法规范冲突与控制》一文中研究指出有限制属人管辖权是本国刑法对在其领域外的本国公民犯罪的管辖设置一定的前提条件,无限制属人管辖权对本国公民在国外犯任何罪都应当管辖。我国公民不论在世界上的哪个国家,也不论在外国居住时间有多久,他所实施的行为只要符合我国刑法中关于犯罪的规定,我国刑法都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此规定明显不具合理性,缩小了属人管辖权的管辖范围,而公民救济权利、制裁违法行为是我国刑法合理设置属人管辖权的应然考虑。(本文来源于《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期刊2007年01期)

蓝寿荣,张薇[7](2004)在《法国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制度中的属人管辖权制度评析》一文中研究指出Résumé : Cet article vise  présenter et  analyser le système de juridiction de la France dans les procès civils internationaux ainsi que son développement sous l′influence de la convention internationale et de la pratique de chaque pays.(本文来源于《法国研究》期刊2004年02期)

陈志荣[8](2004)在《我国刑法属人管辖权存在的缺陷和立法完善——兼谈海外华侨的刑法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刑法在刑事属人管辖权的设置上没有限制,可能造成刑事管辖权的滥用,不仅与刑事保护管辖权存在失衡,也不符合期待可能性理论,不利于对长期旅居海外的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建议对刑事属人管辖权设置一定的限制。(本文来源于《人民检察》期刊2004年05期)

巫修社[9](1999)在《试论我国刑法属人管辖权的立法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和自然人犯罪相比较,新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某些规定存在着明显的缺陷,特别是对属人管辖权的规定中,未能涵盖单位犯罪的应有成份,疏漏了中国单位在中国领域外犯罪如何适用我国刑法的问题。因此,必须明确我国刑法对中国单位的效力范围,并界定出体现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特点的适用条件,以完善我国刑事立法,弥补刑法属人管辖权的不足。(本文来源于《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1999年01期)

属人管辖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我国刑法中的属人管辖权,是指我国基于国籍对我国领域外所实施的犯罪,依法适用我国刑法追究该公民刑事责任的权力。我国现行刑法对于属人管辖权的规定采用无限制的属人管辖权,删除79年刑法中关于属人管辖权的犯罪种类、“双重犯罪原则”等限制,使得我国刑法属人管辖权的范围极大的扩大。随着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我国公民出国的机会和数量急剧增加,在国外犯罪的数量也大幅度增加。出于各种原因,犯罪行为在犯罪地国总是得不到及时的责任追究,因此,扩大属人管辖权适用范围一定程度上有利更好的惩罚犯罪。但是,属人管辖权行使的不断频繁,这势必会引起犯罪人所属国的属人管辖权与犯罪地国的属地管辖权的冲突。因此,如何在保证我国刑事管辖权的基础上,有效协调因属人管辖权范围扩大而带来的问题与冲突便成为了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必须要面对的难题。本文主要通过揭示我国现行刑法属人管辖权规定中反映的问题,并从定罪冲突、量刑差异、刑法重复评价等叁个角度对我国属人管辖权进行分析,提出“一个根本,叁个具体”的对应协调建议。其中,“一个根本”指合理缩小属人管辖权的适用范围,“叁个具体”分别是指增加“双重犯罪原则”的适用,重视对外国刑法规定的参考,扩大域外判决的承认范围。本文除了导言和结语之外,正文共分为叁章:第一章主要是属人管辖权概述。具体包括叁部分,第一部分为属人管辖权的基础界定,从属人管辖权的历史渊源与发展历程、理论依据、范围界定等叁方面加以展开;第二部分介绍各国刑法中的属人管辖权规定,分为无限制的属人管辖权和有限制的属人管辖权,并且总结世界刑法在属人管辖权方面的发展趋势;第叁部分主要介绍我国刑法属人管辖权的规定,并重点揭示规定中反映的问题,从而为下文的分析与阐述归纳中心问题。第二章主要是对我国刑法属人管辖权存在的现实矛盾的分析与思考。具体对现行属人管辖权制度下存在的定罪冲突愈发明显、量刑差异愈发扩大、刑法重复评价现象愈发突出等叁个问题进行剖析,分别从上述问题的现实表现、原因、负面影响等角度出发思考我国现行属人管辖权制度的不妥之处。第叁章主要是在第二章的分析与思考之上,提出相应的协调建议。其中针对定罪冲突愈发明显的问题,可以通过合理增加“双重犯罪原则”的适用加以缓和;针对量刑差异愈发扩大的问题,可以通过重视对外国刑法规定的参考的途径加以协调;针对刑法重复评价现象愈发突出的问题,则可以通过科学的扩大域外判决的承认范围加以解决。最后,笔者还就我国属人管辖权存在系列问题的根本原因——采用无限制的属人管辖权进行阐述,提出要从根本上缓和属人管辖权的矛盾,应适当采用有限制的属人管辖权,缩小我国刑法属人管辖权的范围。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属人管辖权论文参考文献

[1].王筱.我国刑法属人管辖权制度下犯罪重复评价的反思[J].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19

[2].汤素娴.我国刑法中属人管辖权的现实、矛盾与构想[D].华东政法大学.2014

[3].汪诸豪.美国跨境证券诉讼属人管辖权问题探析[J].人民论坛.2012

[4].刘潇潇.论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属人管辖权[J].魅力中国.2010

[5].谢杰,陈为明,许建添.属人管辖权的刑法思考[J].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

[6].谢杰,李鹏.属人管辖权的刑法规范冲突与控制[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

[7].蓝寿荣,张薇.法国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制度中的属人管辖权制度评析[J].法国研究.2004

[8].陈志荣.我国刑法属人管辖权存在的缺陷和立法完善——兼谈海外华侨的刑法保护[J].人民检察.2004

[9].巫修社.试论我国刑法属人管辖权的立法完善[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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