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诉讼法律依据
2022-12-01阅读(615)
问:重复起诉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 答:重复起诉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法律依据】:
《民诉法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重复起诉的构成要件:
1、前后的诉讼当事人都为同一人;2、前诉讼和后诉讼的诉讼标的相同;3、前后诉讼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是后诉讼的请求在实质上是想否认前诉讼的裁判结果。若符合以上的三个要件,则构成重复起诉。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即使已经受理了,也要驳回。 - 答:认定重复起诉的一般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条规定,系针对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
作出的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中的“重复起诉”这一概念,第一次做出明确的解释和界定。而由于上述法条系民事诉讼法中对“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具体规定,故而对该条款的具体解释,也可以作为“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具体适用规则。
但是,新民诉法解释对重复起诉的这一解释和界定,却未能真正解决民事诉讼中何为“一事”这一本质性的问题。 -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诉的法律条件:
1、必须有合格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2、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
3、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
资料扩展
重新起诉就是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向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声明不服从法院判决或裁定,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问:重复起诉的法律规定
- 答:重复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一事不再理原则又称禁止重复起诉原则,其为民事诉讼的重要原则,主要解决的是既判的事实应当视为真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和受理。
法律分析
重复起诉是指当事人对已经裁判并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次起诉,由于民事诉讼的一事不再理原则和维护司法既判力的要求,当事人的诉权已经消耗,重复起诉被立法所明确禁止,不得再行提起诉讼,否则构成重复起诉。对于法院已生效的判决,当事人不得就判决内容再进行相同或者实质否定的诉讼主张,法院也不得在之后的诉讼中作出与生效判决冲突的认定和处理。如当事人就其已经提起的诉讼事项在判决生效后又提起的,属于重复起诉,违反一事不再理之诉讼原则。根据规定,构成重复起诉应当同时符合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三个条件,一是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是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是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 答:新民诉法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问:重复诉讼的法律规定
- 答:法律分析:重复诉讼的规定主要集中于民事诉讼中,一般是指重复起诉,即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而还有一种实质性的重复起诉规定,指的是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而这里的相同要做法定理解,即相同不仅仅指当事人完全一致,也可以是后诉的当事人均包含在前诉的当事人之中,但不可以是前诉的当事人均包含在后诉的当事人之中。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