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蕤琳:自由共同体的建构与日常生活的变革——布达佩斯学派婚姻家庭和妇女解放理论研究论文

乔蕤琳:自由共同体的建构与日常生活的变革——布达佩斯学派婚姻家庭和妇女解放理论研究论文

中东欧思想文化研究

[摘 要]同其他各种女性主义流派相比,布达佩斯学派关于婚姻家庭和妇女解放问题的探讨在理论上更为深刻,这主要在于他们更加自觉地坚持了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传统,又进一步拓展了马克思的社会历史理论,建立起日常生活批判的理论范式,从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视角上来把握婚姻家庭的社会历史作用。布达佩斯学派理论家批判了资本主义条件下家庭关系的异化性质,特别是其以财产占有为特征的不平等的家庭关系、两性关系,以及忽视儿童个性培育的物化特征。他们强调通过自由共同体的建构来推动工作世界和社会活动领域的人道化,特别是通过自由选择的共同体(公社)的建构来实现家庭关系和日常生活的人道化,实现真正的家庭成员的平等,特别是男女平等,使以家庭为组织中心的日常生活成为自由个性生成的空间。

[关键词]日常生活变革;婚姻家庭关系;自由共同体;两性平等

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婚姻家庭和两性关系问题一直是不可忽视的重大问题,因此也一直是各种社会理论关注的重要课题。特别是进入工业文明以来,随着女性就业和社会参与的增多,以反对歧视女性,实现两性权利完全平等,使女性获得应有的社会地位和权利为基本内涵的妇女解放运动(女权运动)逐渐成为越来越广泛、越来越自觉的社会变革运动,成为近现代人类历史运动的重要内涵。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学术流派和理论家高度关注妇女解放运动的社会意义和婚姻家庭关系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从19世纪下半叶起,女性主义(feminism,一译“女权主义”)思潮就成为重要的社会思潮,先后有自由主义女性主义、激进主义女性主义、存在主义女性主义、后现代女性主义等各种流派。许多当代马克思主义流派和理论家也高度重视婚姻家庭和两性关系问题,例如,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的布达佩斯学派就从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和日常生活批判的视角对于当代社会和未来社会的婚姻家庭和两性关系作了深入的探讨。

一、日常生活变革:对马克思思想传统的继承和拓展

布达佩斯学派是在卢卡奇直接影响和指导下发展起来的东欧新马克思主义主要流派之一。该流派的理论家以马克思的实践哲学和异化理论为理论基础,对于当代人的存在状态、现代性的危机、社会主义改革等重要理论课题和实践课题都作出了深入探讨,他们在哲学人类学、激进哲学、历史理论、文化批判、伦理思想等领域都取得了很有影响力的成果。布达佩斯学派理论家不仅站在哲学和社会历史理论的高度从宏观上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历史的演进作出了深刻的探讨,而且采取哲学和社会学相结合的方法在微观上对日常生活、婚姻家庭、两性关系的现状和未来演变趋势作了深刻的揭示。20世纪60年代后期和70年代初期,安德拉什·赫格居什(András Hegedüs,1922—1999年)、阿格妮丝·赫勒(Agnes Heller,1929—2019年)、玛丽亚·马尔库什(Maria Markus,1936—2018年)和米哈伊·瓦伊达(Mihaly Vajda,1935—)等几位布达佩斯学派重要代表人物,围绕着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个体发展、婚姻家庭、两性平等、自由共同体等问题发表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并于1976年将这些成果结集成《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布达佩斯学派论文集》在伦敦出版。(1)参见Andras Hegedus, Agnes Heller , Maria Markus and Mihaly Vajda, The Humanisation of Socialism:Writings of the Budapest school, London: Allison & Busby, 1976.中文版参见[匈牙利]安德拉什·赫格居什、阿格妮丝·赫勒、玛丽亚·马尔库什、米哈利·瓦伊达:《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布达佩斯学派论文集》,衣俊卿、文长春、王静译,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同其他各种女性主义流派相比,布达佩斯学派关于婚姻家庭和妇女解放问题的探讨在理论上更为深刻,这主要在于他们更加自觉地坚持了马克思的思想传统。一方面,布达佩斯学派成员在宏观上继承了唯物史观对于婚姻家庭在人类社会结构和历史演进中的地位的基本观点;另一方面,他们进一步拓展了马克思的社会历史理论,建立起日常生活批判的理论范式,从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视角上来把握婚姻家庭的社会历史作用。

按照图7和图8中的计算参数,将奇异值在其相空间内重构,得出如图9所示的重构信号,即为降噪后无干扰的振动信号.

同其他东欧新马克思主义流派一样,布达佩斯学派也兴起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东欧社会主义改革的探索之中,他们的理论宗旨是反思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的僵化和教条特征,从而通过“回到马克思”来推动马克思主义的复兴。因此,在20世纪众多新马克思主义流派之中,布达佩斯学派和其他东欧新马克思主义流派更加自觉、更加明确地继承了马克思的思想传统,他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的实践哲学、异化理论、唯物史观等作出了独特的解读。布达佩斯学派关于婚姻家庭、妇女解放等问题的理解,也是以他们所阐发的马克思的思想传统为理论基础的。

首先,布达佩斯学派继承了马克思思想的基本价值取向,从人类解放和人的个性发展的高度来把握妇女的解放和婚姻家庭的人道化。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革命所承担的历史使命不是推动一般的宗教解放和政治解放,而是要实现彻底的人类解放,即建立起人人平等和自由发展的自由人的联合体。他们在《共产党宣言》宣告:“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53马克思从人类解放的高度来定位妇女解放的地位和意义,他在与恩格斯合著的《神圣家族》中曾引用傅立叶的一个论断:“某一历史时代的发展总是可以由妇女走向自由的程度来确定 ……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标准。”[2]249-250马克思反复强调了这一观点,他在1868年12月12日致路德维希·库格曼的信中曾指出,“每个了解一点历史的人也都知道,没有妇女的酵素就不可能有伟大的社会变革。社会的进步可以用女性……的社会地位来精确地衡量”[3]299。布达佩斯学派成员也是从马克思的人类解放和人道主义立场出发,强调真正平等的男女关系和人道化的婚姻家庭关系只有在真正的自由共同体中才能够确立起来。

其次,布达佩斯学派继承了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从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和生产关系的性质来解释男女不平等和家庭关系异化的深层根源,从而把生产关系的变革和社会劳动组织的改变作为妇女解放和家庭关系人道化的重要社会基础。众所周知,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是从社会大分工入手来分析男性和女性在生产和生活中地位的变化,在他看来,真正的男女不平等,即妇女处于从属地位是从分工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特别是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私人占有和交换出现后开始的。分工和生产方式的这种转变使妇女所从事的家务劳动的重要性开始降低,并且妇女本身也开始成为私有制条件下男性的占有物。因此,恩格斯认为,妇女的真正解放取决于社会化大生产和妇女广泛参与生产和社会活动。他指出,“从前保证妇女在家中占统治地位的同一原因——妇女只限于从事家务劳动——,现在却保证男子在家中占统治地位;妇女的家务劳动现在同男子谋取生活资料的劳动比较起来已经相形见绌;男子的劳动就是一切,妇女的劳动是无足轻重的附属品。在这里就已经表明,只要妇女仍然被排除于社会的生产劳动之外而只限于从事家庭的私人劳动,那么妇女的解放,妇女同男子的平等,现在和将来都是不可能的。妇女的解放,只有在妇女可以大量地、社会规模地参加生产,而家务劳动只占有她们极少的工夫的时候,才有可能。而这只有依靠现代大工业才能办到,现代大工业不仅容许大量的妇女劳动,而且是真正要求这样的劳动,并且它还力求把私人的家务劳动逐渐融化在公共的事业中”[4]181。布达佩斯学派也是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和物化机制入手分析现存社会男女关系的不平等和婚姻家庭关系的异化,并且把自由选择的共同体的建立、减轻妇女的家务劳动、增加自由时间等,作为妇女解放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条件。

然而,在布达佩斯学派理论家看来,从人类解放的高度来强调妇女解放的重要性、消灭私有制和物化机制、创造条件让女性回归生产和社会生活,这些变革虽然在宏观上为妇女的真正解放和家庭关系的人道化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条件,但这些举措并不能自发地实现婚姻家庭关系的革命性变革和妇女的真正解放。众所周知,恩格斯曾提出物质生活资料生产和人自身繁衍这两种类型的生产理论。尽管两种生产在不同历史条件下对特定社会和人们的生活的制约作用有所不同,但是,任何时候人类历史的发展都离不开以生活资料生产为主要内涵的社会生产生活和以人自身的生产为主要内涵的家庭活动,即日常生活。因此,人类历史的进步必须同时体现在两种生产的变革之中,当宏观上具备了废除私有制,把妇女从家庭劳动中解放出来的条件时,还需要日常生活本身的变革和重建,才能真正实现男女平等和所有人的自由发展。

首先,布达佩斯学派理论家认为,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家庭关系是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社会关系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具有明显的财产占有性质。赫勒和瓦伊达认为,资产阶级家庭“被整合到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整体结构之中”,无论是小资产阶级的家庭,还是上层资产阶级家庭,其主要任务是行使经济功能,是自觉地或不自觉地“保障资本主义财产的平稳运行”,而这项任务是通过教育下一代或者下几代子女学会掌管工厂或者学会经商来实现的,“这两种主要的家庭类型的基础都是通过继承的形式转让私有财产”[6]3-4。在这种意义上,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家庭关系必然具有物化的性质,它鲜明地表达出一种“渴望拥有”和占有财产的自我保护的功能。具有这种性质和价值取向的家庭不仅清楚地体现出家庭关系的异化性质,而且还会导致家庭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的张力和冲突。“家庭的权威结构意味着,对财产的使用要依靠家庭权威的决定;这或许导致我们产生有关家庭内部财产使用的斗争,同时为了捍卫家庭的物质利益而反对所有其他家庭和群体。”[6]9

对于现代社会,主要是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婚姻家庭和两性关系状况的剖析是布达佩斯学派婚姻家庭和妇女解放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说,家庭内部的不平等(包括男女不平等、亲子关系的不平等)已经是历史悠久的事实,在几千年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父权、夫权的统治下,在社会生产和社会活动不发达的历史条件下,妇女的地位很难得到真正的改善。在一定的意义上,资本主义工业大生产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生活领域的急剧扩大,特别是教育的普及化和家庭生活的社会化,为妇女摆脱或者减轻家务劳动的负担,参与社会生产和社会活动创造了条件。因此,有组织的妇女解放运动和自觉的女权意识是现代大工业条件下才出现的社会现象。

每次回到我生活过的连队,路过水井旁,我总会深情地望上几眼。当年那口清澈甘甜的水井给我留下了许多温馨、美好的回忆,让我至今难忘记。□

二、对资本主义条件下异化的婚姻家庭关系的批判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布达佩斯学派,特别是其主要代表人物赫勒致力于发展以个体的再生产,即人自身的再生产为主要内涵的日常生活批判理论,为个体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真正在家庭生活、两性关系、后代培育等日常生活的微观层面上实现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赫勒在《日常生活》中谈到日常生活批判的宗旨时清晰地表达了自己关于微观革命的理解:“日常生活如何能在人道主义的、民主的和社会主义的方向上得以改变是本书讨论的现实争端。该书提供的答案表达了这样的信念,即社会变革无法仅仅在宏观尺度上得以实现,进而,人的态度上的改变无论好坏都是所有变革的内在组织部分。”[5]“英文版序言”2赫勒在与瓦伊达合著的《共产主义和家庭》一文中,进一步明确了日常生活批判理论对于我们把握和理解婚姻家庭关系和两性关系的重要性,并且把日常生活的变革理解为全部社会变革的重要基础。赫勒认为,社会的整体转变不会自发地导致个体的生存方式的改变,真正的自由社会所需的自由发展的个体也不会简单地被政治和经济活动所创造。“如果我们自觉的革命意图能以日常生活的变革为方向,那么共产主义生产关系的变化和异化的力量结构向地方的和社会层面的自我管理形式的转变就能够得以实现。这些因素是相互决定的。没有对日常生活的有意识的、革命性的重建,生产关系的变革和统治关系的崩溃是不能设想的,反之亦然。”[6]2赫勒强调,家庭是日常生活的组织中心,是孕育新一代的主要场所,是我们日常生活所有活动得以运行的基础平台,“家庭是人与人、男人与女人之间最理想的关系的来源和目的地”[6]2-3。正因为如此,布达佩斯学派主张通过社会生活和日常生活相结合、宏观把握与微观研究相结合的方式来揭示当代社会的家庭关系的异化,并为未来社会两性关系的真正平等和家庭关系的人道化探寻变革的途径。

布达佩斯学派理论家在一定限度内承认现代工业和资本主义发展对于改善妇女地位所具有的积极推动作用。赫勒和瓦伊达分析了现代社会家庭的变化,特别是传统专制型、独裁型家庭的松动,或者被人们称之为“家庭的解体”。例如,离婚的自由、婚姻中男性权威在法律上的消失、与性相连的道德标准的转变、大家庭被“核心家庭”所取代,等等。他们认为,从推动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的角度,我们必须承认,现代社会的家庭变化具有积极的价值内涵和历史意义。“从自由选择人类联合体的基本价值观点出发,我们必须把这个过程看成是积极的,即使它导致了一些社会不能解决的冲突,甚至当社会以一种有组织的方式试图去消除那些冲突时也无法解决。”[6]5在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在发达的社会条件下,我们也可以看到妇女的社会地位的各种改善:就业的增多、对社会生活的广泛参与、社会影响力的不断增强、社会贡献率的不断提高,等等。

艺术往往高于生活,但源于生活。据《当代生活报》报道,在现实生活中,有的老人还真会装病求子女关注。如近几年,在南京工作的彭先生动辄就接到母亲类似“儿子,我可能活不了几天了”的“紧急”电话。紧张的彭先生经历几次后,发现妈妈实际上只是普通的头疼脑热。

我在广东工作以后,向母亲报告我的工作成绩,母亲鼓励我要多做事,少说话,要尊重领导和同事。母亲的那句“自古拳头不打笑脸,不要计较得失,要微笑面对生活”的话我牢牢地记在心间。后来,我到北大工作和求学,母亲仍然一如既往地用全部的生命支持着我。只是我心中觉得内疚越来越多,随着年岁的流逝,母亲的白发爬满头了,我慢慢长大了,母亲慢慢变老了,我没时间陪伴在母亲身边,没法照顾她,想到这里我就难过。

再次,资本主义条件下家庭关系的异化还特别表现在依旧没有真正发展起平等的男女关系,还远远没有实现妇女的真正解放。这具体体现在很多方面:一是体现在工作上。在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妇女开始走出家庭,接受教育,成为工作妇女,在经济和公众生活中占据重要的位置,但是女性就业增加只是数量上的进步,而在实际中,女性社会地位低下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玛丽亚·马尔库什在《妇女和工作:走入死胡同的解放》一文中,通过对发达国家和当时的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所作的社会学调查得出结论:“相关数据清楚地显示,工作妇女与男性并不具有相同的地位,反而被认为是一个不够资格的、廉价的劳动力大军,她们普遍处在恶劣的条件下,做着最不重要的工作。”[6]75相应地,妇女的平均收入远远低于男性。二是体现在依旧沉重的家务劳动中。妇女在外出工作的同时,还要承担“第二个班”,即家务劳动,在大多数情况下,家务劳动主要是由女性来承担。“妇女在办公室或工厂上第一个班,然后在家上第二个班,做家务和照顾孩子等被特别视作属于她的日常琐事。正是这个目前无法解决的两个班的问题,很大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妇女解放运动目前还处在停滞状态;正是因为这个问题,它背弃了传统女权主义运动的较高期望。”[6]76-77三是体现在性道德对两性的不同约束上。赫勒在《两性关系的未来》一文中指出,虽然在现代社会,随着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出现,性道德的标准发生了有利于女性的转变,但是,性道德对两性的不同约束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男性对女性的财产性占有的意识依旧在社会文化中发挥重要的影响,“很明显,从道德的观点来看,对男人允许的事情对妇女是禁止的”[6]25。男女事实上的不平等还体现在更多的方面,在布达佩斯学派理论家看来,这些问题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无法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只能期待着未来社会的自由共同体的生成。

如前所述,布达佩斯学派断言,以财产占有和经济功能为主要特征的资产阶级家庭不是一个共同体,而是一个独裁者。布达佩斯学派理论家认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应当体现在一种新的生活方式的塑造,在这种新的生活方式中,社会活动和家庭生活不再简单归结为经济功能和政治功能,而是把促进个性发展放在核心地位。而个性发展的真正实现有赖于以人类价值和个性发展为目标的共同体的生成。玛丽亚·马尔库什和赫格居什在《共同体与个性》一文中指出,并非每一种小群体都能够实现共同体的功能。事实上,存在着很多所谓的“共同体”,如过分强调集体和社会、抑制个性的“集体化的共同体”“非人化的共同体”“准共同体”等。而真正的共同体是“人道化的共同体”“自由选择的共同体”,它以促进成员的个性成长为宗旨,把个体价值与社会进步有机地结合起来。“马克思意义上个性的成长不能与社会群体的成长分割开来,这种群体的功能如同共同体的功能,能够把个体的日常活动和较大的社会单位联系起来,因此,至少是在某种程度上克服了个体的特性。”[6]87-88

然而,在布达佩斯学派理论家看来,尽管在现代社会妇女的社会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现代婚姻家庭关系本质上还依旧具有异化的性质,妇女在家庭中和在社会上依旧处于附属的、不利的地位,妇女的解放和男女的真正平等远远没有实现。布达佩斯学派理论家坚持从资本主义的占有方式、资本主义生产的压迫性质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异化性质来揭示和解释资本主义条件下家庭异化的根源。在这一点上,他们继承和坚持了马克思的思想传统。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产对于工人,特别是妇女的压迫性质,他指出,“资本主义使用机器的第一个口号是妇女劳动和儿童劳动!这样一来,这种代替劳动和工人的有力手段,就立即转化为这样一种手段,它使工人家庭全体成员不分男女老少都受资本的直接统治,从而使雇用工人人数增加。为资本家进行的强制劳动,不仅夺去了儿童游戏的时间,而且夺去了家庭本身惯常需要的、在家庭范围内从事的自由劳动的时间”[7]453-454。从这样的基点出发,布达佩斯学派理论家从多个方面来揭示资本主义条件下婚姻家庭关系的异化和两性的不平等状况。

其次,资本主义条件下婚姻家庭关系的经济功能、财产占有性质和物化特征决定家庭及其日常生活并非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培养寓所,这突出体现在对下一代的培育方面。尽管现代教育的普及化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现代人的主体性的生成,有助于个体在一定程度上扬弃家庭和日常生活的自在自发的特征,自觉地实现自由和全面发展。但是,从总体上看,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家庭还是具有专制和权威的特征,它的培育功能主要服从于资本主义财产的平稳的、可持续的运行和安全拥有。

三、自由共同体条件下的平等的家庭关系和两性关系

基于对资本主义条件下婚姻家庭关系异化性质的批判,布达佩斯学派理论家对于如何克服现代社会家庭的异化作了探讨,对于家庭关系和两性关系的未来作了展望和构想。他们关于未来社会和未来家庭的理解建立在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点上,这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提出的作为自由人联合体的共产主义的构想。在布达佩斯学派理论家看来,这样的自由人联合体既代表着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社会生活和社会活动领域,也涵盖了未来社会的日常生活领域。从这样的理解出发,他们一方面强调通过自由共同体的建构来推动工作世界和社会活动领域的人道化,另一方面强调通过自由选择的共同体(公社)的建构来实现家庭关系和日常生活的人道化,实现真正的家庭成员的平等,特别是男女平等,使以家庭为组织中心的日常生活成为自由个性生成的空间。显而易见,布达佩斯学派是在把宏观的社会变革和微观的日常生活变革结合起来,其中,就家庭关系异化的扬弃和真正的妇女解放而言,他们更加重视微观层面的变革,即家庭的激进的人道化变革和日常生活的人道化重建。

赫勒和瓦伊达强调,“资产阶级家庭是独裁者,它不是一个共同体。甚至在今天,在相当多的资产阶级家庭里,由于传统和男性的社会地位使得男人成为权威,他可以用各种手段自由地行使这种权威。有一些家庭,妇女因为其自身在社会的地位或强烈的个性而具有这种权威,但是这并没有改变这个事实,家庭是独裁者。结果,现代家庭并不适合教育儿童如何在社会中生存和行为”[6]8。这种特征不仅制约着资产阶级家庭的发展,而且影响着无产阶级家庭的状况。一方面,在赫勒和瓦伊达看来,“资产阶级家庭基本的社会功能就是塑造一种保证资产阶级社会没有冲突地运转的个性”[6]6。在这种意义上,他们断言,“家庭是资本主义个性的首要的生产单位”[6]7。另一方面,他们分析了资本主义条件下无产阶级家庭在子女培养方面的困境。在工业化初期,无产阶级的物质状况使他们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家,他们要超长时间工作以谋取微薄的生计,“每天的工作时间长达12到14个小时之久,他几乎没有任何机会去发展子女和父母之间的真正的纽带,子女是在大街上成长起来的”[6]10。后来的社会发展推动无产阶级物质条件的改善和社会福利的提高,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无产阶级家庭也开始像资产阶级家庭一样,成为独裁者,同样无法行使培育儿童的个性和自由发展的功能。“无产阶级生活状况的逐步提高使得家庭结构资产阶级化成为可能,同时刺激了主要的家庭类型,即一夫一妻制资产阶级家庭的发展。”[6]10

一些布达佩斯学派理论家重点讨论如何在工作世界建构起真正的自由共同体。玛丽亚·马尔库什和赫格居什指出,之所以讨论这一问题,是因为现代大工业和现代社会生活的快速发展,使得建立在家庭和邻里关系基础上的传统共同体结构已经趋于瓦解并丧失了其重要性,而投身于工作世界和社会生活中的男男女女们又由于现代社会的物化特征和大工业的技术分工而呈现出原子化的孤独状态,因此,在工作世界中形成工人自我管理的(自治的)、民主的共同体,有助于培养人的个性和形成社会的有机联系。他们指出,“主要是因为生活的原子化,人用以表达和发展自己的个性的方式一般必须在工作的世界中寻找,它不仅直接作为人们劳动活动的一部分,而且还存在于与此相连的自我管理的和社会控制的领域。除此之外,人们把大部分时间都花费在工作上,这也是不容忽视的事实。大量的社会学调查已经显示,工作的性质和在劳动分工中的地位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生活的方式和志向”[6]89-90。除此以外,布达佩斯学派还探讨缩短工作时间、增加自由时间等措施,以便为置身于工作世界的人们发展自己的个性创造条件。对于女性的自由和解放而言,他们还强调家务劳动社会化、社会承担更多家庭责任等举措的重要性。

然而,布达佩斯学派理论家也充分认识到,仅仅在工作世界构建自由共同体对于人的个性培养和全面发展的作用还是有限的。一方面,在工作世界实行自治和民主化管理,形成有利于个性培养和自由发展的共同体,受到很多方面的限制,如越来越细致的技术分工就是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并且集体化也可能与自由共同体走向相反的方向,导致对个性的压抑,等等。另一方面,如果家庭关系和日常生活不经历彻底的人道化变革,那么,即便通过缩短劳动时间、家务劳动社会化等措施为人们赢得了更多的自由时间和休闲时间,也并不一定能够促进个体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例如,在涉及发达国家和当时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学调查中,布达佩斯学派理论家也发现了一种常见的现象,即人们为了改善物质生活条件,把增加的自由时间通过兼职、加班等方式变为另外一种劳动时间。再如,赫勒等人明确地看到,那种主张通过家务劳动彻底社会化来实现妇女的解放的想法,不仅不具备实现的条件,而且也会从根本上损害人际关系的有机性。因此,布达佩斯学派理论家认为,与推动工作世界的共同体的建构一道,必须把自由的共同体建立在家庭和日常生活的微观层面上。这一微观层面的激进变革和人道化重建,不仅对于扬弃现代社会家庭关系的异化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而且对于把整个人类社会建构成自由人联合体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布达佩斯学派理论家提出了在家庭和日常生活层面建立自由共同体的基本原则,赫勒和瓦伊达在《共产主义和家庭》一文中提出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背景下“作为家庭类型的公社”的构想,他们非常精炼、清楚地概括出这种作为家庭类型的公社的基本建构原则和规定性:“新家庭必须面对的标准是:(1)公社必须是民主地构成的,在那里能尽早地学会民主的倾向;(2)必须保证多元的人类关系,包括成人和儿童之间的关系;(3)必须保证个性的发展和实现,对于此,最基本的条件是甚至在儿童中间都必须保证人类联合体的自由和重新选择;(4)必须排除因一夫一妻制和一夫一妻制解体而产生的冲突。这是一种能够在新型家庭中找到的一种解决办法,我们称之为‘公社’。”[6]13他们认为,在这种意义上,“公社是一个自由选择的共同体:成员们选择属于它,并且能被这个共同体其他的成员所接受。个体进入公社,而且进入公社的每一个家庭成人成员都作为一个个体而成为公社成员。当然,会员全体必须足够小,这样才能保证公社事务通过直接民主就能实现”[6]14。显而易见,这样的公社如果真的可以在实践中建构起来,那么它的确是能够摆脱物化和经济政治功能的自由共同体,在其中培育和成长起来的个体的确将是自由的、全面发展的和具有个性的;亲子关系将是平等的、非压抑性的;男女关系将是基于爱情和情感的平等关系,而不是物化的和占有的关系。

其次,布达佩斯学派理论家还强调了这种作为家庭类型的公社(自由选择的共同体)的多方面重要功能,其中特别重要的是儿童的养育和男女的平等。一方面,无论是进入这样的公社的每个家庭的成员,还是这一公社本身,都必须把儿童的健康生活和个性培养放到首要的位置,即便男女婚姻的破裂和家庭的解体也不能影响儿童的培育。他们还特别强调家庭和公社要注重培养孩子的民主倾向和自由个性,以及尊重儿童对于人际关系和旨趣的自由选择权。“公社必须创造一些条件,即一旦儿童完成了公社的义务,不仅成人而且儿童都可以跟随他们自己的愿望和喜好。每一个儿童都应该以他希望的方式玩耍,以他喜欢的方式阅读,并按照他的喜好花费他的自由时间。同时,如果儿童与众多的成人相联系,那么他们的自由个性的发展将大受鼓舞。如果成人拥有一个本质上积极的道德品格,那么儿童就有机会在那些心理和道德性格都适合他们的特殊天赋的成人中,选择他们日常生活行为的理想形象。”[6]19另一方面,在自由选择的共同体中,男女之间的性爱关系应当以爱情和情感为基础,而扬弃现存婚姻的占有性质和占有欲,“在真正的自由个体间的关系中,他者总是他或她自身的目的。如果情侣中的一方感觉不再需要对方,恋爱关系就得结束,正如只有相互的需要才能使它产生一样”[6]31-32。赫勒和瓦伊达认为,这种以爱情为核心和基础的男女关系是真正的人道化的两性关系,但是,要真正建立和实现这样的两性关系,则要根本改变由来已久的男女不平等问题,“只要男人和女人不是真正的平等,婚姻的解体就将包含对女人来说更大的不利,至少在一段时间内是如此”[6]33。在布达佩斯学派理论家看来,要真正实现男女平等,需要创造许多条件,共同体既要保证女性和男性在经济、政治、生产等方面的真正平等,还要特别维护和扶持妇女的生存权等特殊权利。

总是,高中物理在整个高中阶段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其中涉及到的知识比较抽闲且难以理解,需要学生不断通过进行问题的解决来巩固知识并且在知识巩固的过程中提升自身的解题能力.

例:长江流域2010年地表水资源量为11 147.70亿m3,2011年为7 713.62亿m3,2011年的水量较上年减少44.5%,若代入该水质表达函数,当污染物量不变时水质同比下降(污染物浓度升高44.5%)。

布达佩斯学派理论家关于婚姻家庭和妇女解放问题的探讨还有更为丰富和细致的内容,限于篇幅,我们在这里不再一一陈述。通过上述阐述,不难看出,要真正扬弃婚姻家庭关系的异化性质,实现彻底的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的确是十分困难的理论课题和实践课题,而布达佩斯学派的上述设想也存在不少空想的、不切实际的内容。然而,我们也必须看到,布达佩斯学派的婚姻家庭理论和妇女解放理论不仅坚持和继承了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传统,而且还在新的历史条件拓展了马克思主义的视域,把家庭和日常生活的微观变革和人道化摆到重要的位置上,这在理论上是对马克思思想传统的一种丰富,在现实上对于我们更加全面而深刻地认识婚姻家庭和妇女解放问题,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参 考 文 献]

[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 [匈]阿格妮丝·赫勒.日常生活[M].衣俊卿,译.哈尔滨: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0.

[6] [匈]安德拉什·赫格居什,阿格妮丝·赫勒,玛丽亚·马尔库什,米哈伊·瓦伊达.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布达佩斯学派论文集[M].衣俊卿,文长春,王静,译.哈尔滨: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4.

[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中图分类号]B5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19)08-0005-09

[收稿日期]2019-04-25

[作者简介]乔蕤琳(1978-),女,辽宁辽阳人,副研究员,博士,从事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责任编辑:杜 娟 杜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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