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汉穆拉比法典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法典,巴比伦,拉比,王国,时期,契约,财产。
汉穆拉比法典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初佳益[1](2019)在《《汉穆拉比法典》中奴隶法律地位简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汉穆拉比法典》是古巴比伦时期由汉穆拉比王所颁布的一部成文法典,是到目前为止发现的保存的较为完好的古代法典,是研究古巴比伦社会的主要参考文献。法典涉及的内容较为广泛,本文通过法典中关于奴隶的法律条文来分析当时的统治与精英阶级究竟为奴隶确定了怎样的法律地位。(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25期)
国洪更[2](2019)在《古巴比伦法官判案不援引《汉穆拉比法典》原因探析——以古巴比伦王国司法实践为中心的考察》一文中研究指出学界关于《汉穆拉比法典》性质的争议聚焦于该法典法律效力,究其原因在于古巴比伦王国的审判记录从未明确提及它,然而,个中原因十分复杂:首先,汉穆拉比可能在临终之际颁布了《汉穆拉比法典》,根本无暇实施,其子孙面临内忧外患,不可能强力推行它;其次,虽然汉穆拉比统一了两河流域的广阔区域,但中央集权制的政治体制尚未完备,地方法官和审判机构掌握相当大的司法权;再次,古巴比伦法官断案主要依据各地的惯例,有时也要遵照国王的敕令,但后者大多属于国王针对具体案件所做的指示而非普遍意义的审判原则,敕令不可能是《汉穆拉比法典》。总之,古巴比伦法官未曾援引《汉穆拉比法典》判案,既受它因政治环境而未曾广泛实施的影响,又涉及王权与地方势力在司法权方面的角力,还牵涉习惯法在司法审判中的巨大影响力,因此,古巴比伦法官断案不引用《汉穆拉比法典》并不能成为否定其性质的主要依据。(本文来源于《北方论丛》期刊2019年01期)
韩雅杰[3](2018)在《试论古巴比伦法中的财产保护原则——以《汉穆拉比法典》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财产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料在人类社会得以延续发展的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对于财产的相关保护原则在古代西亚已初见端倪。通过对《汉穆拉比法典》中财产所有权、经营与交易过程中的财产保护、国家赔偿法则与财产权以及债务关系中的财产保护原则的探讨。从中可以看出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在涉及私有财产的处理方式上都是十分严谨的;他们采取包括法律在内的各种手段来保障、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其中所衍生出的契约精神与法律观念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来源于《科教导刊(中旬刊)》期刊2018年08期)
国洪更[4](2018)在《《汉穆拉比法典》与正义》一文中研究指出弘扬正义是神灵赋予汉穆拉比的重要使命,他在其法典中极力推崇源于神灵的正义,使之更易于被民众接受,从而实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标。《汉穆拉比法典》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为目的,可是它只是确定了各类民事主体的行为准则,不过是国王管控民众的一种手段。《汉穆拉比法典》之所以能够维护社会秩序,是因为它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控制手段。总之,弘扬正义是汉穆拉比立法的目标,而《法典》则是其实现正义的手段,古巴比伦王国正义的实质是社会秩序。然而,《法典》的虚幻决定了其可操作性不强,根本不可能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它宣扬的正义根本无法实现。(本文来源于《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4期)
陈鑫[5](2018)在《《汉穆拉比法典》展现的古巴比伦社会等级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汉穆拉比法典》将古巴比伦王国的人划分为叁个等级,第一等级是有公民权的自由民"阿维鲁",第二等级是无公民权的自由民"穆什钦努",第叁等级是奴隶。本文探讨了古巴比伦社会自由民内部"阿维鲁"和"穆什钦努"的关系、同态复仇的阶级特性、正妻之子与女仆之子在继承权上之差别以及婚姻关系中的等级差别等问题。(本文来源于《科教文汇(中旬刊)》期刊2018年01期)
国洪更[6](2016)在《《汉穆拉比法典》的编纂、流布及其现代价值》一文中研究指出《汉穆拉比法典》是迄今为止已知的古代世界保存最完整的成文法典,它不仅在古代两河流域影响深远,而且在当今的亚述学研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汉穆拉比法典》的制定楔形文字是古代两河流域居民对世界文化的重要贡献,最早的楔形文字文献主要记录人们的(本文来源于《光明日报》期刊2016-10-08)
王颖杰,张宏[7](2016)在《浅谈汉穆拉比法典中妇女的社会地位》一文中研究指出汉穆拉比法典是古巴比伦王朝颁布的成文典。法典涉及到古巴比伦社会很多内容,是我们研究古巴比伦社会的主要参考文献。本文通过法典关于妇女的的规定来分析古巴比伦王朝时期妇女的职业情况和家庭地位。(本文来源于《长江丛刊》期刊2016年06期)
祝晓香,李海峰[8](2014)在《《汉穆拉比法典》是真正的法典吗?》一文中研究指出1901年12月,一支由法国人和伊朗人组成的考古队在今天伊朗西南部古埃兰王国首都苏萨遗址发掘出一块石碑,这便是闻名天下的《汉穆拉比法典》石碑。石碑由闪长岩雕刻而成,高2.28米。石碑上部刻着正义之神沙马什向国王汉穆拉比授予权杖的浮雕,下面刻着楔形文字符号。石碑本身并无特别之处,但石碑上的文字经学者释读发布之后,立刻在学术界引起了轰动,石碑上的内容被认为是至今保存最完整的、最古老的一部法典——《汉穆拉比法典》(以下简称《法典》),是人(本文来源于《大众考古》期刊2014年09期)
何勤华[9](2014)在《《汉穆拉比法典》与古巴比伦》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叁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不仅要关注当下社会法治建设中遇到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予以法理说明,也需要吸收古今中外法律文明的一切精华,以开阔我们的视野。为此,本刊与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合作,开辟"法治足迹"专栏,以资相关人士借鉴。(本文来源于《检察风云》期刊2014年02期)
李海峰[10](2014)在《《汉穆拉比法典》中的社会“正义”观》一文中研究指出从《汉穆拉比法典》前言、后记及法律条文中可以看出,该法典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注重调和阶级矛盾。从早期的《乌尔那穆法典》、《苏美尔法典》、《埃什奴那法典》到《汉穆拉比法典》及后期的《新巴比伦法典》,都体现了“使强不凌弱”的“正义”观。 “在国中彰(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报》期刊2014-01-15)
汉穆拉比法典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学界关于《汉穆拉比法典》性质的争议聚焦于该法典法律效力,究其原因在于古巴比伦王国的审判记录从未明确提及它,然而,个中原因十分复杂:首先,汉穆拉比可能在临终之际颁布了《汉穆拉比法典》,根本无暇实施,其子孙面临内忧外患,不可能强力推行它;其次,虽然汉穆拉比统一了两河流域的广阔区域,但中央集权制的政治体制尚未完备,地方法官和审判机构掌握相当大的司法权;再次,古巴比伦法官断案主要依据各地的惯例,有时也要遵照国王的敕令,但后者大多属于国王针对具体案件所做的指示而非普遍意义的审判原则,敕令不可能是《汉穆拉比法典》。总之,古巴比伦法官未曾援引《汉穆拉比法典》判案,既受它因政治环境而未曾广泛实施的影响,又涉及王权与地方势力在司法权方面的角力,还牵涉习惯法在司法审判中的巨大影响力,因此,古巴比伦法官断案不引用《汉穆拉比法典》并不能成为否定其性质的主要依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汉穆拉比法典论文参考文献
[1].初佳益.《汉穆拉比法典》中奴隶法律地位简析[J].法制与社会.2019
[2].国洪更.古巴比伦法官判案不援引《汉穆拉比法典》原因探析——以古巴比伦王国司法实践为中心的考察[J].北方论丛.2019
[3].韩雅杰.试论古巴比伦法中的财产保护原则——以《汉穆拉比法典》为中心[J].科教导刊(中旬刊).2018
[4].国洪更.《汉穆拉比法典》与正义[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
[5].陈鑫.《汉穆拉比法典》展现的古巴比伦社会等级制度[J].科教文汇(中旬刊).2018
[6].国洪更.《汉穆拉比法典》的编纂、流布及其现代价值[N].光明日报.2016
[7].王颖杰,张宏.浅谈汉穆拉比法典中妇女的社会地位[J].长江丛刊.2016
[8].祝晓香,李海峰.《汉穆拉比法典》是真正的法典吗?[J].大众考古.2014
[9].何勤华.《汉穆拉比法典》与古巴比伦[J].检察风云.2014
[10].李海峰.《汉穆拉比法典》中的社会“正义”观[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