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普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50010
建筑工程是百年大计,建筑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建筑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并有可能对国家、消费者的生命财产造成直接损失。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认证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查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并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在工程实务中,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要从现场实体质量拓展到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工程中的质量往往是由多个主体的违约行为共同引起的,应重点监督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责任是否落实,把责任与法律、权益相结合,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为重点,强化政府监督,严格执法,在工程项目施工前制定合理的监督方案,对责任和义务、相关的程序和监督提出要求,以法律的形式进行明确。
1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
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所配备的项目领导班子要团结协作,团队意识强,目标一致,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地方法规,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财产;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对勘查、设计部门出具的图纸的出图签字、图章手续进行检查,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并结合以往的工作成果和经历以及此次施工的图纸和报告建立责任档案。
2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
要在对施工质量进行控制的基础上,整合现有质量安全监督力量,明确监理方的监理职责、监理规划、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承包人施工的每道工序,都需要经监理公司现场工程师签定认可,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重点监督施工企业各有关人员质量责任是否履行,发现违法违规,不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的有关人员,要坚决予以处罚。
3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
建筑企业要完成承接的工程任务,取得预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必须走质量效益型道路,贯彻以质量为中心、效益为目的的“质量兴业”计划。承接工程时,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规模,选好与之相适应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的施工管理人员,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项目经理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意识强,项目班子工作齐心协力,预定的质量目标就完成得好,就会创出优质工程。要提高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施工,有一套工程质量的控制办法,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做好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检验,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企业除制定方针目标以外,还必须紧紧围绕工程项目制定一系列的措施,重点监督施工现场的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保证体系是否有效运行,是否具备持续改进功能。施工质量对进度和经济效益及承包人的信誉有直接影响,项目是企业创建名牌工程,实现优质工程计划的归宿。
4运用市场信誉管理质量安全
要建立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安全行为诚信档案信息库,定期公布;对质量安全不良记录要通报批评,由新闻媒体(电视、电台、报纸、杂志)曝光,或上网公示,或在交易中心屏幕上持续滚动;要将质量安全不良记录及时反馈到企业资质管理部门,作为企业资质升级、年检、招投标和承揽业务的重要依据,真正实现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建立项目经理质量安全扣分制,超过分值,进行强制培训,降低项目经理资格等级,直至取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通报批评和处罚企业时,同时批评和处罚项目经理,并对项目经理进行罚款。
5完善建筑工程领域产品质量问责程序及方法
可组建房地产工程质量协会,作为政府部门与建筑工程消费者及工程责任主体之间沟通的桥梁,增强企业在质量领域的自律,宣传问责文化与理念,加强问责的法制建设。在实施问责时就是要对每个阶段建立量化的考核标准,实现对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跟踪、监督的宏观管理,加强对关键工序、重要节点施工过程的控制,加强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把对建设工程参与各方主体行为的检查、对监督竣工质量验收作为问责的重点。政府部门从宏观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与管理,具体微观管理由监理和相关责任部门来承担。建立实施建筑工程领域产品质量问责的法律法规,把问责启动程序化、制度化,一旦企业有违法违规现象出现,在对事故进行审核和确认后满足问责实施的条件,就要及时启动问责,对责任方严格责任,以督促其时刻重视工程质量,严格按照规章和程序办事。
6建立质量信用档案和质量终生负责制
由于建筑工程在市场中作为商品有其特殊性,其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比较多,对工程质量的检测与评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往往在使用一段时间之后才能把一些隐蔽的潜在的质量问题暴露出来,而面对质量问题消费者往往难以找到责任人,责任人又以各种理由推卸和敷衍,使消费者承担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随着社会的发展专业化的要求不断提高,市场不断细分,往往一个大工程是由众多的专业化公司分工、合作完成,而且一个工程还可能存在许多的分包方,因此必须要求工程项目的责任人按各自的职责对其经手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将信用情况记入档案作为以后承担工程项目的依据,可以由成立的第三方诚信公司来专门负责,并认真履行工程维修条款。
结束语
目前建筑工程领域质量管理制度正处于逐步完善阶段,随着相关制度的推行,将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水平,实施长效管理;不断修订、完善和健全工程质量安全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增强企业质量管理的自觉性,提高质量意识,加强项目管理力度,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更好的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