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工程纠纷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财产保全,中级人民法院,蔬菜公司,损害责任,提起再审,秦峰,民诉法,诉讼请求,申请再审,转机
工程纠纷论文文献综述
仰礼明,杜海林[1](2020)在《历时十五年 财产保全纠纷案再现转机》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民事裁定书,指令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凤县蔬菜公司诉陕西秦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此指令,是依凤县蔬菜公司不服凤县人民法院与宝鸡市中级人民法(本文来源于《企业家日报》期刊2020-01-06)
闫东东[2](2020)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承包人向作为公益事业的发包人约定捐赠条款的效力如何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2011年12月6日,云阳县双江人民医院(发包人)将云阳县双江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楼施工对外公开招标,中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中标承建,双方于2012年1月30日依据招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价款为5720134.11元(本文来源于《建筑时报》期刊2020-01-02)
赵晓利,黄荣,牛富文[3](2019)在《提高司法综合能力水平 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一文中研究指出核心提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是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重要内容,其审判质效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建筑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此类案件的审判工作,早在2006年就设立专业的审判庭(民四庭),负责审理包括建设(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12-19)
张强[4](2019)在《“工具理性”视野下的情势变更原则——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解决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模糊性与抽象性使以价值理性为追求的情势变更原则在实践中难以适用。工具理性是价值理性的实现方式,用工具理性的视角剖析情势变更原则有利于实现该原则的"要素化"。本文认为坚持工具理性的视野,能为增进情势变更原则的工具价值提供可行进路,利于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解决过程中实现各方利益和多元价值的均衡。(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33期)
王治超,李龙阳[5](2019)在《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期限研究——“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诉安徽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别除权纠纷案”评释》一文中研究指出工程无法正常竣工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起算时点如何界定?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73号"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诉安徽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别除权纠纷案"(以下简称"73号指导案例")对破产条件下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起算点进行了阐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视为解除的,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应自合同解除之日起计算,该判决符合合同法和破产法的基本原理和一般规则。(本文来源于《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期刊2019-11-19)
李婷婷[6](2019)在《大港街多举措推进平安建设》一文中研究指出大港街紧紧围绕“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基层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反邪禁毒、雪亮工程建设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平安建设深入民心、平安成果人人共享。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是今年大港街的一项创新工作(本文来源于《滨海时报》期刊2019-11-13)
郑卫[7](2019)在《合同相对人在不能证明自己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时主张构成表见代理的应予驳回——合肥华庆建材有限公司诉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上诉人(原审原告):合肥华庆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庆公司)。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四局建筑公司)。中铁四局建筑公司因承建TCL家电(合肥)产业园A标段并向厂房土建工程项目成立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TCL家电(合肥)产业园工程项目经理部。后中铁四局建筑公司与合肥世好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协议书》,(本文来源于《《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6卷 总第16卷)——上海市第叁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文集》期刊2019-11-01)
董伯文[8](2019)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产生及防治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工程数量日益增多,而合同纠纷事件也呈现递增趋势,这就需要相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合同纠纷发生率。基于此,通过简要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主要特点及产生原因,并通过坚决遵循合同平等原则、遵照法律履行各自职责、认真完成合同规定内容、完善合同条款解决机制等防治措施,提高我国建筑工程合同规范性,促进建筑行业的长远发展。(本文来源于《现代交际》期刊2019年19期)
丁庆房[9](2019)在《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及法律措施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现阶段,我国建筑行业不断发展,导致市场竞争加剧,也让各大企业在经济市场发展上的压力增大。为提升建筑企业的竞争力,各大企业必须重视结算纠纷。当前我国建筑工程本身具有施工耗时长、复杂性高的特点,故发生纠纷在所难免,严重时还可能导致案件,且这种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条文较为繁琐。若想从根本上解决纠纷问题,就应当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实施一定的防范措施。(本文来源于《住宅与房地产》期刊2019年28期)
周子恒[10](2019)在《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与法律纠纷的防范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升,建筑行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为了能够使得建筑行业健康发展,则必须要对建筑工程合同进行管理,保证工程双方需要完成的义务以及权利,可以有效地保证建筑工程顺利实施。本文研究与分析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与法律纠纷的防范情况,探讨如何对建筑工程合同进行合理管理、建筑工程企业当前存在的合同内部管理问题、对合同履行所产生的法律纠纷进行有效防范和处理等情况,以期为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本文来源于《现代经济信息》期刊2019年18期)
工程纠纷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案情:2011年12月6日,云阳县双江人民医院(发包人)将云阳县双江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楼施工对外公开招标,中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中标承建,双方于2012年1月30日依据招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价款为5720134.11元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工程纠纷论文参考文献
[1].仰礼明,杜海林.历时十五年财产保全纠纷案再现转机[N].企业家日报.2020
[2].闫东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承包人向作为公益事业的发包人约定捐赠条款的效力如何认定?[N].建筑时报.2020
[3].赵晓利,黄荣,牛富文.提高司法综合能力水平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N].人民法院报.2019
[4].张强.“工具理性”视野下的情势变更原则——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解决为例[J].法制与社会.2019
[5].王治超,李龙阳.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期限研究——“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诉安徽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别除权纠纷案”评释[C].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2019
[6].李婷婷.大港街多举措推进平安建设[N].滨海时报.2019
[7].郑卫.合同相对人在不能证明自己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时主张构成表见代理的应予驳回——合肥华庆建材有限公司诉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C].《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6卷总第16卷)——上海市第叁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文集.2019
[8].董伯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产生及防治探讨[J].现代交际.2019
[9].丁庆房.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及法律措施分析[J].住宅与房地产.2019
[10].周子恒.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与法律纠纷的防范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