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实质化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实质,证据,刑事案件,温江,人民法院,轻微,都江堰。
实质化论文文献综述
钟灵[1](2019)在《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 提供便捷高效诉讼服务》一文中研究指出2019年,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温江法院”)紧紧围绕为群众提供全方位高质量诉讼服务的工作目标,强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加强诉源治理实质化、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运行,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在司法过程中的获得感和满意(本文来源于《四川经济日报》期刊2019-12-27)
本报记者,李仁芳,实习生,王梦晖[2](2019)在《我州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效果显着》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12月23日,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情况进行通报。据悉,在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的推动下,我州执行绩效各项指标较去年都有明显提升,其中终本恢复执行案件平均用时210.06天,全省排名第一;法定期限结案率97.(本文来源于《凉山日报(汉)》期刊2019-12-26)
谢熙,张微,郭建民[3](2019)在《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 刑事庭审实质化 让案件更加公正透明》一文中研究指出什么是“庭审实质化”?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基本目标是“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实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庭审实质化是(本文来源于《四川法治报》期刊2019-12-06)
锦舟[4](2019)在《都江堰市人民法院:推动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都江堰市人民法院深度研判诉讼服务主体日益多元、诉讼服务需求日渐多维的态势,紧密围绕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和职能转变两大目标,打造“6S”诉讼服务理念,形成“分调裁执”四项机制,着力推动构建对外服务诉讼主体、对内服务法官、综合服务大众的“叁维立体”诉(本文来源于《四川日报》期刊2019-12-04)
通讯员,薛燕[5](2019)在《景谷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落实庭审实质化》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通讯员 薛燕) 近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庭在思茅区审理了一起诈骗犯罪案件,并当庭作出宣判。庭审查明:镇沅的李某伙同景洪市的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诱骗被害人喝下放了“药”的酒,被害人在喝了放了“药”的酒后,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李(本文来源于《普洱日报》期刊2019-12-01)
李晓丽[6](2019)在《论庭审实质化的体系化构建——以“顾雏军案”再审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落实庭审实质化是实现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目标的关键,是对复杂刑事案件进行公正审判的必要条件。"顾雏军案"的再审纠错过程,体现了庭前会议制度的运用与直接言词审理原则的贯彻对于体系化构建庭审实质化的重要作用,为实现复杂刑事案件的公正审判带来了诸多有益启示。庭审实质化的实现,不仅需要完善庭前会议制度以及直接言词审理原则的相关制度,更需要刑事诉讼办案人员提升执业素养与办案理念。(本文来源于《浙江工商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6期)
龙宗智[7](2019)在《刑事再审案件的审理方式与证据调查——兼论再审案件庭审实质化》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刑事再审案件的审理方式及证据调查呈现出程序多样化、围绕争议点进行、法官主导性增强、举证质证关系趋于灵活等特点。在证据调查过程中存在是仅对争议证据举证质证还是组织证据群展开举证质证,以及是以裁判文书列示的证据为基础还是以诉讼卷宗为基础的矛盾,并由此显现出不同的程序类型。推动再审案件庭审实质化,需根据查明争议事实的需要适度扩大证据调查的范围,要求再审案件中的证人、鉴定人等出庭作证,合理界定和使用"新证据"。对于再审案件审判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叁项规程"的问题,应注意充分利用制度资源,同时区分不同的情况予以处理。应通过修法和完善司法解释建立更为独立的再审程序,改变再审案件的审判方式,调整、充实审判程序尤其是证据调查程序。(本文来源于《法商研究》期刊2019年06期)
韩旭,徐冉[8](2019)在《庭审实质化背景下证人保护制度实施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庭审实质化需要证人出庭作证,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证人保护制度,但规则的不明确导致实践中该项制度沦为"空转"。证人保护措施应当适用于所有有证人作证的案件;办案机关、证人或者其近亲属都可以成为证人保护措施的启动主体;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四类案件",应当推定证人或者其近亲属面临人身危险,从而由办案机关酌情采取保护措施,对于其他案件,则应由办案机关裁量是否启动证人保护;证人保护措施的实施,应当遵循"谁需要,谁保护,基础保护不变,新增保护迭加"原则,保护措施的选择,既要体现及时性,也要关注诉讼阶段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在审判阶段,应当实现证人保护与被告人对质权保障两方面的平衡。(本文来源于《法治研究》期刊2019年06期)
王逍奕[9](2019)在《影响庭审实质化的因素及改良意见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庭审实质化是中国开展"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为了推进改革,有必要探究影响改革实效的重要因素并"对症下药"。从庭审内部层面看,现有法律制度体系的缺陷导致实现庭审实质化面临现实困境;从庭审外部层面看,"侦查中心主义"理念根深蒂固。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提出的改革意见仅仅是对以往问题的重申和细化法律制度规范,并没有给出具体创建意见,尤其是未彻底打破"侦查中心主义"这一严重影响庭审实效的问题,改革成果与实现"庭审实质化"目标相差甚远。鉴于此,笔者聚焦目前庭审实质化改革面临的主要矛盾,剖析改革困境的背后成因,重塑以抗辩制为内核的事实发现机制。(本文来源于《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6期)
蒋京洲[10](2019)在《新都法院持续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一文中研究指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坚持严格司法、确保司法公正、防范冤假错案的现实需要,是完善人权司法保障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成都市新都区法院在实质化审理中“叁项规程”运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律师辩护全覆盖等方面(本文来源于《四川法治报》期刊2019-11-01)
实质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报讯12月23日,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情况进行通报。据悉,在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的推动下,我州执行绩效各项指标较去年都有明显提升,其中终本恢复执行案件平均用时210.06天,全省排名第一;法定期限结案率97.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实质化论文参考文献
[1].钟灵.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提供便捷高效诉讼服务[N].四川经济日报.2019
[2].本报记者,李仁芳,实习生,王梦晖.我州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效果显着[N].凉山日报(汉).2019
[3].谢熙,张微,郭建民.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刑事庭审实质化让案件更加公正透明[N].四川法治报.2019
[4].锦舟.都江堰市人民法院:推动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N].四川日报.2019
[5].通讯员,薛燕.景谷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落实庭审实质化[N].普洱日报.2019
[6].李晓丽.论庭审实质化的体系化构建——以“顾雏军案”再审为例[J].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19
[7].龙宗智.刑事再审案件的审理方式与证据调查——兼论再审案件庭审实质化[J].法商研究.2019
[8].韩旭,徐冉.庭审实质化背景下证人保护制度实施问题研究[J].法治研究.2019
[9].王逍奕.影响庭审实质化的因素及改良意见探究[J].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10].蒋京洲.新都法院持续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N].四川法治报.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