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劳动是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之基础,是波澜壮阔的人类历史之底色。谋求劳动幸福既是人类劳动得以持久展开的深层动因,也是人类社会心向往之的高远价值目标。在迄今为止的人类社会历史中,劳动更多的是与劳动者的劳累、艰辛乃至痛苦联系在一起的。尽管如此,劳动在根本上构成人类幸福的基础与源泉,对于人类幸福的生成、创造和实现具有深刻的本体论地位。而劳动幸福,作为一种在劳动中生发的自由自觉的生命存在样式和情感体验,是劳动意志的自觉实现和人之本质力量的自由彰显,其实现有赖于劳动者的胜任能力、人性化的劳动环境、正义的劳动分配以及崇尚劳动的文化氛围。
[关键词]劳动 幸福 劳动幸福 哲学批判
劳动是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之基础,是波澜壮阔的人类历史之底色。在一定意义上,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一部建基于劳动进而追求劳动幸福的历史。谋求劳动幸福既是人类劳动得以持久展开的深层动因,也是人类社会心向往之的高远价值目标。因此,探究和揭示劳动幸福的理论意涵和价值意蕴,进而在实践中为实现劳动幸福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持和价值牵引,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为此,需要深入追问和批判检审:劳动等于幸福吗?劳动与幸福之间存在怎样的关联?何谓劳动幸福?劳动幸福如何可能?本文试图通过对上述问题的批判性哲学审视和阐释,以期推动和促进对劳动幸福课题的研究。
根据表4及图1,高风险性(Ⅲ级)区主要涉及中山区(2-1、2-2、2-3单元)、低山区(3-2、3-3单元)、深切丘陵区(4-1单元)、浅切丘陵区(6-1单元)等7个地貌单元;低风险性(Ⅰ级)区涉及河谷区(7-1、7-2、7-3、8-1单元)等4个地貌单元;其余23个地貌单元均为中风险性(Ⅱ级)。
现代药理研究表明,熄风定颤丸组方中的多种药物都具有促进神经发育、缓解衰老、提高身体免疫力、镇静、解痉抗惊厥等作用。本研究观察显示,熄风定颤丸与美多巴合用治疗 比单用美多巴明显改善临床症状,并有效的降低用药过程中的药物不良反应。说明中西医结合治疗帕金森病具有明显提高治疗帕金森病的效果。
一、劳动:幸福抑或痛苦?
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现代性现象乃至“现代性悖论”日益凸显。一方面,经由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现代人逐步实现了传统社会未曾有过的劳动现代化(如劳动机械化、劳动智能化),并享有前所未有的物质生活之丰富、交往生活之便捷、文化生活之多彩,从而似乎呈现出“劳动解放”、“生活幸福”的面相。与此同时,现代社会日趋专业而深度的分工,愈益快速而紧张的工作节奏,不断加剧的职业竞争和劳动强度,致使“过劳现象”日益普遍,以至于“过劳死”的现象也并不罕见,从而表现出现代人之劳动疲惫不堪和艰辛痛苦的一面。那么,劳动幸福吗?劳动幸福抑或痛苦?这是在探究劳动幸福课题中首先必须直面的问题。而对此问题的科学应答,须先行展开对“幸福”、“劳动”的批判考察。
首先来审视“幸福”。人人都愿意幸福,每个人都寻求幸福,但对于幸福,人们的认识和感受是不同的。诚如近代法国哲学家霍尔巴赫所言:“一个吝啬者的幸福和一个挥霍者的幸福不能相同;一个纵欲者的幸福和一个情欲冷漠的人的幸福不能相同;一个没有节制的人的幸福和一个重视健康的理智的人的幸福不能相同。”[1]历史上的不同思想流派对幸福也存在不同乃至对立的主张。例如,感性主义幸福论把感官快乐、肉体享受和物质满足视为幸福的源泉和衡量幸福的根本尺度,而理性主义幸福论则认为理性是人的本质规定,从而人生的幸福在于精神的完满和灵魂的愉悦,并往往鄙视沉溺于感官满足的物欲主义,反对感性主义的幸福观。如此可见,在一定意义上,“幸福之谜”犹如“人之谜”令人扑朔迷离、充满困惑。尽管如此,我们仍可以透过关于幸福的各种话语发现,幸福本质上与人的需要及其满足密切相连。在较为概括的层面上,幸福是“人们在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由于感受或意识到自己预定目标和理想的实现或接近而引起的一种内心满足感”,[2]因而幸福可以被视为人在实现自己的利益和满足自己的需求过程中获得的身心美好的怡然生命情状,是人的生命深层愉悦和巨大满足的体验,表征着人的本质力量的自由实现和自如彰显,从而幸福构成人孜孜以求的价值目标和诉求理想,成为世上一切学问和技术的最终目的。
劳动是幸福的基础。劳动之所以构成幸福的基础,是因为幸福在本质上与人的需要本性以及需要的满足紧密相连,而人的需要及其满足则在根本上有赖于劳动的奠基和付出。劳动是人的需要生成的基础,也是满足需要的根本手段和途径。唯物史观认为,需要乃人之本性,人的需要和利益是一切社会事务围绕的焦点,也是人的行为的深层动因,“任何人如果不同时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了这种需要的器官而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5]幸福作为一种身心的深层愉悦的生命体验,是在人的需要获得满足后产生的一种持久的美好生命状态,从而幸福与人的需要满足具有内在的关联。需要作为人之本性,是人的有机生命之构成要素,对人而言具有“天然必然性”,并成为人的生命之本原追求和活动原动力。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们“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人们几千年前直到今天单是为了维持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从事的历史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6]然而,人的生命存在不仅具有自然属性,同时还具有精神属性和社会属性,因而人的生命是集自然生命、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于一体的存在,与此相应,人的需要也是多方面的,至少包括维持自然生命的物质需要,支撑理智生命的精神文化需要,维护社会生命的秩序、安全、正义等社会需要,而其中任何一种需要得不到满足,都称不上是真正的幸福。然而,上述需要的满足并不能在抽象的观念中实现,因为需要具有明确的对象性指向,只有在对具体的欲望对象的占有中才能真正实现。而需要的对象,无论物质产品,还是精神产品,或是社会服务产品,皆不是免费的午餐,它需要通过人的辛勤劳动付出才可能获得。而劳动在其重要而首要的意义上,是指人们通过改造对象物以满足自身需要的活动及其过程,诚如马克思所言:“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7]因而在较为一般的意义上来说,劳动过程“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对自然物的占有,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8]在此意义上,劳动为人类社会形式所共有,是人们用来满足自己需要的重要途径和基础活动。正是劳动活动及其对象化产物,为人的需要的满足提供了现实的对象,也正是在人的需要满足的基础上,现实的幸福才成为可能。可以说,社会生活中所必需的一切东西,一切能够使生活愉快和令人幸福的东西,皆为劳动付出和创造之结果,无不是劳动的对象化产物。质言之,幸福基于需求的满足,劳动则为满足需求奠基,从而劳动构成实现幸福的重要前提,成为幸福得以真正实现的重要基础。
现实和经验告诉我们,劳动不等于幸福,劳动甚至是一种不幸和痛苦的生命活动。尽管如此,劳动与幸福之间并非只有对立的一面,也有内在的统一性关联。概括言之,劳动是幸福的基础,是幸福的源泉,而幸福是劳动的果实,是对劳动的奖赏。离开了劳动的奠基,没有了劳动的创造,所谓幸福不过是一种虚幻的海市蜃楼,必然沦为一种无法现实化的观念想象。在此意义上,劳动对于幸福的生成、创造和实现具有深刻的本体论意义。
二、劳动:幸福之基与源
由上述的词源考察和学科视野审视可知,劳动概念的主要意涵是人之生命存在活动的艰难困苦情状,并标示人之生存活动的受动性。概念不是空疏的范畴,而是存在的思想表达。劳动概念之所以和“艰辛”、“劳累”、“痛苦”等联系在一起,是因为在迄今为止的人类社会历史中,绝大多数人的绝大部分的劳动活动是一种沉重的身心付出,从而劳动构成人之艰辛、劳累乃至痛苦的生命存在和活动样式。事实上,无论原始社会的渔猎劳动,还是阶级社会的奴役劳动、徭役劳动和雇佣劳动,乃至当今时代深度专业化的劳动,无不具有艰辛和痛苦的属性和维度。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在强大无常的自然威力面前人成为一种无力的存在,过着食不果腹、衣不蔽体乃至朝不保夕的生活,何来劳动幸福?在奴隶社会,承担了繁重物质劳动的奴隶被视为牲口一般的动物,劳动伴随着皮鞭监视,何来劳动幸福?封建社会的徭役劳动,把农奴束缚在狭隘的土地上,承担着沉重的赋税,过着贫困而狭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何来劳动幸福?资本主义社会的雇佣劳动,把劳动作为资本增殖的抽象材料,无休止地迫使工人从事极端异化的劳动,何来劳动幸福?即使在今天,劳动依然是许多劳动者不太情愿的生命活动,从而盼望着假期和休闲。因此,在迄今为止的社会历史中,劳动并不等于幸福,而相反的情况则是常态和事实。所以,如果我们无批判地断言劳动幸福或劳动等于幸福,这不仅与历史真相相距甚远,也与今天的现象实情不符,从而劳动幸福的话语就会落入抽象的话语泥淖,这既无助于对劳动幸福的科学阐释,也无益于对现实劳动痛苦的批判揭示。
以对幸福的如上理解为前提,那么劳动幸福还是痛苦?回答这一问题还需要以对劳动的理解为前提。然而,对于劳动,也有不同的解释路数和学科视野。譬如,按照词义,“劳动”一词在古老的印度日耳曼语中主要表示体力劳动的辛劳、痛苦、艰难、累赘等特征,在中古高地德语中劳动仅仅表示辛劳,在斯拉夫语中劳动意指奴役和劳役,在拉丁语中劳动指体力劳动,其描绘的是人在重负之下趔趄而行的状态,在法语中劳动一词指围拦牛马的器械。[3]因此,从词源和词义上看,劳动的主要意涵是指人之沉重的体力付出以及生命的艰辛和生活的劳累情状。而从学科视野观之,劳动概念也有不同的意涵和指向:物理上的劳动概念是指通过一种途径来克服一种阻力;生理上的劳动概念反映的是一种可感受性的生理负担;心理上的劳动概念是指意识的转变活动;文化上的劳动概念表示的是人的客观文化效能;而经济上的劳动概念主要指人们用来获得满足其需要的手段的活动即作为生活构成要素的劳动。[4]从上述不同学科视野中的劳动概念来看,劳动意味着一种生理或心理的负担与付出,或是满足自己需求的一种手段性活动。
其一,劳动幸福有赖于劳动者的胜任能力。劳动幸福与劳动者主体的能力和水平具有紧密关联性,其根据内在于劳动概念的规定中。劳动的核心要义是主体通过现实的对象化活动,把自己的目的和意图灌注到对象中,把“人的尺度”楔入到物的内部,使之成为适合人的需要、满足人的要求的存在形态,从而实现人的主体意志和目的的对象化、现实化,成就人的自由自觉的存在本质,由此获得生命的美好和生活的幸福。然而,劳动活动是一个劳动主体与劳动客体之间的对象化过程,在此过程中,由于劳动对象或外部自然界具有自身的客观必然性或内在法则,不会简单屈服于外部的干预,而是会坚硬而顽强地抵抗任何来自外部的力量,从而劳动必然产生内在的矛盾,即劳动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人的尺度”与“物的尺度”之间的矛盾。而劳动本质上就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活动及其过程。因此,在劳动过程中如果主体的水平低下、能力微弱,那么就无法突破对象的阻碍,无力克服劳动的内在矛盾。若是这样,劳动主体不仅会感受到劳动的艰难和痛苦,而且由于无力创造足够的劳动财富而危及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只能把有限生命中的绝大部分时间花费在维持生命需要的劳动中,而这样的劳动无疑是一种痛苦的活动。在现实的劳动工作中,人们之所以产生劳动的痛苦体验和不幸意识,其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劳动者缺少足够的劳动能力。换言之,一个人若对自己承担的劳动任务缺少足够的能力,就会感到困难重重、不知所措,从而产生痛苦和不幸的意识。相反,一个人若有足够的能力,那么他就能轻松完成工作,获得自己意志和力量的对象化和确证,并在其中感受到幸福和美好的体验。同样,要不断提升一个国家的劳动幸福程度和社会幸福指数,需要大力发展先进生产力,提高劳动水平,不断拓展人们的自由劳动时间和空间,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劳动幸福水平。在此意义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人民的美好生活和劳动幸福,在根本上有赖于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提高整个民族的劳动力水平和劳动者素质。
三、劳动幸福:如何可能?
三是人力资本的聚合性和创生性。社会资本作为一种组织资源,组织内聚合了一定的人力资本,每个成员个体身上携带着经过长期习得积淀而成的知识、认知、经验、技能。同时,成员之间通过互动(同质互动和异质互动),还会产生新的知识、经验、技能等人力资本。而社区学习共同体正是禀赋了社会资本这一价值属性,基于“成员即资源、成员带来资源、成员生成资源”[6]的逻辑机理。社区学习共同体内不仅聚集了各个成员个体的人力资本及个体携带来的人力资本,而且通过成员间共同参与社会实践,交流激荡、互动协商、共享观念和成果,实现认知的改变、经验的升华、技能的提升和知识的创生。
劳动不仅是幸福的基础,同时是幸福的源泉。幸福在根本上奠基于人的需求及其满足,从而需求及其满足就成为幸福的内在规定和本质要求。由于人的需求、满足需求的活动及其条件都是历史性的存在,决定了幸福也不是一种凝固不变的存在实体,它会随着人类需求的变化、满足需求的条件之改变而历史地生成、存在和发展。唯物史观认为,需要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需要的主体、需要的观念、需要的对象、满足需要的手段和方式,皆具有社会历史性。对此,马克思、恩格斯有很多丰富而深入的论述,如“需要是同满足需要的手段一同发展的,并且是依靠这些手段发展的”,[9]而“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10]由此可见,人的需求本身是一个社会历史性的生成、存在和发展的过程,是一个在满足原有需求的基础上不断产生新需求并实现其满足的提升过程,而在不断满足需求的过程中,人的生命的丰富性和全面性得到不断实现和创造。而奠基于人的需求及其满足基础上的人的幸福也获得了历史的丰富性,实现了不断升华。然而,人的需求之所以能够被不断创造、不断满足、不断提升和实现,根本上源于劳动的创造和支撑。劳动不仅创造了人的需求的对象,而且不断创造出新的需求,并丰富和提升了人们的需求层次,体现出人的丰富的存在潜能和自由的存在本质,也因此创造出人类幸福的全面性和无限空间。在此意义上,劳动是创造和丰富人们需求的基础,也是发掘和提升人们幸福的源泉。之所以如此,与人的特殊的生命存在方式相关。人是一种具有超越性的特殊生命存在,他永不满足现状,绝不终止于现有,而是在现实中憧憬理想,身处有限却追求无限,置身必然而力求自由,并通过历史性的劳动活动,实现理想与现实、有限与无限、自由与必然之间的“否定性统一”,在此过程中不断增加自身的存在高度和生命厚度,并不断创生出新的自我、新的世界。在这样的视野中,人类追求幸福的过程就是人类通过劳动实现理想与现实、自由与必然、有限与无限相统一的过程,就是打破各种束缚生命锁链的过程,就是解决生活中各种矛盾和冲突的过程。所以,幸福源于对各种问题的解决,在于对生命中遭遇的各种矛盾的克服而到达的思维与存在的统一、思想与现实的一致。然而,要实现思维与存在的统一、理想与现实的一致,必须以生产劳动为前提、基础和中介。所以,尽管幸福神圣,看似神秘,但它在根本上源于劳动创造,是人类辛勤劳动的果实。诚如列宁所言:“如果说存在什么神圣的东西,那么我们这里就面对着最神圣的东西。这不是偶像,不是圣约柜,不是神龛,也不是圣体匣,而是整个文明人类的实在的、可感觉到的幸福。这种幸福或圣物,不是人的发现,也不是神的启示,它是从历史上积累的劳动中产生的。”[11]可见,幸福不是凝固不变的存在感知,不是一劳永逸的实体,而是在劳动创造基础上不断生成、发展和提升的人的生命的自由存在状态,它奠基于劳动、发展于劳动、创造于劳动、实现于劳动,劳动本质地构成人类的幸福基础和源泉。既然劳动与幸福具有如此深刻的内在关联,那么劳动幸福如何可能?这是需要进一步追问的问题。
其二,劳动幸福有赖于人性化的劳动环境。劳动主体的能力尽管与劳动幸福相关,但它并不能确保劳动幸福,因为劳动幸福还受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的制约。劳动环境是劳动活动展开的场所,是人与劳动对象、人与人之间交互活动的平台,它的好坏将直接影响人们对劳动的感受和态度。事实上,劳动制度设计是否合乎人性,劳动环境是否具有人性化,直接影响劳动幸福感。恶劣的劳动条件、勾心斗角的劳动关系、剧烈的劳动强度、压迫性的劳动强制,必然给劳动者带来痛苦和窒息的感受,进而产生对劳动的抗拒和逃避。这样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由于在根本上与人的自由本性相背离,从而没有劳动幸福可言。对于恶劣的劳动环境和劳动关系给人的痛苦感受和不幸意识,马克思在揭露和批判资本强制下的工人异化劳动时指出:“劳动对工人来说是外在的东西……他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因此……人们就会像逃避瘟疫那样逃避劳动。”[12]工人之所以视劳动为瘟疫一般的存在物,从而对其采取逃避的态度,就是因为资本的生产强制和恶劣的劳动环境已经深度背离了人的自由存在本性及内在自主意志,严重损害和撕裂了人的身心完整性。这样的劳动必然与劳动幸福绝缘。同样的道理,现代人之所以难以感受到工作乐趣和劳动幸福,在很大程度上与人性化劳动环境的缺乏有关。试问,在一个强制规定所谓“非升即走”、“末位淘汰”的单位劳动的人,其劳动能够给他带来幸福吗?在一个“赢者通吃”的单位,有多少人会认为自己的劳动是幸福的?劳动是人的基础存在方式,也是人基本的生活内容。劳动环境作为劳动展开的核心场所,是呈现生命活动的重要舞台,从而劳动环境的人性化程度直接影响和制约劳动幸福的状况和程度。所以,要增强劳动幸福,有赖于大力改善劳动条件,建构合乎人性的劳动环境。
解答劳动幸福如何可能的问题,首先还是要回到对劳动幸福之本质的理解和把握。“劳动幸福”是一个复合词,由“劳动”与“幸福”合成,从而对劳动幸福的本质揭示,还是需要以对劳动和幸福的把握为前提。上文述及,劳动是人类凭借一定的劳动工具和手段改造自然物使之适合自己的需要和满足自己目的的活动及其过程,在此过程中,劳动不仅改造对象物,同时也改造自身。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视野中,劳动是一个内容丰富的范畴,不仅包括劳动主体、劳动对象、劳动工具、劳动目的、劳动过程、劳动产品等各种要素,而且关涉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我等劳动关系;劳动不仅是人基本的存在方式,而且是人之为人的本质规定;劳动不仅创造了人,而且创造了历史。劳动是社会的财富来源,是人的各种需求得以实现的重要基础和根本途径,因而幸福作为产生于人的需求满足基础上的一种愉悦的生命存在状态,在根本上是建立在劳动基础上的。劳动作为人之为人的本质规定,人类的幸福理应在根本上体现为劳动幸福。结合对劳动和幸福的上述理解,所谓劳动幸福,可以被理解为在劳动中生发的一种自由自觉的生命存在样式和情感体验,其实质在于在劳动中劳动者能够自由实现自己的内在意志和目的,实现存在与思维、理想与现实、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从而自觉释放和彰显自由的生命存在向度。在这样的意义上,劳动幸福是人类幸福的根本要义,也是美好生活的核心尺度,更是人类历史的根本价值目标。那么,劳动幸福如何可能?这是一个艰深的理论任务和实践课题,需要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多学科的综合研究。在此,围绕劳动主体能力、劳动环境条件、劳动财富分配以及劳动文化氛围等问题,对劳动幸福的可能性问题作一探索性思考。
其三,劳动幸福有赖于正义的劳动分配。劳动幸福奠基于人的需要和利益的满足,需要和利益的满足则以相应的社会财富和产品占有为前提,而社会财富和产品的占有则与社会正义紧密相连,因此劳动幸福深度地依赖于正义的社会制度设计和价值规范。罗尔斯在《正义论》一书中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因此,正义否认为了一些人分享更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13]正义不是空疏的概念范畴,其在本质上是对现实利益关系的观念折射,是对不合理现实利益关系提出的规范要求,也是对平等人格的价值诉求,其对于建构和谐的社会关系和促进劳动幸福具有重要意义。在一个社会中,若正义价值缺失或式微,既会导致人们之间在物质财富上的巨大悬殊,也会引发人们精神上的痛苦和不满意识,同时会造成社会的破裂,从而严重影响人们的幸福指数。研究表明,在一个国家内部,人们的健康和幸福程度与他们的收入水平相关。一般来说,在同一个社会中富人比穷人更健康快乐,而且对所有人的心理健康造成最大影响的因素是不平等程度。[14]同理,在劳动活动和劳动关系中,不公平、不正义的分配会极大损害人们对劳动的幸福感知程度。事实上,现实生活中人们对劳动的不满和痛苦意识,源于社会劳动关系中人们在劳动的付出和回报上存在不公。在一个劳而不获、劳而少获、少劳多获、不劳而获现象普遍存在的社会,劳动幸福感必然大打折扣。所以,一个社会要整体上提升人们的劳动幸福,需要以正义的制度设计,实现劳动的正义分配,既要合理安排劳动任务,也要公平回报劳动付出,积极捍卫劳动者的利益。
多系统萎缩的影像学特点及电生理变化 … …………………………………………… 叶欢,赵中,徐元,等 69
其四,劳动幸福有赖于崇尚劳动的文化氛围。人是具有物质生命、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属性的存在物,因而人的幸福不仅有赖于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的满足,也需要社会层面的价值认同和积极评价。事实上,社会评价对于人们的行为和思想具有重要影响,其中也包括对幸福的感受和意识。在一个社会中,对劳动的评价状况将直接影响人们的劳动态度和对劳动幸福的感知。通常来说,在一个尊重劳动者、崇尚劳动和对劳动持积极正面评价的社会中,人们对劳动的接受度或忍受度会增强,劳动者的劳动幸福感也会增强。相反,在一个忽视劳动者、蔑视劳动乃至践踏劳动的社会中,人们对劳动的认同和自觉程度就会大幅度降低,乃至会出现自觉或本能的抵制和抗拒态度。然而,我们必须指出的是,在今天,劳动价值认同存在深刻危机,劳动光荣观念呈现式微,劳动者地位彰显不够,严重影响了劳动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成为阻碍劳动幸福的重要因素。究其原因,就是在现代社会的资本、权力和劳动关系中,资本和权力对劳动具有支配的力量,并因此导致对资本和权力的无限崇拜。所以,从文化和价值观建设的角度而言,需要营造尊重劳动、崇尚劳动的文化氛围,捍卫劳动者的主体地位,提升劳动价值认同,从而积极促进劳动幸福。
总之,在迄今为止的社会历史中,劳动活动更多的是与劳动者的劳累、艰辛乃至痛苦联系在一起的。然而,也正是劳动的艰辛付出为劳动幸福和人类幸福的可能提供了现实的前提。劳动幸福是劳动者永恒的生命诉求和价值目标,是有待进一步现实化的历史任务,其实现是一个逐步的社会历史过程,需要全社会和全体劳动者持久而务实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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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92X(2019)06-0019-06
[作者简介]毛勒堂,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基金项目]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建设计划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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