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新中国成立70年来,社会治理从大国之治迈向强国善治,实现了历史性飞跃。新中国的社会治理之所以能够取得一系列伟大成就,关键在于始终遵守政党逻辑、实践逻辑与理论逻辑。新时代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全面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系统优化社会治理方式,持续创新社会治理手段。
【关键词】社会治理 中国经验 现代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开拓性和创造性的70年社会治理实践,引领中国从大国之治迈向强国善治,实现了历史性飞跃,展现了“中国智慧”,积累了“中国经验”,为全球治理提供了社会治理的“中国范本”。站在继往开来的新起点,全面贯通70年来新中国社会治理的发展脉络,系统总结70年来新中国社会治理的伟大成就,准确凝练70年来新中国社会治理的根本经验,对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实现新的跨越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此外,在产业升级改革的过程中,其上下游产业及与之相关产业的改革和升级,也需要考虑到。以农业为例,其涉及到的产业包括餐饮、零售业、物流业为例,服务业的转型与发展更具有灵活性,其转型考虑到的不仅限于如何满足供需调整要求,还需要突破市场化较高所带来的压力。
新中国70年社会治理的伟大历程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始终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现代化道路,持续推进社会领域的改革创新,将一个近14亿人口的大国打造成为世界上最具安全感的国家之一。国家繁荣、社会安定、民族团结、人民乐业,社会治理的“中国景观”在世界的东方熠熠生辉。
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国社会实现了从“一盘散沙”到“组织起来”的转变,开辟了中国社会治理新纪元。我国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分散的个体生产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使人民陷于穷苦。马克思曾经用“一袋马铃薯”来形象地比喻缺乏联系的组织形态,指出如果没有被组织起来,各自一体、形单影只,就只能构成“自在阶级”而不是“自为阶级”。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使国家的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得以建立。党和国家随即开始“改造旧社会,建立新中国”,大力革除旧社会弊端,加快建立新社会秩序。自1949年建国至1956 年这一历史时期,通过“一化三改造”,中国迅速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195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此前后,国家还先后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发布《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我国城乡基层社会运行的组织系统与制度基础由此建立。从1957年至1978年,我国逐步形成以人民公社、单位制、街居制和户籍管理为核心的社会管控模式,通过革命型的管理方式,依靠持续的政治动员,实行强有力的行政命令,使中国社会实现了从“无组织”到“有组织”、从“旧组织”到“新组织”、从“弱组织”到“强组织”的转变。
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实现了从“社会稳定”到“社会和谐”的转变,开创了中国社会治理新局面。围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命题,中国农村、城市的社会领域改革日趋深入,社会活力日渐提升,人民生活得到显著改善。1982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重大命题在中共十二大会议上形成,成为社会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随后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中心,对社会领域改革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将“社会管理”职能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职能并列,确立为政府四项主要职能,并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专门部署。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总体布局。201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目标是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标志着中国社会已经实现从“总体性社会”到“多样化社会”新局面的转变。
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实现了中国社会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转变,开启了中国社会治理新时代。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系统推进社会治理领域改革创新,社会治理现代化取得历史性成就。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并将“法治保障”作为社会管理的基础支撑。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此时“社会管理”被“社会治理”所取代。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作出战略部署。2019年1月,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作出重要指示。“社会管理”变化为“社会治理”,进而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转变,意味着社会治理理念、体制、机制、方式的全面转型,标志着我们党实现了对社会主义社会治理规律认识的新飞跃。
遵守理论逻辑,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的价值准则。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场域,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在社会治理这一系统工程中,人民群众既是主体又是客体。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一方面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性,推动社会发展;另一方面,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着眼点。“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准则始终指引社会治理创新,推动社会治理不断完善。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坚持社会治理为人民,坚持不断改善民生,解决好群众最根本、最实际、最切身的问题;坚持社会治理依靠人民,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思路,强调“社会协同”,推动“公众参与”,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实现真正有效的社会治理。
新中国70年社会治理的主要经验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迈入新时代,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信息化、全球化深入推进、纵横交错、相互作用,尽管推动了我国社会向前发展,但也引起了一些新的社会问题。因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不仅具有鲜明的中国价值,同时兼具世界意义;持续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既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回应社会变革的时代使命。
遵守实践逻辑,把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作为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的根本法则。70年来的社会治理实践历程充分证明,要搞好中国的社会治理,目标、方式、措施必须随着每一阶段的国情和主要矛盾的变化而变化。中国特色社会治理实践的每一次历史性发展,都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基本国情相结合的结果。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以前,我国的基本国情是“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社会治理的重点在于立足于基本国情去解决根本问题,社会治理的重心就是服务于解决这一矛盾。党的十九大以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但是“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在新形势下,根据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和“两个没有变”的国情,我们党围绕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开创性地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勾勒出“三共”治理的中国图景,描绘出新时代的美好画卷。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当代中国的伟大社会变革,不是简单延续我国历史文化的母版,不是简单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的模板,不是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实践的再版,也不是国外现代化发展的翻版”,而是始终坚持从具体国情出发,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守正创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治理道路的结果。
遵守政党逻辑,把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作为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的基本原则。在当代中国“场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核心角色无论是在革命、建设还是改革的任一历史阶段都未曾改变,唯有中国共产党这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政党,才能团结民族、凝聚人心、建设国家、治理国家。中国共产党的核心性既有近100年历史发展的积淀,更有当代中国实践的明证。可以说,中国独特的发展历程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70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在社会治理进程中统揽全局、引领方向,始终在社会治理领域发挥核心主导作用,又在社会治理过程中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与思想引领力,推动中国社会治理实现根本性变革。从建国初期的“政党下乡”到现在的“党建引领”,不断提高党的群众组织力与社会号召力,始终发挥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在现代政治秩序、中国社会秩序构建方面的关键作用。政党治理格局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治理道路的最本质特征,成为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结构最具优越性的根本因素。
杠杆是现代金融的典型特征。企业举债经营有利有弊,一味的要求企业降杠杆并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创新。目前我国非金融企业杠杆率过高的原因在于债务配置不合理,很多资金被配置到效率低利润薄的企业,甚至是一些僵尸企业。这些企业由于效益不够,只能依靠借贷度日,从而导致杠杆率越积越高,而一些效率高、利润高、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无法得到信贷,不仅限制了企业发展且不利于整个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因此,非金融企业去杠杆应当和供给侧改革进行有效结合,淘汰落后产能和僵尸企业,争取将资金配置到效率高的企业,从而使得信贷实现良性循环,保证举债经营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未来展望
70年来,中国社会面貌从一穷二白迈向全面小康,社会状态从百废待兴迈向文明富强,社会结构发生了几千年历史上最为深刻、最为根本的巨大变迁,向全世界展现了社会治理的“中国深度”与“中国跨度”。新中国社会治理之所以能够取得一系列成就,关键在于始终坚持在“中国智慧”指引下走“中国道路”。
全面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相融合的社会治理格局。在新型社会治理格局中,“共建”是前提,“共治”是关键,“共享”是目的,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供了纲领性指引。要紧紧抓住社会体制改革这个“牛鼻子”,实现“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要求。首先,要不断调整政府、市场、社会三者的关系,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组织,推动社会治理“共建”。其次,通过推行户籍制度改革、优化城乡二元结构、完善基层自治制度、创新社区治理体制,推动社会治理“共治”。最后,通过继续推进分配、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体制改革,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社会治理“共享”。只有不断深化社会领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才能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回到家,楚墨已经做好了晚饭。油焖大虾、蜜汁苦瓜、海带排骨、莴笋木耳、紫菜鸡蛋汤,一瓶红葡萄酒摆在餐桌一角。念蓉问他:“忙了多长时间?”楚墨说:“一个下午。”念蓉说:“今天不是咱俩的生日吧?”楚墨在围裙上擦擦手,说:“都是你喜欢的菜。知道你昨晚没有睡好,烧几道好菜给亲爱的补补。”
系统优化社会治理方式,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体系。“一个国家的社会治理状况,既取决于政府对社会生活的管理能力,更取决于公民的自我管理水平。”自治是法治与德治的基础,要以自治释放社会活力。没有高水平的社会自治,则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治理现代化。因此,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要不断推进基层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法治是自治与德治的保障,要以法治维持社会秩序。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社会治理中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完善法治规则,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加快完善社会治理法规体系,以法治方式统筹力量、平衡利益;要严格社会治理执法,以法治方式调节关系、规范行为;要不断强化公正司法,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权威;要提高群众守法意识,夯实法治社会的根基。德治是自治与法治的补充,要以德治提升社会治理质量。德治在社会治理中具有先导性、基础性作用。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厚植社会治理的道德底蕴;要通过加强道德教化,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要通过道德引领,弘扬社会正能量。在社会治理中,要推进“三治”融合,实现自律与他律、刚性与柔性、治身与治心的统一。
李离听得直拍腿:“吴耕兄弟你说得对!桃花源里人也不能光种桃树吃桃子,刘肇阮晨遇到的小仙女,也会种芝麻呢!我们去万花谷里,种地开菜园子,好是好,就是忘了带上小麦高粱的种子,也忘了牵两只猪崽,揣一窝孵窝的鸡蛋,怎么办?”
持续创新社会治理手段,提升智治、细治、巧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能力。党的十九大提出,“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这就要求必须高度重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互联网+社会治理”的现代治理模式,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把精准化、智能化、专业化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不断提高社会治理质量,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
②《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
③范逢春:《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治理创新:一个伟大进程》,《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9年第3期。
④俞可平:《社会自治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社会政策研究》,2016年第1期。
【中图分类号】D602
【文献标识码】A
(作者为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主任、教授、博导)
【注: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国家治理现代化场域中的社会治理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7VZL007)的阶段性成果】
责编/银冰瑶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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