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里甲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制度,赋役,土司,明清,明朝,曲沃,海南。
里甲制度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梁亚群[1](2019)在《明清时期蒙化土司的里甲制度与“土流并治”》一文中研究指出蒙化左氏土司在明初被授予土职,具有世袭职衔及特权,并因军功上升为土府,统辖境内叁乡叁十五里土地。中央政府在蒙化土司设置了流官,实行土流并治。文章通过对契约文书、碑文及相关史料的爬梳分析,认为明清时期,在蒙化土司里甲制度的运作中,土官与流官职权有所不同,具有历时性变化的过程。围绕着里甲制度的实施与管理,流官的权力在土司地区逐渐加强,在土司地区已经实现较高程度的有效治理。(本文来源于《贵州民族研究》期刊2019年11期)
葛华阳[2](2015)在《明代里甲制度作用评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历代封建王朝为了巩固统治,加强中央集权,都会建立严密的地方管理制度。明朝建立之初,政府建立了一套卓有成效的基层乡村组织,其核心便是里甲制度。里甲制度建立之后,在赋役征收、人口管理和地方控制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有利于政府对基层地方的控制。但是到了明朝中后期,由于社会环境的变动,里甲制度逐步走向了消亡。(本文来源于《黑龙江史志》期刊2015年05期)
李小文,胡美术[3](2014)在《明清时期广西土司地区的里甲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对官方和民间历史文献的梳理,证实明清时期的广西土司地区推行了里甲法,建立了里甲组织;深入探讨了土司地区里甲制度的区域特征、里甲组织与传统村落的关系,以及里甲长与官府的关系;里甲制度对土司地区基层行政体系与社会治理模式的变迁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本文来源于《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4年04期)
伊藤正彦,王勇萍[4](2013)在《明代里甲制度体制下的阶层构造——以徽州府休宁县里仁东乡27都5图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是在实际阅览安徽省博物馆馆藏《万历27都5图黄册底籍》的基础上,从对农民可以维持再生产的规模进行模拟计算入手,探讨了万历叁十、四十年休宁县27都5图阶层构造的特质。结果发现,依靠自家产业就能维持再生产的人户超过了50%,这一数字大于同时期日本的先进地区,阶层结构已经达到了"小农自立"的阶段。同时,27都5图还是孕育在野读书人以及为官者的母体。明朝末年这里的里甲制仍能发挥作用的原因正是由于这种阶层构造的存在,而这种阶层构造可以说是南宋时期确立起来的集约式水稻种植技术的普及、确立和成熟的产物。(本文来源于《徽学》期刊2013年00期)
侯鹏[5](2011)在《明清浙江赋役里甲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明代继承前代乡都制的基本规制,在调查田土和人户的基础上,建立了以百十户编成,轮次应役的里甲制度。它是地方政府赋役征收的基础组织,也是把握乡村社会的基本控制体系。随着明代中期赋役纳银化程度的加深,以实物派征和人力征调为主的财政结构转变为以银两为主要形态的条鞭银收支体系,里甲制的编排标准由人户转向田土,十年轮役制度渐趋停止,各项以银两计算的财政收入合并后摊入全县田土,黄册十年编审不再是其征收的依据。伴随着这一过程的是原有里甲编户体系对人户、田土控制的日渐废弛,乡村社会基于经济、社会地位的不平等通过这一体系转变为赋役负担的不平等。为此,自明中期开始,浙江各地开始了对原有地方基层控制体系的改造和重建。通过不定期的土地丈量,原有的编户之里转变为编田之图。通过定期的里甲编审,田土在各图间的流动得到记录。在此基础上,以额定田亩数做为粮银征收组织的基本单位,完成征收和解运的任务。在这两方面的作用下,各地做为土地登记和编审基础的“图”自明后期以来具有了程度不一的地缘性色彩。但是,从其实际征收效果来看,直至清前期,人户以额定亩数编成的“甲”为单位自行纳税的构想始终未得实现,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对人户记载的严重滞后失实限制了丈量和编审的实际效果,当人户发生逋欠,无法实现有效的控制。另一方面,额定亩数的做法常将住居远隔,经济社会地位悬殊的人户强制组织在一甲之内,他们彼此间往往互不相识,并没有什么现实的社会关系将之联系起来,要让他们作为一个整体负起一图的征收之责事实上亦很难实现。因此,在康熙末年的编审中,对如何有效把握人户,如何将人户组织在更具地缘性的单位中又有新的尝试。至雍正年间,以保甲人户的统计为手段,以烟户住居村落为基本把握对象的顺庄法通行于浙江全省,各地多以原有图的地域为限,经过程度不一的调整,实现了对辖境村落的更加细化的控制结构。在图、庄这一最基层的控制层级下,烟户住居村落的数量、名称、田土、人口、税粮等基本的信息被记载下来,由此奠定了此后地方政府基层控制体系的基本形态。(本文来源于《华东师范大学》期刊2011-03-01)
毕茂荣[6](2008)在《明初里甲制度探微》一文中研究指出14至16世纪的明代,是中国历史乃至亚洲历史上的重要时期,也是中国古代社会开始发生进一步结构性变化的时期。这一变化的起点是在乡村,因为基层的乡里制度是整个国家行政管理体系赖以形成与发展的基础。所以,探索明初里甲制度的制定、执行及演变,是解读有明一代政治结构及其运行机制的一把钥匙。明初里甲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基层组织制度,是封建国家政权向基层的延伸。它的制定是由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和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社会规律所决定的,是与明初加强专制皇权的中央制度相配套的,对明初基层社会的稳定和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起过一定的历史作用。本文将明初制定的里甲制度放到整个封建国家行政管理体系中去考察,分析其职能、特点、制度执行的路径选择以及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历史作用等。本文通过对明初里甲制度的一系列梳理,进一步总结封建国家如何强化对基层社会的控制与管理的历史,并从中获得启迪。(本文来源于《贵州大学》期刊2008-05-01)
贺喜[7](2006)在《编户齐民与身份认同——明前期海南里甲制度的推行与地方社会之转变》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海南,王朝的教化与地域社会之间的契合,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这一过程也是中华帝国政治—文化势力向边缘地区推进进程的一部分。明代前期里甲制度以及王朝教化在海南儋州的落实与推行,说明王朝的制度、秩序以及礼仪的建立与推广不仅仅是“自上而下”的行为,也是地方民众根据自身的传统、利益、情感,选择和创造的结果。为解决在中国这个庞大的国家里,不同地区在与国家的整合过程中,制度和文化是如何在具体的时空领域推行的问题,提供了一个个案。(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期刊2006年06期)
夏维中[8](2006)在《洪武中后期江南里甲制度的调整》一文中研究指出洪武十四年(1381)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第一次里甲(黄册)编制,存在着不少问题。里甲制度本身的设计存在着诸多缺陷,并由此导致了里甲组织在赋役征发中的可操作性出现了问题。为此,朝廷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予以改进。其中最为重要的是:通过确立户等、编制赋役册,来解决里甲杂役的佥选标准及轮充次序问题;规定以“都”为里甲编制的基本单位,同时调整有关“畸零户”的规定,以解决里甲编制中的地域范围问题;重新恢复粮长并划定其管辖范围(“区”),重组以里甲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体系等等。正是这些调整,才使洪武二十四年(1391)的第二次里甲(黄册)编制得以顺利进行。(本文来源于《江海学刊》期刊2006年01期)
刘彦波[9](2005)在《论清代前期赋役制度的变革与里甲制度的衰落》一文中研究指出清王朝建立后,以里甲制赋役,“有田则有赋,有丁则有役”,针对里甲组织编审不实、控制田地混乱而进行的赋役制度的改革,使里甲制度的存在条件不断遭到破坏而逐渐走向衰落。(本文来源于《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5年05期)
张万寿[10](2003)在《里甲制度在人口分布变迁研究中的应用初探——以曲沃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社会史是“自下而上看的历史”,是历代正史编纂者不屑一顾的小人物的历史。因此,社会史研究要得以深化,拓宽史料来源无疑是极为关键的一环。近年来随着中国社会史研究的区域化、微观化,地方史料、田野史料不断被发掘出来。笔者在运用地方志史料进行近代山西人口、市场变迁(本文来源于《山西区域社会史研讨会论文集》期刊2003-11-01)
里甲制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中国历代封建王朝为了巩固统治,加强中央集权,都会建立严密的地方管理制度。明朝建立之初,政府建立了一套卓有成效的基层乡村组织,其核心便是里甲制度。里甲制度建立之后,在赋役征收、人口管理和地方控制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有利于政府对基层地方的控制。但是到了明朝中后期,由于社会环境的变动,里甲制度逐步走向了消亡。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里甲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梁亚群.明清时期蒙化土司的里甲制度与“土流并治”[J].贵州民族研究.2019
[2].葛华阳.明代里甲制度作用评析[J].黑龙江史志.2015
[3].李小文,胡美术.明清时期广西土司地区的里甲制度研究[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
[4].伊藤正彦,王勇萍.明代里甲制度体制下的阶层构造——以徽州府休宁县里仁东乡27都5图为例[J].徽学.2013
[5].侯鹏.明清浙江赋役里甲制度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1
[6].毕茂荣.明初里甲制度探微[D].贵州大学.2008
[7].贺喜.编户齐民与身份认同——明前期海南里甲制度的推行与地方社会之转变[J].中国社会科学.2006
[8].夏维中.洪武中后期江南里甲制度的调整[J].江海学刊.2006
[9].刘彦波.论清代前期赋役制度的变革与里甲制度的衰落[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
[10].张万寿.里甲制度在人口分布变迁研究中的应用初探——以曲沃为例[C].山西区域社会史研讨会论文集.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