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立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解释立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导读:本文包含了解释立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法律,国际法,刑法,解释学,华为,多边贸易,新西兰。

解释立场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薛波[1](2019)在《为什么法科生上课必须重视法条?——基于法解释学/教义学立场的解读》一文中研究指出受历史和现实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当前,我国法科生对法条/法律规则重要性的认识依然存在严重的欠缺和不足,最直观的表现就是学生上课忽视/不重视法条的存在价值。这种现象因袭不改导致的恶果就是,通过四年的本科教育之后,学生不会对法律规则展开精细化的分析,最终也难言培养起严谨、周密的法解释学/教义学和法律思维能力。法条在法科生学习过程中具有十分特殊的地位和价值,法条是法律人思维能力培养的文本依据,是法科生身份识别的重要标志,亦是锻造学生职业荣誉感的起点。因此,强调学生上课重视法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然需要强调的是,法学理论课也必须重视法条,带法条的目的不是记忆/背诵法条,网络查询不能取代法条,法条至上/中心亦非本本/教条主义。(本文来源于《法学教育研究》期刊2019年04期)

夏庆锋[2](2019)在《保险合同条款争议的中间立场解释方法》一文中研究指出法院在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时,一般会采用两种解释方法对争议条款进行释明,一种为严格按照条款字面含义或法律明确规定进行解释的法律形式主义解释方法,另一种为尊重被保险人对合同条款期望的法律功能主义解释方法。两种解释方法各有优点,但弊端也十分明显。因此,有必要研究并总结出更为合理的中间立场解释方法,在实现裁判结果具有一致性和可预测性的基础之上,同时考虑被保险人的劣势地位而进行特殊的规则安排。中间立场解释方法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所形成的合同约定,纳入客观的、可行的、合理的标准,兼顾法律形式主义与法律功能主义,以实现对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实质平等保护。这种解释方法不仅有利于保险人说明义务及明确说明义务制度的实行,也防止被保险人对权利的滥用。(本文来源于《保险研究》期刊2019年11期)

岳冰[3](2019)在《解释论视角下公司担保行为效力的规范立场》一文中研究指出就公司提供担保行为的法律效力判定而言,我国《公司法》第16条未臻明确,形成一项法律漏洞,需要借助法律解释方法予以填补。当前学说多于论争之中裹挟价值判断立场与立法论主张,远超法律解释的教义学立场,应当将漏洞填补回归至现行法的价值判断框架之内,以实现公司法整体框架的价值同一性。现行《公司法》第16条以授权第叁人规范的方式,明确了公司章程在担保事项上的对外效力,契合我国《公司法》所确立的决策授权和形式程序正义,已经成为公司作为拟制法人的组织规则基础,应当尊重。对于《公司法》第16条的解释,文义解释无以提供有效结论,体系解释的结论在于债权人应当基于公司作为拟制存在进行法律判断,维持引致所产生的章程对外效力。此外,目的解释和历史解释并无法对《公司法》第16条提供有效的补强论证。(本文来源于《法学杂志》期刊2019年10期)

章晶[4](2019)在《过度管辖之存废与中国立场——以限缩解释方法为进路》一文中研究指出20世纪中期以来,随着特殊管辖规则体系发展成为处理跨国纠纷的主力,过度管辖日益被边缘化。各种国际协调机制直接或间接地排除过度管辖;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实践也不同程度地否定过度管辖,但过度管辖并未走向终结,国际协调机制很难完全排除过度管辖。过度管辖仍然需要承担充当兜底条款、孕育具体单边国际管辖规则、确保特殊管辖连结点的解释处于合理范围等现实功能。因此,废除过度管辖的时机远未成熟,当务之急是调和其必要性与不合理性之间的矛盾。相较立法限制,司法调控更为可取。常用的司法调控方法包括通过体系解释,将过度管辖的适用顺位置于最末;对原告资格、管辖连结点、案件与法院地联系进行限制性解释;通过非方便法院原则个案裁量。我国司法实践对过度管辖的滥用并不严重,但存在误用现象,未来应在适用顺位上明确将其作为兜底规则,并限定原告资格,就其正当性加强裁判说理。(本文来源于《武大国际法评论》期刊2019年05期)

李紫阳[5](2019)在《转化型抢劫罪的解释立场及认定规则——以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2016年抢劫案件指导意见》重申《刑法》第269条适用不以盗窃、诈骗及抢夺罪成立为前提,自此,追究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转化型抢劫罪刑事责任不再存有法律障碍。该修正值得提倡,其合理性可经由"文义、体系、目的"叁重解释予以证成。司法审判时还应注意研析"涉案数额"与"暴力程度"对司法认定的影响。前者主要考察"明显低于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及"数额减半入罪方法"是否可适用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转化型抢劫情形;后者主要考察脱逃行为与主动暴力造成轻微伤、轻伤以上两种结果时的司法定性问题。对未成年双向保护原则的坚守,确保定性准确的同时还要尽可能多地对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使用非监禁性措施。(本文来源于《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范笑迎[6](2019)在《WTO法律解释“系统整合路径”的批判与重构——以“维护多边贸易合作”为基本立场》一文中研究指出WTO法中存在一种贸易壁垒,即某些国内措施以增进非贸易价值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这些措施对WTO裁决机构的解释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确保贸易价值与非贸易价值之间的平衡。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提出了"系统整合路径"的解释方法,然而,该方法为WTO法中引入其他领域的国际法规则提供了过大的灵活性,在WTO法律边界上为潜在的贸易保护和单边主义打开了缺口,进而对WTO多边体制构成威胁。对此,WTO裁决机构应当采取参与者视角的基本立场,维护WTO多边体制的有效性,从而为援引外部国际法规则解释WTO法设定标准。在此目的下,"显着性原则"涵盖于维护WTO多边体制有效性的内涵里,体现在WTO裁决机构的解释实践中,完成了对"系统整合路径"的重构。(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高铭暄,曹波[7](2019)在《保险刑法规范解释立场新探——基于缓和违法一元论的展开》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刑法违法性的判断中,缓和违法一元论以"法秩序的统一性"为理论支撑,承认"一般违法"概念符合法律行为规范属性,接受"可罚的违法性"契合刑法谦抑性特征,是较为合理的判断立场。保险犯罪之法定犯本质决定保险刑法规范的解释立场应坚持缓和违法一元论,采用"一般违法性+可罚的违法性"的双层位阶型判断模式,以行为违反保险行政法律规范为前提,进而判断行为是否违反保险刑法规范。从保障整体法秩序内部无矛盾性出发,只有行为违反保险刑法规范且被保险行政法律规范禁止,同时具备刑法上可罚的违法性的,才应肯定刑事可罚性;行为违反保险刑法规范但为保险行政法律规范或者其他行政法律规范所容许的,则应径直否定刑事可罚性,才有效避免保险当事人因整体法秩序内部评价结论的相对性而陷入迷茫困顿,并防止各级办案机关陷入激烈争执。(本文来源于《中国应用法学》期刊2019年03期)

周凌,刘涵文[8](2019)在《刑法解释基本立场之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解释基本立场在形式与实质上的争论都是无意义的,徒劳无功的。绝对的形式或者绝对的实质,以及绝对的先形式后实质或者绝对的先实质后形式在逻辑上都是不可能的。刑法解释立场的争论本质是对权力与权利以及权力与权力之间动态性倾向的认识观念有所不同。解释是规范刑法学中十分重要的行为,解释立场的问题也是刑法解释原则性问题,但是刑法解释基本立场之争并非如目前学界所认同那样成立。因此需要对刑法解释的基本立场进行一种形式法治优先的功能塑造。而刑法解释基本立场的塑造主要是在观念意义上,即形式优先的观念倡导和权利保障意识的优先注重。(本文来源于《湖北科技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2期)

赵理铭,高颖[9](2019)在《新总理10小时修补对华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新西兰方面应为中国企业提供公平、公正、非歧视的营商环境”——4月1日,新西兰总理阿德恩上任后首次访问中国,中国领导人在会见中的上述表态被认为是要求新西兰在华为问题上采取更公正的态度。阿德恩在会谈中表示,新方将为各国企业提供良好营商环境,不会歧视任何国家(本文来源于《环球时报》期刊2019-04-02)

杜焕芳,李贤森[10](2019)在《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引领下的国际法解释:态度、立场与维度》一文中研究指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蕴涵着丰富的国际法思想,为构建中国特色国际法体系与话语权提供了思想源泉与理论指导。国际法解释是国际法运作的中枢,正确妥当的国际法解释是善意履行国际法的前提条件。在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引领下,应当崇尚尊重并善意履行国际法的国际法解释态度,明确立足中国兼及全球治理的国际法解释立场,坚持国际、国家、人类叁个层面价值的国际法解释维度。将国际法解释的态度、立场与维度融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具体行动之中,不仅有利于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中的国际法思想,也有益于更好地实现国际法治与全球治理的伟大目标。(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发展》期刊2019年02期)

解释立场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法院在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时,一般会采用两种解释方法对争议条款进行释明,一种为严格按照条款字面含义或法律明确规定进行解释的法律形式主义解释方法,另一种为尊重被保险人对合同条款期望的法律功能主义解释方法。两种解释方法各有优点,但弊端也十分明显。因此,有必要研究并总结出更为合理的中间立场解释方法,在实现裁判结果具有一致性和可预测性的基础之上,同时考虑被保险人的劣势地位而进行特殊的规则安排。中间立场解释方法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所形成的合同约定,纳入客观的、可行的、合理的标准,兼顾法律形式主义与法律功能主义,以实现对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实质平等保护。这种解释方法不仅有利于保险人说明义务及明确说明义务制度的实行,也防止被保险人对权利的滥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解释立场论文参考文献

[1].薛波.为什么法科生上课必须重视法条?——基于法解释学/教义学立场的解读[J].法学教育研究.2019

[2].夏庆锋.保险合同条款争议的中间立场解释方法[J].保险研究.2019

[3].岳冰.解释论视角下公司担保行为效力的规范立场[J].法学杂志.2019

[4].章晶.过度管辖之存废与中国立场——以限缩解释方法为进路[J].武大国际法评论.2019

[5].李紫阳.转化型抢劫罪的解释立场及认定规则——以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为视角[J].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

[6].范笑迎.WTO法律解释“系统整合路径”的批判与重构——以“维护多边贸易合作”为基本立场[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9

[7].高铭暄,曹波.保险刑法规范解释立场新探——基于缓和违法一元论的展开[J].中国应用法学.2019

[8].周凌,刘涵文.刑法解释基本立场之研究[J].湖北科技学院学报.2019

[9].赵理铭,高颖.新总理10小时修补对华关系[N].环球时报.2019

[10].杜焕芳,李贤森.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引领下的国际法解释:态度、立场与维度[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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