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特点及作用探究

新常态下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特点及作用探究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810100

摘要:进行不动产产权登记是我们国家推行的一项重大举措。国务院在2013年明确指出,在进行不动产交易的时候,要对不动产的登记职责进行有效的整合,进而建立出一套完善的登记管理措施,以此来对不动产交易双方的合法利益进行全方位的保护。在相关人员进行登记的时候,要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以及信息平台实现高度的统一。与此同时,在构建不动产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过程之中,还要让不动产的交易信息在各个部门之间实现有效的共享,最大限度的避免“信息孤岛”问题的出现。

关键词:新常态;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特点及作用

引言

伴随着我们国家综合实力的不断提升,人们的生活水平同以往相比较,已经呈现出明显的增长趋势,基于上述的原因,不动产交易在现实生活之中的次数越来越频繁。因此,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就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能够维护不动产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不动产交易朝着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在这样的情况下,本文结合笔者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就新常态下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特点及作用做了相应的分析和思考,并提出了自己对上述问题的看法和观点,通过在这里与各位进行分享,希望能够给广大的同行们带来一些指导和帮助,以此来使我们国家不动产交易领域实现更加良好的发展。

一、我们国家不动产登记的现状

在现如今的阶段,尽管我们国家的不动产登记管理制度同以往相比,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提升,但是这并不是说不动产登记管理制度已经十分完善,不存在任何的问题。相反的,我们国家的不动产登记管理制度依旧存在着巨大的进步空间,需要相关的工作人员不断的对其进行有效的完善[1]。比如,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的职责分布在不同的部门之中,各个部门都彼此存在着不同的登记标准和技术规范,使得不动产登记呈现出分散化的趋势,缺乏一个统一的登记标准。具体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不动产登记资料分散化问题十分严重,分别流散在各个部门之间,并且各个部门之间数字化程度存在着天然的差异性,导致各项数据不能进行有针对性的衔接[2]。再加上数据之间的格式不能够有效的实现系统整合,各个行业之间存在着显而易见的鸿沟,给数据管理工作带来了诸多的负面效应。第二,数据库以及地理信息系统等软件不能够实现互通,技术框架以及技术路线也不能完美的实现融合。第三,各个行业之间信息化程度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另外,数据标准也没有完全实现统一,导致各项工作难以顺利展开。

二、新常态下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特点

1、复杂性。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内容种类众多,且数量很大。内容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农场林场、矿产资源、河流等,并且每一类不动产内容都牵涉到规模庞大的群体,如果对其中的任何一项开展调查,都会形成数量纷繁复杂的数据资料。

2、独特性。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同传统的图书档案、史料文献管理不同,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特征,是其他相关工作所不能取代的。在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资料中,其包含的载体有契约文件、权证说明、图纸表册等,这些资料最客观全面真实地对不动产信息进行了记载,这些资料具有自身的专业性、唯一性和真实性,和其他管理工作是有本质区别的,必须进行专门的管理[3]。

3、实时性。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化的深化推进,我国的不动产交易市场日趋成熟,也相对火热起来,尤其是在房产交易这一块,相关的市场活动十分热烈。而面对不断增多的市场活动,不动产的权属所有也处在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当中,这也使相关的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处于一个实时变化状态。

三、新常态下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作用

1、有助于物权的公正

在实行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之后将有助于对物权进行公正,明确物权的归属,减少因此引起的不必要纠纷。同时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具备的公开性特点,可以方便不动产交易双方对物权归属进行查询,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对相关物权出示证明,以便于整个交易流程能够在公开公正的情况下展开。而且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具备非常强的法律特性,这也是对拥有者使用权利的一种有效保护,在其保障之下能够让整个社会变得更加和谐[4]。

2、有助于稳定市场

不动产登记的程序和管理权是有国家单位进行负责办理的,主要是对不动产的详细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在时间效果上,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而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各种经济活动和交易行为使不动产物权不断发生所有权变更,而通过国家机构对这种实际交易安全采取强制约束,可以很好地稳定市场,避免市场风险恶化。不动产和不动产登记档案对不动产物权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已经进行了法律上的界定,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相关纠纷,避免交易行为的欺诈性和操作风险。

3、体现了城市的发展变迁

城市发展的印记一定程度上能在不动产登记档案中得到体现,土地的使用属性变化、建筑的所有权更迭等等,都是在社会的发展进步当中对不动产文化属性的一种体现。不动产登记档案既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经济属性,也具有社会意义上的文化属性,在特定时期对当时的经济动态、社会发展变化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体现。而新常态下的不动产登记档案就是我国经济发展在进入到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变化、社会情况复杂多变下的一个产物,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结语

一直以来,由于不动产登记职责较为分散,国土、房管、农业、林业等部门都有不动产管理权限,这就使得不动产档案管理工作开展难度大,且出现管理机制不同、管理标准不一等各种现象,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优化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思路就极为重要。在新常态下,不动产登记制度从以往的分散登记逐步转化为统一登记的管理思路,其涉及到多个部门、多元内容,更是涉及多个层面的革新和优化,而不动产登记档案恰是整个不动产登记制度最好地记录和反映。

参考文献

[1]孙明华.浅谈新常态下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特点及作用[J].纳税,2018(06):99.

[2]张令兵,王志.新常态下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特点及作用[J].住宅与房地产,2017(29):38.

[3]李文利.新常态下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特点及作用[J].办公室业务,2017(17):106.

[4]林艳君.新常态下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特点及作用[J].办公室业务,2017(1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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