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谈海原农行走出经营困境的举措(论文文献综述)
曾晴[1](2021)在《靖远农商银行涉农贷款营销策略优化研究》文中提出作为靖远农商银行的特色业务、利润支撑业务,涉农贷款在靖远农商银行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中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全县的银行业涉农信贷领域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但由于农村金融市场客户群体及资金体量都相对较小,且近年来竞争对手增多,客户需求不断变化,靖远农商银行涉农贷款业务的市场空间不断压缩,原有的贷款营销策略已不能应对银行内外部环境变化所引起的挑战,在地域、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均不占优势的情况下,为了保存现有的涉农信贷市场、开拓新的市场,提升客户满意度,改善靖远农商行的信贷资产质量,制定科学有效的涉农贷款营销优化策略迫在眉睫。基于此,本篇论文运用PEST模型、波特五力模型、SWOT等分析方法,结合靖远农商银行涉农贷款营销的实际情况,对靖远农商银行涉农贷款营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并根据市场细分理论及7Ps营销组合理论,从产品、价格、渠道、促销等七个方面制定了靖远农商银行涉农贷款营销优化策略,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包括企业文化建设、组织机构设置、相关制度制定等配套落地保障措施,帮助以上营销优化策略顺利实施。本文的研究成果有助于提升靖远农商银行涉农贷款业务的营销水平,同时为其他同类的县域农商银行在贷款营销方面提供可借鉴的思路。
李梦侠[2](2019)在《当代中国基层行政执法能力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以“基层执法能力”为核心展开讨论,通过分析具体的执法经验,探讨在既有条件下,基层政府如何通过自我调适来补强行政执法能力,在此基础上寻求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的方法。文章认为,探讨基层行政执法能力的运行实践与建设方向,关键在于对“基层行政执法能力”有基础性的认识。以国家能力、科层制为理论基础,以多个地区的执法实践为经验基础,文章从执法权运行、人员组织、财政保障、执法动机、执法互动五个理论维度来理解基层行政执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当前基层政府补强执法能力的机制进行解释,最后总结基层执法能力的结构,并在明晰执法能力制约因素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制度建议。行政执法权的配置存在显着缺陷,弱化了基层的行政执法能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纵向上来看,多数执法权没有被配置到乡镇层面,只停留在县级层面,直面基层社会的乡镇政府和政府部门的基层站所缺乏执法权,致使执法工作渗透性不足;横向上来看,执法权的配置高度分工化、部门化、专业化,分殊林立的权力结构难以被整合,致使执法工作缺乏综合性。执法权配置的制度缺陷影响了常规执法模式的效度。为了克服执法权配置的缺陷,基层政府通过联合执法模式、综合执法模式、综合治理模式来强化执法效能、补强执法能力。上述执法模式及其相应的权力调控体现了基层政府克服制度缺陷的努力,其中党政体制为执法权的调控提供了基础,从这一角度来看,党政体制对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具有强化作用。基层行政执法面临着执法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齐的困境,基层政府需要通过多种手段来从社会中汲取人力资源,以提高执法能力。由于编制采用刚性的指标管理,因此基层政府很难通过补充公务员来充实执法人员数量,为了破解人员短缺给执法工作带来的困境,基层政府通过多种方式来组织人力。就政府内部而言,行政事业编制人员被纳入执法队伍,成为基层部门不可或缺的正式执法力量;通过合同聘用,大量的行政辅助人员被吸纳到执法队伍当中;通过政治动员和自愿参与,村社干部与部分基层群众参与到执法工作当中。最终形成了“执法人员-辅助人员-协助人员”的队伍结构。执法队伍建设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专业化”是执法队伍未来的发展方向,立足于实践中的执法队伍结构,文章对“专业化”进行了重新理解,认为满足基层执法工作需求的“专业化”应包括政治性、技术性和经验性三个要素。立足于执法队伍结构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建设是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的可行思路。基层行政执法面临着财政保障不力的困境,主要表现是县乡两级政府的财政能力难以满足执法工作日益增长的技术需求。为了破解财政保障的困局,基层执法部门通过项目制获取必要的专项经费,通过选择性支出保障重点工作,通过“中心工作”制压缩执法的人力成本。三种应对措施背后体现了项目制、科层制和政治动员三种治理机制对基层财政困局的不同反应。执法的财政保障水平以基层政府的财政水平为基础,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政府的财政水平,“分税制”和“乡财县管”制度限制了基层政府的财政自主性,晋升锦标赛体制则影响了基层政府的支出方向,三个因素共同制约了基层政府的财政水平,同时也限制了基层政府对执法的财政保障。在制约因素当中,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晋升锦标赛体制在短期内是难以改变的,因此只能从“分税制”和“乡财县管”制度寻求提升基层政府财政活力的突破口。上级政府继续加大对基层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适当松动“乡财县管”制度有助于提升基层政府的财政活力,进而提升基层政府对执法的财政保障力度。基层行政执法的实践中普遍存在“目标替代”的困境,体制压力、部门利益和体制激励在不同程度上替代了法律规范,成为执法部门开展工作的主要动机和出发点。在体制压力的作用下,基层行政执法部门偏向于依据上级部门的政策安排执行法律;在部门利益的作用下,基层行政执法部门倾向于依据部门本身的利益执行法律;在体制激励的作用下,基层行政执法部门热衷于容易凸显政绩的执法工作。科层组织所具有的自主性、层级结构和分工结构是“目标替代”得以存在的体制根源。“目标替代”消解了依法行政,生成了依法行政的实践困境。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大背景之下,加强依法行政是执法能力建设的应有之意,然而由于缺乏激励功能,依法行政在基层难以从理念走向实践。以贯彻依法行政为目的,各级党委政府应该重视政治教化对于法治的推进作用,通过作风建设将依法行政的理念外部化、行为化。执法互动最大的困境在于执法部门对基层群众的法治需求缺乏回应性,国家对于社会的吸纳、国家的社会控制因此受到影响。执法部门与社会力量的互动存在着三种模式:压制型模式、俘获型模式和妥协型模式。压制型模式体现了执法部门对社会较强的控制力,但因为缺乏回应性而频繁陷入“维稳”困局;俘获型模式通过吸纳地方精英来贯彻执法意图,执法部门因此注重回应地方精英的需求,致使基层社会出现“精英俘获国家”的现象;妥协型模式能够让执法具备一定的回应性,但是容易弱化基层政府的治理能力。模糊的“委托-代理”结构、多元化的利益格局、灵活变通的执行传统和结果导向的激励结构共同构成了三种执法互动模式的生成空间。回应型的执法互动模式有助于回应基层群众的法治需求,有助于法治意识的传播和国家的社会控制。最后本文得出结论:基层的行政执法体制具有适应性,该特性使得基层政府及其执法部门能够在既有条件下对执法能力进行补强,但是这种补强的作用有限,依据基层行政执法能力的结构,做出针对性的制度变革是建设执法能力的可行方式。基层行政执法能力由执法权调控能力、人员组织能力、财政保障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互动能力构成;基层行政执法能力的复杂构成说明执法能力受到众多复杂因素的制约,提升行政执法能力需要从复杂的制约因素入手。相应地,在前述讨论的基础上,本文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制度建议。
杨群[3](2018)在《论表见法理 ——由私法领域的表见规范构造展开》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表见理论的发展是法律对事实的某种屈从,这一具有一般意义的理论对法律规则的运行机制起着校正的作用,它构成防止法律自身弊病的一种重要方法。表见规范之理论最早源自日耳曼的动产法律中的“以手护手”(简称:Hand Wahre Hand)原则,是相对人对与法律真实相悖之外观表征合理信赖且善意谨慎,本人对外观表征之存在具有可归责性,法律强制本人与相对人发生表征为真实状况时的法律效果。我国关于表见规范之研究系沿袭了法国法和德国法之理论由日本转承而来,形成了以外观为研究中心的权利表见理论,以信赖为研究中心的信赖法则,以善意为研究中心的善意制度,学者们对表见的本体、价值、历史渊源等理论已基本达成普遍共识但就表见规范构造则一直争论不休,不仅对构造要素范围存在一元论、二元论及多元论之争,而且构造要素运行之机理亦存在适用困惑。因为表见规范之构造理论之分歧引发了司法实践之困境,造成了“相同要素认定各异”、“同案不同判”的混乱局面。要解决此理论争议和司法实践难题,需深入剖析表见规范构造之原理,此乃本文立论之动因所在。本文在详细分析我国表见规范理论分歧和司法现状后,对我国表见规范要素范围、运行、标准进行了检讨,立足于国内外表见规范构造的现有研究理论成果,采取比较、类型化、案例分析等研究方法。对一元论、二元论和多元论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体系性地提出表见规范五要素之理论。表见规范之五要素包括:外观表征、可归责性、合理信赖、善意谨慎以及不法行为扩张。以外观表征为准入要素确定表见规范适用之边界,分属本人和相对人的本人可归责与合理信赖、善意谨慎要素之间形成推拉关系,并通过不法行为扩张补充要素防止表见规范矫正功能之偏离。特别是首次提出不法行为扩张要素,既符合表见规范例外属性之创设源起,亦与其利益衡量之价值追求相一致,更是解决了公私领域交叉之难题。于此同时,以不同法律体系目的性价值为前提,独创性地提出在民事领域、家事领域和商事领域分别构建表见规范之适用模型。对不同法律体系下表见规范要素范围、位序权衡、标准选择等构造理论进行了创新性分析、总结,构建我国表见规范的动态构造体系并对民法典之修订和编纂提出了完善建议。本文的整体逻辑结构是:由表见规范的理论和实践纷争,引起对表见规范构造原理之思考,探索表见法理之下表见规范的构造模型和立法完善。全文共分五章按照上述逻辑结构依次展开:第一章对表见、表见规范与表见法理进行界定。表见之语义内涵为存在眼睛可见的外部事实,该外部事实非真实之意。表见所呈现的外部事实即外观表征,若善意的相对人对外观表征合理信赖,且本人对外观表征具有可归责性,为保护相对人之信赖利益所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则即为表见规范。本文研究的表见法理重在阐释表见规范构造之原理,诸如表见规范要素的范畴,各要素位序权衡、各要素内部关联以及运行机理等。第二章为表见规范构造理论和实践争议解析。在理论层面上学界关于表见规范构造之争当属最为激烈,有一元论、二元论及多元论之争,各要素之间的内在关联亦存有困惑;在司法实践层面上法院关于表见制度适用存在要素不清、标准不一导致判决混乱的现象。究其原由,乃是因为表见规范构造之问题,即表见规范范围缺略、运行无序、标准不一所致。第三章对表见规范要素范围进行界分和甄别。关于表见规范要素的讨论是本文的重点章节。表见规范之产生系由与法律真实相悖之外观表征引发,因善意相对人的合理信赖产生需保护之信赖利益,在衡平本人之可归责要素后,为矫正常规法之疏漏,法律令当事人承担法律行为有效的法律后果。不论是从表见规范例外属性,亦或利益衡平之价值追求,确立包括外观表征、可归责性、合理信赖、善意谨慎以及不法行为扩张在内的五要素构件实为必要。外观表征要素以公示主义和意思表示为理论基础,为构筑表见规范之边界,按法律行为生效要件对外观表征进行分类判断。可归责性要素是表见规范正当性之体现,在过错主义、与因主义、危险主义三大理论原则下,确立动态、开放的责任体系。合理信赖要素包括理性主义和个人主义判断理论,创新性地提出合理信赖的分步综合评价模式。善意谨慎要素则是围绕善意的消极观念和积极观念,确立区分评判方式并对判断本体、判断时点进行固化。最后本文首创提出例外要素不法行为扩张,行为人实施不法行为制造外观表征为公法所规制,私法领域应认可其不法性之扩张,阻却表见规范之适用。第四章围绕表见规范的运行论展开,从民事领域、家事领域和商事领域的目的性价值为选择基础,对表见规范的价值进行权衡并确定位序之选择。“自由意志”和“交易安全”冲突下的表见规范,以利益衡平为价值追求。以外观表征为准入要素,本人可归责性和相对人合理信赖和善意谨慎形成推拉关系,通过例外要素不法行为扩张补充适用,确立基本统一之内在关联性,才能使得表见规范所要追求之衡平价值得到“最佳的”实现。本文独创地分域构建表见规范要素,以各视域目的性价值分别调整表见规范保护偏好,分别形成适合民事领域、家事领域和商事领域的要素构造模型,并通过实例进行检验。第五章为我国表见规范构造的立法完善。目前我国民法典的编纂,总则已编撰完成,各分则编草案的“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基于表见规范构造原理,对总则编就表见原则之定位、自然人行为能力表见、与意思表示结合的表见以及表见代理提出修订建议,就分则编《民法典物权编(草案)》、《民法典合同编(草案)、《民法典家庭编(草案)》中涉及的善意取得、债权表见让与和家事代理权表见提供修改意见。本文通过对表见规范构造原理的深入研究推动表见规范构造的体系化和模型建立,希翼稍稍平息表见规范构造之理论纷争,弥补具体表见制度要件依据之不足,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较为系统的裁判依据。
王亚峰[4](2017)在《宁夏产业扶贫精准施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把精准扶贫提高到了一个全新的战略高度。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考察工作时强调指出,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是发展产业,要因地制宜,把培育产业作为解决贫困的根本途径。宁夏处于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六盘山片区的核心区域,2015年底仍有5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其中30万贫困人口需要依靠发展产业予以扶持。因此,产业扶贫精准施策已成为精准扶贫的核心动力和脱贫攻坚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解决精准产业扶贫中遇到的瓶颈问题,使产业扶贫走上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正是本文探讨的核心内容。本文采用文献研究、实地访谈、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等研究方法,首先对精准产业扶贫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科学界定,对产业扶贫研究进展进行了认真梳理,对产业扶贫的相关理论进行了系统阐述;其次,在对宁夏农村总体贫困状况全面了解和对产业扶贫历程回顾梳理的基础上,剖析了产业扶贫的发展现状和面临的主要问题,总结了影响产业扶贫发展的制约因素,归纳出当前产业扶贫在发展根基、瓶颈、外在阻碍、金融支持、政策和组织保障等五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旨在精准施策解决产业扶贫中暴露出的难点问题,从而进一步推动宁夏产业扶贫工作,为实现自治区提出的力争到2020年确保全区的贫困县(区)摘帽、贫困村销号、贫困人口脱贫的底线任务以及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提供决策参考。
郭书杰[5](2017)在《“保定市连片特困地区”金融精准扶贫现状分析 ——以阜平金融精准扶贫实践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我国自建国以来一向重视贫困地区扶贫工作,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面临贫困对象数量庞大、发展基础薄弱、返贫情况严重、贫困程度深沉的诸多挑战,必须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的力度。2011年国务院扶贫办发布《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我们国家开启了扶持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脱贫致富的的新篇章。2013年习近平主席首次提出精准扶贫概念,如何精准扶贫脱贫就成为了各级政府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成为了学者们关注和探讨的热点。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如何助力贫困居民自主脱贫致富是近些年来社会各界关注的重中之重,而金融作为自主脱贫致富的主要推手,金融精准扶贫在扶贫开发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河北省积极响应国家金融精准扶贫政策,河北省金融办下发《河北省金融扶贫指导意见》指导各市开展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保定市连片特困地区”所属燕山—太行山连片特殊困难片区,在实行金融精准扶贫以来,“保定市连片特困地区”脱贫致富工作取得一定进展,特别是阜平县的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阜平县通过不断地尝试摸索,取得了丰富的金融精准扶贫经验,构建了具有推广价值的“政银保”金融精准扶贫模式,已成为河北省重视且推广的典型。本文在对金融精准扶贫等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的基础上,对“保定市连片特困地区”金融精准扶贫现状进行了分析,介绍了“保定市连片特困地区”贫困概况、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保定市连片特困地区”金融精准扶贫面临的困境。而后详细梳理了作为河北省金融扶贫示范县的阜平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其中包括指导思想,主要做法以及政银保工作模式,之后对阜平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经验可供“保定市连片特困地区”借鉴之处进行了总结。最后结合阜平经验对“保定市连片特困地区”解决金融精准扶贫困境提出对策建议。
蒋超[6](2017)在《专家不实陈述民事责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不实陈述是专家主体基于优势地位出具不实信息致契约相对方或契约关系外第三人受有损害的责任形态。以行为主体主观心态为标准,不实陈述可分为故意不实陈述、过失不实陈述和无意识不实陈述三种类型。不实陈述主体中的专家可作广义理解,即以提供专业信息服务为业并谋求经济利益的自然人与组织的共同体。专家过失不实陈述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类型在英美法上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我国民法可借鉴美国侵权法重述相关规则,采用“特定人或群体”加“损害明确可知”的折中模式控制具有诉权的第三人范围。两大法系主要国家关于不实陈述中专家第三人责任的性质认定因不同的债法体系而异,原则上我国采侵权责任为宜,但受故意不实陈述侵害的当事人可选择合同法上基于欺诈或缔约过失的请求权基础。不实陈述不仅会产生有形财产损失与纯粹经济损失,特殊情形下亦会引起精神损害。法官可综合受保护利益的性质、陈述形式、主体接近程度和社会效果对专家第三人责任中的纯粹经济损失作出判断和限制。在计算不实陈述引起的损失时,应区分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契约关系。损失赔偿数额以交易日与不实陈述暴露时的标的价差为一般标准,以明确可计算的有形财产损失为填补。不实陈述责任形态与违反先合同义务中告知义务等诚信原则的情态不尽相同,无法被我国合同法上的缔约过失规则涵摄。司法实践中,法官可以从信息属性、信息供给方与信息接收方三个视角综合考虑信息静态、动态要素在个案中的强度,并进一步采用动态体系方法论中要素解构的方法对不实陈述责任形态中诸如注意义务、可预见性、合理信赖等抽象构成要件的成立与否作出判断与说理。我国未来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可设置专家侵权类型的一般条款,以此弥补专家不实陈述责任形态在特别法规则上的空白。
龚成红[7](2016)在《打拉池的权威与自主 ——一个回汉杂居村镇的社会生活史研究》文中提出打拉池是甘肃和宁夏两省交界处的一个回汉杂居村落。从历史与现实的宏观角度看,这里地处西北民族走廊,是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是我国重要的民族文化区——北部蒙古高原文化区、南部汉族儒家文化区、西部为多民族文化区的交汇之地,是研究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文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一个典型地区。虽然打拉池是中国西部的一个村镇,但又是中国乡村社会的一个缩影。通过对这个村落百年变迁的研究,我们可以窥见整个中国西部乡土社会的变迁。这个村镇由权威引领至自主行动的社会变迁,其实就是中国乡土社会尤其是西北乡土社会的行动逻辑。本文运用民族学的田野调查法,以社会史叙述为架构,对打拉池近百年以来的经济、社会、文化、风俗、信仰等层面的变迁进行考察,试图反映出自中国现代民族国家形成以来该村庄的变迁、转型及整体形貌。通过对打拉池村民百余年来的社会生活、经济生活、宗教生活、婚姻家庭生活以及婚姻、建房、丧葬的变迁进行挖掘和描述,以图探讨引起一百年社会文化变迁的动因。论文聚焦于两种权威力量,即国家权威与包括地方政治、经济与知识精英、宗族家长、宗教文化等在内的地方权威在社会变迁与民众互动中的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共同支撑了地方社会的整合与调适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国家权威与地方精英权威表现出有效的社会控制与调适功能,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当地民众组织社会、管理社会的自主性。通过对村落的百年变迁考察及微观描述,本文发现,村落社会中普遍存在着“庇护与被庇护”的民众与权威之间的依附关系。国家权威力量在打拉池的百年经济生活变迁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是百年经济变迁中的决定性变量。这种力量主要表现在政府的行政规划与政策的强制性等方面;而其他权威则是民众生存过程中面对各种生存压力与不定性而采取行动的决策群体,是民众自主性选择的具体体现;而日常生活中宗族家长权威与宗教文化权威也是民众寻求与家庭、社会、自然和谐的良好愿望与实现自主性的主要中介,村镇民众希望通过对各种权威力量的认同及依靠,使生活安定、家族兴旺、子孙发达等。正是这些权威力量形塑了打拉池的百年变迁。本文的学术启示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社会史研究中社会变迁因素及动力的探讨至关重要,是理解与阐释地方社会发展规律的基本切入点;第二,对地方村落小社会的研究可以成为反映大社会的微观案例。本文通过具有典型性的微观叙述上升到宏观层面,对韦伯的权威理论进行了批判性的反思,对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社会关系建构的“自我行动”逻辑进行了阐述与分析,进而从文化学的角度解释了中国单位组织中普遍存在着的“权威庇护”模式;最后,本研究说明,文化资本与文化自觉为乡村社会民众从依附权威到自主人生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邓少君[8](2016)在《风险社会视域下基层矛盾治理研究 ——基于广东省的实践样态》文中认为社会治理是人类追求政治文明进步和社会发展的新思路新理念。社会治理作为一种工具理性具有一定的普适性,是世界各国通向现代化之路的必然选择。中国已经进入经济社会双重转型期,同时也全面进入风险社会。改革开放使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史无前例的巨大成就,但是社会建设尤其是社会治理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当下的中国面临社会矛盾多发、社会治安复杂、风险隐患凸显、社群融合困难等突出社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发生在基层,基层社会治理也相应地面临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全、管控社会风险等三大基本任务,迫切需要在依法治国视域下,构建基层综合治理体系,在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进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乌尔里希·贝克1986年首次指出,人类已进入全新的社会形态即“风险社会”时代。改革开放使中国经济社会双重转型并发生史无前例的巨大变化,也使中国同样迈进风险社会,并同时具有前现代性、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矛盾共生的“断裂的社会”特征。基于风险社会理论,当今中国高发多发的基层矛盾纠纷,主要是涉及民生领域的社会成员和社会组织相互之间基于权益基础上的民间性冲突和社会性对立。全面认识和准确把握当今中国社会矛盾风险类型,在类型特征上,可以从对抗性质、所涉主体、适用法律、对象规模、时代背景、主题归属等多重同角度,厘清各类矛盾纠纷的基本属性;在宏观表象上,可以归结为总量长期高企、递增幅度明显,扩散领域宽泛、发展向度多维,结构关系多元、所涉对象复杂,表现形式多样、触点难点交织,强度烈度扩张、社会燃点降低等特征;在发展态势上,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继续面临涉农纠纷量大面广、涉土纠纷对抗激烈、劳资纠纷高发多发、医患纠纷日渐严峻、金融纠纷破坏力强、环保纠纷成为焦点、群体纠纷组织化更加明显的发展趋势。探寻中国社会矛盾纠纷高发频发的风险源头并非易事。在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基本不变的前提下,人们日益增长的权利需求与落后的制度供给之间的矛盾也越发明显。当前中国社会矛盾纠纷“井喷”的源头性归因,可以从经济、社会、行政、司法、教育、党建等多个层面寻找症结所在,可以归结为经济快速发展与经济结构失衡、社会变迁巨大与社会结构分化、政府结构膨胀与管理服务缺失、公平正义有失与法治权威有限、教育扭曲失范与文化精神失魂、基层组织涣散与先锋作用迷失等六个方面的基本缘由,当然每个层面的不同病灶相互交织、盘根错节、复合叠加、甚至互为因果,均会不断诱发、催化出新的社会矛盾。这样更多地从批判的角度对社会风险来源进行比较系统而又一定深度的剖析,对于建立完善中国社会转型期基层矛盾治理格局应该具有基础性的意义。面对社会矛盾纠纷的不同表征与多元起因,广东的改革开放和先行先试无疑做了积极而富于价值的风险调控探索实践。如建立了以行政为主导的制度化路径,通过着重顶层设计、明确责任主体、构建联调机制、改革信访机制等措施,使以国家行政力量为代表的国家治权主导的矛盾解决机制成为一种基础性保障;拓展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社会化路径,提出了坚定人民调解发展方向、拓展人民调解职责内涵、创新人民调解体制机制的思路,特别在如医患纠纷、交通纠纷、环保纠纷等社会矛盾风险热点领域,大力推进和发展第三方专业性、行业性社会组织的治理思路显得更富创新意义;创设了以诉前联调为机制的法治化路径,矛盾纠纷当事人到法院起诉后、在法院正式立案前,以法院为主导,法院与各行政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协调联动,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共同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探究了以复合治理为基本框架的多元化路径,通过厘清各种解纷方式的主体与特性、关系定位与路径选择、探索经验与现实困惑,对多元解纷机制的未来进路和网络结构做了具有一定前瞻意义的探讨,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中国执政党一直在探求国家长治久安之道。从改革开放初期提出综合治理,到中共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相继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这一系列重大决策无疑适应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不同阶段的治理需求。然而,以政府主导的国家治理体系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尽管历经多次改革,最终都是陷入了一种不良循环,特别是作为国家治理基础的镇街治理机构,由于强调与县级以上各职能部门的条条对接、垂直管理,反而造成基层治理部门分割、资源分散、单打独斗、效率低下。在这样的国情下,广东省创设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实战平台,通过有效整合基层社会治理资源,理顺治理机制,健全运行机制,凝聚了基层治理正能量,产生了1+1>2的治理效果。从广东经验中可以得到创新基层社会矛盾风险治理的五点启迪:创新基层矛盾治理理念,强化“以人为本”价值观、推进“利民便民”服务观、践行“依法治理”法治观;创新基层矛盾治理格局,盘活政府资源存量、优化镇街资源配置,培育基层社会组织,实现“官民共治共享”;创新基层矛盾治理体制,建立以县区为龙头、以镇街为支撑、以村居为基础、以网格为细胞的治理体系;创新基层矛盾治理方法手段,推进指挥协调扁平化、社会治理精细化、治理手段信息化、治理方式多样化;创新基层矛盾治理目标管理,细化目标管理责任、强化综治政策工具、完善考评问责体系。这些思路和建议,体现了现代社会风险防控与治理的发展理念,对各地深化基层矛盾治理具有一定启迪意义和借鉴价值。
李腾[9](2016)在《K行宁夏分行光伏发电融资产品创新研究》文中认为太阳能光伏发电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已成为人类最为重要的可再生能源之一,但由于其融资面临着许多问题和不足,制约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如何通过融资产品创新来改善融资环境、促进光伏发电行业发展显得尤为重要。针对该问题,在SWOT、产品生命周期等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实证分析、比较分析、逻辑推理等方法,全面介绍了光伏发电行业及融资情况,深入分析了K行宁夏分行光伏发电融资情况,开展了融资产品创新设计,提出了融资产品创新设计的典型方案。研究认为,融资产品创新有利于宁夏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供给侧改革和脱贫攻坚背景下实现光伏发电行业的健康、长远发展。
马海明[10](2015)在《政府治理视角下的欠发达地区城镇化研究 ——以宁夏沿黄经济区城镇化发展过程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当前,在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大背景下,如何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城镇化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成为具有战略性和全局性的研究课题。基于我国的政府体制,在影响城镇化发展的诸多因素中,政府治理及行为具有突出作用。目前关于农村城镇化和政府治理关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政府在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行为方式、作用以及面临的困境等方面,多为规范性和阐释性的研究,缺乏深入的与理论体系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同时对农村城镇化与政府治理互动关系研究不多,而把研究视角定位在欠发达地区政府治理与城镇化发展的则更少。由于我国区域发展不均衡,不同地区城镇化的发展程度也不一样,沿海发达地区的城镇化发展已经探索出了不同的经验、道路和模式,但对于欠发达地区而言,其发展的方式和道路就会和发达地区不同。通过考察欠发达地区城镇化过程中的政府治理和作用,可以为欠发达地区进一步推进城镇化发展提供素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本文以政府治理为视域,以新型城镇化为主题,从新型城镇化与政府治理之间的互动关系入手,引入国内外城镇化发展的成功经验,并在对宁夏沿黄经济区城镇化发展案例分析的基础上,分别从宁夏沿黄经济区城镇化发展的背景与条件、城镇化战略的提出、城镇化发展中的政府角色、行为和效能这几个方面对沿黄经济区城镇化发展与政府治理的关系进行分析,探讨如何实现欠发达地区农村城镇化与政府治理的有机结合,研究政府介入农村城镇化的作用途径和传导机理,在此基础上寻求优化政府治理行为,推进欠发达地区农村城镇化发展的思路。具体来看,本文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第一章,导论。概述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以及研究方法等内容,同时对文中涉及的主要概念如城镇化、政府治理等进行界定,对国内外关于城镇化与政府治理关系的研究进行梳理与评析,为此后的研究提供理论指导。第二章,宁夏沿黄经济区发展背景与条件。主要从区位条件与发展优势、区域困境与发展难题、政策机遇与宏观背景这三个角度来阐述宁夏沿黄经济区城镇化发展的背景与条件。第三章,宁夏沿黄经济区城镇化战略与政府统筹。重点分析政府统筹在宁夏沿黄经济区城镇化发展中的作用,主要从政府的战略规划、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与结构规划等层面详细论述政府所发挥的作用。第四章,宁夏沿黄经济区城镇化起步中的政府角色。主要从宁夏沿黄经济区城镇化发展新起点中的政府角色定位、非均衡城镇化起点中的政府角色冲突、区域统筹与政府角色转变等方面阐释城镇化初始阶段中的政府所扮演的角色。第五章,宁夏沿黄经济区城镇化发展中的政府行为。主要从土地开发利用中的政府与农民博弈、产业发展中的政府与市场作用、社会服务中的政府与社会功能以及社会治理中的政府与群众参与这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以此来阐述沿黄经济区城镇化发展中的政府行为方式与逻辑。第六章,宁夏沿黄经济区城镇化发展中的政府效能。主要分析沿黄经济区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政府功能、政府绩效以及政府的局限性,通过具体的绩效评估,分析政府在城镇化发展中的作用和功能。最后进行结论分析。主要从欠发达地区城镇化发展需要政府的有效介入、城镇化发展中的政府治理有一定的限度和城镇化的有效实现需要内外动力的有机结合这三个方面进行结论研究。通过研究发现:农村城镇化,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城镇化的健康发展需要政府治理与城镇化发展建立良性的互动关系。与发达地区相比,欠发达地区农村城镇化发展面临更为复杂和艰巨的挑战,这决定了城镇化发展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也更凸显了政府作用的重要性。一方面,对于欠发达地区而言,政府需要在城镇化发展的启动与初期阶段充分发挥统筹、规划、引导与扶持作用,为城镇化发展奠定良好的外部环境,通过政府统筹,从区域发展的全局出发,对城镇化战略进行谋篇布局,防止和避免区域在城镇化发展中的“地方性”行为;通过政府规划,结合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地确立短期、中期和长期的目标,以防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人、财、物的浪费和恶性竞争;通过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利用政府的特殊优势,引导资源和要素的优化布局;通过政府扶持,为欠发达地区城镇化发展提供政策、经济等外部支持。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的逐步推进,政府的外部力量需要逐步减弱,而应充分发挥城镇化的内生动力与机制,以此来促进城镇化的持续发展。通过结论分析,认为农村城镇化,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城镇化的健康发展需要政府治理与城镇化发展之间建立良性的互动关系。
二、浅谈海原农行走出经营困境的举措(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谈海原农行走出经营困境的举措(论文提纲范文)
(1)靖远农商银行涉农贷款营销策略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与工具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工具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定义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市场营销理论基础 |
2.2.2 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理论基础 |
2.2.3 商业银行涉农贷款业务市场营销相关研究 |
第三章 靖远农商银行涉农贷款业务营销现状 |
3.1 靖远农商银行概况 |
3.1.1 靖远农商银行简介 |
3.1.2 靖远农商银行涉农贷款业务发展情况 |
3.2 靖远农商银行涉农贷款业务营销现状调研 |
3.2.1 问卷调查 |
3.2.2 访谈 |
3.3 靖远农商银行涉农贷款业务现有营销策略存在的问题 |
3.4 靖远农商银行涉农贷款业务营销策略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四章 靖远农商银行涉农贷款业务营销环境分析 |
4.1 宏观环境分析 |
4.1.1 政治环境分析 |
4.1.2 经济环境分析 |
4.1.3 社会环境分析 |
4.1.4 技术环境分析 |
4.2 行业竞争环境分析 |
4.2.1 借款方议价能力 |
4.2.2 替代品的威胁 |
4.2.3 潜在进入者的威胁 |
4.2.4 存款方的议价能力 |
4.2.5 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竞争 |
4.3 涉农贷款业务客户需求分析 |
4.4 靖远农商银行涉农贷款业务SWOT分析 |
第五章 靖远农商银行涉农贷款业务目标市场分析 |
5.1 市场细分 |
5.2 目标市场选择 |
5.3 市场定位 |
第六章 靖远农商银行涉农贷款业务营销组合优化策略 |
6.1 产品策略 |
6.1.1 开发差异化信贷产品 |
6.1.2 打造金融扶贫信贷产品 |
6.1.3 开发农业农村产业发展信贷产品 |
6.1.4 科学设置担保条件 |
6.1.5 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及期限 |
6.2 价格策略 |
6.2.1 引入先进的定价技术 |
6.2.2 普惠微利的定价原则 |
6.2.3 差异化定价 |
6.2.4 争取政策支持 |
6.3 渠道策略 |
6.3.1 开展银政合作 |
6.3.2 加强银企合作 |
6.3.3 推进供应链金融模式 |
6.3.4 建设电子渠道 |
6.4 促销策略 |
6.4.1 实行差异化的促销方式 |
6.4.2 加大业务宣传力度 |
6.4.3 加强品牌建设 |
6.4.4 构建积极的公共关系 |
6.5 人员策略 |
6.5.1 培养高素质员工 |
6.5.2 提升员工服务意识及应变能力 |
6.5.3 实行客户经理等级管理 |
6.6 过程策略 |
6.6.1 优化营销过程 |
6.6.2 简化业务流程 |
6.7 有形展示策略 |
6.7.1 统一员工形象 |
6.7.2 优化网点布置 |
第七章 靖远农商银行涉农贷款业务营销优化策略实施的保障措施 |
7.1 企业文化保障 |
7.2 组织保障 |
7.3 制度保障 |
7.4 技术保障 |
7.5 风险管控 |
7.6 人员保障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靖远农商银行涉农贷款业务客户调查问卷 |
附录B 靖远农商银行信贷客户经理访谈提纲 |
致谢 |
作者简历 |
(2)当代中国基层行政执法能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缘起与中心主题 |
二、概念说明与文献回顾 |
三、研究方法 |
四、田野调查与章节安排 |
第一章 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能力理论 |
一、国外学者的国家能力理论 |
二、国内学者的国家能力理论 |
第二节 科层理论 |
一、韦伯的理性官僚制 |
二、科层制的负功能 |
三、官僚最大化理论 |
四、中国的党政体制 |
第三节 理论启示与分析维度 |
一、理论启示 |
二、分析维度 |
第二章 执法权配置局限及其克服 |
第一节 执法权配置的现状与局限 |
一、执法权配置的现状 |
二、执法权配置影响常规执法效度 |
第二节 作为应对策略的执法权调控 |
一、联合执法模式 |
二、综合执法模式 |
三、综合治理模式 |
第三节 执法权调控模式的机制分析 |
一、执法权调控的原因 |
二、执法权的调控手段 |
三、执法权调控的体制基础 |
第四节 党政体制对执法能力的加强 |
第三章 执法队伍的组织困境及其应对 |
第一节 执法队伍的组织困境 |
第二节 执法部门的应对措施 |
一、行政执法人员及其组织 |
二、行政辅助人员及其组织 |
三、协助行政人员及其组织 |
第三节 执法队伍的“专业化”及其内涵 |
一、科层理论中的“专业化”及其反思 |
二、执法队伍的“专业化”及其内涵 |
第四节 执法队伍的建设方向 |
第四章 执法的财政保障困境及其应对 |
第一节 执法的财政保障困境 |
第二节 基层政府的应对措施及其运行机制 |
一、基层政府的应对措施 |
二、应对措施的运行机制 |
第三节 执法财政保障的制约因素 |
一、经济水平决定保障能力 |
二、财政体制限制财政自主性 |
三、晋升锦标赛体制影响支出选择 |
第四节 加强执法财政保障的两条进路 |
第五章 执法的“目标替代”困境及其破解 |
第一节 “目标替代”的三种类型 |
一、体制压力替代法律规则 |
二、部门利益替代法律规则 |
三、体制激励替代法律规则 |
第二节 “目标替代”的生成机制 |
一、“体制压力替代法律”的生成机制 |
二、“部门利益替代法律”的生成机制 |
三、“体制激励替代法律”的生成机制 |
第三节 “目标替代”的体制根源 |
一、科层组织的自主性 |
二、科层组织的层级结构 |
三、科层组织的分工结构 |
第四节 “目标替代”的后果及其破解 |
一、“目标替代”消解依法行政 |
二、通过作风建设强化依法行政 |
第六章 执法互动的困境及其出路 |
第一节 执法互动的三种模式 |
一、压制型模式 |
二、俘获型模式 |
三、妥协型模式 |
第二节 执法互动模式的生成机制 |
一、压制型模式的生成机制 |
二、俘获型模式的生成机制 |
三、妥协型模式的生成机制 |
第三节 执法互动模式的生成空间 |
一、模糊的“委托-代理”结构 |
二、多元化的利益格局 |
三、灵活变通的执行传统 |
四、结果导向的激励结构 |
第四节 迈向回应型的执法互动模式 |
结论 |
一、基层行政执法体制的适应性 |
二、基层行政执法能力的结构 |
三、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的制度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3)论表见法理 ——由私法领域的表见规范构造展开(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节 选题缘起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二、国内学界研究现状综述 |
第三节 论文采用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表见、表见规范与表见法理 |
第一节 表见 |
一、表见的语义解析 |
二、相近概念的辨析 |
第二节 表见规范 |
一、表见规范及其特征 |
二、表见规范的制度范畴 |
三、表见制度的类型区分 |
第三节 表见法理之学说 |
一、表见法理之界定 |
二、表见学说及其发展 |
第二章 表见规范构造之争 |
第一节 表见规范构造之理论分歧 |
一、大陆法系表见规范要素的差异 |
二、我国表见规范要素的争论 |
第二节 我国表见规范适用之实践困境 |
一、民事领域 |
二、家事领域 |
三、商事领域 |
四、各领域综合比较 |
第三节 我国表见规范构造之现实问题 |
一、表见规范要素范围缺略 |
二、表见规范要素运行无序 |
三、表见规范要素标准不一 |
第三章 表见规范的要素范围及其甄别 |
第一节 外观表征 |
一、外部表征理论之解析 |
二、交易主体资格类外观表征 |
三、交易客体之权利状态类外观表征 |
四、交易主体意思表示类外观表征 |
第二节 可归责性 |
一、本人归责理论之阐释 |
二、本人归责之判断依据 |
三、多归责原则之协力适用 |
第三节 合理信赖 |
一、合理信赖理论之剖析 |
二、确立与外观表征之因果关系 |
三、构筑分步综合评价之体系 |
第四节 善意谨慎 |
一、善意理论之分解 |
二、善意本体及准据点之确定 |
三、消极观念和积极观念之评判 |
四、交易的有偿性与善意之关联 |
第五节 不法行为扩张 |
一、不法行为扩张理论之浅析 |
二、不法行为扩张所涉之类别 |
第四章 表见规范的价值权衡和位序选择 |
第一节 价值冲突和衡平保护理论 |
一、表见规范之权利冲突 |
二、表见规范之衡平追求 |
三、表见规范要素之位序衡量 |
四、表见规范要素之分域解构 |
第二节 民事领域 |
一、民事领域表见规范之价值调整 |
二、民事领域表见规范之适用机制 |
三、民事领域公报案例回应 |
第三节 家事领域 |
一、家事领域表见规范之价值调节 |
二、家事领域表见规范之适用机制 |
三、家事领域公报案例回应 |
第四节 商事领域 |
一、商事领域表见规范之价值调试 |
二、商事领域表见规范之适用机制 |
三、商事领域公报案例回应 |
第五章 我国表见规范构造的立法完善 |
第一节 《民法总则》表见规范之修订建议 |
一、表见原则作为基本原则之定位 |
二、自然人行为能力表见制度之丰富 |
三、与意思表示结合的表见之扩充 |
四、表见代理制度体系之完善 |
第二节 民法分则草案表见规范之修改意见 |
一、《民法典物权编(草案)》 |
二、《民法典合同编(草案)》 |
三、《民法典家庭编(草案)》 |
结语 |
一、论文的基本观点 |
二、论文的主要创新 |
三、有待进一步探讨之问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宁夏产业扶贫精准施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动态 |
1.3.2 国内研究动态 |
1.3.3 研究动态评述 |
1.4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技术路线 |
1.6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2 .1“产业扶贫”的概念界定 |
2.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规模经济理论 |
2.2.2 资源禀赋理论 |
2.2.3 比较优势理论 |
2.2.4 木桶理论 |
第三章 宁夏产业扶贫发展现状 |
3.1 宁夏贫困现状概述 |
3.2 宁夏产业扶贫历史回顾 |
3.3 宁夏产业扶贫的发展现状 |
3.2.1 遴选的优势支柱种养产业已初具规模 |
3.2.2 精准扶贫产业的发展思路在不断拓宽 |
3.2.3 产业技能培训的精准力度进一步加大 |
3.2.4 金融扶贫模式创新在推动产业发展中的成效已初步显现 |
3.2.5 各种政策的叠加效应为精准扶贫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持 |
第四章 制约宁夏产业扶贫的主要因素 |
4.1 产业扶贫发展根基不牢 |
4.1.1 基础设施薄弱,建设相对滞后 |
4.1.2 公共服务水平层次低、活力不足 |
4.2 产业扶贫自身面临瓶颈 |
4.2.1 产业自身发展不足,辐射能力有限,增收贡献率低 |
4.2.2 产业组织化程度低,品牌效益不明显,竞争力不强 |
4.3 产业扶贫存在外在阻碍 |
4.3.1 技术水平低,服务能力弱,支撑发展后劲不足 |
4.3.2 人才稀缺,劳动力供需矛盾突出 |
4.4 产业扶贫金融支持不力 |
4.4.1 金融贷款覆盖面不全,资金用途不当,政策宣传不到位 |
4.4.2 金融贷款服务机构少,效率低,贫困群众信誉度不高 |
4.5 产业扶贫政策和组织保障建设不足 |
4.5.1 地方财力有限,产业扶贫力度不够 |
4.5.2 基层组织较弱,建设能力不强,带头作用未发挥 |
第五章 宁夏产业扶贫精准施策的建议 |
5.1 不断夯实产业扶贫的发展根基 |
5.1.1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产业发展内驱力 |
5.1.2 做好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助力产业发展 |
5.2 进一步构筑多业并举的产业扶贫格局 |
5.2.1 大力扶持特色种养业 |
5.2.2 加快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 |
5.2.3 突出推动劳务经济发展 |
5.2.4 着力发展电商产业 |
5.2.5 切实推进光伏产业 |
5.2.6 精准发展乡村文化旅游 |
5.3 努力打造一支能推动产业扶贫的技术与人才队伍 |
5.3.1 大力提升产业发展技术水平,做好产业服务工作 |
5.3.2 精准招揽优秀人才,培育本土产业群体,吸纳劳动力回乡就业创业 |
5.4 加快完善金融支持产业脱贫攻坚的惠农政策 |
5.4.1 落实金融扶持政策,加大贷款覆盖面,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
5.4.2 鼓励金融机构多设服务网点,贫困群众增强诚信意识 |
5.5 全面落实扶贫产业政策和组织保障 |
5.5.1 落实财政、税收政策保障 |
5.5.2 精准建立产业扶持数据库 |
5.5.3 加强项目监督考核保障 |
5.5.4 加强责任落实组织保障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介 |
(5)“保定市连片特困地区”金融精准扶贫现状分析 ——以阜平金融精准扶贫实践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金融精准扶贫已成为我国贫困地区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
1.1.2 “保定市连片特困地区”贫困现状有所改善但依然严峻 |
1.1.3 阜平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取得良好进展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文献综述 |
1.3.2 国内文献综述 |
1.3.3 述评 |
1.4 研究内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1.5.1 研究方法 |
1.5.2 创新点 |
第2章 金融精准扶贫的相关概念界定 |
2.1 精准扶贫的涵义 |
2.2 金融精准扶贫的涵义 |
2.2.1 金融扶贫的涵义 |
2.2.2 金融精准扶贫的涵义 |
2.3 连片特困地区的界定 |
2.4 “保定市连片特困地区”界定 |
第3章 “保定市连片特困地区”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
3.1 “保定市连片特困地区”贫困概况 |
3.2 “保定市连片特困地区”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成效 |
3.2.1 金融精准扶贫提升 “片区县”经济发展速度 |
3.2.2 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推动 “片区县”居民人均收入逐年增加 |
3.2.3 保定市金融机构金融精准扶贫政策有效落实 |
3.2.4 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推动金融服务环境逐步改善 |
3.2.5 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扎实推进 “片区县”减贫工作 |
3.2.6 初步建立了贫困县农村信用体系 |
3.3 “保定市连片特困地区”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面临的困境 |
3.3.1 金融精准扶贫精准度出现目标人群偏移 |
3.3.2 成本因素仍制约着金融精准扶贫工作 |
3.3.3 金融机构缺少可长期投入的特色产业 |
3.3.4 风险因素仍是制约金融精准扶贫的主要障碍 |
3.3.5 金融产品创新力度不足 |
第4章 阜平县金融精准扶贫实践分析 |
4.1 阜平县金融精准扶贫的指导思想 |
4.2 阜平县金融精准扶贫的主要做法 |
4.2.1 县政府建立精准扶贫识别机制 |
4.2.2 完善县区基础设施建设 |
4.2.3 深入开发金融精准帮扶产业 |
4.2.4 政府主导着力构造政银保金融精准扶贫模式 |
4.2.5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
4.2.6 人行保定支行全面优化贫困县金融环境 |
4.3 阜平县政银保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模式 |
4.3.1 构建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网络 |
4.3.2 县政府与人保财险创建联办共保机制 |
4.3.3 县政府与银行创建风险共担机制 |
4.4 阜平县金融精准扶贫成效 |
第5章 “保定市连片特困地区”的借鉴分析——阜平县金融精准扶贫实践经验总结 |
5.1 阜平县金融精准扶贫在 “保定市连片特困地区”推行的可行性 |
5.1.1 阜平与 “片区县”自然条件大致相同 |
5.1.2 阜平与 “片区县”的金融需求与金融供给主体大体相同 |
5.1.3 阜平与 “片区县”都具有相同的政府政策支持 |
5.1.4 阜平与 “片区县”都具有相同的历史发展机遇 |
5.2 阜平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对于 “保定市连片特困地区”的启示 |
5.2.1 精准识别有助于解决目标人群偏移问题 |
5.2.2 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解决金融机构驻农村的成本问题 |
5.2.3 开发特色产业有利于金融机构开展扶贫 |
5.2.4 金融机构与政府合作有利于解决风险因素的影响 |
5.2.5 央行政策倾斜有利于金融产品创新 |
第6章 进一步完善 “保定市连片特困地区”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对策建议 |
6.1 市政府跟进片区县金融精准扶贫保障工作 |
6.1.1 市政府督促构建保定市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
6.1.2 构建各贫困县金融瞄准机制,对帮扶对象进行精准识别 |
6.1.3 加大片区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降低金融机构扶贫成本 |
6.1.4 开展保定市特色产业调研活动,发现长期稳定的可带动产业 |
6.2 强化市政府的投入引导,降低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 |
6.2.1 通过制定政策直接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精准扶贫 |
6.2.2 充分利用财政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扶贫 |
6.2.3 政府主导推进片区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
6.2.4 强化政府融资担保功能 |
6.3 保定人行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积极性 |
6.3.1 积极主导完善金融组织体系 |
6.3.2 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产品创新与推广 |
6.3.3 鼓励各金融机构在规定范围内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
6.3.4 鼓励建立小额信贷统计分析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6)专家不实陈述民事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走下神坛——专家不实陈述主体考察 |
(一)专家词义界定 |
(二)普通法上不实陈述主体的演变 |
(三)专家作为被告的条件 |
1、行为目的 |
2、行为时间 |
3、行为性质 |
4、行为领域 |
5、主体身份 |
(四)变动不居的第三人范围 |
1、近邻标准(the near-privity standard) |
2、可预见性标准(the foreseeability standard) |
3、侵权法重述标准(the restatement standard) |
二、走出困境——专家不实陈述性质认定 |
(一)合同责任——以德国模式为代表 |
1、附保护第三人作用之契约规制专家第三人责任的合理性 |
2、缔约过失在专家第三人责任中适用的合理性分析 |
(二)侵权责任——以英国、法国模式为代表 |
1、英国法上对专家第三人民事责任的性质认定 |
2、法国法上对专家第三人民事责任的性质认定 |
(三)非合同责任——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模式 |
(四)中国民法典草案模式 |
三、界限游移——专家不实陈述损害赔偿界定 |
(一)损害赔偿范围 |
1、纯粹经济损失 |
2、精神损害 |
(二)损失计算方法 |
1、原被告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
2、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 |
四、动态体系——专家不实陈述司法适用中的方法论 |
(一)专家注意义务成立之动态体系 |
1、信息属性要素 |
2、信息接收方要素 |
3、信息供给方要素 |
(二)信息提供者可预见性成立之动态体系 |
1、对象范围合理性 |
2、损害范围合理性 |
3、时间范围合理性 |
(三)信息接收者合理信赖成立之动态体系 |
1、外观信赖合理性 |
2、时效信赖合理性 |
3、认知匹配合理性 |
4、主体善意合理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7)打拉池的权威与自主 ——一个回汉杂居村镇的社会生活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附图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关于“社会生活史”的研究现状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及“田野”工作 |
(一)村落社区的田野调查法 |
(二)以访谈为主的“质性研究”法 |
四、研究思路及理论指导 |
五、论文结构及主要内容 |
第一章 打拉池:自然、历史、人口与民族 |
第一节 自然环境 |
一、地理位置及行政区划 |
二、气候特征及自然资源 |
第二节 历史:古道重镇 |
一、丝绸之路上的交通要道 |
二、古迹及主要地名介绍 |
第三节 人口与民族 |
一、人口构成 |
二、回汉杂居 |
小结 |
第二章 大动荡时代:国家权力的式微与地方权威的行动 |
第一节 1920年代的大灾难 |
一、1920 年前期的社会生活状况 |
二、民国九年(1920)大地震后政府的救济无力 |
三、民国十八年(1929)大饥馑后乡土精英的生成 |
四、逃难与投靠 |
第二节 1930—1949 年的打拉池 |
一、民国军政府强迫下的烟土经济 |
二、乡土精英的村庄治理 |
三、民国时期的回汉关系 |
小结 |
第三章 集体化时代:国家政治权威的社会控制 |
第一节 在国家权威主导下(1949-1978) |
一、毛泽东主席关怀下的回汉民族关系 |
二、从农村初级合作社到高级合作社时期 |
三、人民公社时期的大事件与村民的生活 |
四、国家对村民政治身份的重新界定 |
第二节 集体化时代的地方政治精英 |
一、一个区委书记的经历 |
二、一个公社革委会组长的故事 |
三、两个村大队书记的贡献 |
第三节 国家权威体制下的村民经济生活 |
一、1970-1978 年村民的生活状况 |
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打拉池工程队 |
三、国家权威体制下的稀缺资源配置制度 |
小结 |
第四章 大变革时代:国家权威与地方权威共筑下的村民经济生活 |
第一节 政治经济精英的地方引领 |
一、1970 年代末期的“责任田承包”风波 |
二、1979-1990 年村民的生活状况 |
三、地方政治精英的村庄建设 |
四、地方经济精英的致富之路 |
五、打拉池的“隙缝经济” |
第二节 经济发展的十年(2000 年之后) |
一、政府的政策 |
二、发展的路径 |
三、“外生型”与“内源型”共生的经济发展模式 |
第三节 经济发展的困境 |
一、落空的煤矿集体所有权 |
二、不完善的股份制 |
三、屈胜煤矿矿难之后 |
四、后小煤窑时期打拉池居民的生计 |
小结 |
第五章 大变革时代:宗教权威的建构与民众的宗教生活 |
第一节 三山中的佛道寺庙及汉民的宗教活动 |
一、主要寺庙及道观 |
二、庙会及道教仪式活动 |
第二节“龙轿”信仰 |
一、道教信仰中的人神“对话”—“龙轿”问卜 |
二、“龙轿”信仰之社会功能 |
三、基于认同与权威建构的“龙轿”信仰 |
四、作为宗教和生活方式的“龙教”信仰 |
第三节“上九会” |
一、“上九会”概况 |
二、仪式准备 |
三、仪式过程 |
四、彰显宗教权威与传统文化的“上九会” |
五、仪式功能分析 |
第四节“黄箓大醮”之渡亡仪式 |
一、“黄箓大醮”概要 |
二、仪式准备 |
三、仪式过程 |
四、仪式功能分析 |
第五节 回民的宗教生活及宗教权威 |
一、打拉池清真寺 |
二、一年中的主要宗教活动 |
小结 |
第六章 大变革时代: 宗族家长权威的延续与民众的日常生活 |
第一节 婚姻与家庭中的权威与自主 |
一、结婚 |
二、生育观念中的权威与自主 |
三、家族观念与认同 |
四、社会性别视角下的妇女家庭地位 |
第二节 村民的建房及其象征体系 |
一、建房过程 |
二、生命观念与社会变迁在建房中的体现 |
三、堂屋的家具摆放及其象征意义 |
第三节“事死事生”的实践 |
一、回汉不同的丧葬仪式 |
二、风水权威的信仰 |
三、祖先权威的崇拜 |
小结 |
第七章 大转型时代:权威与自主互动中的村落社会发展 |
第一节 地方经济精英的权威解魅 |
一、依然萧条的打拉池煤炭业 |
二、打拉池的几次大规模融资 |
三、两位煤老板争夺资源的冲突 |
第二节 村落政治精英的权威危机 |
一、难于落实的镇长发展规划 |
二、村民眼中的村长、书记 |
第三节 村落宗教权威的复振 |
一、道教复振的人类学分析 |
二、宗教权威与村落社会的整合 |
第四节 地方知识精英的权威隐喻 |
一、逐渐升温中的打拉池教育 |
二、一个考上大学孩子的送行典仪 |
第五节 国家与地方行政权威互动下的社会发展实践 |
一、政府部门关于未来的规划 |
二、村落行政权威的未来发展规划 |
三、村民的文化自觉与自主行动 |
小结 |
结论 |
一、村庄变迁中的决定性变量与民众的自主性体现 |
二、从小地方到大社会:社会关系建构的“自我行动”逻辑 |
三、从微观叙事到宏观理论的反思 |
四、从权威依附到自主人生的发展 |
附录一 历史沿革 |
附录二 几个典型家户的百年生活 |
附录三 打拉池上九会醮筵功课表 |
附录四 渡亡醮筵功课表 |
附录五 |
附录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8)风险社会视域下基层矛盾治理研究 ——基于广东省的实践样态(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主要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第一节 选题背景 |
一、中国执政党治国理念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 |
二、中国经济社会结构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 |
三、中国基层矛盾治理需求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第三节 研究概述 |
一、风险社会研究 |
二、基层矛盾治理 |
三、基层社会治理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式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概念厘定 |
第一节 风险社会理论 |
一、社会风险演变 |
二、风险社会理论的基本内涵 |
三、社会风险与风险社会的关系 |
第二节 社会治理理论 |
一、治理的基本内涵 |
二、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 |
三、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构建 |
第三节 核心概念厘定 |
一、社会转型与风险社会 |
二、基层与基层矛盾 |
三、治理体制与治理机制 |
第三章 风险形式:基层矛盾表现特征 |
第一节 矛盾纠纷的基本类型 |
一、从矛盾性质划分 |
二、从所涉主体划分 |
三、从人员规模划分 |
四、从适用法律划分 |
第二节 基层矛盾的宏观表征 |
一、在数量上:总量长期高企,递增幅度明显 |
二、在走向上:扩散领域宽泛,发展向度多维 |
三、在主体上:结构关系多元,所涉对象复杂 |
四、在形态上:表现形式多样,触点难点交织 |
五、在强度上:矛盾张力扩大,社会燃点降低 |
第三节 基层矛盾的多发领域 |
一、涉农纠纷量大面广 |
二、涉土涉房矛盾对抗激烈 |
三、劳资纠纷高发多发 |
四、医患纠纷日渐严峻 |
五、金融纠纷破坏力强 |
六、环境纠纷成为焦点 |
七、群体纠纷组织化明显 |
第四章 风险来源:基层矛盾源头归因 |
第一节 经济转型:经济快速发展与经济结构失衡 |
一、粗放型增长 |
二、城市化失序 |
三、房地产泡沫 |
第二节 社会分层:社会变迁巨大与社会结构分化 |
一、个体分化 |
二、群体分化 |
三、阶层分化 |
第三节 执政效率:政府结构膨胀与服务管理缺失 |
一、政府结构臃肿膨化 |
二、决策管理时有失控 |
三、基本公共服务滞后 |
四、维稳模式呆板僵化 |
第四节 司法实践:公平正义有失与法治权威有限 |
一、地方立法滞后 |
二、司法公正有失 |
三、基层法治薄弱 |
四、法治文化缺失 |
第五节 教育文化:教育扭曲失范与文化精神失魂 |
一、教育扭曲失范 |
二、主体文化受侵 |
三、精神信仰丧失 |
第六节 基层党建:组织建设弱化与先锋作用淡化 |
一、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弱化 |
二、基层党的领导干部蜕化 |
三、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淡化 |
第五章 风险调控:基层矛盾解决路径 |
第一节 制度化路径:行政主导 |
一、着重顶层设计,强化制度牵引 |
二、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体制机制 |
三、构建联调机制,打造综治平台 |
四、改革信访机制,畅通诉求渠道 |
第二节 社会化路径:人民调解 |
一、坚定发展方向 |
二、拓展职责内涵 |
三、创新组织机制 |
第三节 法治化路径:诉前联调 |
一、诉前联调的出台背景 |
二、诉前联调的基本内涵 |
三、诉前联调的运行机制 |
四、诉前联调的司法效率 |
第四节 复合化路径:多元衔接 |
一、历史与现实:多元解纷机制价值判断 |
二、主体与特性:多元解纷方式辨析 |
三、定位与选择:多元解纷方式的关系 |
四、探索与困惑:来自广东的实践经验 |
五、讨论与结论:多元解纷机制的未来进路 |
第六章 风险治理:基层矛盾治理创新 |
第一节 创新基层矛盾治理理念 |
一、强化“以人为本”的价值观 |
二、践行“依法治理”的执政观 |
三、推进“利民便民”的服务观 |
第二节 创新基层矛盾治理格局 |
一、党委政府领导:担当主体责任 |
二、国家治权主导:发挥职能作用 |
三、社会组织担当:激发自治活力 |
四、公民广泛参与:加快全民普法 |
第三节 创新基层矛盾治理体制机制 |
一、镇街中心是支撑 |
二、村(居)工作站是基础 |
三、县级中心是龙头 |
第四节 创新基层矛盾治理方法手段 |
一、指挥协调扁平化 |
二、社会治理精细化 |
三、治理手段信息化 |
四、治理方式多样化 |
第五节 创新基层矛盾治理目标管理 |
一、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
二、实施综治政策工具 |
三、建立考评问责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9)K行宁夏分行光伏发电融资产品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意义与应用价值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第四节 研究方案 |
第二章 光伏发电行业融资情况 |
第一节 光伏发电项目投融资原理 |
第二节 光伏发电行业融资市场分析 |
第三节 光伏发电行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K行宁夏分行光伏发电融资情况 |
第一节 K行简介 |
第二节 K行宁夏分行光伏发电融资情况 |
第四章 K行光伏发电融资SWOT分析 |
第一节 K行的主要竞争优势(Strengths) |
第二节 K行自身的主要劣势(Weaknesses) |
第三节 K行未来的发展机会(Opportunities) |
第四节 K行面临的外部威胁(Threats) |
第五章 K行宁夏分行光伏发电融资产品创新设计 |
第一节 融资产品创新的行业背景 |
第二节 融资产品创新的必要性、目标、原则和思路 |
第三节 融资产品创新设计 |
第四节 融资产品创新的实施保障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介 |
(10)政府治理视角下的欠发达地区城镇化研究 ——以宁夏沿黄经济区城镇化发展过程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与梳理 |
(一) 城镇化 |
(二) 新型城镇化 |
(三) 治理与政府治理 |
(四) 政府治理与城镇化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一) 经济发展视角下的政府治理研究 |
(二) 城镇化发展模式视角下的政府治理研究 |
(三) 城镇化动力视角下的政府治理研究 |
(四) 城镇化发展思路视角下的政府治理研究 |
(五) 城镇化过程中政府治理的实证研究 |
(六)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四、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目标 |
(三) 研究思路 |
五、研究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宁夏沿黄经济区发展背景与条件 |
一、区位条件与“黄河金岸” |
(一) 地理区位优势 |
(二) 经济与产业区位优势 |
(三) 生态与旅游区位优势 |
(四) 文化与人文区位优势 |
二、区域困境与发展难题 |
(一) 城镇化总体发展水平低且非均衡 |
(二) 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 |
(三) 产业内生发展动力不足 |
(四) 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滞后 |
(五) 政府管理的体制机制不健全 |
三、发展机遇与宏观背景 |
(一) 世界经济格局变化的国际机遇 |
(二) 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历史机遇 |
(三) 新型城镇化的国家战略机遇 |
第二章 宁夏沿黄经济区城镇化战略与政府统筹 |
一、“把宁夏作为一个大城市规划”的战略选择 |
(一) 战略规划的提出及内涵 |
(二) 构建战略规划思路 |
(三) 确立规划的重点与着力点 |
二、政府统筹与空间布局 |
(一) 空间布局的制约因素 |
(二) 合理规划空间结构 |
(三) 优化空间格局 |
(四) 科学统筹城乡布局 |
三、功能分区与结构规划 |
四、政府统筹下的城镇化发展战略 |
第三章 宁夏沿黄经济区城镇化起步中的政府角色 |
一、发展新起点中的政府角色定位 |
(一) 政府的规划角色 |
(二) 政府的统筹角色 |
(三) 政府的扶持角色 |
二、非均衡城镇化起点中的政府角色冲突 |
三、区域统筹与政府角色转变 |
四、城镇化初始阶段中的政府角色 |
第四章 宁夏沿黄经济区城镇化发展中的政府行为 |
一、土地开发利用中的政府与农民 |
(一) 土地开发利用的困境 |
(二) 土地开发利用中的政府制度与政策 |
(三) 政府在土地开发利用中的“永宁模式” |
二、产业发展中的政府与市场作用 |
(一) 产业结构调整中的政府与市场 |
(二) 产业集聚中的政府与市场 |
(三) 产业发展中的县域案例 |
三、公共服务中的政府与社会功能 |
(一) 公共服务供给面临的困境 |
(二) 政府引导社会公共服务建设 |
(三) 政府引导下的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
四、社会治理中的政府与群众参与 |
(一) 宁夏沿黄经济区社会治理困境 |
(二) 社会治理中的农民参与 |
(三) 社会治理中的政府功能 |
第五章 宁夏沿黄经济区城镇化发展中的政府效能 |
一、沿黄经济区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政府功能 |
(一) 政府功能定位 |
(二) 政府功能转变的案例分析 |
二、沿黄经济区城镇化发展中的政府绩效 |
(一) 城镇化中政府治理的成效 |
(二) 政府治理中城镇化面临的困境 |
(三) 政府治理绩效的案例分析 |
三、城镇化过程中政府治理绩效的提升 |
(一) 推进土地产权改革,完善配套政策 |
(二) 保障服务均等化,赋予农民发展能力 |
(三) 提升农民再组织化水平 |
(四) 完善社会保障,以有效覆盖实现生活市民化 |
第六章 结论与思考 |
一、欠发达地区城镇化发展需要政府的有效介入 |
二、城镇化发展中的政府治理有一定的限度 |
三、城镇化的有效实现需要内外动力的有机结合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四、浅谈海原农行走出经营困境的举措(论文参考文献)
- [1]靖远农商银行涉农贷款营销策略优化研究[D]. 曾晴. 兰州大学, 2021(02)
- [2]当代中国基层行政执法能力研究[D]. 李梦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8)
- [3]论表见法理 ——由私法领域的表见规范构造展开[D]. 杨群. 东南大学, 2018(01)
- [4]宁夏产业扶贫精准施策研究[D]. 王亚峰. 宁夏大学, 2017(02)
- [5]“保定市连片特困地区”金融精准扶贫现状分析 ——以阜平金融精准扶贫实践为例[D]. 郭书杰. 河北大学, 2017(01)
- [6]专家不实陈述民事责任研究[D]. 蒋超. 苏州大学, 2017(04)
- [7]打拉池的权威与自主 ——一个回汉杂居村镇的社会生活史研究[D]. 龚成红. 兰州大学, 2016(06)
- [8]风险社会视域下基层矛盾治理研究 ——基于广东省的实践样态[D]. 邓少君. 武汉大学, 2016(06)
- [9]K行宁夏分行光伏发电融资产品创新研究[D]. 李腾. 宁夏大学, 2016(02)
- [10]政府治理视角下的欠发达地区城镇化研究 ——以宁夏沿黄经济区城镇化发展过程为例[D]. 马海明. 华中师范大学, 20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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