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摘要
本实用新型属于光学透镜技术领域,提供了一种LED集成照明光源用防眩照明聚光透镜,包括:半球形的透镜本体,透镜本体包括光学面,光学面包括透镜本体内表面的第一光学面和透镜本体外表面的第二光学面,第一光学面由透镜本体的内表面内凹形成,第二光学面即为所述透镜本体的球形外表面,第二光学面上设有格纹结构,格纹结构由若干同心圆与以同心圆圆心为端点的若干条纹形成。本实用新型通过在透镜本体的第二光学面上设置格纹结构,来减少透镜本体侧壁的杂光,并均匀光斑,改善色差,在透镜本体的第一光学面上设置条纹,使光线扩散进入透镜本体,通过第二光学面对光线的角度调整,产生新的光学折射的形式,以改善眩光的问题。
主设计要求
1.一种LED集成照明光源用防眩照明聚光透镜,其特征在于,包括:半球形的透镜本体,所述透镜本体包括光学面,所述光学面包括所述透镜本体内表面的第一光学面和所述透镜本体外表面的第二光学面,所述第一光学面由所述透镜本体的内表面内凹形成,所述第二光学面即为所述透镜本体的球形外表面,所述第二光学面上设有格纹结构,所述格纹结构由若干同心圆与以同心圆圆心为端点的若干条纹形成。
设计方案
1.一种LED集成照明光源用防眩照明聚光透镜,其特征在于,包括:半球形的透镜本体,所述透镜本体包括光学面,所述光学面包括所述透镜本体内表面的第一光学面和所述透镜本体外表面的第二光学面,所述第一光学面由所述透镜本体的内表面内凹形成,所述第二光学面即为所述透镜本体的球形外表面,所述第二光学面上设有格纹结构,所述格纹结构由若干同心圆与以同心圆圆心为端点的若干条纹形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LED集成照明光源用防眩照明聚光透镜,其特征在于,所述同心圆的圆心位于所述透镜本体的中心线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LED集成照明光源用防眩照明聚光透镜,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学面由第一面和位于所述第一面外围的第二面构成,所述第一面为光面的圆形,所述第二面设有指向所述第一面圆心的条纹。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LED集成照明光源用防眩照明聚光透镜,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镜本体的最大直径处外围设有圆环形的支撑体,所述支撑体的表面为非光学面。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LED集成照明光源用防眩照明聚光透镜,其特征在于,所述非光学面上设有晒纹。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LED集成照明光源用防眩照明聚光透镜,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学面内凹的深度小于所述支撑体的厚度。
设计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光学透镜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LED集成照明光源用防眩照明聚光透镜。
背景技术
目前常用的LED集成照明光源通常采用支架封装成的单一个体LED发光管再集成的方式,这种封装方式是将LED芯片封装在支架上,再将支架阵列焊接在外加PCB板上形成电气连接,由于热流通道需经过支架、导热材料、PCB板等多层中间环节,因此热阻较高,导热效果差,并且成品外形尺寸大,厚度较厚,不利于光源的设计与装配。此外,现有LED集成照明光源的各LED芯片的电气连接是通过芯片直接与芯片间的引线键合形成的,然而芯片与芯片间的引线键合工艺较复杂,且由于LED芯片电极较脆弱,芯片间的直接引线键合有可能导致电极损伤,采用这种方法形成的LED芯片电气互联的可靠性不高,容易产生漏电流和芯片局部不亮等不良,从而降低良率。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了CN201348169一种专利申请:一种基于COB技术封装的白光LED集成阵列照明光源,包括一基板及若干LED芯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基板上设有若干凹槽,其上通过布线形成电子线路,该电子线路与设置于基板上的贴片元件配合形成具有特定功能和电气连接的印刷电路板;所述LED芯片粘接在基板的凹槽底部,其电极引线键合在指定的焊盘上与电子线路及贴片元件形成回路,该LED芯片上还涂覆有荧光粉;所述基板上的LED发光区域上方设有透明硅胶。该集成阵列照明光源由多个LED灯成排成列地布置在基板上,使用过程中会让人感到眩光,并且荧光粉分布不均匀导致色差。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LED集成照明光源用防眩照明聚光透镜,以改善色差及眩光。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LED集成照明光源用防眩照明聚光透镜,包括:半球形的透镜本体,所述透镜本体包括光学面,所述光学面包括所述透镜本体内表面的第一光学面和所述透镜本体外表面的第二光学面,所述第一光学面由所述透镜本体的内表面内凹形成,所述第二光学面即为所述透镜本体的球形外表面,所述第二光学面上设有格纹结构,所述格纹结构由若干同心圆与以同心圆圆心为端点的若干条纹形成。
可选地,所述同心圆的圆心位于所述透镜主体的中心线上。
可选地,所述第一光学面由第一面和位于所述第一面外围的第二面构成,所述第一面为光面的圆形,所述第二面设有指向所述第一面圆心的条纹。
可选地,所述透镜本体的最大直径处外围设有圆环形的支撑体,所述支撑体的表面为非光学面。
可选地,所述非光学面上设有晒纹。
可选地,所述第一光学面内凹的深度小于所述支撑体的厚度。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
1.本实用新型的LED集成照明光源用防眩照明聚光透镜,通过在透镜本体的第二光学面上设置格纹结构,来减少透镜本体侧壁的杂光,并均匀光斑,改善色差。
2.本实用新型通过在透镜本体的第一光学面上设置条纹,使光线扩散进入透镜本体,通过透镜本体的第二光学面对光线的角度调整,产生新的光学折射的形式,以改善眩光的问题。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在所有附图中,类似的元件或部分一般由类似的附图标记标识。附图中,各元件或部分并不一定按照实际的比例绘制。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LED集成照明光源用防眩照明聚光透镜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聚光透镜的俯视图;
图3为图2中沿A-A的剖视图;
图4为图1所示聚光透镜的仰视图;
图5为图1所示聚光透镜的光线路图。
附图标记:
透镜本体-1;第一光学面-11;第二光学面-12;格纹结构-13;
第一面-14;第二面-15;支撑体-2;非光学面-21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实施例进行详细的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因此只作为示例,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除非另有说明,本申请使用的技术术语或者科学术语应当为本实用新型所属领域技术人员所理解的通常意义。
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厚度”、“深度”、“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LED集成照明光源用防眩照明聚光透镜的结构示意图。参见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LED集成照明光源用防眩照明聚光透镜,包括:半球形的透镜本体1。
图2为图1所示聚光透镜的俯视图;图3为图2中沿A-A的剖视图。参见图3,所述透镜本体1包括光学面,所述光学面包括所述透镜本体1内表面的第一光学面11和所述透镜本体1外表面的第二光学面12,所述第一光学面11由所述透镜本体1的内表面内凹形成,所述第二光学面12即为所述透镜本体1的球形外表面。
参见图2,所述第二光学面12上设有格纹结构13,所述格纹结构13由若干同心圆与以同心圆圆心为端点的若干条纹形成。
其中,同心圆的圆心位于所述透镜主体1的中心线上。
本实用新型的LED集成照明光源用防眩照明聚光透镜,通过在透镜本体1的第二光学面12上设置格纹结构13,来减少透镜本体1侧壁的杂光,并均匀光斑,改善色差。
图4为图1所示聚光透镜的仰视图。参见图4,所述第一光学面11由第一面14和位于所述第一面14外围的第二面15构成,所述第一面14为光面的圆形,所述第二面15设有指向所述第一面14圆心的条纹。
本实用新型通过在透镜本体1的第一光学面11上设置条纹,使光线扩散进入透镜本体1,通过透镜本体1的第二光学面12对光线的角度调整,产生新的光学折射的形式,以改善眩光的问题。
参见图1,所述透镜本体1的最大直径处外围设有圆环形的支撑体2,所述支撑体2的表面为非光学面21。
参见图2及图4,所述非光学面21上设有晒纹。具体一点,所述支撑体2的上表面和下表面均设有晒纹。
参见图1,所述第一光学面11内凹的深度a小于所述支撑体2的厚度b。这样可以保证光源所有的光线均可射入所述透镜主体1中,充分保证光源利用率。
图5为图1所示聚光透镜的光线路图。参见图5,可减少透镜本体1侧壁的杂光,并均匀光斑。
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说明了大量具体细节。然而,能够理解,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情况下实践。在一些实例中,并未详细示出公知的方法、结构和技术,以便不模糊对本说明书的理解。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范围当中。
设计图
相关信息详情
申请码:申请号:CN201920090061.X
申请日:2019-01-18
公开号:公开日:国家:CN
国家/省市:32(江苏)
授权编号:CN209262937U
授权时间:20190816
主分类号:F21V 5/04
专利分类号:F21V5/04;F21Y115/10
范畴分类:35A;
申请人:扬州雷笛克光学有限公司;东莞雷笛克光学有限公司;雷笛克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申请人:扬州雷笛克光学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225000 江苏省扬州市临江路180号
发明人:唐德龙;張志茂;巫家閔
第一发明人:唐德龙
当前权利人:扬州雷笛克光学有限公司;东莞雷笛克光学有限公司;雷笛克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人:王佳妹
代理机构:11212
代理机构编号:北京轻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优先权:关键词:当前状态:审核中
类型名称: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