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头部姿态矫正眼镜,包括眼镜框、中空密封梁、蒸馏水、气泡、挂耳、配重槽、配重卡扣、配重块,所述眼镜框之间水平连接有中空密封梁,所述中空密封梁内灌注有蒸馏水和气泡,所述眼镜框两侧设置有挂耳,所述挂耳上开设有配重槽,所述配重槽内设置有配重卡扣,所述配重块通过配重卡扣固定在配重槽内。通过上述方式,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头部姿态矫正眼镜,针对青少年儿童头部姿态歪斜问题,通过设置眼镜架配重,实现对头部姿态的被动矫正,用户能随时通过中间的水平仪查看矫正结果,方便实用。
主设计要求
1.一种头部姿态矫正眼镜,其特征在于,包括眼镜框、中空密封梁、蒸馏水、气泡、挂耳、配重槽、配重卡扣、配重块,所述眼镜框之间水平连接有中空密封梁,所述中空密封梁内灌注有蒸馏水和气泡,所述眼镜框两侧设置有挂耳,所述挂耳上开设有配重槽,所述配重槽内设置有配重卡扣,所述配重块通过配重卡扣固定在配重槽内。
设计方案
1.一种头部姿态矫正眼镜,其特征在于,包括眼镜框、中空密封梁、蒸馏水、气泡、挂耳、配重槽、配重卡扣、配重块,所述眼镜框之间水平连接有中空密封梁,所述中空密封梁内灌注有蒸馏水和气泡,所述眼镜框两侧设置有挂耳,所述挂耳上开设有配重槽,所述配重槽内设置有配重卡扣,所述配重块通过配重卡扣固定在配重槽内。
2.根据权利要求1 所述的头部姿态矫正眼镜,其特征在于,每个挂耳至少设置有3个配重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部姿态矫正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配重块的重量不超过5g。
设计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眼镜架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头部姿态矫正眼镜。
背景技术
青少年儿童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头部姿态会受到外界影响出现歪斜问题,长期不进行矫正将影响身心健康。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头部姿态矫正眼镜,针对青少年儿童头部姿态歪斜问题,通过设置眼镜架配重,实现对头部姿态的被动矫正,用户能随时通过中间的水平仪查看矫正结果,方便实用。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一个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头部姿态矫正眼镜,包括眼镜框、中空密封梁、蒸馏水、气泡、挂耳、配重槽、配重卡扣、配重块,所述眼镜框之间水平连接有中空密封梁,所述中空密封梁内灌注有蒸馏水和气泡,所述眼镜框两侧设置有挂耳,所述挂耳上开设有配重槽,所述配重槽内设置有配重卡扣,所述配重块通过配重卡扣固定在配重槽内。
在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每个挂耳至少设置有3个配重槽。
在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配重块的重量不超过5g。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头部姿态矫正眼镜,针对青少年儿童头部姿态歪斜问题,通过设置眼镜架配重,实现对头部姿态的被动矫正,用户能随时通过中间的水平仪查看矫正结果,方便实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其中:
图1 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头部姿态矫正眼镜的一较佳实施例的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包括:
一种头部姿态矫正眼镜,包括眼镜框1、中空密封梁2、蒸馏水3、气泡4、挂耳5、配重槽6、配重卡扣7、配重块8,所述眼镜框1之间水平连接有中空密封梁2,所述中空密封梁2内灌注有蒸馏水3和气泡4,所述眼镜框1两侧设置有挂耳5,所述挂耳5上开设有配重槽6,所述配重槽6内设置有配重卡扣7,所述配重块8通过配重卡扣7固定在配重槽6内。
其中,每个挂耳5至少设置有3个配重槽6。
进一步的,所述配重块8的重量不超过5g。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头部姿态矫正眼镜,针对青少年儿童头部姿态歪斜问题,通过设置眼镜架配重,实现对头部姿态的被动矫正,用户能随时通过中间的水平仪查看矫正结果,方便实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它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设计图
相关信息详情
申请码:申请号:CN201822271499.6
申请日:2018-12-31
公开号:公开日:国家:CN
国家/省市:32(江苏)
授权编号:CN209265108U
授权时间:20190816
主分类号:G02C 11/00
专利分类号:G02C11/00
范畴分类:30D;
申请人:菲博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申请人:菲博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215500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号楼701、702室
发明人:汤爱华
第一发明人:汤爱华
当前权利人:菲博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人:代理机构:代理机构编号:优先权:关键词:当前状态:审核中
类型名称: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