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图形用户界面是一种结合了计算机科学、美学、行为学的新设计,本质上应当是一种表达,而非技术方案。图形用户界面在授权条件、侵权判定标准、条件等方面与专利法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图形用户界面虽然具有实用性,但是,该实用性也完全不同于专利法中规定的实用性,采用专利法的方式对其进行保护将不利于图形用户界面的发展,也会导致专利法内部的不协调。未来的图形用户界面必然不再依靠有形产品,设计将成为其最重要的部分,在国际立法潮流和产业利益的推动下,外观设计将会单独立法,而基于本质上的一致性,图形用户界面也将因此实现更高水平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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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魏宵林
关键词: 专利,局部外观设计,图形用户界面
来源: 中国发明与专利 2019年12期
年度: 2019
分类: 工程科技Ⅱ辑,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民商法
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基金: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资助,项目编号:B18058
分类号: D913
页码: 30-34
总页数: 5
文件大小: 107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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