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纪委监委不久前制定出台《关于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甄别容错澄清关爱的实施办法》,建立了“问题线索甄别研判、担当作为容错纠错、诬告陷害澄清保护、受处理干部教育关爱”四项机制,为实干者吃了一颗“定心丸”,为担当者打了一剂“强心针”,旗帜鲜明地树立了激励担当作为的干事创业导向。
1924年11月18日,蔡元培一家来到德国汉堡,并在当月21日“到大学报名”[7]271。然据陈洪捷先生考证,“到大学报名”的,不是蔡元培本人,而是蔡元培的夫人周养浩[14]206。因为,蔡元培想在汉堡大学从事民族学研究,须先注册学籍。当时蔡元培已年近六旬,是中华民国原教育总长、北京大学校长,以此等身份注册入学,似不太合适。蔡元培于是致信但采尔,请他帮忙安排其夫人周养浩入学修民族学,自己则同样可以利用这个便利进行学习和研究。
建立问题线索甄别研判机制
一是实行分类处理信访举报。对信访举报无实质性内容或举报内容与被举报人无关联且未涉及他人的,反映事项属于正确把握“四条界限”范围且无明显违纪违法线索的,反映对象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单位党组织的,处理过程中发现有党员干部或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区别情况,分类处置。二是建立信访举报负面台账。对举报内容属无中生有、主观臆断、捕风捉影,有发泄个人私愤、诬告陷害嫌疑的,实行专账管理,列入负面清单。三是认真甄别研判问题线索。收到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后,首先依据日常监督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初步分析,必要时可听取相关单位和实名举报人意见,进一步了解群众诉求和问题产生根源。对纪法界限把握不准、不易甄别受理范围或涉嫌诬告陷害的问题线索,及时召开监督检查专题会议进行甄别研判。四是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对反映问题线索属于正常履职中的失误错误,根据其情节、损失和影响酌情处置。对被举报人正在承担重大改革事项、重要工作或急难险重任务,涉嫌违纪违法行为较轻的,可暂存待查。
建立担当作为容错纠错机制
一是对党员干部在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履职担当过程中出现偏差失误,只要不因私利或故意违纪违法,且能及时纠错改正,符合相关情形和条件的,可以不予追究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二是对改革创新中政策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符合中央、省委、晋城市委和高平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经过民主决策程序,属于改革创新大胆开展探索性试验中因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的,不予追究当事人责任。三是对改革创新中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尚未产生严重危害后果的,及时发现、提醒、纠正;对工作中履职尽责,但因客观因素发生轻微失误,一般采取谈话、责令纠错、诫勉等方式督促其整改。四是规定了在履职尽责、推进工作过程中构成违纪违法,但未谋取私利的,应当给予从轻、减轻处理处分的五种具体情形。
(1)私营企业及有限责任公司数量居多。2017年河北省持证矿山企业中私营企业的矿山数量1 327个,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数量1 081个,分别占矿山企业总量的43.28%、35.25%。呈现出私营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数量居多、其他企业类型数量与占比少的特点(表4)。
建立诬告陷害澄清保护机制
具体规定了诬告陷害行为的七种情形,主要包括:无事生非、歪曲事实、捕风捉影、颠倒黑白等恶意诬告他人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故意捏造事实、恶意扩大影响阻止他人得到提升的;换届中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故意干扰换届选举的;因个人过节发泄私愤,造谣生事,故意诬告以及散布谣言和不实消息的;对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已有明确结论仍捏造违纪违法事实并反复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因不合理诉求没有得到满足,为了一己之私造谣中伤他人企图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诬告陷害他人的情形。对上述诬告陷害行为,高平市纪委监委将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旗帜鲜明地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对受到诽谤、诬告、严重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为其澄清和正名。
建立受处理干部教育关爱机制
一是定期开展回访教育。对受到处理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监督权限,每半年至少回访一次,引导其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尽早卸下心理包袱,激发工作动力。对处分影响期满的党员干部,根据回访情况形成报告,归入个人廉政档案。二是关爱受处理党员领导干部成长。对受处理后积极主动改正错误、现实表现突出,特别是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的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向党组织推荐重新启用,激励其继续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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