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行政程序法典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行政,程序,法典,行政法,实体法,简易程序,公法。
行政程序法典论文文献综述
高新国[1](2018)在《甄树清委员:制定行政程序法典 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我国在行政法领域已制定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起到重要作用。然而,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甄树清表示,前叁部法律属于行政权力事后救济机制,而非对行(本文来源于《人民政协报》期刊2018-03-15)
奂童鹤[2](2018)在《论我国行政程序法典化的现状与设想》一文中研究指出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行政程序法典化。行政程序法典化对于保障公民的个人权利、限制行政权的滥用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对我国行政程序法制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推进我国行政程序法典化的设想。(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8年02期)
迪尔克·埃勒斯,展鹏贺[3](2016)在《德国行政程序法法典化的发展》一文中研究指出德国行政法的发展过程中,受到早期重实体轻程序思想的影响,使得一般行政程序法的法典化进程直到20世纪70年代才逐渐得以实现。在随后40多年的实施过程中,为了和不断发展变化的行政活动相适应,法典化的行政程序法虽然也经历了一系列的修改,但是关于法典化改革的呼声却从未间断。尤其是在经济、社会以及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如何有效应对信息行政、电子化行政以及多元化行政活动形式带来的挑战;如何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协调本国行政程序法与欧盟法之间的关系;如何在权利救济方面更好地将行政复议程序与行政诉讼衔接起来,成为德国行政程序法典化发展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本文来源于《行政法学研究》期刊2016年05期)
姜明安[4](2015)在《一代公法学人憧憬的“梦”》一文中研究指出学者名片 姜明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自1984年起,多次参加中国行政法立法研究和重要行政法律、法规试拟稿的草拟,曾参与的主要行政法立法研究和试拟稿草拟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行政诉讼(本文来源于《北京日报》期刊2015-10-19)
周海源[5](2014)在《论制定统一行政程序法典的宪法依据》一文中研究指出依据宪法制定行政程序法,可以丰富行政程序法之价值内涵,提升行政程序法的合法性,创新宪法实施的路径。我国宪法中的人民主权条款规定了公民参与权,公众参与制度的内涵与之契合,为此行政程序法应设置公众参与程序;密切联系群众条款要求国家机关与公民保持充分的信息交流,交互式行政程序的机理与之相符,为此行政程序法应建构协商程序;精简原则要求国家机关之组织与程序的精简,与简易程序追求的便民、效率价值一致,为此行政程序法应设置简易程序。(本文来源于《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4年02期)
谈知诚[6](2014)在《试论我国行政程序法典的制定》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程序法,是指规范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所应遵循的步骤、方式、时限和顺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对于约束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加强政府依法行政、打造服务型政府、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有着积极的意义和重要的作用。本文介绍了行政程序法的定义、渊源、功能和价值,列举了我国现行行政程序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论证了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设想了我国行政程序法典应规定的内容和架构、应采取的目标模式、应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以及违反法定行政程序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本文来源于《广西民族大学》期刊2014-04-01)
魏文杰[7](2013)在《行政程序法法典问题研究——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采用"先地方,后中央"的制度设计模式,打破了我国行政程序立法方面的思路困境,企图探索行政程序法制建设领域中的成功经验。但由于地方立法的局限性、首创的艰难性、行政实践的复杂性等多方面因素,该《规定》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足和缺陷,本文试图通过深度剖析来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从而推动地方及全国行政程序制度体系建设。(本文来源于《科技视界》期刊2013年25期)
宋兆源[8](2013)在《我国行政程序法典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指导方针。依法治国的重点在依法行政,依法行政的重点在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需要具备健全的行政程序法体系。制定行政程序法典有利于统一行政程序法体系,有利于行政程序法制的系统化,有利于提高执法者和公众的程序法意识。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曾列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五年立法规划,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至今尚未正式启动制定统一行政程序法典的立法程序。一个主要原因是理论和实务界对我国是否已经具备制定统一行政程序法典的法制基础存在分歧,对行政程序规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成熟程度仍然缺乏实证分析。在2008年《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2012年《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相继颁布实施,成为行政程序法典在我国本土发展的实证经验。将国内的立法经验和国外的先进经验进行融合,能够为推进我国行政程序法典化的进程尽绵薄之力。本文首先简述行政程序及行政程序法,介绍主要的概念和功能,进而对我国的行政程序立法现状进行分析,对我国行政程序法典存在的问题及进行行政程序法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在分析我国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后,分别介绍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和我国行政程序法典的本土经验。通过比较研究,总结国外先进经验对我国的启示。国内本土发展的实证经验中选取了湖南和山东两地的地方性行政程序规定,对其基本内容进行介绍,分析其中的亮点和不足,对我国行政程序法典化进程进行分析。最后,根据我国的行政程序法发展现状,结合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和国内本土实证经验,对我国行政程序法典的制度设计提出笔者的观点。(本文来源于《中国海洋大学》期刊2013-06-14)
杨道现,陈伯礼[9](2013)在《中国行政程序法典化的回顾及立法建议》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程序"法典化"一度曾是中国学界与实务界的热点,不仅有其必要性也具备可行性。在总结和梳理中国行政程序立法历史的基础上,建议在制定行程程序法典时应:一要明确范围,立足实际力求概全;二要开宗明义,以权利为主兼顾效率;叁要分解程序,统筹安排各要素;四要民主立法,警惕立法行政化;五要分步立法,循序渐进法典化。(本文来源于《社科纵横》期刊2013年04期)
李智姝[10](2013)在《有关我国行政程序法的法典化问题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作为一个法制性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正不断完善与成熟。但是结合当前程序法的应用状况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还需要一部完善的程序法典进行规范。要以我国当前实际国情为出发点,对行政程序法的法典化相关问题进行具体研究。(本文来源于《黑河学刊》期刊2013年03期)
行政程序法典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行政程序法典化。行政程序法典化对于保障公民的个人权利、限制行政权的滥用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对我国行政程序法制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推进我国行政程序法典化的设想。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行政程序法典论文参考文献
[1].高新国.甄树清委员:制定行政程序法典促进法治政府建设[N].人民政协报.2018
[2].奂童鹤.论我国行政程序法典化的现状与设想[J].法制与社会.2018
[3].迪尔克·埃勒斯,展鹏贺.德国行政程序法法典化的发展[J].行政法学研究.2016
[4].姜明安.一代公法学人憧憬的“梦”[N].北京日报.2015
[5].周海源.论制定统一行政程序法典的宪法依据[J].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
[6].谈知诚.试论我国行政程序法典的制定[D].广西民族大学.2014
[7].魏文杰.行政程序法法典问题研究——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为例[J].科技视界.2013
[8].宋兆源.我国行政程序法典化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3
[9].杨道现,陈伯礼.中国行政程序法典化的回顾及立法建议[J].社科纵横.2013
[10].李智姝.有关我国行政程序法的法典化问题探讨[J].黑河学刊.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