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司法救济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司法,民事,请求权,举证责任,公共政策,违约金,事由。
司法救济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张艳华[1](2019)在《论房屋征收补偿争议的司法救济》一文中研究指出因为我国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不是十分明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存在民事合同和行政合同的定性正义,所以导致司法救济中诉由多样、被征收人诉累及裁判冲突等多种问题。在本次研究工作进行的过程中,首先分析房屋征收补偿争议的司法救济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方法,希望可以在日后相关工作人员对此问题进行分析的过程中,起到一定借鉴性作用。(本文来源于《居舍》期刊2019年35期)
沈彬[2](2019)在《让“新官理旧账”有明确的司法救济》一文中研究指出违约就是违约,不能因为签订行政协议的一方是政府就有“特权”。政府订了合同,就要有契约精神,就得履约到底,不能滥用政府的特权职能来耍赖。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明确:“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本文来源于《深圳特区报》期刊2019-12-11)
王婷[3](2019)在《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决定的司法救济探讨——以注册制试点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注册制试点下科创板股票发行与上市的审核制度是对现行《证券法》规定的重大突破,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使科创板股票的发行与上市审核权能,而证监会行使股票注册权力。文章分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的审核决定的法律性质,建议明确科创板的申请人在不服证券交易所的发行上市审核决定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寻求司法救济,以完善注册制下市场参与各方在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制度中的救济机制。(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9年11期)
谢明[4](2019)在《纠正正义视觉下环境民事司法救济的困境及解决》一文中研究指出一、环境民事司法救济的价值基础从本体论来看,环境民事司法救济是指法院通过行使司法裁判权,在环境案件中矫正行为人的民事过错,使受害人权利归于圆满的纠纷解决机制。从价值论上讲,环境民事司法救济在实践中何以发挥功效、发挥何种功效,则是由其纠正正义的价值(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11-21)
吴平纪[5](2019)在《论赋强公证债权文书的司法救济》一文中研究指出对债权文书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后,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尤其是债权人应如何就该债权文书选择救济途径,直接决定维权的成败。本文通过对赋强公证的债权文书争议类型进行分析,结合实际案例司法观点,明确了不同类型争议的司法救济路径。并通过比较不同救济路径的利弊,对司法实践中如何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司法救济路径进行了分析。(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1期)
卢翠兰,卢大鹏[6](2019)在《“被离婚”的司法救济现状浅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被离婚"的事件时有报道发生,被离婚后对婚姻双方即产生离婚的法律效力,现行法律又将生效离婚判决排除在再审程序范围之外,被离婚当事人陷入了无助和尴尬的境地。被离婚当事人无法通过再审程序捍卫自己在婚姻中的尊严,仅能对财产部分运用法律手段施以有限的救济。而针对被离婚事件中的作假者法律惩戒手段相对较少,以再审程序对确有错误的离婚判决进行救济,不仅在法理上有据可依,还可以严惩作假者。(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31期)
缪泽琳[7](2019)在《残疾学生合理便利的司法救济——基于脑瘫学生起诉厦门市教育局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受教育权作为"授权性权利",是享有和实现其他权利的基础,如何为残疾学生接受教育提供平等机会成为一项亟待解决的问题。为实现残疾人的受教育权,提供合理便利以满足个体需要成为一项重要法律规定。"脑瘫学生起诉厦门市教育局"一案引发了人们对残疾学生合理便利权利保障和救济的关注。文章简要回顾该案件,从合理便利的内涵出发,对残疾学生合理便利的司法救济展开讨论,以期促进残疾学生合理便利权利的落实,进一步推进我国融合教育的发展。(本文来源于《绥化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10期)
李安安[8](2019)在《公司债券违约的司法救济:规范分析与体系建构》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目前的公司债券违约处置过程伴随着地方政府压力,司法介入公司债券违约有着坚实的正当性依据:能动司法理念的兴起打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司法被动性,为公司债券违约的司法救济提供了理论前见;法院在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中的特殊角色为司法介入公司债券违约提供了现实依据。公司债券违约的司法救济完善的进路是摆正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树立能动司法的观念,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公共政策融入司法裁判活动中,同时要补足基础性制度,构建操作性的程序规则。(本文来源于《中国应用法学》期刊2019年05期)
冉春玲[9](2019)在《个人信息网络侵权司法救济的实现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互联网时代,网络在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公民个人信息的商业价值使得个人信息在不同层面被收集、加工和使用,面临重大的信息安全隐患。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特殊性和法律的滞后性,导致公民个人信息遭受网络侵权时难以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济。为了从司法层面充分保护个人信息,应明确具体侵权人、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引入集体诉讼并完善监督机制,以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网络侵权救济的司法路径。(本文来源于《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3期)
朱术睿[10](2019)在《论抽象盈余分配请求权司法救济制度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十五条规定中小股东可以基于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利润分配不公的情况提起抽象利润分配之诉,以维护中小股东自身的利润分配权。但是司法实践中存在司法介入边界过窄、适格被告范围限制、但书条款不明确、举证责任分配不合理等问题。通过将抽象盈余分配之诉纳入侵权责任之诉的框架,将大股东纳入被告范围;同时借鉴英美法系的"不公平损害原则"和"合理期待原则"对"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利润分配不公"的情形进行认定,改变举证责任规则,从而将中小股东利润分配权落到实处。(本文来源于《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司法救济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违约就是违约,不能因为签订行政协议的一方是政府就有“特权”。政府订了合同,就要有契约精神,就得履约到底,不能滥用政府的特权职能来耍赖。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明确:“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司法救济论文参考文献
[1].张艳华.论房屋征收补偿争议的司法救济[J].居舍.2019
[2].沈彬.让“新官理旧账”有明确的司法救济[N].深圳特区报.2019
[3].王婷.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决定的司法救济探讨——以注册制试点为视角[J].法制与经济.2019
[4].谢明.纠正正义视觉下环境民事司法救济的困境及解决[N].人民法院报.2019
[5].吴平纪.论赋强公证债权文书的司法救济[J].法制博览.2019
[6].卢翠兰,卢大鹏.“被离婚”的司法救济现状浅析[J].法制与社会.2019
[7].缪泽琳.残疾学生合理便利的司法救济——基于脑瘫学生起诉厦门市教育局的分析[J].绥化学院学报.2019
[8].李安安.公司债券违约的司法救济:规范分析与体系建构[J].中国应用法学.2019
[9].冉春玲.个人信息网络侵权司法救济的实现路径[J].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
[10].朱术睿.论抽象盈余分配请求权司法救济制度的完善[J].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