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强制责任保险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责任保险,责任,环境污染,内河,限额,生态环境,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保险论文文献综述
李涛,李鲁宁[1](2019)在《关于我国内河船舶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限额的研究Ⅱ——适用于我国内河船舶污染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建议》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是交通运输部海事科技项目《内河船舶污染事故损害赔偿机制》的研究成果。为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内河船舶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限额的制定方法,本文通过分析国内外船舶污染责任保险限额设定内容、设定方式和设定依据,明确其设定思路并分析其优缺点,进一步确定我国内河船舶污染责任保险限额的法律依据,比较责任限额的科学设置方法。在"限额设置区间、区间递进方式、限额变动、起始吨位、使用货币、责任限额的确定方式、对责任限制的免除条件、法律基础"等方面进行了理论创新,提出了详细的可操作性设置建议。(本文来源于《交通节能与环保》期刊2019年05期)
张慧[2](2019)在《浅析“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随着国家相关部门对生态环境的重视,特别是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绿色保险开始成为金融体系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从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发展历程为研究起点,结合我国的生态环境实际分析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本文来源于《现代盐化工》期刊2019年05期)
段白鸽,王永钦,夏梦嘉[3](2019)在《金融创新如何缓解信任品市场失灵?——中国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自然实验》一文中研究指出信任品市场(如食品、医药等)存在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国和世界很多国家。关于产品和服务质量的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会导致信任品市场失灵。缓解信任品市场失灵,一种常见的解决方案是政府监管;而经济学家认为更加基于市场的解决方案(例如强制责任保险等金融创新)可能更为有效。在理论上,强制责任保险有两种相反的效应:保险公司的监督减少了道德风险vs.保险加剧了企业的道德风险,但一直亟待实证检验。幸运的是,中国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改革实验走在了世界的前列。本文利用了中国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推行的这个自然实验,通过双重差分的方法识别出责任保险对于信任品市场的因果效应。本文的研究发现,强制责任保险能显着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概率。这表明政府强制推行的金融创新可以成为信任品市场失灵的一种有效的替代性解决方案。(本文来源于《金融研究》期刊2019年09期)
唐金成,唐文博[4](2019)在《我国药品侵权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构建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药品侵权事件频发,引发了国人对药品安全的普遍关注。本文阐述了建立药品侵权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背景与意义,分析了药品侵权及其侵权责任现状,在借鉴发达国家药品侵权责任保险制度及救济方式的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我国药品侵权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相关建议。(本文来源于《海南金融》期刊2019年09期)
张衡[5](2019)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强制标准出台》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记者张衡报道 应急管理部近日出台了安全生产行业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指导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技术服务,重点解决保险机构在事故预防服务当中不作为、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进而充分发挥安责险防控(本文来源于《中国财经报》期刊2019-08-29)
潘红艳[6](2019)在《呼之欲出的《疫苗强制责任保险条例》》一文中研究指出6月29日,《疫苗管理法》正式通过,其中规定实行疫苗强制责任保险,这样我国实行强制责任保险的类型中又添生力军。已经实施的强制保险类型包括:第一,机动车第叁者责任强制保险。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机动车第叁者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国务院据此制定(本文来源于《中国保险报》期刊2019-08-22)
李涛,李鲁宁[7](2019)在《关于我国内河船舶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限额的研究Ⅰ——国内外船舶污染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设置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是财政部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港口近岸生态环境损害评价方法及生态修复技术研究"的研究成果。为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内河船舶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限额的制定方法,文章通过分析国内外船舶污染责任保险限额设定内容、设定方式和设定依据,明确其设定思路并分析其优缺点,进一步确定我国内河船舶污染责任保险限额的的法律依据,比较责任限额的科学设置方法。在"限额设置区间、区间递进方式、限额变动、起始吨位、使用货币、责任限额的确定方式、对责任限制的免除条件、法律基础"等方面进行了理论创新,提出详细的可操作性设置建议。(本文来源于《交通节能与环保》期刊2019年04期)
胡晓蓉[8](2019)在《云南: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稳步推进》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2018年以来,云南省稳步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截至目前,102家试点企业投保费额212.4万元,为投保企业提供保险保障1.97亿元。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是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导致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强制性保险(本文来源于《云南经济日报》期刊2019-07-30)
李萱,袁东辉,沈晓悦,杨姝影,尚浩冉[9](2019)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政策还有哪些不足待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起步于2007年。2013年,原环境保护部与原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2015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本文来源于《中国环境报》期刊2019-07-23)
胡艳香[10](2019)在《环境责任保险投保人补充告知规则质疑——《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草案)》第13条评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环境责任保险是一种特殊财产保险的性质定位,在建构专门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规定更高的告知义务标准之前,投保人应当严格遵守《保险法》及其司法解释中的告知义务规则。《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草案)》第13条关于保险人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及投保人应当补充告知的规定,已超出对最大诚信原则的反思平衡,将激发投保人不予如实告知的冒险精神,导致环境责任保险赖以存续的基础不复存在;同时,将严重破坏保险合同义务体系的匀称性以及逻辑上的协调性,造成保险人对缔约期间的权利预期落空。环境责任保险投保人补充告知规则因缺乏合理基础而不具有正当性。(本文来源于《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强制责任保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近年来,随着国家相关部门对生态环境的重视,特别是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绿色保险开始成为金融体系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从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发展历程为研究起点,结合我国的生态环境实际分析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强制责任保险论文参考文献
[1].李涛,李鲁宁.关于我国内河船舶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限额的研究Ⅱ——适用于我国内河船舶污染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建议[J].交通节能与环保.2019
[2].张慧.浅析“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J].现代盐化工.2019
[3].段白鸽,王永钦,夏梦嘉.金融创新如何缓解信任品市场失灵?——中国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自然实验[J].金融研究.2019
[4].唐金成,唐文博.我国药品侵权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构建研究[J].海南金融.2019
[5].张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强制标准出台[N].中国财经报.2019
[6].潘红艳.呼之欲出的《疫苗强制责任保险条例》[N].中国保险报.2019
[7].李涛,李鲁宁.关于我国内河船舶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限额的研究Ⅰ——国内外船舶污染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设置研究[J].交通节能与环保.2019
[8].胡晓蓉.云南: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稳步推进[N].云南经济日报.2019
[9].李萱,袁东辉,沈晓悦,杨姝影,尚浩冉.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政策还有哪些不足待完善?[N].中国环境报.2019
[10].胡艳香.环境责任保险投保人补充告知规则质疑——《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草案)》第13条评析[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