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证程序论文-金琪蕤

质证程序论文-金琪蕤

导读:本文包含了质证程序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以审判为中心,公诉案件,质证程序

质证程序论文文献综述

金琪蕤[1](2019)在《“以审判为中心”质证程序实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是实现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目标的必然要求,而庭审活动的核心在于庭审举证和质证活动,为此,对我国目前的庭审质证程序变革成为当前刑事司法改革的重中之重。原因是刑事诉讼以证据裁判为原则,而证据的认定必须经过法庭审理过程中的调查和核实程序,即庭审质证活动。证据只有经控辩双方的质证,并被法官所采信,才能成为定案的依据。从公诉机关作为刑事诉讼控诉方的角度来看,公诉机关只有充分利用质证程序,在庭审中取得法官对指控罪名所列证据和主张的支持,才有保证惩治犯罪的法律效果。同时,改善质证程序,提升质证质量也是保证司法机关办案质量和实现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为此,本文以贵定县检察院的公诉案件质证实践为例,从四个部分对公诉机关质证模式变革的方向进行研究。第一部分,从庭审质证概述出发,分析质证的内涵和价值以及与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的逻辑关系;第二部分,介绍了对贵定县检察院公诉案件质证程序的调研情况;第叁部分,以贵定县检察院为例,总结出庭审实质化质证中存在的问题,并剖析其成因;第四部分,围绕着如何实现庭审质证程序变革,首先是建议立法机关完善相关庭审质证程序的法律,其次是公诉机关从自身出发,转变质证模式,从诉前对证据的严格审查和做好充分的质证准备,到诉中积极应变、主动出击,把握庭审质证的主动权。(本文来源于《贵州大学》期刊2019-05-01)

程春生,王儒[2](2017)在《庭审质证程序有问题吗?》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本报接到读者张晓云反映,安徽天源棉花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勇被诉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嫌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等罪名被逮捕。定罪的主要依据是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孙勇本人、家属及辨护律师对鉴定结论初审和终审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本文来源于《消费日报》期刊2017-09-21)

谢晖[3](2017)在《被追诉人程序参与权的缺失及其完善路径——以被追诉人的质证权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质证权是刑事被追诉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刑事被追诉人质证权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质证权对象范围的缺失、质证权权利属性的缺失、质证权行使条件的缺失。通过对质证权缺失的探讨,阐明质证权之于被追诉人的价值,提出完善我国的质证制度、保障被追诉人质证权等建议。(本文来源于《湖北文理学院学报》期刊2017年09期)

陈邦达[4](2017)在《科学证据质证程序研究--基于中美两国的比较》一文中研究指出科学证据质证程序是法庭甄别"伪科学"证据的重要途径,也是保障法官采信科学证据程序正当的基石。由于科学证据的专业性极强,其质证是实践的棘手难题。通过比较中美两国科学证据质证程序,分析审判中心改革下如何完善我国科学证据质证程序。考察美国科学证据质证程序相关的证据开示、交叉询问两个阶段,从中归纳域外科学证据质证的经验:以科学证据开示为质证的前置程序,由双方聘请专家证人强化质证,以完善的质证规则规范质证,提高专家证人的中立性。新《刑诉法》实施以来,我国科学证据开示的程序功能孱弱,质证效果不理想,与审判中心改革的要求相悖。必须健全与之相适应的科学证据质证程序,强化证据开示服务于庭审质证的功能,规范鉴定意见书披露的信息范围,健全科学证据质证与采信规则指引质证程序,发挥专家辅助人强化质证的积极作用。(本文来源于《现代法学》期刊2017年04期)

赵珊珊[5](2017)在《被害人陈述法庭质证程序反思——以完善对质制度为视角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刑事诉讼法将被害人陈述规定为独立证据种类之一,这是由于中国刑事诉讼法将被害人作为当事人的一种。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被害人又同时具有证人的特征。这就造成被害人角色分配紧张,被害人陈述法庭质证程序出现乱象:作为当事人之被害人有权参与法庭审理的全过程,有权以发问的方式对其它证据进行质证;作为被害人陈述主体之被害人,实际上承担证人功能,而法庭审理是禁止证人旁听的。刑事诉讼法修改应当直面实践问题,以"精细化"为立法技术思维模式,在进一步明确被害人诉讼地位的基础上,完善被害人陈述法庭质证程序。(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7年04期)

于燕[6](2017)在《将质证引入投诉处理程序》一文中研究指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质证主要是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的,其概念和主要内容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4条。该项工作开展(本文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期刊2017-05-12)

苏佳昳[7](2017)在《刑事庭审实质化背景下的举证质证程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庭审实质化是我国十八届四中全会中提出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改革的核心要求,目前我国的刑事庭审程序中仍存在虚化的现象,庭审过程多流于表面,法官定罪量刑的依据大多是侦查起诉程序中形成的书面证据。要实现刑事庭审实质化,便必须对举证质证程序进行重新审视与改革,使整个庭审活动都围绕着关键证据进行,实现只有在庭审中经过质证的证据才能成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因此,本文旨在探究举证质证程序的改革方式,从宏观的程序构建到微观的庭审细节,都要以举证质证的实质化为目标。本文共包括四个章节。第一章绪论部分是对整篇论文的论题进行引入。包括论文研究的背景及意义,对论文所涉及的主要问题的文献综述以及论文的研究内容、思路和创新点。第二章探讨了刑事庭审实质化的基本内涵与诉讼价值,在基本内涵中,笔者基于举证质证的角度对其进行界定,并以重新界定的含义为中心应用于后文的程序构建中;明确理论问题后,结合我国刑事庭审现状,阐述刑事庭审实质化的基本要求。第叁章对我国现行的举证质证程序进行研究。在这一章节中,分别阐述了举证程序和质证程序的立法及实践现状,并针对现状从理念、制度及控辩审叁方的关系上对举证质证程序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成因分析。第四章是论文的主要部分,即举证质证程序的重构。首先在原则上应当贯彻直接言词原则,主要表现在证人出庭作证及律师有效辩护两个方面;在诉讼技术上,借鉴交叉询问制度,合理的应用于我国的主询问与反询问中。其次,针对庭审中证据的出示方式问题,打破现行以八种证据分类为标准的出示方式,结合实务中普遍适用的犯罪四构成要件,对证据出示方式进行重构;再次,对现行“相对独立式”的量刑模式进行分析,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构建庭审的“完全独立式”的量刑模式;最后对相关辅助程序——庭前会议的功能与制度提出完善建议。(本文来源于《山东财经大学》期刊2017-05-01)

高静,王梅红,崔媛媛,孙帆帆,刘黎[8](2016)在《论我国医疗损害鉴定意见质证程序》一文中研究指出从医疗损害鉴定质证程序现状出发,分析医疗损害鉴定制度存在的鉴定模式不同所导致的鉴定意见差异化、鉴定意见质证程序不完善以及鉴定人不愿出庭质证的问题。通过对国外开言程序、质询方式的借鉴,对医疗损害鉴定意见质证程序,提出统一诉讼程序中医疗损害鉴定模式、强化鉴定人出庭质证程序、完善鉴定人出庭质证措施以及细化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建议。(本文来源于《医学与社会》期刊2016年12期)

李杰,张倩[9](2016)在《鉴定人出庭质证程序探析——以刑事诉讼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虽然刑事诉讼法规定了鉴定人有条件的出庭质证制度,但实践中其出庭仍然不容乐观。立足我国实际,结合域外关于鉴定人(专家证人)出庭质证的立法经验,建议我国刑事诉讼中鉴定人出庭质证制度,可以从强化鉴定人出庭质证、规范鉴定人出庭程序、健全鉴定人不出庭责任和明确鉴定人出庭保障这四个方面予以完善。(本文来源于《湖南科技学院学报》期刊2016年09期)

解宝虎[10](2016)在《浅析“适用社区矫正调查报告”庭审质证程序的规范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实践中,被告人可能符合宣告缓刑条件的,法院一般会委托社区矫正机构出具可以适用社区矫正的调查报告,但是庭审中如何对调查报告进行质证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存在审判人员简单出示了事的情形。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叁个方面对社区矫正调查报告的庭审质证程序规范适用。(本文来源于《江苏法制报》期刊2016-07-14)

质证程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近日,本报接到读者张晓云反映,安徽天源棉花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勇被诉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嫌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等罪名被逮捕。定罪的主要依据是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孙勇本人、家属及辨护律师对鉴定结论初审和终审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质证程序论文参考文献

[1].金琪蕤.“以审判为中心”质证程序实证研究[D].贵州大学.2019

[2].程春生,王儒.庭审质证程序有问题吗?[N].消费日报.2017

[3].谢晖.被追诉人程序参与权的缺失及其完善路径——以被追诉人的质证权为视角[J].湖北文理学院学报.2017

[4].陈邦达.科学证据质证程序研究--基于中美两国的比较[J].现代法学.2017

[5].赵珊珊.被害人陈述法庭质证程序反思——以完善对质制度为视角的分析[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7

[6].于燕.将质证引入投诉处理程序[N].中国政府采购报.2017

[7].苏佳昳.刑事庭审实质化背景下的举证质证程序研究[D].山东财经大学.2017

[8].高静,王梅红,崔媛媛,孙帆帆,刘黎.论我国医疗损害鉴定意见质证程序[J].医学与社会.2016

[9].李杰,张倩.鉴定人出庭质证程序探析——以刑事诉讼为视角[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6

[10].解宝虎.浅析“适用社区矫正调查报告”庭审质证程序的规范适用[N].江苏法制报.2016

标签:;  ;  ;  

质证程序论文-金琪蕤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