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违法案例论文

旅游违法案例论文

问:旅游违规案例及处理
  1. 答:法律分析:旅游市场秩序违法典型案例(黑龙江哈尔滨康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导游商某某,在接待黑龙江雪乡二日游团队时在大巴车上强售套票,擅自模蠢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哈尔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管理办法》对导游商某某给予没收违法所得两千七百八十元、罚款二万元,并吊销导游证的处罚。对涉案的哈尔滨康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给予罚款十五万元,并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的处罚;对旅行社直接负责人吴某某给予罚款二万元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九十八条 旅行社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旦缺陪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扮尺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问:作文600 关于旅游景区宰客的议论文
  1. 答:宰客就是经营者利用非法手法欺诈消费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获取非法利润的行为。
    招术1:
    采用特惠低价诱惑消费者
    鲜活螃蟹通常卖100多元1公斤,可是个别“宰客”商户却以几十元的价格出售,此时,具有“占绝氏码便宜”心理的消费者马上就会被吸引过去,岂不知商户会采用调包和“宰秤”的手法把差额找回来。因此,消费者要多打听各家货物的价格,确定自己所要选购海货的基本价格定位。
    招术2:
    变换计器具愚弄消费者
    正常的电子秤左边是重量(千克),中间是标准的计量单位,右边是所付的货款额。个别经营者在电子秤上做手脚,调整了中间的标准计量单位,如果不注意很难发现其中的猫腻。
    招术3:
    调包换货“宰客”没商量
    当消费者所挑选的海鲜品种称好还没有交付货款拿到货时,不法经营者就想方设法来分散消费者的注意力并哪,趁消费者拿钱付款之机,调包换货。建议消费者到市场买海产品时,待货拿到手后再付款,这样“宰客”商户就没有作弊的机会了。
    招术4:
    保温箱里加冰块
    消费者买了高档海产品后,一般要用白色的保温箱加冰包装,但是这却是“宰客”者动手脚的一个重要关节。“宰客”者一般会暗地里在保温箱里加冰块,让消费者挨宰没感觉。因此,建议消核粗费者在购买高档海产品打包时要特别注意,海鲜称好后,最好亲自装进箱内,再让经营者放冰封包。
    招术5:
    宰客不成就不卖
    这是“宰客”商户的惯用手法,通常是在消费者付款前已经发现被宰秤或调包后所使用的手段。建议消费者在买完海产品后,一定要在索取信誉卡或者开具发票后再付款。付款后,要主动复秤、打开检查所购产品,或者直接到所在地的工商管理所进行复秤和开包验货,不能纵容“宰客”行为。
问:旅游法规案例分析
  1. 答:先说一下啊!“2004年 英爱 导游员在带团过程中胁迫旅游者消费,情节严重,被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导游证。”这句话应该和王某没有关系吧!一下的答案是完全神猜忽略这句话所答的………
    1、可以,因为2003年的事件,王某已经被确认是过失犯罪,在不得颁发导游证的情形中有这么一条: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并且王某在2005年有取得的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前锋,因此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颁发导游证给王某。对于符合颁发导游证条件的申请领取者,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逾期不予颁发或不予答复的,申请者有权依照《行政复议法》想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议,或者依据《行政诉讼法》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拒绝对王某颁发导游证的行为是错误的,因为不得颁发导游证的情形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民事游悔型行为能力的,2、患有传染性疾病的,3、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4、被吊销导游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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