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
摘要:以海绵城市建设为代表的城市建设新理念的提出和贯彻落实,是国家、省对地方发展的新要求和新任务。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各地方结合实际,抓紧编制并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草案。笔者就河源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分享编制思路探索。
关键词: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指标体系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区管控
1、项目背景
自2013年起,中央及各部委前后颁布了16个文件,举办了6次主要会议,推进海绵城市的建设。海绵城市已经成为一项自上而下的政策要求,也是城市自身建设理念的革新。根据河源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河源要全面融入深莞惠经济圈,提升河源在粤港澳大湾区中的战略功能,打造生态河源、现代河源“两个河源”。因此,“生态、提质”是河源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课题。
2、海绵城市现状条件与问题
现状水生态方面,老城硬质化程度高,新老城区现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差别大;现状水安全方面,城市快速扩张,防洪排涝亟需优化升级,水浸黑点共33个,主要分布在低洼或河涌旁;现状水环境方面,截污不彻底、污水系统不健全,存在初雨面源污染;现状水资源方面,总量丰富、但分布不均,水源单一、用水效率较低。现状指标多项不满足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河源市中心城区现状径流系数较小,本身就是块“大海绵”,各片区现状径流系数均≤0.5,已开发建设区域除外(如老城片区及东埔片区径流系数约0.7)。故现状建成区以问题为向导,新建区以目标为导向进行海绵设施设置。
3、规划总体思路及技术路线
海绵城市是一种治水观念的改变,重点强化对雨水径流的控制。传统灰色基础设施规划,即防洪排涝专项规划及排水专项规划,主要针对大型及以上降雨事件,即20-50年一遇降雨及2-3年一遇降雨,而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是新型的绿色基础设施规划,只要针对中小型降雨,即≤1年一遇降雨占年降雨量70%以上。绿色基础设施侧重对雨水径流控制,与灰色基础设施相互衔接与补充。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技术路线图
4、海绵城市总体规划目标
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河源市城市发展,促进生态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建设河畅岸绿、人水和谐、客家特色的海绵河源。
河源市海绵城市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设定为70%。到2020年,河源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达到这一目标;到2030年,河源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依据《建办城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办城函[2015]635号),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指标包括6个方面18类评价指标,结合河源实际情况选定11类作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需要明确的指标,详见表1-1。
河源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指标体系目标表
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试行)》中的我国大陆地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控制要求及分区图,提出我国大陆地区大致分为五个区,并给出了各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α的最低和最高限值,河源市属于IV区。其控制目标范围70%≤α≤85%。
指南附表中未明确给出河源市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因此,需要对河源市近30年连续日降雨数据资料进行统计分析,计算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关系图。分别计算出河源市不同年设计降雨量对应的设计降雨量。综合计算及分析,达到海绵城市指南中要求的控制率70~85%对应的设计降雨量26.7~46.1mm。
河源市“径流总量控制率-设计雨量”曲线
参考国内南方地区已经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城市经验,为实现径流总量控制效益最优化,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则越高,当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超过一定值时,投资效益会急剧下降,造成设施规模过大、投资浪费的问题。需要考虑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的经济性,对于河源而言不宜过高。因此,综合考虑以上因素确定河源市中心城区年径流控制率指标为70%,对应设计降雨量为26.7mm。
5、海绵城市建设分区管控指引
(1)分区原则及确定
海绵城市管控分区根据区内地形高低、汇水面积大小、现状雨水管网等因素,以河涌、暗渠、河流水系、山脊线等为边界,并充分考虑到控规编制单元的界限,将规划区分为九大区域,具体细分为20个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分区,各分区控制率在54%~77%之间。
高新区海绵城市建设分区管控图
6、海绵城市实施导则与技术指引
(1)城市道路海绵性设计指引
城市道路径流雨水应通过有组织的汇流与转输,经截污等预处理后引入道路红线内、外绿地内,并通过设置在绿地内的以雨水渗透、储存、调节等为主要功能的低影响开发设施进行处理。低影响开发设施的选择应因地制宜、经济有效、方便易行,如在人行道设置透水铺装,结合道路绿化带和道路红线外绿地优先设计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带及植草沟。
以植草沟作为常规雨水管网收集雨水的补充缓解设施为例。确定改造道路或拓宽道路两侧控制1~2m的植草沟;主要负责收集路面以及周边场地的地面雨水,有储蓄雨水、转输雨水、补充地下水、净化雨水的作用。植草沟构造形式详见图1-6。
低影响开发道路断面图
(2)公共建筑海绵性设计指引
①公共建筑规划时应综合考虑、充分论证、因地制宜地采取绿色屋顶、下沉式广场、浅层调蓄池、生物滞留设施、生态停车场、透水铺装等低影响开发措施。
②城镇广场的建设应按照多功能多用途的原则,在内涝风险较大的地区宜规划为下沉式。可利用的下沉式广场包括城镇广场、运动场、停车场等,但行政中心、商业中心、交通枢纽等所在的下沉式广场不应作为超标雨水调蓄设施。
③公共停车场、人行道、步行街、自行车道和建设工程的外部庭院的透水铺装率不小于70%。
(3)居住小区海绵性设计的指引
①居住小区应根据当地气候、土壤、土地利用等条件,选取适宜当地条件的低影响开发技术和设施,主要包括绿色屋顶、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生物滞留设施、渗透塘、湿塘、雨水湿地、植草沟等。
②应合理选择低影响开发雨水技术及其组合系统,包括截污净化系统、渗透系统、储存利用系统、径流峰值调节系统、开放空间多功能调蓄等。地下水超采地区应首先考虑雨水下渗,干旱缺水地区应考虑雨水资源化利用,一般地区应结合景观设计增加雨水调蓄空间。
③新建建设工程硬化面积达10000m2以上(含)的项目,应配建雨水调蓄设施,具体配建标准为:每万平米硬化面积配建不小于500m3的雨水调蓄设施。对于居住小区,硬化面积指屋顶硬化面积,按屋顶(不包括实现绿化的屋顶)的投影面积计算。
7、主要规划结论
(1)规划控制目标
本次规划从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四方面提出11项具体指标,需要在各层次城市规划及给水、排水、防洪排涝专项规划中落实。
(2)分区管控指标
本规划结合行政分区、控规管理单元,将河源中心城区划分为20个管控分区,对于每个分区按照住宅、公建、工业园区、商业用地、道路、绿地、广场七个用地分类,提出各类海绵技术措施的应用比例。下沉式绿地率、透水铺装率及绿地屋顶率三个管控指标需要在控规、修规中落实。
(3)规划实施导则及设计技术指引
本次海绵城市实施导则及设计技术指引可作为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林业局及城市综合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具体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批指引。
(4)近期实施计划
本次海绵城市近期重点建设区域主要为江东新区起步区、产业发展起步区、高铁新城及老城区的旧城改造区,需结合近期地块及道路开发建设项目,植入海绵设施建设,同时落实该区域的海绵技术分区管控指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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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赵志勇,莫铠,向文艳.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思路:以永定河生态新区为例[J].中国给水排水,2015,31(17):11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