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宪政论文-钟本章

自由主义宪政论文-钟本章

导读:本文包含了自由主义宪政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日本,自由主义,宪政,文化

自由主义宪政论文文献综述

钟本章[1](2018)在《自由主义宪政在日本何以可能——一个来自文化先导论的解释》一文中研究指出自由主义宪政在日本何以可能?不同于既有研究所提出的制度先导论,通过对明治维新后日本百年立宪发展过程的考察发现:近代日本的自由主义宪政转型,根本在于明治维新时期就已生发的自由主义文化的促动。在后续的历史发展中,明治宪法进一步打开了促进自由主义文化发展的制度闸门。而和平宪法的强制植入,则使自由主义宪政制度与早已生发的自由主义文化一拍即合,继而使自由主义宪政制度在日本迸发出强大生命力,并促进了自由主义文化在日本的进一步发展及其对自由主义宪政制度的反哺。(本文来源于《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6期)

张文龙[2](2017)在《托依布纳的社会系统理论与西方自由主义宪政批判——读《宪法的碎片:全球社会宪治》》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宪法的碎片:全球社会宪治》一书中,托依布纳提出了阴性政治与阳性政治的区分,对诸社会系统进行了二阶观察。他将卢曼的政治宪法学说延伸到政治之外的其他社会领域,由此形成了关于宪法社会功能的全新认识。通过分析全球社会宪治问题,托依布纳一方面突破了卢曼系统理论关于系统、编码与宪治的理解,另一方面在发展全球法、反思部门法和批判诸系统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洞见。相较于西方传统的自由主义宪政理论,托依布纳的社会宪法理论在方法论、认识论和实践论等方面都更高一筹,他有效地解释了当代全球社会的宪治化实践,而且对西方自由主义宪政理论狭隘的政治理性维度、关于国家与社会二元论的偏颇预设、其所蕴含的人类中心主义等展开了新的理论批判。(本文来源于《国外理论动态》期刊2017年10期)

胡旭华[3](2015)在《试析20世纪叁四十年代自由主义学人的民主宪政理想》一文中研究指出20世纪30至40年代,部分自由主义学人以《新月》《独立评论》《观察》等期刊为阵地,表达了中国应该实行民主宪政的政治主张。大多数自由主义者认为,民主是世界发展的潮流,宪政是可以习得的政治生活习惯,中国应当实行英美式的政治民主与苏联的经济民主相结合的民主政治,民主宪政的理想必须有适宜的制度支撑。自由主义学人关于近代中国民主宪政的思想主张在政治思想史上理应占有一席之地。(本文来源于《通化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5年05期)

尹若凝[4](2015)在《西方自由主义宪政观的现代困境》一文中研究指出宪政核心价值在于限制公权力以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以宪法为基础的自由主义宪政在制度安排上试图贯彻臻于美好的理念,但实际却面临诸多困境,譬如私有财产权与代议制民主的冲突,个人权利与国家公权力的冲突,民主与效率的冲突等。在个人与国家、自由与权威之间关系上,囿于两难选择及功利主义伦理基础,使宪政走入困境,并最终背离自由主义宪政的初衷。(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5年03期)

郭灿灿,孙明剑[5](2014)在《从自由主义视角浅析西方宪政人权文化》一文中研究指出宪政文化作为西方社会一种内生性的制度文化,它的历史演进受到西方世界自古希腊罗马经中世纪至当代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民族习俗、文化传统与政治法律背景等各种综合性因素的深刻影响。在某种意义上,西方文化成为宪政主义的孕育体,宪政主义又对西方文化产生制度产生反作用力,内楔于西方文化中,形成西方社会独具特色的宪政主义文化,成为西方文化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人权思想又称为宪政文化中重要支撑,这一支撑显然来自西方深厚的自由主义传统。(本文来源于《企业导报》期刊2014年16期)

萧高彦[6](2013)在《张佛泉自由主义中的宪政与民主》一文中研究指出前言张佛泉(1908-1994)是中国台湾地区的重要政治哲学家,其主要着作《自由与人权》被誉为“表现出来的对西方自由主义的认识水平,在以前与以后中文世界,尚都未见可与之匹敌的着作”。~②本文的主旨,在于简要叙述张佛泉的生平及论述的历史脉络后,以《自由与人权》作为中文世界现代自由主义的经典论述,分析其理论逻辑;并且在落实自由与人权的实践层次上,指出本书其实预设了一种共和民主的观念。在(本文来源于《知识分子论丛》期刊2013年01期)

张建飞[7](2013)在《自由主义的宪政基础》一文中研究指出宪政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和重要的历史地位。宪政从其本质来说就是限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自由。它有着两个方面的内容:外观的有限政府和自由主义的思想基础。本文旨在通过对宪政的分析,从历史的维度来考察以自由主义为思想基础的宪政思想的逻辑演进以及自由主义与宪政的关系。(本文来源于《才智》期刊2013年24期)

方仪[8](2012)在《论消极自由主义宪政理论的困境》一文中研究指出消极自由主义宪政理论是从个人自由和权利出发,建立以宪政制度为基础的限制公权力的理论。其理想的制度设计在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着许多困境,无法解决个人消极自由与国家公权力的矛盾冲突问题,并且背离了消极自由主义理论的初衷。(本文来源于《理论界》期刊2012年01期)

于语和,韩晓捷[9](2011)在《英国宪政自由主义传统的理论基础与基本价值》一文中研究指出自然法学说和社会契约理论是英国宪政自由主义传统形成的理论基础。个人权利、有限王权、法治自由、权力制衡、保守发展是英国宪政自由主义传统的基本价值。(本文来源于《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1年03期)

施建兴[10](2010)在《人民宪政主义及其路径选择——兼论西方自由主义宪政的文化困境》一文中研究指出以人权保障为旨归的宪政主义是人类共同追求的普世性价值。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人民宪政主义是对西方自由主义宪政的超越。让人民(社会中最大多数人)接近宪法——即通过创造制度条件让宪法进入广大民众的社会生活中去,是社会主义中国建构人民宪政主义的前提基础和实现路径,以实现形式宪政和实质宪政的有机统一。(本文来源于《武夷学院学报》期刊2010年04期)

自由主义宪政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宪法的碎片:全球社会宪治》一书中,托依布纳提出了阴性政治与阳性政治的区分,对诸社会系统进行了二阶观察。他将卢曼的政治宪法学说延伸到政治之外的其他社会领域,由此形成了关于宪法社会功能的全新认识。通过分析全球社会宪治问题,托依布纳一方面突破了卢曼系统理论关于系统、编码与宪治的理解,另一方面在发展全球法、反思部门法和批判诸系统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洞见。相较于西方传统的自由主义宪政理论,托依布纳的社会宪法理论在方法论、认识论和实践论等方面都更高一筹,他有效地解释了当代全球社会的宪治化实践,而且对西方自由主义宪政理论狭隘的政治理性维度、关于国家与社会二元论的偏颇预设、其所蕴含的人类中心主义等展开了新的理论批判。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自由主义宪政论文参考文献

[1].钟本章.自由主义宪政在日本何以可能——一个来自文化先导论的解释[J].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2].张文龙.托依布纳的社会系统理论与西方自由主义宪政批判——读《宪法的碎片:全球社会宪治》[J].国外理论动态.2017

[3].胡旭华.试析20世纪叁四十年代自由主义学人的民主宪政理想[J].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15

[4].尹若凝.西方自由主义宪政观的现代困境[J].法制博览.2015

[5].郭灿灿,孙明剑.从自由主义视角浅析西方宪政人权文化[J].企业导报.2014

[6].萧高彦.张佛泉自由主义中的宪政与民主[J].知识分子论丛.2013

[7].张建飞.自由主义的宪政基础[J].才智.2013

[8].方仪.论消极自由主义宪政理论的困境[J].理论界.2012

[9].于语和,韩晓捷.英国宪政自由主义传统的理论基础与基本价值[J].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

[10].施建兴.人民宪政主义及其路径选择——兼论西方自由主义宪政的文化困境[J].武夷学院学报.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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