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片面帮助犯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片面,共同犯罪,共犯,要件,因果关系,偏差,形态。
片面帮助犯论文文献综述
李燕[1](2019)在《片面帮助犯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刑法对于多个犯罪行为人之间的共同犯罪,理论内容规定较为详细,然而,却常常忽略将片面帮助犯纳入到刑法考量的范畴,特别是司法实践中越来越多的犯罪事实严重威胁着社会的稳定,危害着他人的生命安全。因此,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着眼,确立片面帮助犯的法律地位尤为重要。本文的展开涵盖了多方面的内容,首先详细界定了片面帮助犯的内涵,进而逐步引入片面帮助犯的各个要素、法律性质,其次阐述其在不同情形下的犯罪形态及与其他犯罪类型的关系,关于片面帮助犯的立法规定及司法实践,然后从片面帮助犯在实践中的适用入手,不断深入分析该理论的应用问题,进而得出合理的理论与实践反思,并在最后对片面帮助犯法律地位的完善提供了相应的立法和司法建议。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为引言,从国内外的理论研究出发,论述了片面帮助犯的研究目的及意义,找到了解决片面帮助犯理论的研究方法,从而为片面帮助行为论述的全面展开奠定基础。第二章阐述片面帮助犯的概述。开篇分析片面帮助犯究竟是犯罪人还是一种犯罪形态,从而进一步论述片面帮助犯的法律性质,予以否定或是予以肯定,不同学者的观点不一,争议焦点在于双方之间是否存有共通的意思联络,当确定片面帮助犯的存在意义之后,进而逐步阐述其构成要素的四个方面,一是主体上必须达到两人以上,二是主观方面主要从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个层面展开分析,叁是客体上存在片面帮助犯侵害的法益,四是客观方面上片面帮助犯实施了暗中助力他人犯罪的犯罪行为,以此更加准确定位片面帮助犯的法律地位。第叁章讨论片面帮助犯的犯罪形态。对于片面帮助犯的犯罪形态主要从未完成形态和罪数形态两方面进行分析。在未完成形态上,从片面帮助犯预备形态、中止形态、未遂形态叁个层面进行阐释,并注意区分与实行犯的不同之处及自身特性。在罪数形态上,通过比较连续犯、结合犯、牵连犯与片面帮助犯之间的关联,在特殊情形下具体分析片面帮助犯何时成立犯罪、何时应追究刑事责任,目的在于更好的甄别其在实践中的具体认定问题和罪数确定问题。第四章是片面帮助犯理论与实践问题的思考。在理论与实践上,阐述了片面帮助犯的定罪、处罚依据与刑事责任等方面的缺陷,并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与实践中的具体罪名相结合进行讨论,以此为基础提出解决片面帮助犯理论与实践问题的具体对策。总之,对片面帮助犯的肯定有利于不断完善共同犯罪的认定理论,使人们更深刻的认识共犯观念。传统的共犯理论固有模式存在缺陷,难以适应司法应用实践,而片面帮助犯的存在可以突破旧有理论的思维定式,为共犯理论发展提供更为深刻、更为清晰地理论指引。(本文来源于《河北经贸大学》期刊2019-05-01)
张小虎[2](2018)在《应当构建犯意偏差之片面帮助犯的理论范畴》一文中研究指出片面帮助犯是帮助犯的特殊形态。而片面帮助犯之"片面",不仅可以是帮助犯与正犯缺乏意思联络的片面,而且可以是帮助犯与正犯缺乏同一意思合致的片面。帮助者对于正犯所犯之罪存在犯意偏差的故意帮助,可以成立犯意偏差的片面帮助犯。犯意偏差的片面帮助犯的确立,既符合共犯理论与错误论的刑法知识体系,也可以更为合理与精确地处理各种罪数形态中犯意偏差之故意帮助的罪刑问题。(本文来源于《当代法学》期刊2018年06期)
张兆荣[3](2018)在《片面帮助犯否定论》一文中研究指出片面帮助行为是否应当作为共同犯罪来处理,在理论和实践中都有很多的分歧。我国刑法中没有规定片面帮助犯的概念,片面帮助犯是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帮助犯与片面共犯相结合的产物。关于片面帮助犯的争论,主要源自对共同犯罪本质的理解不同,也包括对如何正确处理社会发展过程中越来越复杂的犯罪现象存在方法上的争议。有鉴于此,笔者从刑法理论的发展上追根溯源,对共同犯罪的本质进行了深入探讨,并结合哲学发展的趋势,从主体间性的立场出发对我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进行解读,提出了支持部分犯罪共同说的理论立场。在廓清理论的基础上,本文对片面帮助行为的刑事处罚进行了分类,分别提出了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处置建议。本文包括引言、问题提出、片面帮助犯的概念及性质之争、共同犯罪的本质、片面帮助犯之否定、对片面帮助行为的处理以及结语等七个部分。第一部分,简要介绍了存在的问题以及研究片面帮助犯的意义所在。第二部分和第叁部分,通过法院在处理一起真实案件过程中的分歧,引出片面帮助犯的概念,并系统阐述了片面帮助犯的性质之争。第四部分,深入共同犯罪理论的内部,追寻共同犯罪理论的来源和背景,厘清犯罪共同说与行为共同说的理论脉络并作出评价,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理论立场。第五部分,从我国刑法的文本内容及篇章结构入手,详细论证了共同犯罪的概念,说明我国刑法在有关共同犯罪问题上的规定是明确的,我国刑法鲜明的“主体间”特点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本部分主要在理论基础上否定了片面帮助犯的成立。第六部分,对片面帮助行为的处理进行了分类,区分五种情形分别提出了处置方案。本部分主要从司法实践方面说明片面帮助犯成立共同犯罪没有必要,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完全可以依法处置。第七部分,对本文阐述的片面帮助犯否定论进行了总结。(本文来源于《浙江大学》期刊2018-05-01)
刘洋洋[4](2017)在《片面帮助犯法律地位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片面帮助犯的法律地位一直存在较大争议,一方面,我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使得片面帮助犯几乎没有存在的余地,另一方面,司法实践中层出不穷的案件又使得片面帮助犯不得不被纳入刑法考量的范围。此外,刑法分论中日趋明显的“帮助行为正犯化”现象又为片面帮助犯的存在提供了根据。刑法总论与分论之间的这种龃龉,使得司法实践无所适从,也在刑法学界引起了较大争议。但是无论是从刑法理论协调的角度还是从司法实践客观需要的角度,片面帮助犯法律地位的确立已刻不容缓。在本文中,笔者主要从片面帮助犯的构成,片面帮助犯的法律性质,片面帮助犯与其他犯罪类型的关系,片面帮助犯的存在范围,域外关于片面帮助犯的立法规定及司法实践等五个方面对确立片面帮助犯法律地位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证,并在最后对片面帮助犯法律地位的完善提供了相应的立法和司法建议。第一部分通过对片面帮助犯构成要素的论证,明确了片面帮助犯成立所必备的条件;并且通过对片面帮助犯构成要件及特征的论述,明确了片面帮助犯的独特法律价值,而关于片面帮助犯理论分歧的介绍和评析则指出了确立片面帮助犯法律地位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通过对片面帮助犯本质及共犯属性的探讨,肯定了片面帮助犯的共犯地位,并且明确了片面帮助犯法律地位确立的理论基础和独立价值。第叁部分通过对片面帮助犯与其他犯罪类型界限的划分,明确了片面帮助犯与其他犯罪类型的区别和联系,肯定了片面帮助犯存在的必要性。第四部分通过对片面帮助犯存在范围的分析,论证了在不同条件下片面帮助犯存在的可能性,进而界定了片面帮助犯的存在范围,为片面帮助犯的定罪量刑提供了依据。第五部分通过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关于片面帮助犯立法、司法和理论的介绍分析,反映了我国刑法规定在共同犯罪方面存在的不足,为我国关于片面帮助犯法律地位立法和司法完善提供了相应的参考依据。第六部分根据前五部分的分析论证,指出了我国关于片面帮助犯在立法和理论研究方面的不足,明确了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困境,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路径,总而言之,片面帮助犯在司法实践中是客观存在的,不能因为我国刑法对其没有明确规定而否认其存在,而应当根据司法实践的需要对刑法理论进行完善,对刑法规定进行修订,以服务于社会现实的需要。(本文来源于《兰州大学》期刊2017-04-01)
张杰[5](2015)在《试论片面帮助犯的成立》一文中研究指出片面帮助犯是指行为人在犯罪实行行为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暗中为其提供帮助,对犯罪结果发生起到帮助作用的情形。理论上对于片面帮助犯是否能够成立有着较大分歧。争议焦点主要在于片面帮助行为人与实行行为人之间在缺少我国传统理论上所理解的共同犯罪故意的情况下,能否成立帮助犯。共同犯罪中的共同故意应的内涵应有片面的共同故意,从而认为片面帮助行为应当成立帮助犯。(本文来源于《商》期刊2015年06期)
花岳亮[6](2014)在《网络共同犯罪的解决路径——以片面帮助犯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网络犯罪中大量存在准共同犯罪,从片面帮助犯的角度来论证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对网络共同犯罪中的片面帮助行为进行分类,从片面帮助犯的介入阶段与片面帮助犯的作为与不作为方式来认定网络共同犯罪中有片面帮助犯存在的理论可行性与现实必要性。(本文来源于《济宁学院学报》期刊2014年04期)
王海军[7](2013)在《间接正犯与片面帮助犯的本体区隔——以一则案例争歧为视点》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中的间接正犯和片面帮助犯的界定与区分,是理论上旷日持久论证的焦点,也是司法适用中悬而未决的难点。间接正犯是间接的设定却直接的支配行为因果关系的流程,片面帮助犯是间接的辅助正犯行为与结果间的因果流程,虽然其性质略显不同,但二者与结果之间均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间接正犯实施犯罪时是利用他人作为纯粹的犯罪工具,没有实现犯罪的规范障碍,片面帮助犯是单方辅助他人实施侵犯法益的行为,与最终的结果发生之间存在既定的规范障碍。间接正犯与片面帮助犯的本体区隔在于行为人对于犯罪结果的发生是否产生了实质性的支配力。(本文来源于《甘肃社会科学》期刊2013年04期)
刘澍光,贺瑞华[8](2012)在《论片面帮助犯的共犯性》一文中研究指出片面帮助犯是比较典型的片面共犯,对其是否可以成立共同犯罪,国内外刑法学界都存在一定的争议。从介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一则案例入手,结合刑法学界关于片面帮助犯的各种理论学说,对片面帮助犯能否单方面构成共同犯罪的问题进行分析,得出肯定片面帮助犯可以单方面构成共同犯罪的结论。(本文来源于《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期刊2012年04期)
申辉君[9](2009)在《片面帮助犯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片面帮助犯成立与否,在中外刑法理论和实务中备受争议。笔者从解释学的角度,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进行重新理解和诠释,对片面帮助犯成立与否进行辨析和研究。最终得出结论:就目前而言,最为妥当的做法是通过共犯制度为片面帮助犯提供处罚依据。全文共36,000余字;除引言和结论外,正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片面帮助犯的概述。国内外关于片面帮助犯的论争主要存在否定说和肯定说两种观点,其争论的焦点是成立片面帮助犯是否必须要有行为人的意思联络。笔者辨析得出:传统共犯理论对共同故意只能是双向意思联络的理解是狭隘的、不完整的;单向意思联络也是共同犯罪故意的表现形式。然后,笔者从片面帮助犯的定义出发,探讨片面帮助犯的概念界定,指出其特征,进而将片面帮助犯的性质定位于共同犯罪。第二部分是研究片面帮助犯的存在范围。笔者从主观方面、表现形式、参与共同犯罪的时间以及行为实施的方式等四个方面来说明片面帮助犯只限于故意,片面帮助行为只包括物质帮助,事前的帮助和事中的帮助,作为和不作为都可成为片面帮助犯的行为表现方式。第叁部分从主、客观两方面探讨片面帮助犯的构成要件。主观上,片面帮助犯必须具有片面帮助故意;客观上必须具有片面帮助行为,且片面帮助犯的加功、协力行为必须有利于实行行为的实施或完成。第四部分分析片面帮助犯的停止形态和罪数形态。在停止形态上,一般来说,实行犯是预备、未遂、既遂,则片面帮助犯也是预备、未遂、既遂,但片面帮助犯的停止形态有可能与实行犯不一致;片面帮助犯的未遂形态和中止形态也各有其自身的特点。在罪数形态上,笔者主要探讨了片面帮助犯与连续犯、结合犯和牵连犯的问题。在片面帮助犯中,如果片面帮助者分别实施了数个帮助行为,必须考虑片面帮助者的主观方面才能确定其罪数;如果数行为之间存在牵连或结合关系,则要分情形讨论其罪数问题。第五部分是片面帮助犯的认定和处罚。在认定上,笔者指出了片面帮助犯与片面共犯、帮助犯、同时正犯以及间接正犯等相关犯罪形态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在处罚上,首先,笔者论述了片面帮助犯的处罚根据在于片面帮助行为促进了法益侵害,表现为主观根据是帮助故意、客观根据是帮助行为两个方面。其次,笔者建议,片面帮助犯作为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并指出了具体处罚片面帮助犯时应注意的事项,以适应司法实践之需。总之,片面帮助犯的客观存在,迫切要求人们更新共犯观念,创新共犯理论。肯定片面帮助犯成立共同犯罪不仅源于社会现实和司法实践之需,而且突破了传统共犯理论的思维定势,为共犯理论的纵深发展推开了一扇新窗。(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09-04-10)
贾楠[10](2009)在《论片面帮助犯》一文中研究指出片面帮助犯是刑法理论和实践中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本文认为在复杂的犯罪现象中是存在片面帮助犯,但是不应认定为共犯的特殊形式,而应在否定的基础上重新审视片面帮助犯。文中对片面帮助犯的成立要件进行了阐述,进而对片面帮助犯的刑事责任认定进行了探讨。(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09年03期)
片面帮助犯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片面帮助犯是帮助犯的特殊形态。而片面帮助犯之"片面",不仅可以是帮助犯与正犯缺乏意思联络的片面,而且可以是帮助犯与正犯缺乏同一意思合致的片面。帮助者对于正犯所犯之罪存在犯意偏差的故意帮助,可以成立犯意偏差的片面帮助犯。犯意偏差的片面帮助犯的确立,既符合共犯理论与错误论的刑法知识体系,也可以更为合理与精确地处理各种罪数形态中犯意偏差之故意帮助的罪刑问题。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片面帮助犯论文参考文献
[1].李燕.片面帮助犯研究[D].河北经贸大学.2019
[2].张小虎.应当构建犯意偏差之片面帮助犯的理论范畴[J].当代法学.2018
[3].张兆荣.片面帮助犯否定论[D].浙江大学.2018
[4].刘洋洋.片面帮助犯法律地位问题研究[D].兰州大学.2017
[5].张杰.试论片面帮助犯的成立[J].商.2015
[6].花岳亮.网络共同犯罪的解决路径——以片面帮助犯为视角[J].济宁学院学报.2014
[7].王海军.间接正犯与片面帮助犯的本体区隔——以一则案例争歧为视点[J].甘肃社会科学.2013
[8].刘澍光,贺瑞华.论片面帮助犯的共犯性[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
[9].申辉君.片面帮助犯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09
[10].贾楠.论片面帮助犯[J].法制与社会.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