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管义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善管义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导读:本文包含了善管义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义务,忠实,董事,受托人,孝义市,债权人,民事责任。

善管义务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杜明鸣[1](2018)在《资管新规背景下我国信托机构善管义务界定及责任追究之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轰动一时的中诚信托案最终仍以刚兑落幕,其结果不仅表明须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更呈现着部分信托机构善管义务缺失之现状。然资管新规下,信托业打破刚兑已成必然之势,为合理配置各方权义,厘定各主体责任范围,应进一步细化规定信托机构受托义务,尤其是明晰信托机构善管义务履行标准。为此,须借鉴英美法系中谨慎投资义务认定方式,采主客观相结合的善管义务评价标准,并明确信托机构违反善管义务之责任内容,辅以举证责任倒置之平衡手段,还信托市场一个正常、健康的交易环境。(本文来源于《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6期)

王湘蓉[2](2017)在《从善管走向良治,推进教育现代化——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的孝义实践》一文中研究指出2014年8月,教育部颁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管理标准》),确定了八个地市、区县作为管理标准实验区。山西省孝义市作为山西唯一的全国百强县市,被选为《管理标准》实验区。孝义以《管理标准》为依据,逐步构建了新型的区域治理体系,推进了教育现代化。(本文来源于《教育家》期刊2017年44期)

范一锴[3](2017)在《消费信托中受托人的特殊善管注意义务》一文中研究指出消费信托利用信托的独特优势,创新性地连通了产业端和消费端,市场前景十分广阔。消费信托的核心在于实现消费权益,但在实践中这一信托目的并未得到有效保障,制约了消费信托的长远发展,其根本原因在于消费信托中受托人的相关义务不明确。依据消费信托的交易结构和各方主体间的法律关系,实现和保障消费权益应当属于信托受托人的一项特殊善管注意义务,它具体包括事前的调查和甄选、事中的交付和监督以及事后的保障与维权叁项内容,当信托受托人违反该项义务时,消费信托的受益人应当可以选择受托人继续履行或要求受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文来源于《河北金融》期刊2017年08期)

贾小雷,刘媛[4](2013)在《日本金融商品推介销售行为的法律规制——兼述金融商品交易的忠实义务与善管义务》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金融市场的专业化、复杂化程度日益提高,在信息、能力、财力等方面处于弱势的金融消费者与金融业者的交易不对等地位凸显。文章主要以日本金融业者的金融商品推介销售行为规制为研究对象,结合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的共通行为规范及忠实和善管注意义务进行了分析,认为基于金融消费者的特殊性、金融商品的特殊性以及金融商品交易双方地位的不对等性,应立足于实质的公平和正义的价值取向,在传统民商法的基础上通过矫正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配置,通过监管保护、行为规制、权利救济等层面的制度完善和有效运作,以期今后为中国相关立法提供参考。(本文来源于《日本问题研究》期刊2013年03期)

张军建[5](2012)在《受托人的忠实义务与善管义务》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信托中,忠实义务和善管义务属于受托人的重要义务,并被各国信托立法和理论研究视为重要的制度安排。它们作为基础性、原则性的抽象义务,各自具有不同的特质。忠实义务与善管义务在实体内容上存在彼此相似的地方,在适用程序时应将二者结合起来,综合考量,一并运用。但就忠实义务与善管义务之间的关系而言,善管义务应是建立在忠实义务的基础之上。(本文来源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2年04期)

周基锺,刘红梅[6](2009)在《韩国股份公司管理中董事的善管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一文中研究指出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决策机构,董事作为其组成人员,他们的管理和经营行为,对公司内外都会产生重要影响,为了规范董事的经营决策行为以实现公司以及股东的利益最大化,韩国在商法中规定了董事要承担善管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善管注意义务包括善管义务、监视义务、报告义务。忠实义务包括竞业禁止义务和董事自身交易限制义务。韩国商法通过善管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的规定,旨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达到良好的公司治理的效果。(本文来源于《山东经济》期刊2009年05期)

李贵雨[7](2009)在《受托人的善管义务与忠实义务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现代信托法的核心,受托人法由两大基本原则支撑,即忠实义务和善管义务。忠实义务是对受托人道德方面的要求,即“做好人”的义务;善管义务则要求是“做好事”,是保证受托人充分施展其专业技能,为受益人谋求利益最大化的前提。随着信托投资实践的发展,信托成为一种专家理财制度,要求受托人必须具备信托投资和信托管理方面的专业技能,因此注意义务,特别是忠实义务与善管义务的关系和冲突处理原则,成为日益突出的问题。依据现代信托法律原理,笔者提出善管义务与忠实义务之间存在着主从关系,具体表现为:忠实义务做为实现信托目的和保障信托财产安全的基础,是受托人应遵守的一般原则,具有上位义务的性质;而善管义务做为实现信托目的的手段应服从于忠实义务。当二者发生冲突时,应以忠实义务为先,以保证信托财产的安全。关于忠实义务的行使对象,通说认为应当指向受益人,笔者基于现代信托关系的实际和信托的本质,对通说进行了批判并论证了忠实义务的行使对象是委托人而不是受益人,这一观点明显与通说相悖,但在现代信托制度下,却是毋庸置疑的。(本文来源于《中南大学》期刊2009-06-30)

陆薇[8](2007)在《论董事的善管义务》一文中研究指出董事的善管义务是董事的一项基本义务。目前,我国《公司法》虽然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但对董事的善管义务的规定仍缺乏系统性、全面性。本文结合各国对董事善管义务的法律规定和相关判例,分析了董事善管义务的含义,介绍了各国对于善管义务的判断标准的规定,并介绍了美国的经营判断标准。笔者建议:在《公司法》中应明确规定董事的善管义务,并以宽严适度为基本要求,以严格的法定义务与适度的司法裁量为基本原则,采取主客观标准相结合,以客观标准为基础的方式,引进经营判断准则,并将美国的立法例中关于"信赖他人"问题考虑进去,构建更为合理的董事善管义务制度。(本文来源于《晟典律师评论》期刊2007年01期)

丁开元[9](2001)在《董事的善管注意义务和经营判断的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序论本文将利用日本的判例为素材讨论这个问题。1.善管注意义务根据日本法律的规定,公司和董事之间的关系是委任关系,所以董事作为委任契约所规定的被委任者有义务按照委任契约的宗旨以善良的管理者应有的注意(责任心)履行其的职务。这种与公司形成委任关系的被委任者在履行职务时所要求承担的义务,一般被称为"善管注意义务"。(本文来源于《南开大学法政学院学术论丛》期刊2001年00期)

王恒[10](2000)在《董事善管义务制度的法律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伴随着现代公司法中董事核心地位的确立 ,如何抑制董事滥用权利、强化董事的义务责任已成为各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关注的理论课题。这对于转轨时期的中国 ,克服国有企业公司制改组中普遍存在的“内部人控制”现象 ,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我国《公司法》对董事义务作了一系列规定 ,但仍存在相当程度的粗糙性和滞后性 ,在实际操作中也暴露了不少问题。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公司立法的成功经验 ,完善我国《公司法》有关董事善管义务制度的规定 ,乃本文旨趣之所在。(本文来源于《湖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期刊2000年04期)

善管义务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2014年8月,教育部颁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管理标准》),确定了八个地市、区县作为管理标准实验区。山西省孝义市作为山西唯一的全国百强县市,被选为《管理标准》实验区。孝义以《管理标准》为依据,逐步构建了新型的区域治理体系,推进了教育现代化。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善管义务论文参考文献

[1].杜明鸣.资管新规背景下我国信托机构善管义务界定及责任追究之思考[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

[2].王湘蓉.从善管走向良治,推进教育现代化——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的孝义实践[J].教育家.2017

[3].范一锴.消费信托中受托人的特殊善管注意义务[J].河北金融.2017

[4].贾小雷,刘媛.日本金融商品推介销售行为的法律规制——兼述金融商品交易的忠实义务与善管义务[J].日本问题研究.2013

[5].张军建.受托人的忠实义务与善管义务[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2

[6].周基锺,刘红梅.韩国股份公司管理中董事的善管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J].山东经济.2009

[7].李贵雨.受托人的善管义务与忠实义务研究[D].中南大学.2009

[8].陆薇.论董事的善管义务[J].晟典律师评论.2007

[9].丁开元.董事的善管注意义务和经营判断的原则[J].南开大学法政学院学术论丛.2001

[10].王恒.董事善管义务制度的法律思考[J].湖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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