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参与式案例教学是一种比较新颖并行之有效的案例教学形式,具有学生中心性、平等交流性、过程动态性等基本特征,其实施过程可以分为课前案例准备、课初案例讲解、课中案例讨论、课后案例评估四个阶段。“公共政策学”是公共管理学科的核心课程,具有较强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参与式案例教学高度契合了“公共政策学”的课程属性与教学目标,因而国内很多高校已经将其运用到了“公共政策学”课程教学之中。然而,“公共政策学”参与式案例教学在现阶段还存在着教学案例本土化率低、教师意识和能力亟待增强、学生动力和能力不足、配套措施没有同步跟进等现实问题。通过采取提高公共政策案例本土化率、加强任课教师培训、激发学生参与热情、完善配套措施等对策,能够有效推动“公共政策学”参与式案例教学的开展。
关键词:公共政策学;案例教学;参与式案例教学;公共政策案例
管理学大师赫伯特·西蒙(Herbert A. Simon)认为“管理即决策”,该论断运用于公共管理领域就是“公共管理即公共决策”。因此,作为一门运用科学方法研究公共政策内容、过程、产出并探索其固有规律的课程,“公共政策学”无疑在公共管理学科乃至社会科学领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公共政策学”是教育部公共管理教学指导委员会要求开设的所有公共管理类本科专业的四大平台课程之一,其开设有利于学生掌握公共政策的相关理论和方法,提高公共政策分析水平,并有利于改进政府的公共政策系统,提高公共政策质量。因此,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对提高“公共政策学”教学质量,实现公共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公共政策学”是一门应用性与实践性较强的课程,而参与式案例教学与其具有较强的契合度,从而成为“公共政策学”课程的重要教学方法。
一、参与式案例教学的基本特征与实施过程
案例教学具有悠久的历史,其最早可以追溯到2千多年前的古希腊时代。苏格拉底、柏拉图采用对话式、讨论式、启发式的“问答式教学”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可以看作是案例教学的雏形,而中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就借助“田忌赛马”“守株待兔”“叶公好龙”等典故阐释事物的内在规律,也可以看作是一种案例传播现象。案例教学真正作为一种教学方法诞生于19世纪后期,1870年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兰代尔(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正式提出案例教学法并率先在法学教育中运用,随后哈佛大学的医学院、商学院也相继采用。由于案例教学在哈佛大学的成功应用,案例教学开始在全世界推广,而参与式案例教学就是案例教学的一种重要形式。
破解土地发展制约 打造乡村振兴战略(金钦帅) ...........................................................................................1-19
(一)参与式案例教学的基本特征
参与式案例教学区别于传统的案例教学,它以案例为基础,采取参与的方式,通过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充分激发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积极性,进而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参与式案例教学因其能够充分调动学生课堂学习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有效地解决了案例教学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极大地提高了案例教学质量,目前已经在很多学科教学中广泛使用。参与式案例教学是一种新型的案例教学模式,它具有以下鲜明特征。
由沙门氏菌引起的仔猪下痢,可以使用如下中药方剂:黄连9 g,木香9 g,白芍12 g,槟榔12 g,茯苓12 g,滑石15 g,甘草6 g。以上中药煎汁内服,不吃食者,每头灌服10~15 ml,每日1剂,连服3~4剂。
参与式案例教学具有学生中心性、平等交流性、过程动态性等基本特征,强调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师生共享控制权。因此,“公共政策学”参与式案例教学的目标不是让教师向学生单纯的传授公共政策理论知识,更不是向学生提供公共政策教学案例的标准答案,而是鼓励学生在深度参与案例制作、分析、讨论的过程中,运用相关理论知识解决现实中的公共政策难题,提高公共政策的实际操作能力,这就对教师的公共政策实践经验和掌控课堂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然而,当前“公共政策学”教师队伍中双师型教师稀缺,很多教师缺乏公共政策的实践经验,在教学方式上仍然习惯于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没有掌握参与式案例教学的技巧,对学生的教学主体地位重视不够,不喜欢师生互动,无法充分调动学生课堂参与的积极性,“公共政策学”参与式案例教学的意识和能力都亟待增强。
2.2.3 [2-甲基-1-(4-甲硫基苯基)-2-吗啉-1-丙酮](907)对涂料固化膜柔韧性、耐冲击性和硬度的影响
课初案例讲解是参与式案例教学的关键环节,其主要任务是构建案例讨论的问题情境,为参与式案例教学下一步进行打下基础。教师让每个案例讨论小组派出一名代表,将本组案例讨论结果在班级进行讲解,并针对学生的案例讲解进行梳理和补充,特别是要根据案例内容提出案例相关问题,要求所有小组对案例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从而构建案例讨论的问题情境,调动全体同学参与案例讨论的积极性。
2.平等交流性
“公共政策学”融合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技术科学等多学科知识,具有跨学科、准科学的特征。因此,“公共政策学”是一门既注重学理分析、又具有较强实践应用性的课程,具有规范与实证兼具的属性。因此,“公共政策学”的课程属性要求必须将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及实践结合起来,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尤其是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公共政策问题的能力。当前,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公共政策学”课程教学中采取的就是参与式案例教学。然而,当前我国高校“公共政策学”课程基本形成了理论为主、实践为辅的教学格局,这与“公共政策学”的课程属性严重不符。因此,将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培养的参与式案例教学引入到“公共政策学”课程教学中,契合了“公共政策学”的课程属性,有利于提高该课程的教学质量。
传统案例教学强调教师权威和教学秩序,教师主导着整个案例教学过程,虽然能够将理论知识用案例快速、准确地传授给学生,节省课堂时间,但学生课堂参与度较低,不利于学生能动性和创造力的发挥。与传统案例教学中教师具有绝对权威不同,参与式案例教学倡导师生之间的平等交流,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在案例教学过程中的地位是平等的,教师引导案例教学,学生主动参与其中,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小组之间相互合作、相互交流,各教学主体共同从案例中获取知识,提高能力。
3.过程动态性
①见宝玉这个样子,因说道“况且能多大年纪的人,略病一病儿就这么想那么想的,这不是自己倒给自己添病了吗”(第十一回)
表1参与式案例教学与传统案例教学的比较
比较内容传统案例教学参与式案例教学参与主体教师参与或学生参与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教学方式教师讲解案例,学生讨论、分析案例教师主持,学生以案例为基础展开讨论知识流向教师将知识灌输给学生,流向单一教师与学生之间双向流动,知识多元化角色地位教师处于主动地位,学生处于被动地位无主动、被动之分,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中心学习方式教师讲解、学生理解教师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相互交流合作教学效果学生被动接受知识,效果较差师生共同学习,学生综合能力提高,效果较好
(二)参与式案例教学的实施过程
参与式案例教学是案例教学的一种主要形式,其主要包括课前案例准备、课初案例讲解、课中案例讨论、课后案例评估四个环节,其有效实施的关键是教师与学生的双向配合。当然,参与式案例教学的成功实施,也离不开组织领导、师资队伍、教学环境、激励政策等配套措施的支持和保障。
1.课前案例准备:精选典型案例
课前案例准备阶段的核心是教师依据所讲章节知识点选择典型案例。为此,教师要根据自己以往的教学经验,在充分考虑学生需求和知识储备的基础上,从宏观上对参与式案例教学的整体流程进行设计,选择具有时代性、针对性、价值迁移性的典型案例。在精选案例之后,教师把一个班级分成若干案例讨论小组,并提前将案例内容分发给案例讨论小组,由组员分工合作,围绕相关章节知识点,自主地查找和学习相关内容,拟定课堂案例演示内容,完成案例演示内容的PPT制作。
廖:就以《医者意也》[注]《医者意也》,台湾东大出版公司,2003年;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为例,谈点感想吧.此书原本是应台湾学者与出版社之约而做,就内容之外,或谓之“外史”而言,此书撰写与出版前后确有许多有意思的话题.
2.课初案例讲解:构建问题情境
第二天一早,他就去叫保安了,保安倒真是一叫就到,还很体谅说,现在的初中生,也很辛苦哦,我看到你儿子一大早就走了,要上早自习课吧。保安力气大,帮他挪动石头,占住车位。路上经过的业主,都朝他们看,有的还停下来看。有人说,好主意啊。有人说,好神经啊。有人说,照这样下去,小区还像什么小区,业主还像什么业主。
传统的案例教学虽然增加了师生之间的互动性,但仍然属于教师讲授案例,学生被动接受的单向教学方式。参与式案例教学重新界定了教师与学生的角色,奉行“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注重师生的共同参与,既主张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强调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中心地位,师生双方共享课堂控制权,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到案例教学的全过程,充分调动学生课堂参与的积极性,学生在直接的课堂体验和广泛的课堂参与过程中成为真正的教学主体。
3.课中案例讨论:深度合作交流
课中案例讨论环节是参与式案例教学的主体环节,该环节的重点是各教学主体围绕案例内容和问题进行深度的合作交流。在案例讨论过程中,教师应发挥引导和控制作用,既要调动学生积极参与到案例讨论中,又要掌握案例讨论的方向和时间,使学生之间的讨论和发言有序进行,尤其要避免讨论背离案例主题。教师要善于发现某些同学提出的新问题、新观点,并引导学生对这些问题和观点深入探究。需要强调的是,课中案例讨论不仅体现在学生之间,还体现在师生之间、小组之间,教师对案例讨论的引导、学生之间对案例问题的辩论、小组之间的相互交流都是合作交流的形式。
4.课后案例评估:全面总结反思
课后案例评估属于参与式案例教学的反馈环节,其主要任务是对教学过程进行全面的总结反思。教师在此环节扮演仲裁者的角色:一方面对案例讨论的整体情况进行评价,客观总结各组观点,引申出案例所涉及的理论知识,给出相对完善的案例答案;另一方面对整个案例教学过程进行评估,总结比较好的做法,对不足之处进行反思,并主动听取学生的改善建议。同时,学生也要总结和反思自己在案例学习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努力改进。
图1参与式案例教学的实施过程
二、参与式案例教学与“公共政策学”课程教学的契合
公共政策案例是公共政策的直观化和具体化的客观描述,是解释和说明公共政策可操作性的实际形态,是公共政策科学理论融于现实生活的浓缩典范[1]。因此,公共政策案例教学是沟通公共政策理论与实践的桥梁,是实现“公共政策学”课程教学目标的重要方法。正如小劳伦斯·E·烈恩(Laurence E. Lynn)所说,“公共政策学”案例教学能够实现以下基本目标:帮助学生养成在政治和官僚制生活领域中的分析习惯;帮助学生增长运用分析政策问题的、特定的分析概念与技巧的能力;帮助学生熟悉公共政策形成的知识和背景[2]。目前,参与式案例教学作为案例教学的一种主要形式,因其形式的新颖性和效果的卓越性,已经在公共管理学科尤其是MPA教学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在“公共政策学”中引入参与式案例教学,通过创设公共政策情景对公共政策进行模拟分析,使相关理论知识通过具体案例被学生吸收,能够有效培养学生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等整个政策过程的理论素养与操作技能,实现“公共政策学”课程的人才培养目标,故二者具有高度的契合性。
(一)与现代大学的教育理念相适应
现代大学的教育理念已经从“知识教育”转向了“能力本位”,而参与式案例教学正是源于能力本位与参与理念的二元契合性。同时,新一轮课程改革要求进一步转变教学和学习方式,倡导创造多样化、科学化的教学模式,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实现传统学习方式的“被动性、依赖性、统一性、虚拟性、认同性”向现代学习方式的“主动性、独立性、独特性、体验性与问题性”转变。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与发展,也对当前高校“公共政策学”课程教学提出了相应要求。参与式案例教学提倡“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注重师生互动,颠覆了传统的“灌输”式案例教学模式,因而将其引入“公共政策学”课程教学之中,与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相一致,符合新时期高校教学模式创新的要求。
(二)与“公共政策学”的课程属性相吻合
减少VOC对人造板行业意味着什么?可持续建筑产品联盟的Simon Corbey和邦戈大学的生物复合材料中心的Ceri Loxton结合了他们的专业知识来解释一个将越来越重要的问题。
传统案例教学关注个案解说,即教师严格按照教案进行案例教学,试图通过简单的个案揭示与教学章节相关的理论,虽然能够“放大”个案的解释力,但也限制了师生案例分析的视野。与传统案例教学这种单向交流的静态过程不同,参与式案例教学以案例为基础进行讨论,案例选择、案例讲解、案例讨论、案例总结等各教学环节相互联系、相互衔接,每个教学环节中师生之间、学生之间都是一个“双向互动”的动态过程,鼓励学生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思辨能力以及案例分析的深度和广度。
(三)与“公共政策学”的教学目标相吻合
学术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创造与权力运作相结合是“公共政策学”的显著特征[3]4。“公共政策学”的教学目标不仅仅是对学生理论知识的传授,更是对学生公共决策能力、沟通协作能力以及公共价值情怀的培养和塑造。“公共政策学”参与式案例教学着眼于中国实际的公共政策本土案例,通过创设政策情景对公共政策进行模拟分析和研究,总结公共政策经验和规律,不仅有利于推动中国公共政策学科的发展,也在此过程中培养了学生的公共政策实务操作能力,同时培养了学生的公共精神,提高了综合素质。
三、“公共政策学”参与式案例教学存在的现实问题
综上所述,“公共政策学”参与式案例教学符合现代大学的教育理念,契合了“公共政策学”的课程属性,能够更好地实现“公共政策学”的教学目标,有利于改善“公共政策学”的教学质量。当前,国内很多高校已经将参与式案例教学引入到“公共政策学”课程教学之中,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仍存在很多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结合式(5)OFDI出口效应的回归结果和式(7)OFDI进口效应的回归结果,我们可以发现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总体上是出口互补型和进口替代型的.OFDI每变化一个单位,浙江省对样本国的出口就增加0.10%单位,浙江省对样本国的进口就减少0.004%单位,出口增加的幅度大于进口减少的幅度,表明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是互补关系,与进口是替代关系,出口互补效应大于进口替代效应.因此,我们得到的主要结论是:从总体上来说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是贸易互补型的.
(一)教学案例本土化率低、时代性不强与专业性缺乏并存
参与式案例教学是以案例为基础的,但当前公共政策教学案例存在三大问题:首先,教学案例本土化率低。“公共政策学”作为一门产生于西方的学科,其概念、理论、模型和分析路径基本上是对西方公共政策实践和经验的总结、概括与抽象,是在西方历史、文化和学术资源的土壤里发育和成长起来的[3]37。因此,目前国内大量的公共政策案例是从西方国家直接移植的,本土化率较低。由于中国与西方国家在社会文化、社会环境、社会制度以及历史渊源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决定了中国公共决策体制的特殊性、政策过程的差异性和政策环境的复杂性,如果只是直接采用国外的公共政策案例进行教学,容易导致学生难以深刻理解案例内涵,更无法融入案例情景之中,不利于学生将公共政策理论知识与中国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有机联系起来。同时,由于公共政策具有很强的时效性,更新较快,而一个相对成熟的公共政策案例制作需要较长的过程,导致当前很多公共政策案例比较陈旧,时代性不强。另外,与国外专业的公共政策案例开发相比,国内公共政策案例开发严重滞后公共政策学科发展,表现为公共政策案例开发缺乏激励机制,缺少专业的公共政策案例开发和制作中心,部分教师公共政策教学案例制作水平不高等,导致当前的公共政策教学案例缺乏专业性。
2.2 银行贷款的可行性 银行贷款的可行性主要取决于: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信及经营状况;二是贷款是否必须;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否有足值的贷款抵押物或质押物;四是金融机构、担保机构需要手续的繁简情况及可得性。
(二)教师队伍参与式案例教学的意识和能力亟待增强
1.学生中心性
(三)学生参与式案例教学的动力和能力不足
参与式案例教学是一种开放式教学,学生才是其“真正主体”,如果学生角色无法实现从被动参与向主动参与的转变,就无法真正实现参与式案例教学的目标。因此,“公共政策学”参与式案例教学要求每个学生能够独立思考,主动寻找公共政策案例中的矛盾点和争论点,运用相关理论知识对公共政策教学案例进行理性分析,然后积极在课堂上与同学进行辩论。因此,“公共政策学”参与式案例教学对学生课堂参与的动力和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然而,由于长期受传统应试教育的影响,学生已经习惯了“灌输式”教学方法,缺少独立思考和质疑的习惯,课堂参与讨论的热情和积极性不高,也缺乏参与案例讨论的动力和能力,很难融入到公共政策案例中的情境和角色中,案例讨论缺乏争论和创新点,导致公共政策案例仅仅成为活跃课堂气氛和增强学习兴趣的工具,“公共政策学”参与式案例教学的真正目标无法实现。
(四)参与式案例教学的配套措施没有同步跟进
参与式案例教学既是一种教学方式,也是一种教学模式,其顺利实施还需要配套措施的同步跟进,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支持与保障系统,诸如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充足的经费支持、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优良的教学环境、有效的激励政策等。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尽管部分高校已经开始在“公共政策学”课程中引入了参与式案例教学,但与之相关的配套措施并没有同步跟进,在机构、制度、设施、经费等方面都缺乏相应的保障,如组织领导机构不健全、公共政策案例库建设滞后、案例教室和多媒体设备标准不高、教师培训经费不足、激励制度不健全、参与式案例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尚未建立等,导致当前“公共政策学”参与式案例教学无法在实践中有效开展。
四、“公共政策学”参与式案例教学的优化对策
实践证明,参与式案例教学是契合“公共政策学”课程的教学方式,其在“公共政策学”课程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因此,有必要针对当前“公共政策学”参与式案例教学中存在的现实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优化。
(一)提高公共政策案例的本土化率,提升公共政策案例质量
教学案例的质量决定了参与式案例教学的效果,同样,高效的“公共政策学”参与式案例教学离不开高质量的公共政策教学案例。“公共政策学”课程的教学发展实践证明,运用从国外直接移植过来的公共政策案例既解决不了中国现实的公共政策问题,也培养不出高质量的公共政策人才。只有坚持公共政策案例的本土化,才能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政策案例教学体系。因此,“公共政策学”参与式案例教学的案例选择要实施本土化战略,创建本土化的公共政策案例库,提高公共政策案例的本土化率。这就要求精心选择立足国情、反映社会现实、具有中国特色的教学案例,案例反映的情况要与中国的公共政策实践紧密结合,特别是选用一些发生在本地或者与学生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案例作为教学案例,这样更能让学生融入案例情景之中,充分激发学生教学参与的积极性。
根据哈佛大学案例教学的成功经验,一个好的教学案例有五大因素:在教学上的用处;引发冲突;强制性的决定;案例的综合性;教学案例要简洁[4]。要达到上述五项标准,就要坚持公共政策案例选择的时效性、针对性、争辩性,全面提升公共政策案例质量。为此,实施“公共政策学”参与式案例教学的高校可以仿照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的做法,设立公共政策案例库和公共政策案例中心,成立专门的案例编写小组进行案例的筛选和撰写,除了搜集已有的经典公共政策案例,更要关注现实生活中公共政策领域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并对反映“公共政策学”基础性、探索性和前瞻性的案例加以收集整理和分析,按照客观标准从诸多样本中选择和加工具有典型意义的公共政策事例,编写具有典型性、时效性和针对性的公共政策案例,建立“公共政策学”教学案例库。同时,也可以鼓励学生搜索和制作公共政策教学案例,再由教师或案例编写小组进行精炼。
(二)加强任课教师培训,提高参与式案例教学能力
任课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术素养直接关系到“公共政策学”参与式案例教学目标能否顺利实现,这对“公共政策学”任课教师的参与式案例教学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它不仅要求任课教师要具有渊博的公共政策知识,还要具有高超的领导艺术和沟通技巧。为此,要通过培训、观摩、比赛等各种途径提高“公共政策学”任课教师的教学能力,特别是要加强参与式案例教学法的系统培训。部分高校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聘请国内外在“公共政策学”参与式案例教学方面具有较高造诣的学者讲授相关的理论与实务,以提升“公共政策学”任课教师的理论素养与实践技能。同时,学校相关部门应加强与政府实务部门的联系,创造条件让“公共政策学”任课教师获取与公共政策相关的实践经验。
另外,“公共政策学”任课教师也要主动转变教学方式,提高参与式案例教学能力。首先,教师要正确定位自身角色。坚持“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角色定位,正确处理好师生、生生之间的关系,引导学生进入到公共政策案例的真实决策环境中去,充分调动学生课堂参与的积极性,实现从灌输式教学向启发式教学的转变。同时,处理好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之间的关系,重视案例教学方案的设计,避免出现“以例代理”的教学方式。其次,教师要具有课堂调控能力。教师应在参与式案例教学的各个阶段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和应变能力,既能充分调动每位学生积极参与到案例讨论之中,又能不让案例讨论偏离主题,并能精准把握时间进程,有效控制辩论秩序,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同时还能启发学生进行独立思考,对案例辩论过程给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能够将学生的案例讨论与教学任务的理论知识相结合,实现理论与实践的贯通。
(三)激发学生参与热情,发挥学生在参与式案例教学中的主体作用
“公共政策学”参与式案例教学不仅对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也对学生的参与热情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离开了学生的积极参与和师生互动,“公共政策学”参与式案例教学就会流于形式。正如美国学者爱德华·伯克(Edward Burke)所说:“在教学中,学生提出任何问题都是可以接受的,最不能接受的是学生什么问题也不提。”[5]。为在“公共政策学”参与式案例教学中激发和提升学生参与的热情和能力,真正发挥学生在其中的主体作用,一方面教师要通过有意识的引导和培养,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案例讨论环境,充分调动学生课堂案例参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学生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查阅案例相关资料,然后通过独立或团体合作的方式依据掌握的公共政策理论知识,对案例内容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判断,为课堂案例讨论做好充分准备,并积极参与课堂案例辩论,努力提升辩论的专业化水平。
(四)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建立参与式案例教学的保障系统
“公共政策学”参与式案例教学是一个系统工程,其有效实施离不开相关配套措施的同步跟进,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支持与保障系统。第一,强化组织领导。高校相关部门和领导应充分重视参与式案例教学,并结合学校特色整合学校的各种教学资源,建立“公共政策学”参与式案例教学的配套制度体系。第二,充实师资队伍。加强对“公共政策学”任课教师的系统培训,提高任课教师的参与式案例教学能力。第三,提供硬件支持。“公共政策学”参与式案例教学需要一定的教学设备支撑,为此需要加强案例教学设施建设提供硬件支撑,这些硬件设施包括多媒体教室、案例讨论教室、教学设备、网络教学条件等。第四,保障教学经费。教学单位应设立专项资金来支持“公共政策学”参与式案例教学的实施,如组建教师队伍、购置教学设备、建立公共政策案例资料库等[6],特别是有条件的高校可以成立专门的公共政策案例研究与制作中心,并为其提供充足的教学案例研究与开发经费。第五,制定激励政策。为激励教师开展“公共政策学”参与式案例教学,学校应在业绩考核、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任课教师一定的政策倾斜。
参考文献:
[1] 陈潭.公共政策案例分析:基于理论的与实证的视角[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39.
[2] 小劳伦斯·E·烈恩.公共政策案例教学指南[M].郗少剑,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15.
[3] 宁骚.公共政策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4] 史美兰.体会哈佛案例教学[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5(2):84-86.
[5] 宁骚.公共管理类学科的案例研究、案例教学与案例写作[J].新视野,2006(1):34-36.
[6] 张玉强,李祥.基于“双主四环”的高校课堂案例教学模式研究——以《公共政策学》的案例为实证[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6(5):108-112.
ApplicationofParticipatoryCaseTeachinginUniversityPublicPolicyScienceCurriculum
ZHANGYulei
(School of Law Politics and Public Management, Huaiyin Normal University, Huai'an, Jiangsu 223001, China)
Abstract: Participatory case teaching is a novel and effective case teaching form, which has the basic characteristics including students being the center, communication being equal, the process being dynamic. Participatory case teaching can be divided into the following four stages: case preparation before class, case explanation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class, case discussion in the middle of the class, and case assessment after class. Public Policy Science is a core curriculum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discipline, which is of high applicability and practicality. Participatory case teaching highly agrees with the curriculum nature and teaching aim of public policy science, therefore many domestic universities apply the participatory case teaching in Public Policy Science teaching. However, participatory case teaching in Public Policy Science has many realistic problems, such as low localization rate of case teaching, teachers' sense and ability needing to be strengthened, deficient dynamics and ability of students', and non-synchronized supporting measures. Through improving the localization rate of case teaching, strengthening teachers' training, stimulating students' participating enthusiasm and perfecting the supporting measures, we can effectively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participatory case teaching in Public Policy Science.
Keywords: Public Policy Science; case teaching; participatory case teaching; public policy case
doi:10.3969/j.issn.2095-5642.2019.02.009
中图分类号:G42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5642(2019)02-0009-07
收稿日期:2018-10-31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跨界公共危机治理的组织间网络建构研究”(18BGL234)
作者简介:张玉磊(1982—),男,河南延津人,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行政理论与实践。
(责任编辑:赵华责任校对:罗布)
标签:公共政策论文; 案例论文; 学生论文; 教师论文; 能力论文; 政治论文; 法律论文; 政治理论论文; 国家理论论文; 国家行政管理论文; 《成都师范学院学报》2019年第2期论文;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跨界公共危机治理的组织间网络建构研究”(18BGL234)论文; 淮阴师范学院法律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