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行政行为的不存在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行政行为,合同,程序,举证责任,行政诉讼,不存在,情势。
行政行为的不存在论文文献综述
[1](2018)在《行政行为不当对PPP合同效力的影响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一、PPP合同争议大数据分析背景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自2014年至2018年4月8日,全国各地中级人民法院及以上法院共审理PPP项目相关争议案件75个,其中民事案件67个、行政案件5个。争议焦点集中在合同性质、合同解除、借款纠纷、合同效力、特许经营权授权、政府违约等方面。其中,由于政府行政行为违法导致的合同效力争议约占24%。需要(本文来源于《混凝土世界》期刊2018年04期)
焦玉珍,张慧颖[2](2017)在《程序性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一文中研究指出裁判要旨评估在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只是作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一个环节,是安置补偿的依据。当房屋征收补偿行为作出后,该环节即被后续的房屋征收补偿行为所吸收。因此,选定评估机构的行为属程序性行政行为,不产生独立的行政法律效力,不具有可诉性。(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7-06-29)
申东[3](2015)在《医保中心不予报销被判行政行为不当》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时隔两年之后,患者高某终于拿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医保中心的报销款。2013年2月,高某在北京出差。其间,因胆囊炎急性发作,高某申请异地住院做了胆囊摘除手术,住院4天,共花费1.1万余元。出院后,高某到银川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报销,该中心以这次异地(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5-07-02)
万学忠[4](2015)在《程序!程序!程序!》一文中研究指出3月23日下午。吉林省松原市经济开发区。 “死也要死个明白!前郭县政府征了多少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咋就不告诉我呢?”信访人王某见到中央信访督查组时,紧蹙眉头,一股脑倒出苦水。因为着急,有些结巴。 “县政府不是告诉你标准了吗?每平方米1(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5-05-04)
翟寅生,唐孟暄[5](2015)在《行政行为是否构成商品房买卖中的不可抗力》一文中研究指出编者按:随着政府对市场经济的介入,合同履行受到行政行为的影响也越来越广泛。但行政行为能否构成合同法上的不可抗力却颇具争议,如房地产开发销售常与政府的拆迁规划、市政建设、限购政策等密切关联,类似行政行为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民事合同的履行,在个(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5-02-18)
林鸿潮[6](2015)在《论行政行为不成立之诉——《行政诉讼法》修订中的一个遗漏》一文中研究指出原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曾经规定、但被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剔除的"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情形,并不是真正的行政行为不成立之诉。行政行为不成立之诉,指的是行政行为成立要件不完整但事实上又对当事人权利义务发生了影响,由此产生争议所引起的诉讼。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地在实质上解决行政争议,此类案件应当被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并根据其特殊性规定具体的审理和裁判规则。但这一问题的最终解决,还有赖于行政诉讼的受案标准进一步从"行政行为"扩大为"行政争议"。(本文来源于《国家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15年01期)
关保英[7](2014)在《行政行为中的不相关考虑》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行为中的不相关考虑是行政主体在作出行为时考虑了不影响行政行为性质、过程、情节的要素。行政行为中的不相关考虑对行政法治实践的负面影响是多方面的,既可能侵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也可能对国家或者公共利益造成侵害。因此,应当建立不相关考虑行为的无效制度和问责制度,即不相关考虑的行政行为应当被宣布为无效、不相关考虑的行政裁量应当被确认无效,不相关考虑的获利方应当被追缴利益,不相关考虑的行政主体应当被问责。(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辑刊》期刊2014年06期)
邓成江[8](2014)在《无效行政行为不受起诉期限限制之理性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无效行政行为因其违法的严重性和明显性,不应放任其无限期地存在下去,应引导公民及时援用国家正式救济制度予以规制和监督。无效行政行为不受起诉期限限制不能一慨而论,宜采取"允许但不鼓励"的策略,通过设计合理的举证责任模式,适当降低原告在法定起诉期限内提起诉讼的成本及承担的风险,激励其尽早向法院提起确认无效诉讼。在不同时限内提起的确认无效诉讼,针对不同情况法院适用不同形式的裁定或判决予以解决。(本文来源于《人民司法》期刊2014年21期)
陈松[9](2014)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一文中研究指出“新建校舍工期紧,只用了3天时间就把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全部办完了。”7月15日,泸州老窖天府中学负责人高兴地对记者说。 让业主满意的效率,是行政行为更加规范导致行政效率大幅提高的结果。 彻底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是我省开展正风肃纪解决(本文来源于《四川日报》期刊2014-07-22)
王伶雅[10](2014)在《严格程序 规范运行 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一文中研究指出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成都市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制定了“切实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进一步深化(本文来源于《成都日报》期刊2014-05-14)
行政行为的不存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裁判要旨评估在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只是作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一个环节,是安置补偿的依据。当房屋征收补偿行为作出后,该环节即被后续的房屋征收补偿行为所吸收。因此,选定评估机构的行为属程序性行政行为,不产生独立的行政法律效力,不具有可诉性。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行政行为的不存在论文参考文献
[1]..行政行为不当对PPP合同效力的影响探究[J].混凝土世界.2018
[2].焦玉珍,张慧颖.程序性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N].人民法院报.2017
[3].申东.医保中心不予报销被判行政行为不当[N].法制日报.2015
[4].万学忠.程序!程序!程序![N].法制日报.2015
[5].翟寅生,唐孟暄.行政行为是否构成商品房买卖中的不可抗力[N].人民法院报.2015
[6].林鸿潮.论行政行为不成立之诉——《行政诉讼法》修订中的一个遗漏[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5
[7].关保英.行政行为中的不相关考虑[J].社会科学辑刊.2014
[8].邓成江.无效行政行为不受起诉期限限制之理性思考[J].人民司法.2014
[9].陈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N].四川日报.2014
[10].王伶雅.严格程序规范运行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违纪行为[N].成都日报.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