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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实施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建筑建设的工期比较长,资金投入十分巨大,建筑施工环环相扣,一旦出现了工期延误或者施工一方出现违约的情况,就会使建筑工程施工整体出现延误状况,为建筑的发包方或者承包方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因而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索赔尤为重要。由此可见,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索赔进行研究,有助于减少无过错方的经济损失,实现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建设工程;工期;索赔
一、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理论概述
在工程施工建设的全过程中,索赔是指签订合同的双方就各自受到的利益亏损或权利侵害,按照法律条文争取求偿的权益。这是合同双方时常会出现的正常经营业务行为。从不同的角度,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分类有以下几种:
现阶段,赔偿根据索赔的目的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这种分类体现了施工索赔中的技巧。
从索赔的处理形式和时间这个角度来看,可将赔偿划分为单项索赔和一揽子索赔。单项索赔合同通常都比较单一,责任易明确,索赔较便利,金额也较轻易计算。所以,双方轻易形成共识。而一揽子索赔同单项索赔相比更为复杂困难。
二、建设工程工期索赔概述
1、建设工程工期索赔的概念及目的
随着我们国家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社会整体水平、人民生活质量一直在不断提升,城市建设和城市规划对大型建设工程的需求也随之增加,而且一些大型的建筑工程己经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标志,大多数建设工程具有规模大、工期比较长,而且工程结构复杂的特征,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建设工程开展施工的过程中不可控因素增多,工程的工期也在这样的情况下不知不觉地被延误,建筑方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日期交付工程而给建筑方造成损失,发包人就有权利要求索赔,也即建设工程工期索赔是在工程没有保质保量完成的前提下提出的,建设工程工期索赔的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惩罚承包方,也不是为了获得一定金额的赔偿金,而是为了确保正常的施工计划顺利开展,提升工程质量的同时也需要确保工程的施工期限,因为对于一些发包人来说耽误了正常的工期越长会给自己带来非常严重的损失,实际上工期索赔是发包方和承包方都不愿意看到的情况,按照既定的约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个工程才是双方最好的合作方法。
2、建设工程工期索赔的法律特征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任何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必须要接受法律的惩罚,结合实际的建设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来看,建设工程工期索赔具有其独特的法律特征,首先就是建设工工期索赔以完全赔偿为基本原则,这也就是指由于发包方或者承包方中任何单独一方的原因导致的建设工程工期索赔,违约方需要对自己的错误带来的损失进行全额赔偿,比如由于承包方的原因导致的建设工程工期延误而给发包方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这时承包方需要对自己的违约和工期延误给予发包方全额赔偿,其次就是建设工程的工期法律赔偿要以严格的责任制为基本原则,也即法律会根据实际的情况认定工期延误的责任,根据双方的贵任分配规定双方各自需要承担的赔偿比例,这就要求承包方和发包方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同时也必须要为各自的行为承担责任,最后就是法律上关于建设工程工期的赔偿有非常强烈的时效性,也即法律一方面要确定有真实的延误工期的事情发生才能开展工期索赔的相关程序,另一方面要对工期延误持续的时间进行认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为工期索赔提供更加有力的证据和事实依据,工期索赔的后续情况才能够得到落实。工期索赔风险防范
三、增强索赔意识
1、树立合理的索赔意识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不断发展,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企业对索赔的重要性也有了更多的认识,施工单位应该学会保护本公司的利益,合理的规避风险,转移由于工程不确定性而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由于没有索赔意识,我国的许多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一六,但盈利空间却不足以供养企业生存。
2、工期索赔的预防
在实际的项目建设管理中,项目发起人、项目承包者以及项目公司都要根据自己已经积累的经验和方法对工期索赔进行预防,可以建立索赔事件分析部门来专门接手索赔问题,在项目设计上要加大审查力度,完善双方的合同内容,在项目前期做好充分的准备来减少工期索赔发生的概率。如果索赔事件发生了,双方要采取积极的态度进行处理,争取将索赔带来的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项目的负责方要加强索赔的主动控制,采取一切健康有效的手段保证将索赔发生的苗头扼杀在摇篮之中,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减少项目建设的融资费用,实现双方的共赢。
3、明确造成工期延误的各方责任
确定工期延误的各方责任是防范相关风险的重要步骤。如果对各方责任的关系不能明确处理,则会在一定程度上给索赔问题造成严重的障碍。BT模式下涉及的相关方除了上面研究的各方之外,还有设计单位、勘察单位、项目咨询单位以及建设监督单位等。这显然会增加责任分析的难度,使BT模式的管理呈现复杂性。BT模式下项目发起人与项目承办人签订合同后,项目主办人及项目公司有权利和义务全面负责建设管理和融资的事务,当然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拖欠工人工资等相关问题也应该由项目承办人和项目公司负责。对于由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方面引起的工期延误在责任审查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实际判断。
目前BT模式项目发展形势多样,有完全BT方式、BT工程总承包方式、BT施工承包方式等多种不同的建设运作方式,在具体项目中,要根据项目建设的特点理清参与各方的关系,这样才能保证对不同方面的责任有清晰的认识,为合理处理索赔事件奠定坚实的基础。
4、正确处理工期索赔事件
工期索赔成立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项目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造成工期拖延的原因按照合同规定不属于项目公司的风险责任;原因不在合同规定的相关项目风险之内。针对于工期索赔的条件性,项目发起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该密切关注可能导致索赔的事件,并及时分析给工期可能带来的影响。
项目公司应该依照相关合同,在察觉索赔事件后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给项目发起人发送通知,否则一旦逾期,项目公司将会错过获得索赔的机会。相关部门在工期预算分析时,应该做到全面协调,由于工程建设具有复杂性,建筑施工的某个方向出现延误并不会导致整体进度的推迟,不会导致工期的延长,因此在工期索赔审核时要仔细全面,要注意工期延期指整体工程的进度被耽搁,而非部分方面的延期。
项目发起人在工期索赔事件的处理时,要严格评定项目公司通知的索赔事件是否符合以上索赔成立的条件,只有正确的处理工期索赔问题,才能对项目整体的融资进行合适的控制。
索赔处理时要严格依照签订的法律合同,做到处理有据可循。关于索赔事件的资料要保证详尽明确,真实有效,而且索赔处理一定要及时,对于索赔情境的把握要细化,例如要根据不同情况分清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的差异。
结束语
伴随着建设项目设计方案、采购方式、施工技术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的复杂性日益剧增,这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而索赔作为建设项目中不可或缺的维护自身利益的手段,索赔方式的多变性、索赔事项的有效性、索赔依据的合理性等实现索赔控制的重要环节需要我们以全新的角度去诠释,以科学的角度去分析、理解,只有这样,才能高效地实现建设工程索赔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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