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警察论文-马忠

社区警察论文-马忠

导读:本文包含了社区警察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文梅,矫正人员,姐姐,贩卖毒品,监外执行,诈骗罪,继任者,张丽英,教育改造,思想情况

社区警察论文文献综述

马忠[1](2019)在《社区矫正警察付文梅:社区矫正更应“量体裁衣”》一文中研究指出“王某某情况特殊,要特别关照。她要是打听我,就说我出差了,过段时间就回来。”11月20日,因为任期已满,自治区司法厅派驻社区矫正警察付文梅向她的“继任者”——第八批派驻社区矫正警察张丽英嘱咐道。付文梅口中的王某某,目前是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因贩卖毒(本文来源于《宁夏日报》期刊2019-11-25)

刘政[2](2019)在《论社区矫正刑罚功能与社区矫正警察体制》一文中研究指出社区矫正刑罚功能与警察体制的内在联系充分表明,构建社区矫正警察体制,对于坚持刑罚本质、实施刑罚功能、实现刑罚目的,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其实现路径在于改革国家警察体制和整合国家警察资源,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的警察主体制度、警察职权制度和警察管理制度。(本文来源于《江西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张楚研[3](2019)在《戒毒警察助力社区矫正》一文中研究指出为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资源,学习和借鉴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经验,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教育监管质量,市司法局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抽调戒毒警察延伸社区矫正管教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选派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优秀干警到基层社区矫正中心开(本文来源于《乌海日报》期刊2019-07-25)

刘强[4](2019)在《社区矫正执法人员人民警察身份辨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社区矫正执法人员是否应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是我国社区矫正立法的瓶颈问题之一。实践和研究表明,现阶段承担我国社区矫正执法任务的司法助理员缺乏专业执法者的素质以及必要的执法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弥补缺陷,目前许多省市自治区采取借调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管理,虽有一定积极效果,但仍存在没有执法权和管理关系不顺等问题。作为顶层设计的最佳选择是在县级社区矫正机构中,根据社区罪犯的比例合理设置专职而非借调的人民警察,这与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建立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治队伍的要求和《人民警察法》设定的警察职责范围相符,有利于提高执法效率,建议在社区矫正立法中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执法者身份与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及对社区罪犯的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建设缓刑官、假释官这样的专业执法队伍虽然可视为发展方向,但目前条件尚不具备。(本文来源于《警学研究》期刊2019年03期)

蔡长春,刘志月[5](2019)在《武汉万名警察进社区“签到”“打卡”》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期正值入户盗窃警情高发之际,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7个小区外墙施工,却无一起盗窃报警,居民也无任何焦虑,“有天眼和夜巡队守护,我们白天安心上班,晚上放心睡觉”。“警察就在我们身边!”有着1200万实有人口的武汉,近年来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全面(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9-05-10)

李圣齐,李圣龙[6](2019)在《社区矫正中的警察角色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社区矫正是我国行刑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一环,拥有行刑权的人民警察是保证刑罚执行的中坚力量。但是,由于社区矫正轻刑化,非监禁性的属性,人民警察在社区矫正中的身份一直无法得到合理的认定。明确警察在社区矫正中的分量,能够有效保证矫正的质量。通过对大量文献和政府政策、法规的阅读,结合了各个省市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数据,辩证分析各学者的观点,从我国社区矫正制度执行现状出发,总结出建设社区矫正中警察队伍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本文来源于《山西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2期)

于建威[7](2019)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警察身份问题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叁次全体会议通过)第34条"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但是,在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因不具有警察身份而缺乏执法权;或者临时抽调的监狱、劳教、公安干警又不存在隶属关系,虽具有执法权但稳定性难以得到保障。(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0期)

赵志锋[8](2018)在《监狱警察常驻社区矫正机构参与执法》一文中研究指出11月18日,在甘肃省兰州监狱,数十名社区服刑人员在监狱民警带领下,有序进入监狱,接受监狱民警警示教育。这是兰州市司法局和兰州监狱联合开展的一次社区服刑人员入监警示教育活动现场。甘肃省司法厅厅长牛纪南说,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全面落实司法部统一(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8-11-22)

王志祥,李曼[9](2018)在《关于应否赋予社区矫正执法人员警察身份问题的研讨》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一定成效的背景下,应当厘清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的身份归属问题。对于应否赋予社区矫正执法人员警察身份这一重要话题的探讨,有助于在立法层面上明晰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的身份与职责内涵,也会对日后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国的顺利开展有所裨益。警察身份的职责与社区矫正的性质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契合,为此,应当承认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中配备警力的必要性。但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应当以社区矫正的特质为出发点,以实现监管、矫正与帮扶的主要目标为落脚点,尽量避免警察身份对社区矫正的贯彻落实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在完善我国社区矫正执法队伍的过程中也应当参照联合国公约的指导原则。就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而言,宜从自身出发,将重点聚焦于完善社区矫正的立法规定、培育锻炼社区矫正的专业队伍、充分动用社区矫正的社会力量并开发利用社区矫正的信息技术,以从制度完善的角度彻底回应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应否赋予警察身份这一纷争。(本文来源于《公安学研究》期刊2018年04期)

岳心仪[10](2018)在《法国社区警察制度浅析》一文中研究指出2017年10月份,法国总统马克龙在全国警政警务负责人面前宣布了将于2018年设立日常安全警察队的消息。其重新把为公民服务列为警察和宪兵职业重心的宗旨和打击轻罪以及人民群众日常遭遇的不文明行为的任务,使很多法国人联想到若斯潘政府时期设立的社区警察。本论文就通过文献研究的方法分析介绍社区警察在世界各地,尤其是法国产生的背景、过程以及失败的原因。首先,第二次世界大战过后,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犯罪率因种种原因不断攀升,其中偷窃、骚扰等轻罪使得居民的不安全感大幅上升。随犯罪率升高产生的还有城市中警民关系的不断恶化甚至全国范围的城市暴动。法国政府意识到,传统的警察工作模式已不足以抑制这种势头的发展,于是社区警察制度在这种背景下产生了。以与多方合作、贴近群众、预防犯罪及权利分散化为特色的社区警察与传统模式有着很大差异,同时也被寄予改善安全情况的厚望。然而,尽管如今市政警察依然履行着社区警察的职责,萨科齐于2002年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取消这一制度的同时社区警察就已经宣告失败了。本论文将从两个角度分析社区警察制度失败的原因,即警察体系之外的因素和警察体系的内部因素。一方面,权力的交替以及法国特有的左右共治现象使得安全政策无法真正地持续实施,政治家的个人野心也对安全政策产生影响;另一方面,警察体系的内部也存在着制度改革的种种障碍。权力高度集中的体系,培训的不完善和人力的不充足,歧视现象的存在以及警员自身根深蒂固的传统职业思想都增加了实现社区警察目标的难度。(本文来源于《上海外国语大学》期刊2018-05-01)

社区警察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社区矫正刑罚功能与警察体制的内在联系充分表明,构建社区矫正警察体制,对于坚持刑罚本质、实施刑罚功能、实现刑罚目的,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其实现路径在于改革国家警察体制和整合国家警察资源,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的警察主体制度、警察职权制度和警察管理制度。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社区警察论文参考文献

[1].马忠.社区矫正警察付文梅:社区矫正更应“量体裁衣”[N].宁夏日报.2019

[2].刘政.论社区矫正刑罚功能与社区矫正警察体制[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9

[3].张楚研.戒毒警察助力社区矫正[N].乌海日报.2019

[4].刘强.社区矫正执法人员人民警察身份辨析[J].警学研究.2019

[5].蔡长春,刘志月.武汉万名警察进社区“签到”“打卡”[N].法制日报.2019

[6].李圣齐,李圣龙.社区矫正中的警察角色研究[J].山西警察学院学报.2019

[7].于建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警察身份问题探讨[J].法制博览.2019

[8].赵志锋.监狱警察常驻社区矫正机构参与执法[N].法制日报.2018

[9].王志祥,李曼.关于应否赋予社区矫正执法人员警察身份问题的研讨[J].公安学研究.2018

[10].岳心仪.法国社区警察制度浅析[D].上海外国语大学.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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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警察论文-马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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