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月梅:马克思关于社会形态的四次论说论文

张月梅:马克思关于社会形态的四次论说论文

[摘 要]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核心,对社会形态的研究贯穿于马克思研究的始终。早年还未成为唯物主义者之时,就有对社会形态研究的萌芽。从《论犹太人问题》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开始,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问世,标志着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萌芽。《德意志意识形态》、《雇佣劳动与资本》中有关社会形态的论述,说明社会形态理论逐渐形成。《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明确阐述社会发展“三形态”理论,《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从生产方式角度进行另一种表述,《资本论》中对特定社会形态进行剖析,标志着社会形态理论成熟。晚年对古代社会和东方社会的研究,是马克思对前期社会形态理论的一次补充和完善。

[关键词]马克思;社会形态;四次论说

社会形态是指与一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一致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统一体。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是唯物史观的重要内核,它透过历史的层层迷雾抓住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清晰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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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早期表述

1.《论犹太人问题》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初步酝酿

这一时期,马克思批判了鲍威尔等人将人的解放归于纯宗教问题,认为祛宗教和祛封建的政治解放就是人的解放。马克思深入讨论了政治解放和人的解放的区别,政治解放只是以国家作为中介的,将国家从宗教中解放出来,认为政治解放并不是真正的人的解放,“政治解放当然是一大进步,尽管他不是普通人的解放的最后形式”。[1]32人只有在市民社会层面的彻底解放才是真正的解放。马克思批判继承了黑格尔的哲学,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是对立统一的。在黑格尔的理论中,国家是普遍的公共利益的代表,而市民社会是私人利益的代表,公共利益决定私人利益,国家决定市民社会。马克思在研究了黑格尔的国家观之后,认为要掌握人类历史发展的钥匙,不能从大厦之顶的国家中去寻找,而应该对市民社会进行解剖,从政治经济中去寻找。

市民社会,“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2]41“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一定的社会制度,一定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市民社会。”[3]477市民社会并不是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社会性质,只不过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内充分暴露出来了。在资本主义社会,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矛盾日渐突出,那么代表公共利益的国家与代表私人利益的市民社会日渐分裂,而生存于资本主义社会的人也具有了双重身份——社会存在与私人存在,这双重身份在私有制条件下导致了人的异化。可见,在以自由和平等为口号的政治解放,并没有使人真正解放,反而使人生存于双重枷锁之中。

这一创新方法是目前正在法国各地推广的许多做法之一,它们可以帮助农民实现一个难以实现的国家目标。2008年,法国政府宣布了农业政策的一项重大转变,呼吁将农药使用量减半,政府希望在10年内实现这一目标。没有任何拥有如此庞大和多样化农业系统的国家尝试过如此雄心勃勃的计划。这个目标“非常具有革命性”,特别是因为法国是欧洲第二大杀虫剂消费国,布鲁塞尔减少农药使用行动网络的亨丽特·克里斯里坦森(Henriette Christensen)说道。

1.《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社会发展“三形态”理论的形成

2.《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和《资本论》:对社会形态的系统阐述

自然劳动阶段是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阶段,经济发展仅限于很小的地域,以农耕和手工劳动为主的社会阶段。在很长的历史发展阶段中,虽然在劳动中也出现了分工,比如柏拉图的《理想国》中,论述城邦建设时就论述了分工的产生和发展,但是这种分工还只是源于生存的需要,由人的本性所决定的。斯密将分工与工场手工业的发展联系起来,认为分工是政治经济学讨论的起点,但是他也只是关注工厂内部的分工,并没有洞察到整个社会的分工。从柏拉图到斯密,所讨论的分工都是简单的分工,并没有出现劳动的异化。异化劳动则是资本逻辑控制下的劳动。马克思在《手稿》中,深入分析了异化劳动,异化劳动是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整个社会的分工导致人的片面化和工具化,“劳动只是人的活动在外化范围内的表现,只是作为生命外化的生命表现,所以分工也无非是人的活动作为真正类活动或作为类存在物的人的活动的异化、外化的设定”。[1]237马克思关注了直接劳动过程中的分工,并把它当做对资本主义私有制批判的切入点。第三阶段是异化劳动被扬弃的阶段,私有制是产生异化的根源。“分工和交换是私有财产的形式,这一情况恰恰包含着双重证明:一方面人的生命为了本身的实现曾经需要私有财产;另一方面人的生命现在需要消灭私有财产。”[1]241消除异化的阶段就是对私有财产的积极的扬弃的阶段,即共产主义阶段。

二、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形成

这两部著作也有对社会形态的相关阐述,只是还没有提出“社会形态”这一概念,只是使用了“社会”的概念。在这两部作品中,马克思从生产工具和生产关系的角度进行了论述。马克思指出:“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资本家的社会。”[5]142“生产关系总和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构成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特征的社会。古典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都是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而其中每一个生产关系的总和同时又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5]345《雇佣劳动与资本》中,分析了社会形态的判断方法,即生产关系总和起来就构成所谓的社会关系。各个形态的社会都是这种生产关系的总和,并且每个社会形态都是与一定的历史阶段相适应的,在一定的历史阶段上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总和,具有历史性和时代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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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第一次提出“社会形态”一词是在1851年的一部著作《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7]51据日本学者大野节夫考证,“形态”是地质学术语,表示不同的历史时期形成的不同的岩层,马克思参考这一术语,运用于他的唯物史观的研究中,创造了“社会形态”这一表达在历史的各个阶段中社会的状况。[8]217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明确提出社会发展的三种形态,他说道“人的依赖关系(期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鼓励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和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9]104

《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一部重要的作品,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著的关于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系统表达。《德意志意识形态》在讨论分工的基础上,分析了所有制的变迁史,“分工的各个不同发展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不同形式”[1]521。并且首次使用了“社会形式”的概念,来表示社会发展各个不同的阶段。社会历史的发展大致经历“部落所有制”、“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封建的或等级所有制”、“资产阶级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等几种社会形态。

2.《哲学的贫困》和《雇佣劳动与资本》:以生产工具为标准对社会形态的划分

1.《德意志意识形态》:以所有制为标准对社会形态的划分

这一时期马克思对社会形态演变的研究以西方社会为蓝本,基本没有涉及西欧以外的社会,其中古典古代的就是指古希腊罗马的社会,“中央编译局最新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文集》中把它改译为‘古希腊罗马的’,这准确表达了马克思的本意”。[6]22虽然这些研究成果还不是很成熟很全面,但是基本上涉及了社会形态演变及其因素的核心内容,已经基本掌握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大致历程。

三、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成熟与发展

2.《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萌芽

在前期研究基础上[21-23],本研究以天然菱镁矿为原料制备重镁水溶液,并以此为前驱溶液,利用热分解法制备晶须,主要考察热分解时间、重镁水溶液浓度和搅拌速率对晶体组成和形貌的影响,并分析了结晶动力学过程。

乡土情结就是指一个人与其故乡之间产生的情感牵绊。高密东北乡这块邮票大小的土地是莫言的故乡,他的乡土情结就是在这里孕育的,其来源主要有两个:对故乡产生的爱恨交织的复杂情感以及福克纳的启发。

第一阶段中,生产力水平低下,以自然经济为主体,自然产品主要为了满足人们生存的需要,分工和交换很不发达,人们的交往关系局限于狭小的范围内。社会阶层主要是农奴和领主、陪臣和诸侯、俗人和牧师。农奴、陪臣和俗人对领主、诸侯和牧师有很强的依附性,而后者则对前者有很强的支配权利。像这样的社会具有很强的人身依赖性。第二阶段是物的依赖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分工越来越精细,商品生产成了主要的生产形式,人们的交往由原来的狭小范围逐渐扩大,人和人的交换以物为中介,而这种交换成了每一个人的生存条件,物作为一种独立的形态,从受制于人的状态反过来成为制约人的力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转化为物的关系,物成为人的力量的体现。和第一阶段相比,人摆脱了对人的依赖性,不再受限制,成为自由人,这个自由人不是说绝对的实现了自由,而是能够独立地使用货币进行物的交换,实现广泛的社会交往。第三阶段是建立在社会财富基础上的自由个性,也就是人类向往的共产主义。这里有两个必要条件,第一个条件是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这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第二阶段为第三阶段创造条件中的物质条件。在第二阶段中,充分发展社会生产,积累财富,第三阶段才能在第二阶段的胞胎发育成熟。第二个条件就是人的素质极高,既包括生产素质也包括文化素质。劳动已经不再是谋生的手段,而是生存的第一需要,劳动产品也不是异化物而成了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物。商品经济被产品经济所取代,消灭了货币,不再用它来进行交换,产品的分配通过社会统一按需分配,每一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

1844年,马克思在巴黎阅读了大量的古典经济学著作,写了大量读书笔记,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穆勒笔记。在这些手稿当中,最有价值的思想就是异化劳动理论:人同劳动产品相异化,人同劳动本身相异化,人同人的类本质相异化,人同人相异化。在马克思看来,“整个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4]310,世界历史就是劳动的历史,因此,历史的发展阶段也应按照劳动的历史来划分。按照《手稿》的理解,人类历史可以划分为自然劳动阶段、异化劳动阶段和异化被扬弃劳动的阶段。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唯物史观进行了最为详尽的表述,他说:“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他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10]592这一段表述是从生产方式的角度来阐述社会形态的演变,揭示了社会形态的基本内容和演变的动力。社会形态是由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的社会有机体,包括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社会存在、社会意识等内容。而生产力的发展则是社会形态更迭的最主要的动力,生产力在一种社会形态中释放出它的全部力量,新的生产关系则在这种社会形态当中慢慢成熟,那么旧的社会形态就会被新的社会形态所代替。

这件事在文坛一时传为佳话,至今也为人称赞。一赞茅盾的直言,二赞阳翰笙的雅量。不过在我看来,阳翰笙面对批评的风度尤值得称道。

《资本论》中对经济的社会形态的论述丰富了《序言》中所阐述的社会形态理论。《资本论》分析了资本主义这个特殊的社会形态,深刻剖析了社会有机体的构成和矛盾,阐述了无产阶级革命是解决这个矛盾的根本出路。

四、马克思晚年对东方社会的研究,丰富了前期对社会形态研究的理论

1877年在《给祖国纪事编辑部的信》和1881年《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马克思论述了关于社会形态的新的理解。在这两封信中,马克思谈到东方社会(俄国和印度等)的共性特征:土地公有和专制集权。这样的社会特征完全不同于西欧社会,所以马克思把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明确地把这一运动的‘历史必然性’限制在西欧各国的范围内”。[11]570东方社会历史发展有别于西欧,不必一定按照西欧的历史必然经历资本主义生产阶段,可以在土地公有的基础上直接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而建立社会主义。

马克思晚年放弃《资本论》的写作,反而转向“人类学”研究,并且撰写了《人类学笔记》,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解答前面提出的“卡夫丁峡谷”的问题与社会发展道路的问题。在《笔记》中,马克思对前面所提到的关于社会形态的理论又一次做了补充并丰富和完善了这一理论。摩尔根的《古代社会》给他提供了研究古代社会的第一手资料,马克思采用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方法,首先,他一如既往地坚持整个社会从低到高的发展历程,但是在《笔记》的研究中,开始关注西欧社会以外的史前社会和东方社会,站在人类发展的宏观视野去看问题。另外,在《笔记》的研究中,马克思更重视微观层面。他深度分析了社会形态问题,尤其是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从社会形态的历史变迁中,深度分析社会形态是如何诞生的等微观视域中的问题,比如,家庭的演变中财产的作用,由于私有财产的出现,社会分出了阶层,有的人占有一定的财产,成为统治阶级,没有财产的成为被统治阶级。统治阶级希望自己的财产留给自己的亲生孩子,为了确保知道谁是自己的亲生孩子,专偶制家庭出现了。所以马克思认为私有财产是人类向文明迈进的重要因素。

马克思关于社会形态的研究是一个历史过程,从早年的研究到晚年的成果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研究的深入,内容也在不断丰富。但是,也不能将马克思不同时期的研究进行割裂。国内学者对马克思社会形态的理解集中于“三形态”还是“五形态”之说,实际上无论马克思的哪种表述本质上都是一体的,目的就是实现物质基础极大丰富及人的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因此,研究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应该从整体出发,从马克思最本真的目的出发,才能达到应有的认识高度。

[参 考 文 献]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庞卓恒.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四次论说及历史哲学意义[J].中国社会科学,2011(1).

[7]杨学功.如何理解马克思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J].教学与研究,2012(8).

[8]中国历史唯物主义研究会,编.历史唯物主义论丛:第5期[C].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84.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收稿日期]2019-05-22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与中国道路的内在逻辑”(17JD710047)

[作者简介]张月梅(1977-),女,黑龙江哈尔滨人,佳木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黑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中国化研究;刘海涛(1973-),男,吉林长春人,佳木斯大学教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D61;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882(2019)04-0032-03

[责任编辑:刘卫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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