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货运代理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代理人,货运,托运人,承运人,风险,绩效,港口。
货运代理人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胡从旭[1](2019)在《国际货运代理人的风险与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分析了国际货运代理人的基本概念,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风险,针对这些风险采取的对策。(本文来源于《全国流通经济》期刊2019年27期)
徐佳,姚昌金,程东浩[2](2019)在《危险品航空运输货运代理人的安全信用评估方法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是航空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危险品航空运输货运代理人连接着货物托运人和承运人,对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研究危险品航空运输货运代理人的安全信用具有现实意义。本文从危险品航空运输货运代理人安全信用的定义和内涵入手,分析货运代理人安全信用的风险点,并建立货运代理人安全信用评估指标体系,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的权重。针对货运代理人安全信用影响较大的因素,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以提高货运代理人的安全信用,保障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本文来源于《民航管理》期刊2019年03期)
余妙宏[3](2018)在《论海上货运代理人交付提单的义务--兼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的规定,梳理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的判例,并结合FOB外贸实务中货运代理人履行交单义务的困惑与风险,提出应对第8条规定进行相应完善,以规避贸易风险不当地向运输法领域转移。(本文来源于《中国海商法研究》期刊2018年03期)
郭牧遥[4](2018)在《浅谈国际货运代理人规避无单放货风险的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无单放货,即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是实践中普遍存在的,也是我国海商法理论界长期存在争论的热点。本文从国际货运代理人的角度入手,结合具体案例,探讨其如何规避无单放货风险。(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26期)
付义伟,别行国,覃遵勇[5](2018)在《武汉天河机场航空货运代理人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综述》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武汉天河机场货运量的不断增大,航空货运代理人与安检的互动程度也越来越高,货运代理人的信用问题已经成为安检机构关注的热点,从安全与服务的角度来说,建立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不仅对本地航空货物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更会对机场的航空安全保卫工作产生巨大的促进和优化作用。在大多数人的观念中,信用问题是道德和法律方面的问题,认为应从提倡诚信经济和完善相关法律的制定、执(本文来源于《民航管理》期刊2018年09期)
许凯[6](2017)在《FOB下货运代理人交付提单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贸易买卖双方采用FOB贸易条件进行交易时,通常由买方安排货物运输,卖方负责将货物装载至买方指定的船舶。在这一过程中,国外买方通常委托国内货运代理人为其办理订舱事宜,国内卖方为方便起见或按照国外买方的指示,将货物交予同一货运代理人,并委托其办理货物的装箱、内陆运输、报关等事宜。在该货运代理人与买卖双方均成立委托合同关系并且没有明确约定提单应当交付给谁的情况下,经常发生货运代理人将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交予国外买方从而导致国内卖方失去货物控制权并无法收回货款的局面,国内卖方因此要求货运代理人赔偿其损失,这是海事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纠纷形式。法院则往往依据2012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颁布实施的《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货代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判定货运代理人负有向实际托运人(即国内卖方)交付提单的义务,货运代理人因此败诉而承担向实际托运人赔偿损失的责任。可见,货运代理人交付提单的问题直接关系到其自身权益的维护及国际贸易的正常进行,本文将以《货代规定》第八条为中心,对FOB下货运代理人交付提单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本文将从以下五个部分对FOB下货运代理人交付提单法律问题进行研究:第一部分为概述。首先简要介绍货运代理人的定义,其次以《货代规定》施行后具有代表性的两则典型案例引出FOB下货运代理人交付提单的十个相关法律问题,最后分析产生FOB下货运代理人交付提单法律问题的原因。第二部分重点分析了 FOB下货运代理人交付提单的义务。首先从七个方面分析FOB下货运代理人向实际托运人交付提单的合理性,其次论述货运代理人交付提单义务的除外情形。第叁部分探讨FOB下货运代理人如何履行其交付提单的义务,包括履行交付提单义务的条件、存在的障碍及解决措施,以及FOB下货运代理人交付提单的义务与实际托运人优先获得提单权利的平衡。第四部分阐述了货运代理人违反交付提单义务的法律责任,包括该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货运代理人过错的认定及货运代理人所承担责任的比例问题。第五部分对货运代理人如何规避FOB下交付提单义务相关风险提出一些建议。(本文来源于《大连海事大学》期刊2017-05-01)
胡文文[7](2017)在《基于货运代理人视角的港口绩效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全球物流运输网络的深入推进,我国集装箱港口在飞速发展,2016年集装箱港口年度吞吐量(TEU)世界前十的港口我国已经占据七个。港口的不断发展对港口绩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不仅体现在港口生产作业效率方面,更多的是港口服务对象对港口服务水平要求更高。港口的良好发展离不开与港口主要服务对象之一的货运代理人的密切合作,为了维持港口自身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的地位,港口需要获得大量而稳定的货源,因而货运代理人越来越受到港口的重视。从货运代理人角度进行港口绩效评价,有利于港口经营者发现港口运营过程中的不足之处,促进港口改善自身条件,进而提供更高水平的服务。本文根据港口绩效的起步研究、后续发展以及国内外众多学者针对众多港口所进行的绩效相关研究,总结出港口绩效研究的发展趋势是综合考虑港口的效率性绩效和效益型绩效,并更加重视与服务水平相关的港口效益型绩效。论文引入委托代理理论和服务绩效理论,并对这些基础理论在港口物流服务、货运代理活动中的体现进行了阐述,总结出港口物流服务中货运代理双方的诉求。依据港口主要为货运代理人提供港口物流服务,确定了货运代理人视角的港口绩效评价就是货运代理人对港口物流服务绩效的评价,结合货运代理人的诉求在港口物流服务的体现,选取了货运代理人视角港口绩效评价的五大影响因素:港口基本条件、作业时间要素、服务费用要素、可靠性要素、便利性要素。在此基础上细化选择能够反映货运代理人诉求的具体港口物流服务指标,并以此作为问卷调查的基础。根据绩效评价相关研究中所使用的评价方法以及本文货运代理人的视角,通过对宁波港地区货运代理人进行实地问卷调查并采用层次分析法结合模糊评价法(Fuzzy-AHP)加以分析,得到了宁波地区的货运代理人对宁波港的绩效评价为一般水平。其中,海关、检验部门的效率和费收带来的不利影响最大,同时货运代理人也比较关注港口相关政策变化带来的影响。针对评价结果提出了具体的提升宁波港港口绩效的对策,最后也指出了本文存在的不足及后续研究方向。(本文来源于《宁波大学》期刊2017-04-01)
黄莉明[8](2016)在《国际货运代理人与无船承运人身份辨析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国际海运条例》的实施,无船承运业务从传统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中分离出来。新旧法的冲突导致了国际货运代理人和无船承运人在身份上的混同。文中在对国际货运代理人与无船承运人的身份进行辨析识别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和提出我国在两者身份认定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本文来源于《物流工程与管理》期刊2016年08期)
李田田[9](2016)在《《不显示货运代理人为提单发货人保函》性质认定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在业务实践中,货运代理人为了承揽生意经常向托运人或者承运人出具各种保函,然而,对于货运代理人而言,不同的身份决定不同的法律地位,同时也决定不同的权利和义务,许多货运代理企业由于不清楚或不明确自己的身份,尤其是在货运代理人具有双重身份的时候,混淆托运人、承运人、代理人、独立经营人的概念,摆错自己的位置,从而行事不当,造成该行使的权利没有行使,不该承担的责任却要承担的被动局面。其中,关于保函的认定(本文来源于《西部皮革》期刊2016年14期)
钟晨微[10](2016)在《国际货运代理人法律地位识别》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货运代理是国际贸易中必不可少的环节。由于货运代理含义及其法律地位规定的不明确,使得其在实践中产生了大量的争议。本文通过简单介绍关于国际货运代理法律性质的不同观点,来探讨如何从法律上识别国际货运代理人在业务活动中的法律地位。(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6年09期)
货运代理人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是航空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危险品航空运输货运代理人连接着货物托运人和承运人,对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研究危险品航空运输货运代理人的安全信用具有现实意义。本文从危险品航空运输货运代理人安全信用的定义和内涵入手,分析货运代理人安全信用的风险点,并建立货运代理人安全信用评估指标体系,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的权重。针对货运代理人安全信用影响较大的因素,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以提高货运代理人的安全信用,保障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货运代理人论文参考文献
[1].胡从旭.国际货运代理人的风险与对策[J].全国流通经济.2019
[2].徐佳,姚昌金,程东浩.危险品航空运输货运代理人的安全信用评估方法分析[J].民航管理.2019
[3].余妙宏.论海上货运代理人交付提单的义务--兼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的完善[J].中国海商法研究.2018
[4].郭牧遥.浅谈国际货运代理人规避无单放货风险的对策[J].法制博览.2018
[5].付义伟,别行国,覃遵勇.武汉天河机场航空货运代理人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综述[J].民航管理.2018
[6].许凯.FOB下货运代理人交付提单法律问题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7
[7].胡文文.基于货运代理人视角的港口绩效研究[D].宁波大学.2017
[8].黄莉明.国际货运代理人与无船承运人身份辨析问题研究[J].物流工程与管理.2016
[9].李田田.《不显示货运代理人为提单发货人保函》性质认定问题研究[J].西部皮革.2016
[10].钟晨微.国际货运代理人法律地位识别[J].法制博览.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