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适用方式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方式,竞争性,财产,司法,行政,责任,国家赔偿。
适用方式论文文献综述
侯家璇[1](2019)在《论国家赔偿中的非财产责任方式及其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国家赔偿中的非财产责任方式包含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其中赔礼道歉这一方式先天包含有"过错"因素。非财产责任方式的适用兼具补偿、预防与教育、制裁等多重作用,其最主要的功能是对受害人精神损害的抚慰。赔偿义务机关对非财产责任方式的适用应当在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并符合合理性原则要求的基础上,严格对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与赔礼道歉进行区分,进而选择恰当的方式进行,以避免"消极不作为"与"积极乱作为"两种极端情形的出现和责任方式适用上的混乱。(本文来源于《保定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徐冉,于元祝[2](2019)在《复议机关确认原行政行为程序违法判决方式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行诉解释)第一百叁十六条是关于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情形下判决方式的规定。该条共七款,分别对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是否应当一并判决、如何协调适用相应判决方式、如何区分各自应负的违法(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09-12)
凡辰池,赵会兵,宁宏晓,李伟波,任光[3](2019)在《西南山地经济适用型地震勘探方式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以云南某地区山地地震勘探试验为依托,从改善炸药震源激发环境和减小激发药量两个角度出发,开展西南山地经济适用型地震勘探方式试验研究,提出一种采用井底垫竹筒的方法,使炸药井中悬空激发,有效改善了玄武岩出露区激发效果;基于"两宽一高"的勘探理念,从经济技术一体化角度出发,采用浅井小药量激发、宽线接收的施工方式,能够获取初至清晰的原始资料,及与深井大药量激发单线接收资料品质相当的地震剖面,能大幅降低勘探成本。(本文来源于《中国石油学会2019年物探技术研讨会论文集》期刊2019-09-09)
周丽,盛飞[4](2019)在《一种适用于子午岭林区荒山造林的整地方式》一文中研究指出国家林业局于2016年6月14日发布《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16),新规程补充了遵循自然规律、生态规律,突出保护自然、培育健康稳定森林和提高造林效益等原则,对造林技术提出了更高要求。按照基本原则,对相关技术要求和标准做了相应调整。子午岭林区工程技术人员根据新规程,结合区域现状,编制新要求下的作业设计,初值密度、整地、栽植、苗木、抚育管理等发生变化。新规程规定了5种整地方式,子午岭林区现主要应用其中的鱼鳞坑、穴状、带状整地。通过不断经验总结,对比分析不同整地方式对造林成效的影响,探索出一种适合子午岭林区的整地方式,为今后荒山造林作业设计编制提供参考。(本文来源于《农业科技与信息》期刊2019年14期)
包建华,陈宝贵[5](2019)在《技术标准在司法裁判中的适用方式》一文中研究指出技术标准指经过各方协商确定,由专门机关批准发布,指导和规范从业人员和行政机关的技术行为准则。技术标准不具有法律属性,属于规章以下行政规范性文件,具有指导行为、确立预期、形成秩序的实际效力。技术标准在司法审查中处于审判对象——诉讼标的地位。在立法空白授权时,技术标准作为法律规则的一部分。在法律内容不确定时,立法明确授权行政机关制定技术标准解释的,法院应当采纳技术标准。默示授权的,法院对是否采纳技术标准,具有自由裁量权。在事实认定层面,技术标准作为证据和判断证据之证据能力以及证明力方法。(本文来源于《法律适用》期刊2019年13期)
马翔宇[6](2019)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财政部出台的《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对政府采购中的非招标采购行为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总的来说非招标采购方式的使用范围是有一定局限性的,它仅仅适用于品类较多、时间较少、金额较小的采购项目。本文对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适用差异等进行了分析,并针对其使用现状,给出了相关的改进(本文来源于《中国招标》期刊2019年25期)
张晨[7](2019)在《环保案件损害事实认定方式揭秘》一文中研究指出“禹之禁,春叁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叁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4000多年前的文献记载着中华民族保护环境、珍惜资源的传统。环境司法是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在推进环境治理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9-05-30)
马惠芬,张奎,桂树强,唐玉阳,颜俊[8](2019)在《江水源热泵项目取水方式及适用条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取水方式的合理性设计是江水源热泵项目应用的关键技术之一,需要综合考虑不同制约因素及不同取水方式的适用条件。通过总结常用取水方式的特点、优缺点以及适用条件,结合相关工程实例,提出了江水源热泵项目取水设计原则、特点并介绍了相关法规要求,可为类似工程提供参考。(本文来源于《水利水电快报》期刊2019年05期)
吕启飞[9](2019)在《我国基础设施PPP项目政府采购方式适用的反思与重构》一文中研究指出以公共财政作为基础的政府采购,是顺应时代潮流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国家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政府采购方式作为实现政府采购目标的重要手段,其完善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完善的重要环节,其正确适用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经济能否获得持续性发展。但目前我国基础设施PPP项目政府采购方式在制度规定与实践环节仍存在很多问题,一旦由于以上因素发生纠纷很难在短时间内解决,甚至使采购经手人未能将采购方式的准确适用落到实处,以至影响了采购的进程和落实情况。本文以我国基础设施领域作为基础,反思了PPP项目采购方式的适用问题,并提出了重构建议。采购方式的实践概况和性质是研究的起点,故本文第一部分以我国基础设施PPP项目政府采购方式的实践及其特殊性质为基础,对其做了简单探讨。通过研究,基础设施PPP项目政府采购自国外引入,从初创阶段的尝试研究,到发展阶段不断摸索、小有成就,至今天已经有叁十多年历史。经实践的分析发现,首先基础设施PPP项目政府采购与传统的政府采购有极大区别,二者的具体内涵、适用范围各有特点,二者所涉及合同的复杂程度也大不相同、同时在两种不同模式下政府的地位以及项目的承接主体都无法一并而论。其次,在PPP的模式下,采购的公益性表现的更为明显,这一点在适用范围、主体的参与方式、乃至基础设施项目的目标上都有所体现。最后通过以上比较发现,基础设施PPP项目具有自身的独特性。第二部分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上,考察了招标性采购方式与非招标性采购方式两大类方式的适用性。通过结合法律及实践进行研究发现,由于每种方式各有其优缺点,在适用上存在不同:公开招标适用范围最广,能够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多数项目。邀请招标可适用项目较多但次于公开招标,主要适用于工程总包合同。竞争性谈判适用于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时间要求高的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程序简单,成本较低,适用于工程中的总包合同。竞争性磋商作为一种创新途径,其适用的范围正逐步扩大。以上两部分作为研究的基础,第叁部分反思了各种政府采购方式适用上存在的不足,我认为主要存在以下不足,首先在基础设施PPP项目政府采购方式的具体适用中,招标性采购方式与非招标性采购方式未能最大限度的结合以发挥政府采购的优势;其次关于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规定和适用程序规定也不够明确,使实践中采购效率低下;还有一点是在立法与实践环节没有将基础设施PPP项目政府采购方式的适用与国际政府采购方式融洽结合以促进我国基础设施PPP项目更好的落实。本文的重点和落脚点是第四部分,通过以上研究,第四部分从四个方面进行探讨,提出重构我国基础设施PPP项目政府采购方式适用的路径。比如首先应当统一两个基本法,合并两类采购方式为统一的招标方式,将招标性采购方式与非招标性采购方式有机结合起来,以更有效发挥政府采购的价值。其次,通过健全法规体系,提高相应法律法规的效力等级,使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进一步明确。再次,应当健全采购方式适用程序规定,具体的做法是通过适应当前互联网环境的发展,并加快采购市场的开放来落实。最后是通过加强国际交流合作,进行有益的实践,积极促进与国际政府采购方式的适用接轨。本文通过以上研究,最终目的是对我国基础设施PPP项目政府采购方式的实践提出重构建议,为完善我国基础设施PPP项目政府采购制度建言献策。(本文来源于《华中师范大学》期刊2019-05-01)
苗晓静[10](2019)在《论知识产权法中停止侵害救济方式的适用——以财产规则与责任规则为分析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当今大时代发展背景下,人们对知识产权的问题也越来越重视,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正在逐渐完善。知识产权有着众多的分支,其中停止侵害救济归属于财产规则这一范畴,考虑到市场上诸多的因素,所以,如果对停止侵害救济的过度使用,非常有可能导致市场调节的自我失控。而对于财产规则与责任规则来说,它们则是调节权利保护标准的两种基本规则。这两种规则各有利弊,我们应当对停止侵害救济的过分使用加以调整,在法律上也应当对停止侵害的适用范围和规则加以约束,规范化、合理化在知识产权中的赔偿问题。本文在财产规则与责任规则的视角上,论述了对知识产权法中停止侵害救济方式的合理使用。(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2期)
适用方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行诉解释)第一百叁十六条是关于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情形下判决方式的规定。该条共七款,分别对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是否应当一并判决、如何协调适用相应判决方式、如何区分各自应负的违法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适用方式论文参考文献
[1].侯家璇.论国家赔偿中的非财产责任方式及其适用[J].保定学院学报.2019
[2].徐冉,于元祝.复议机关确认原行政行为程序违法判决方式的适用[N].人民法院报.2019
[3].凡辰池,赵会兵,宁宏晓,李伟波,任光.西南山地经济适用型地震勘探方式探讨[C].中国石油学会2019年物探技术研讨会论文集.2019
[4].周丽,盛飞.一种适用于子午岭林区荒山造林的整地方式[J].农业科技与信息.2019
[5].包建华,陈宝贵.技术标准在司法裁判中的适用方式[J].法律适用.2019
[6].马翔宇.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适用[J].中国招标.2019
[7].张晨.环保案件损害事实认定方式揭秘[N].法制日报.2019
[8].马惠芬,张奎,桂树强,唐玉阳,颜俊.江水源热泵项目取水方式及适用条件研究[J].水利水电快报.2019
[9].吕启飞.我国基础设施PPP项目政府采购方式适用的反思与重构[D].华中师范大学.2019
[10].苗晓静.论知识产权法中停止侵害救济方式的适用——以财产规则与责任规则为分析视角[J].法制博览.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