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唐坤/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财经学院

【摘要】2013年4月1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另一方面,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实现区域和行业双扩容。随着试点方案的逐步执行,改革中呈现的利好趋势及出现的问题仍需要关注和解决。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利好;问题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利好趋势分析

(一)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重复征税

增值税最重要的特点就是环环征税,步步抵扣,形成一个看不见的链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前,商品在服务环节的抵扣链条是中断的,增加了商品的税收成本。改革之后,初步形成商品从制造流通直至消费的完整抵扣链条,总体上消除了重复征税因素,对于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分工合作效率具有积极的影响。

(二)税负总体不增加或略有下降

从2012年1月1日起,上海成为“营改增”的第一个试点城市,试点行业也只有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通过数字分析,上海的试点改革,95%的企业是减负和税负没有产生变化,5%的企业税负是有所增加的;所有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众多的个体户都是减税的,减税幅度有40%。通过以上数字所透露,在营改增试点中有5%的企业税负不减反增。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分析,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试点面小,试点地区少,营改增在全国推广后,形成商品完整的抵扣链条,少数企业税负不减反增的问题就会得到解决。

(三)降低税务征管难度,促进企业规范经营

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发展,企业的经营活动也日趋复杂多样,行业之间的界限划分越来越模糊,混合行业经营十分普遍,这使得营业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划分越来越困难。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使混合行业经营面临的征收难题迎刃而解。同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原本缴纳营业税的企业也被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范围,由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实行认证、稽核制度,必将推动企业加强发票管理,从而达到规范企业经营的效果。

(四)给一般纳税人带来增强企业信誉,增加企业的利好机遇

企业在进行商务谈判中,一般纳税人是规模较大,经营管理较好的企业,因此容易被客户所接受和认可;一般纳税人开具的销售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接受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降低客户税负,客户从节税的角度更容易接受和认可。这对认定标准中年销售额不到500万元,但会计核算健全的小规模企业是一个利好政策。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出现的问题分析

2013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并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实现区域和行业双扩容,逐步在全国推行,解决因局部地区试点导致的政策差异。而之所以选择邮电通信和铁路运输两个行业,在于这两个行业面临的行政管理阻力最小,这两个行业都属于国家垄断行业,其所涉及的企业都是几个大型国企,并没有小规模或其他一般纳税人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邮电通信和铁路运输的改革将会一帆风顺。对于这两个行业来说,其适用税率都将为11%。而因抵扣范围、增值税发票管理等问题,有可能会导致一定程度的税负上升。

(一)邮电通信行业“营改增”会产生税负增加

邮电通信业包括两个行业:邮政业和电信业。这两个行业所面临的“营改增”问题其实都不乐观。对于电信业来说,根据业内分析师提供给《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的情况,电信行业的三大运营商,从2012年年底开始进行了内部测算,如果按照11%的税率进行改革的话,都会产生税负增加的情况,在没有任何优惠时,对净利最大的负面影响可能会达到5%。电信的改革,不仅是电信本身,还涉及到电信作为平台的产业链。而对于要建立发展现代化的信息工程智能城市,电信的税负提高,会对产业链带来负面的影响。但在财税部门的测算中,电信业采用11%的税率基本可以维持平衡。这所以出现这样的税负增加,一方面是理论抵扣和实际抵扣存在比较大的差异。实际抵扣中不是所有购置都能拿到增值税发票。另外,还有一些设备没有分清楚,以基站为例,如果算作不动产就无法抵扣,而算做设备就可以抵扣,所以存在不确定性。

针对这一问题的解决途径,可以把电信分为两块:基础电信和增值电信。基础电信分为电话、网络等,因其设备抵扣比较多,按照11%征税。增值电信,如手机的捆绑销售,手机的其他延伸功能,和数据服务、互联网服务等,分离出来相当于服务业,在没有设备等进项抵扣时,可按照现代服务业的6%税率来征税。通过这一方式,电信业的税负将与改革之前基本维持平衡。对于另一个行业——邮政业,因为也属于国家垄断行业,在行政管理方面的推进同样不存在难度,但是和电信业一样,也面临进项抵扣少的问题。

(二)铁路运输、建筑安装业“营改增”面临更大阻力

2013年改革拓展到铁路运输业后,对企业而言进项税的抵扣将会增加。如果铁路运输不纳入改革试点范围,仅有陆地交通运输行业试点改革,和铁路系统开展的合作业务则不能进行抵扣,这样可能会增加试点企业的运输负担。将铁路纳入“营改增”,能够完善抵扣链条,避免上述现象发生,同时又可以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由于发展阶段的不同,高铁这几年在我国的发展相当快,大量的设备采购已经完成,现在可抵扣的项目就少了很多。

除了邮电通信和铁路运输外,还有一个被热炒为“营改增”的新增行业——建筑安装。对于建筑业来说,其下游是不动产,现在还没有“营改增”。如果中间环节改了,下游不改,整个产业链没有打通,就没有办法形成抵扣链。相当于建筑施工的进项可以抵扣了,但是销项没有出路,如果把销售不动产一起改,不动产又涉及到房地产,这是个比较敏感的问题。由于建筑业的下游是房地产,税负增加可能带来建筑成本的上升,因而会推动房价上涨,地方政府就非常谨慎。

对于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这一税制改革的重头戏,可预见的是改革的难度将会越来越大。前期的改革企业得利比较大,有甜头。后期的改革将会面临更多的困难,但随着税改的不断深入和完善,最终将实现增值税的全面转型和全行业覆盖,我国企业将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

【参考文献】

[1]杨伟宏.浅析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信息技术企业发展的影响.会计师,2012;143

[2]周丽华.浅谈结构性减税对我国中小微利企业发展的影响,会计师,201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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