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2017年8月以来,全国人大法工委先后完成了民法典合同编的"室内稿""征求意见稿""一次审议稿"三个草案,草案条文较合同法增加了不少,内容也有了不小的进步,但仍然有提升改进的空间。合同编中"特定允诺构成合同条款"的规定应当予以保留。预约合同条文应当明确规定和区分违反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的形态。格式条款应当区分程序瑕疵和双重瑕疵的不同效力。悬赏广告应当明定为要约而非单方意思表示并充实完善具体规则。应当特别强调充实合同效力的内容,以此保持合同法的完整性和适用性上的便利性。情势变更规则应当强调客观情势的概念、目的不达的条件和再磋商义务的具体化。合同解除制度应当对法定解除权的情形、违约方解除权、通知解除的前提作出更加准确的规定。过失相抵规则与现行合同法理论和体系不和,应予删除。
论文目录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刘承韪
关键词: 民法典合同编,合同订立,合同效力,情势变更,合同解除,违约责任
来源: 法学杂志 2019年03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民商法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违约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项目批准号:17BFX083)的阶段性成果,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资助
分类号: D923.6
DOI: 10.16092/j.cnki.1001-618x.2019.03.004
页码: 31-41
总页数: 11
文件大小: 145K
下载量: 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