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强制性性行为论文-秦致强

婚内强制性性行为论文-秦致强

导读:本文包含了婚内强制性性行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犯罪化,王卫明,婚内强奸,婚姻关系

婚内强制性性行为论文文献综述

秦致强[1](2012)在《婚内强制性性行为犯罪化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希腊神话称,上帝因惧怕人的力量而将入分成两半后推入茫茫人海,从此,双方都陷入了寻找另一半的旅程,他们通过婚姻而重新组合在一起,从而筑建婚姻的城堡。因此,婚姻圈定了“围城”,也圈定了法律难以涉及的禁区。“围城”中对女性性权利侵害的现象成为女权主义运动关注的(本文来源于《贵州民族报》期刊2012-10-29)

王卓尔[2](2007)在《婚内强制性性行为的刑法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婚内强制性性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问题一直是法学界和司法界的热门话题。在西方普遍承认“婚内强奸”的推动下,我国已基本地形成了否定说、肯定说、他罪说和两罪说几大学派。否定说认为婚内强奸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强迫妻子性交显然有别于一般的强奸行为,不能也不应该认定为强奸罪;肯定说却认为婚内强奸构成犯罪完全符合犯罪构成的基本要件,婚内强奸构成犯罪并不违反我国罪刑法定原则;他罪说和两罪说均对于丈夫所采取暴力胁迫等具体行为之实际定性,和非处于办理离婚期间或分居期间的婚内强奸的行为应按他罪处理。从社会危害性理论来看,婚内强制性性行为严重侵害了妇女的身心健康、严重侵害了妇女的人权并且严重地危害了社会秩序,是一种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己具备了犯罪的本质特征。从犯罪构成理论来看,与强奸罪同样地违背了妇女的意志、侵犯了妇女的性权利,也是一种暴力性行为,具备了强奸罪的本质特征。因此,婚内强制性性行为构成犯罪,并且只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构成。婚内强制性性行为相对于一般强奸犯罪在客观表现形式上具有特殊性。婚内强制性性行为是发生在特定婚姻存续期间,情节的轻重是决定其是否成立的关键;其次它发生在有性夫妻关系当中,因此证据的采集和适用也具有特殊性。婚内强制性性行为有几种特殊情形,包括发生在特殊期间的婚内强制性性行为、发生在共同犯罪当中的婚内强制性性行为以及婚内强制性性行为的未完成形态。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特殊的人文土壤和历史法律传统,建议在刑法第236条增加一款,把婚内强制性性行为犯罪作为强奸罪第二款之规定;诉讼方式采用自诉方式,在刑事诉讼中引入调解机制等。(本文来源于《湖南大学》期刊2007-04-05)

刘一亮[3](2007)在《婚内强制性性行为的文化解析及评价》一文中研究指出对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强制性性行为的评价,无论是学界还是实务界都存在诸多的争议。既有犯罪化与非犯罪化的思辨,也有截然相反的判例。而近乎通说的“婚内强奸”的称谓本身就是以承认该种强制性性行为犯罪化为前提,这种有罪推定的假定既不符合刑法的谦抑和罪刑法定原则,也使得对婚内强制性性行为的其他评价毫无意义。从客观主义立场出发,以文化的视角对该行为进行解析,进而对其进行道德、违法或犯罪评价,但排除强奸化的评价。(本文来源于《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07年01期)

婚内强制性性行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婚内强制性性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问题一直是法学界和司法界的热门话题。在西方普遍承认“婚内强奸”的推动下,我国已基本地形成了否定说、肯定说、他罪说和两罪说几大学派。否定说认为婚内强奸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强迫妻子性交显然有别于一般的强奸行为,不能也不应该认定为强奸罪;肯定说却认为婚内强奸构成犯罪完全符合犯罪构成的基本要件,婚内强奸构成犯罪并不违反我国罪刑法定原则;他罪说和两罪说均对于丈夫所采取暴力胁迫等具体行为之实际定性,和非处于办理离婚期间或分居期间的婚内强奸的行为应按他罪处理。从社会危害性理论来看,婚内强制性性行为严重侵害了妇女的身心健康、严重侵害了妇女的人权并且严重地危害了社会秩序,是一种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己具备了犯罪的本质特征。从犯罪构成理论来看,与强奸罪同样地违背了妇女的意志、侵犯了妇女的性权利,也是一种暴力性行为,具备了强奸罪的本质特征。因此,婚内强制性性行为构成犯罪,并且只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构成。婚内强制性性行为相对于一般强奸犯罪在客观表现形式上具有特殊性。婚内强制性性行为是发生在特定婚姻存续期间,情节的轻重是决定其是否成立的关键;其次它发生在有性夫妻关系当中,因此证据的采集和适用也具有特殊性。婚内强制性性行为有几种特殊情形,包括发生在特殊期间的婚内强制性性行为、发生在共同犯罪当中的婚内强制性性行为以及婚内强制性性行为的未完成形态。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特殊的人文土壤和历史法律传统,建议在刑法第236条增加一款,把婚内强制性性行为犯罪作为强奸罪第二款之规定;诉讼方式采用自诉方式,在刑事诉讼中引入调解机制等。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婚内强制性性行为论文参考文献

[1].秦致强.婚内强制性性行为犯罪化初探[N].贵州民族报.2012

[2].王卓尔.婚内强制性性行为的刑法学研究[D].湖南大学.2007

[3].刘一亮.婚内强制性性行为的文化解析及评价[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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