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损害责任论文_吴盈喆,凌宗亮

导读:本文包含了国际损害责任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责任,国际,损害赔偿,公约,维也纳,法院,江阴。

国际损害责任论文文献综述

吴盈喆,凌宗亮[1](2019)在《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在损害赔偿责任判定中的实现——霍尼韦尔国际公司与上海御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上诉人(原审原告):霍尼韦尔国际公司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御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逊公司)被上诉人:张某某霍尼韦尔国际公司先后在第12类陆地车辆涡轮增压器、第7类涡轮增压器取得第7155198号"■"商标、第7155199号"■"商标。霍尼韦尔国际公司在国内主要汽车增压器生产企业中的公众知晓度为86.7%,在国内增压器经(本文来源于《《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6卷 总第16卷)——上海市第叁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文集》期刊2019-11-01)

刘静,Michael,G.Faure,胥国一[2](2019)在《核事故损害赔偿机制的比较法研究:中国、日本和国际责任机制》一文中研究指出2011年,日本核事故发生后,核损害赔偿体系应如何改进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包括责任规则、保险以及政府参与在内的赔偿体系旨在使受害者获得充分赔偿的前提下不影响核电事业的发展。国际上核事故赔偿机制始于20世纪60年代,但是还未囊括一些(潜在的)"核能大国"。日本和中国的核损害赔偿机制直到最近才受到关注。一方面,这篇论文致力于将国际机制与日本和中国的体系进行实证比较研究;另一方面,以经济效率为目的进行规范性分析,以此来考察这些体系的效率以及为改革提出建设性意见。(本文来源于《私法》期刊2019年01期)

辛海,喻晖[3](2019)在《国际贸易制裁背景下提单提货权利的合法性考量——江苏省对外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等诉鸿优海运有限公司非法留置船载货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一文中研究指出〖提要〗判断权利主张方是否有权提取货物,应当审查其是否合法持有提单以及是否依法具有收货人的法律地位。航运界凭单提(放)货的操作惯例应予以尊重,但《海商法》赋予提单同时具有的物权属性和在相关运输合同项下的债权属性,决定了持有提单并不必然有权提取货物,未持有提单也不必然导致无权提货。在国际贸易制裁的特殊背景下,前述审查尤为必要,否则极易在权利义务界定上出现偏差。(本文来源于《航海》期刊2019年02期)

王慧,姜彩云[4](2019)在《《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及赔偿公约》:动因、发展及其障碍》一文中研究指出20世纪以来,海上危险物质泄漏的事件频发,油污损害事故最为突出,在海上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引发的污染事故的赔偿问题上,由于《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及赔偿公约》尚未生效,现行国际法背景下,该公约本身具有复杂性,涉及了摊款、基金、账户等问题,以上问题使得公约面临着诸多生效障碍。以议定书形式尽早提出解决方案推动公约生效,并借鉴油污损害赔偿机制的成功经验方为解决之策。(本文来源于《浙江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期刊2019年01期)

刘久,娄世超[5](2019)在《核损害责任国际公约演进与中国选择》一文中研究指出自《关于核能领域中第叁方责任的公约》即《巴黎公约》出台以来,有关建立核损害责任国际制度的讨论与研究就从未停止过。核损害责任国际制度主要发展成为《巴黎公约》体系与《维也纳公约》体系,这两大体系融合发展,制定了《1988年联合议定书》与现今最富影响力的《核损害补充赔偿公约》。《核损害补充赔偿公约》比两大体系更具开放性和包容性,其建立的公共资金机制有效提高了核损害赔偿额。作为集大成者和前沿,该公约有效推动了核损害责任国际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对我国而言,选择加入该公约具有重大引导意义,一方面使我国可以享受公约公共资金充裕等优势,另一方面敦促我国加快本国核损害赔偿制度立法进程,从而早日融入国际核损害责任机制中。为了加入《核损害补充赔偿公约》,我国应作好前期安排,建立健全我国核损害责任法律制度,提高营运人核损害最高赔偿限额与政府补充赔偿限额,增强核电企业和国家政府应对核损害赔偿问题的能力。(本文来源于《学术交流》期刊2019年01期)

刘久[6](2018)在《核损害责任国际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一文中研究指出发展民用核能必须持续改进设施的安全设计,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从而降低甚至消灭核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核损害责任法律制度对于民用核能的建设与发展至关重要,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国际原子能机构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创设有效制度保障核安全、预防核事故的同时,也为核损(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8-12-21)

茸宇[7](2018)在《国际环境损害责任的私法化倾向》一文中研究指出不同于传统国际法理论,国际环境损害责任不以国际不法行为作为责任的必要构成要件,责任主体多样化,不严格适用过错原则。在这些特点的影响下,近半个世纪以来,国际环境损害责任呈现出私法化的趋势。在引入损失分担原则后,严格责任被适度软化,国际环境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实现重构,私法化倾向大致体现叁个方面,国际法委员会的立法态度,国际造法性条约实践及其解纷方式,责任制度的模式选择。私法化趋势应强化国家补充责任理论的运用,坚持损失分担和风险预防原则,适度软化严格责任,赋予解纷机制以污染者付费的内涵,还需正视传统国家责任理论的运用,加强国际环境法与国际关系和国际政治的有机互动。(本文来源于《天津法学》期刊2018年02期)

徐玮[8](2018)在《选择侵权诉因不影响仲裁协议约束力——海上明珠娱乐管理有限公司与特雷顿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海航游轮有限公司海上财产损害责任纠纷案》一文中研究指出〖提要〗1. 在合同存有有效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合同一方当事人以侵权为由向合同相对方主张权利,若侵权纠纷与争议合同密切相关,属于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则应受仲裁协议的约束。2. 当事人之间已达成有效仲裁协议,如需变更争端解决方式,应以明确的、无歧义的表述做出变更的意思表示。表述不明的,不足以认定当事人已协议变更争端解决方(本文来源于《航海》期刊2018年02期)

穆黑夜木·路斯泰姆[9](2018)在《论国际环境损害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我们在享受越来越好的物质生活的同时,也对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生态环境带来空前的压力。如今社会的环境危机已经不仅局限于一个国家,而是变得越来越国际化,并且这一特征正在逐步凸显出来。国际之间的合作也成为解决环境问题的必然选择之路。但是现在"国际环境损害责任"大多数以软法形式出现,以"国家责任"的形式体现,缺乏实质的执行力和约束力。所以,如何将国际损害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成为当下最应该解决的问题。(本文来源于《河北企业》期刊2018年02期)

岳志良[10](2017)在《浅析国际损害责任的法理基础》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社会科技的不断发展,国际法没有禁止的作为也可能产生损害性的后果。因此,国际损害责任逐渐成为法律责任的一个重要分支。本文阐述了国际损害责任的内容,分析了其性质,并对于国际损害责任相关的法理基础的问题展开了探讨,提出了相关看法。(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7年35期)

国际损害责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2011年,日本核事故发生后,核损害赔偿体系应如何改进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包括责任规则、保险以及政府参与在内的赔偿体系旨在使受害者获得充分赔偿的前提下不影响核电事业的发展。国际上核事故赔偿机制始于20世纪60年代,但是还未囊括一些(潜在的)"核能大国"。日本和中国的核损害赔偿机制直到最近才受到关注。一方面,这篇论文致力于将国际机制与日本和中国的体系进行实证比较研究;另一方面,以经济效率为目的进行规范性分析,以此来考察这些体系的效率以及为改革提出建设性意见。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国际损害责任论文参考文献

[1].吴盈喆,凌宗亮.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在损害赔偿责任判定中的实现——霍尼韦尔国际公司与上海御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C].《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6卷总第16卷)——上海市第叁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文集.2019

[2].刘静,Michael,G.Faure,胥国一.核事故损害赔偿机制的比较法研究:中国、日本和国际责任机制[J].私法.2019

[3].辛海,喻晖.国际贸易制裁背景下提单提货权利的合法性考量——江苏省对外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等诉鸿优海运有限公司非法留置船载货物损害责任纠纷案[J].航海.2019

[4].王慧,姜彩云.《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及赔偿公约》:动因、发展及其障碍[J].浙江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9

[5].刘久,娄世超.核损害责任国际公约演进与中国选择[J].学术交流.2019

[6].刘久.核损害责任国际制度的产生与发展[N].人民法院报.2018

[7].茸宇.国际环境损害责任的私法化倾向[J].天津法学.2018

[8].徐玮.选择侵权诉因不影响仲裁协议约束力——海上明珠娱乐管理有限公司与特雷顿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海航游轮有限公司海上财产损害责任纠纷案[J].航海.2018

[9].穆黑夜木·路斯泰姆.论国际环境损害责任[J].河北企业.2018

[10].岳志良.浅析国际损害责任的法理基础[J].法制博览.2017

论文知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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