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马克思法律观包括辩证唯物主义法律观、以人为本的法治价值取向、注重实体内容的立法理念和反对权力"拜物教"的民主精神,体现出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特殊性和一般性相统一以及科学性与革命性相统一等三个主要特征,为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奠定了理论基础、为借鉴外国法律制度指出了科学方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科学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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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凌莉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依法治国
来源: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9年22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法理,法史
单位: 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基金: 教育部2019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新时代政党协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优化路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9YJC710081
分类号: D920.0
DOI: 10.16619/j.cnki.rmltxsqy.2019.22.012
页码: 84-87
总页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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