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服务现状及需求调查分析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服务现状及需求调查分析

杨晓华1李衡1曾美玲1黄凌谊2(通讯作者)

(1深圳市盐田区精神卫生中心广东深圳518081)

(2深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广东深圳518080)

【摘要】目的为了更好地掌握盐田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服务的现状及需求,提高服务质量,为促进城市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提供参考。方法辖区内所有在管重性精神病患者作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和入户访谈法收集相关资料。结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开展了精神病患者系统管理,对于社区重性精神病患者个案管理康复服务效果满意率为97.06%。结论辖区社区重性精神病患者个案管理康复服务效果满意率、有效率较高,但在优惠政策、反歧视宣传及病人康复训练,尤其是心理康复等方面有待加强。

【关键词】重性精神疾病服务现状需求

深圳市18周岁以上居民心理障碍患病率21.19%,年患病率17.29%[1],重性精神疾病患病率为1.41%,均高居全国榜首。根据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深圳市目前纳入重性精神病范畴的病种有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严重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针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服务的需求,2005年盐田区作为深圳最年轻的行政区与全市同步开始“心理卫生进社区”项目试点工作,逐步形成了以市、区精卫机构为核心,医院为骨干、社区服务中心为网底的“市-区-社区”联动网络,并于2010年形成医院-社区一体化管理和以社康为依托社区全覆盖的局面[2],努力做到预防、管治、康复衔接服务,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新格局。为了更好地掌握我区服药补贴项目回访服务的总体情况,提高服务质量,2012年6月至10月,对深圳市六个行政区重性精神病患者923及盐田区所有参加免费服药的34名进行了一对一的入户回访,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调查对象2012年6月至10月,深圳市六个行政区的923名参加服药补贴项目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其中男性531名,占总体的57.5%;女性392名,占总体的42.5%。其中盐田区四个街道的所有参加免费服药的34名患者:男性17名,占总体的50.0%;女性17名,占总体的50.0%。

1.2调查方法深圳市六个行政区参加服药补贴项目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及盐田区所有参加免费服药的34名患者进行了一对一的入户回访,由经过统一培训的调查员,在知情同意前提下,采用面对面询问调查方式进行,询问内容包括调查对象基本情况、取药情况、参加服药补贴项目时间、取药品种、辅助检查、以及满意度等;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学分析。

2.结果与分析

2.1一般情况共调查深圳市六个行政区的923名参加服药补贴项目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其中男性531名,占总体的57.5%;女性392名,占总体的42.5%。其中盐田区四个街道的34名:男性17名,占总体的50.0%;女性17名,占总体的50.0%。

2.2卫生服务现状及需求情况

2.2.1取药情况

参加服药补贴项目的患者,我区和深圳市总体情况稍有出入。深圳市总体取药频率以每月一次居多(80.93%),盐田区以每两个月一次占多数(97.06%)(见表1)。由于出现人户(户口与居住地)分离,为了便于患者原则采取两月取药一次,我区采取社区医生访视,病情出现波动随时请专科医生复诊的灵活便利的形式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服务。

表12012年重性精神病患者取药情况

2.2.2服药补贴参加时间

深圳市总体上参加服药补贴项目时间为一年以上的患者占90.8%;盐田区则为91.18%,与全市一致(见表2)。

表22012年重性精神病患者服药补贴参加时间情况

2.2.3取药品种

深圳、盐田区患者在取药品种上,以2种占大多数(深圳,37.27%;盐田47.06%)。其次分别为1种、3种(见表3)。盐田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取药品种原则按照病情需要提供。

表32012年重性精神病患者取药品种数

2.2.4副作用检查参加情况

副作用检查中,深圳、盐田区患者参加频次均以每季度一次居多(深圳,53.20%;盐田61.76%)。(见表4)。

表42012年重性精神病患者参加副作用检查情况

2.2.5服务效果满意度

盐田区服务效果满意度97.06%,与深圳基本持平(深圳97.18%(表5);与重性性精神病患者服药效果(有效率88.89%,无效率11.11%)基本一致。

表52012年重性精神病患者服务满意度情况

3讨论

药物治疗是精神病的主要治疗方法,也是巩固疗效、防止复发的重要措施[3]。调查显示,开展重性精神疾病免费服药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盐田区服务效果满意度达97.06%、有效率88.89%,与相关报道(81.3%)一致[3]。但在优惠政策、反歧视宣传及病人康复训练,尤其是心理康复等方面有待加强。笔者认为从以下几方面不断完善服务。(1)加强优惠政策,理顺机构间关系,提高政策执行合力。对于重性精神病患者来说,无论是住院治疗阶段还是服药康复阶段,都要花费大量的费用,并且重性精神病患者基本丧失了社会劳动能力,导致重性精神病患者家庭返贫。为了提高精神卫生服务的质量和公平性,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重性精神患者管理项目在整个精神卫生方面的资金投入的比例问题,加大对重性精神病患者优惠政策,是精神卫生问题的日趋严重性所要求的。重性精神疾病的根源通常来自于多方面的原因,并且他们往往具有多方面的需要。因而,从全世界范围内来看,精神卫生政策一般建立在卫生、福利和基本社会政策的复杂体系之中。并且,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之中,卫生部门要广泛吸纳教育部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司法部门、财政部门以及残疾人社团组织等的广泛参与。同时,在精神卫生政策的执行过程之中,不同机构和不同主体的独立行为和交互行为,直接影响着精神卫生服务的质量。(2)提供医疗、康复训练,促进精神疾病患者回归社会重性精神病患者社会能力缺乏,在指导其服药的同时,也要对其进行康复训练,这就要求社区的医生对患者加强指导,尤其是心理上的康复指导。鼓励患者学会自我解脱,接受自己患病的事实,达到心理上的康复。因此,积极发展专业心理咨询师,方便为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解决心理健康问题也成为目前紧要任务。加强心理卫生人力资源的培养势在必行。(3)贯彻精神卫生法,加强反歧视宣传正如专家所言,伴随重性精神疾病相关联的偏见与歧视,直接会导致社会排斥,因为这将影响到患者及其家属参与社会生活当中的信心[4]。学者最近的一次研究表明,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遭受的歧视,突出地表现在与个人基本社会生活密切有关的三个方面,即工作、婚姻和基本的人际交往。结果,重性精神病人及其家属的社会地位被降低,自尊心受到损害,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更严重的后果是,由于充斥偏见和歧视的外在环境,病人及其家属通常不积极寻求治疗或接受治疗,贻误最佳的治疗时机,甚至会否认精神疾病的存在。因此结合宣贯《精神卫生法》,开展反歧视宣传,对于患者家属来说,心理健康教育项目使得他们更好地了解疾病,减轻了心理负担和耻辱感,增强了面对疾病的信息和力量,降低了心理崩溃的可能性;而对于患者本人来说,家属和照料者获得更多的科学知识,他们则能获取更高质量的照料服务和更好的治疗效果。

参考文献

[1]孙雷,张燕,唐利琴.深圳开展心理卫生进社区工作的实践与思考[J].现代医院2010,11(10):50-152.

[2]李衡.开展社区心理卫生模式的实践性探索[J].中外健康文摘2012.34(9):53-54.

[3]郭衍娟,陈卫平,唐荣德.重性精神病患者居家康复指导的效果分析[J].中国医学创新2012(9)2:139-140

[4]李明,赵宏斌,郭襄平.重性精神病人家属的负担、需求与政策回应[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9,950(4):246-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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