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孔子诛少正卯”之史的真假是个有争议的话题,至今仍然没有定论。历来肯定者的论述中,存在没有完全驳回否定论的主要“依据”、没有解释史料中关于因少正卯讲学而使孔门“三盈三虚”的现象、没有正面探讨孔子所列少正卯的五大罪状等问题。笔者因孔子主张克己复礼、少正卯可能与之对立而持其为信史,并在弥补上述三方面缺陷的基础上,探讨了少正卯所讲之学的内容。
关键词:孔子;诛少正卯;信史
一、“孔子诛少正卯”之史是信史
历史上对“孔子诛少正卯”之史的真假一直存在争议。清朝部分儒生否认孔子诛杀少正卯的主要依据有三条:一是“孔子诛少正卯” 之史仅见于《荀子·宥坐》《史记》《孔子家语》等书,不见于《论语》《春秋》《左传》等“经传”。虽不能说凡不见于《论语》《春秋》《左传》等书的记载都不真实,但像所传孔子诛少正卯这样的大事,竟不留一点痕迹,是不可能的。二是孔子秉政七日,以一大夫(孔子)而杀一大夫(少正卯),这样的事发生在春秋时代的孔子身上,是不可设想的。三是孔子的核心思想是“仁”,他坚决反对轻易杀人,所以季康子提出“杀无道以就有道”的问题时,也遭到孔子的反对,说“子为政、焉用杀”。如果孔子秉政七日就“诛乱政大夫少正卯”,和孔子的一贯思想不是全然不相吻合吗?所以,“七日而诛少正卯”“非孔子所能为,非孔子时所需为”。[1]
在当代学人中,匡亚明先生、[1]黄瑞云先生[2]①等否认孔子诛少正卯之史;肯定孔子诛少正卯之史的当代学人也不少,如王刚先生、[3]②马作武先生等。[4]③
笔者认为孔子诛少正卯之史是真实可信的。在没有当时直接记载材料的情况下,判断孔子诛少正卯之史的有无,其逻辑起点只能是对孔子所处的时代背景和其人生志向的综合。
孔子所处时代的特征是“礼崩乐坏”,孔子的人生志向是“克己复礼”。只要是破坏礼制,有损鲁国国君权威的言行,孔子都会坚决反对。如掌握鲁国实权的“三桓”之一的季氏,在自己家中“八佾舞于庭”。按周礼规定,只有周天子才能用八佾,各国诸侯只能用六佾,而卿大夫只能用四佾。季氏是正卿,只能用四佾,但他却用了八佾。孔子知道后无比气愤:“是可忍,孰不可忍也?”[5]只因当时手中无权,他对此无可奈何,一旦握有权力,为复“礼”即便对“三桓”家族也敢动手。他当上鲁国大司寇仅三个月,便发动了著名的针对“三桓”的“堕三都”政治变革。虽然这一削弱“三桓”势力的政治改革最终失败了,但从中不难看出孔子“克己复礼”的决心和勇气。在与齐国的“郏谷之会”过程中,孔子的这一决心和勇气更是震惊齐、鲁朝野。鲁国对于齐国而言,在孔子时代是个弱小的国家,齐国想借此会盟使鲁国成为自己的附庸。在会盟过程之中,齐国便以实力、战争相威胁,甚至出现了齐国侏儒舞乐师优施对鲁定公的无礼举动。对此,孔子毅然当着齐景公之面,据“礼”命令鲁国武士将优施押出会场斩首,并以不惜与齐国一战的气势,据“礼”挫败了齐景公想以武力劫持鲁定公的阴谋,维护了鲁国的尊严,最终还据“礼”收回了曾经被齐国占领的郓、汶阳、龟阴三地。[6]
孔子杀少正卯这一事件最早见于《荀子·宥坐》,其中记载孔子杀少正卯的理由共五条:“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得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7]④
三是金融体系相关的行业组织制定的规范与准则给金融机构带来的顺周期性。一些学者研究了《巴塞尔协议II》对金融市场监管带来的正负价值变化对比,证实了在金融市场运行中,监管者运用的监管规则和监管方式越接近《巴塞尔协议II》的规定,这时,金融市场中金融政策对经济运行中实体经济的冲击就越大,经济释放出来的周期波动就越大,给金融市场带来的顺周期性振荡就越强。一些欧美的学者还揭示了国际上其他国家金融业的监管情况,认为采用《巴塞尔协议II》内部评级法的监管比采用《巴塞尔协议》标准法的监管具有很大的顺周期性效应,这种监管给经济带来的风险性更大。
笔者认为上述五条可杀之罪,不能就字面去解读:“第一种是聪明而阴险,第二种是邪僻而固执,第三种是讲假话却很善辩,第四种是专记坏事却很渊博,第五种是专干坏事还很得意。”[9]若这般解释,那孔子诛少正卯真是不可理解了。只有理解为每一条都具有危害现存社会秩序、颠覆现存政治统治的或显或隐的威胁,才可能是准确的。因此,第一条是指揣摩、非议政治意图且图谋不轨;第二条是指不按现行礼仪条规做事且不听劝告、不知悔改;第三条是指说辞不合正统且胡搅乱缠、强词夺理;第四条是指详细记录宣传现实丑恶现象且一味抹黑统治;第五条是指支持非正统的言行且推波助澜、大肆传播。这五条,孔子都视之为“异世同心”,⑤所以“不可不诛”。
孔子在日常生活中是一个温文恭俭的人,但若碰上有违他心目中的仁、礼之事时,马上会变成一个暴烈的人,即使这个事情发生在自己的学生身上也如此。如他一次看到学生宰我偶尔白天睡觉不学习,就直接骂他“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宰我实际上很用功,后来列为“孔门八哲”之一。再如冉求属孔门七十二贤之一,孔子说他多才多艺,可以当政“千室之邑,百乘之家”,但当冉求作为“三桓”之一季氏的家臣,帮助季氏收取田赋之时,孔子认为这会增加百姓负担,⑥便马上宣布冉求“非吾徒”,号召其他学生“鸣鼓而攻之”,一下子恨不得将冉求置之死地而后快。孔子为了“克己复礼”既是如此地嫉恶如仇,对一个想改变现存社会秩序的少正卯怎可手下留情?
二、否认“孔子诛少正卯”的理由不成立
前述部分清朝儒者否认孔子诛少正卯的三条理由中,除第一条需要驳辩之外,后两条有点类似于现代司法中的“无罪推定”:首先认定孔子不可能杀人,断定无论在什么情况之下,孔子都不会杀人,所以对《荀子·宥坐》《孔子家语》《史记》等这些记载视而不见。这显然是站不住脚的,也无需驳辩。
④《荀子全本注释·第二十八篇宥坐》: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门人进问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夫子为政而始诛之,得无失乎?”孔子曰:“居!吾语女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得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以饰邪营众,强足以反是独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诛也。是以汤诛尹谐,文王诛潘止,周公诛管叔,太公诛华仕,管仲诛付里乙,子产诛邓析、史付。此七子者,皆异世同心,不可不诛也。”
《春秋》不记载的原因可能是:孔子作《春秋》主要是“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少正卯是“大夫”,但只是个“六卿之副”,⑦不掌实权,也没有具体的政治越轨行为,不值得记在他惜墨如金的《春秋》里。更有可能孔子认识到自己杀少正卯错了,自己不愿公开承认,更不可能记录在《春秋》中。
《论语》不记载的原因可能是:首先,学生对孔子诛少正卯之事的解释有不同看法。少正卯所宣讲、传播的那套学说曾经使孔门“三虚”,甚至一度使孔子的学生几乎都离开了孔子(史载只有颜回一人没因此离开过孔门)。这说明孔子的学生认同少正卯学说,说明孔子对杀少正卯的解释不但没有说服自己的学生,还使学生产生疑问:我们都听了少正卯的课,而且都愿意听少正卯的课,这么说我们也会如少正卯一样“异世同心”吗?其次,孔子根据周制的宗法精神,要求学生为尊者讳、为亲者隐,对这些嫡传学生来说既是老师又被视同父亲的孔子,他们只好缄默终生了。
在孔子后约二百年之时,各诸侯国的统治者们或忽视或过分地使用刑罚,如何正确使用强制统治手段成为急需解决的时代课题。在解决这个问题时,荀子认为孔子当年诛杀少正卯是一个非常好的教育材料,并在《宥坐》中作了较详细的介绍。《宥坐》的主要思想有两个:一是治理国家不能滥施刑罚,尤其要慎用诛杀之刑,最重要的是教化民众。二是讲君子个人修为的重要性。要如“水”性一般润泽万物,要“博学深谋,修身端行”等。荀子的用意很明显:要学习孔子使用刑罚,只有对那些真正“异世同心”者才可使用杀伐之刑,更重要的是作好个人修为,教化百姓。
三、对少正卯学说的探讨
对患者之后之后的效果进行评估,运用全国第四届脑血管学术会议所研究制定的关于人们神经功能缺损评判标准对患者的神经功能进行评分:运用百分比对评分进行表达,患者进行治疗前积分与患者治疗后积分之差除以患者治疗之前的积分再乘以百分比。患者神经功能缺损程度的评分相对降低了90%以上为基本痊愈,患者神经功能缺损程度的评分相对降低了46%~89%为显著进步,患者神经功能缺损程度的评分相对降低了18%~45%为进步,患者神经功能缺损程度的评分相对降低程度低于18%则判定为无变化。
少正卯的“行”可能是下列两条:一是革新孔子那套复古式礼乐之学,创新出另外一套较为简单、新颖的师生礼仪,并因此受到了学生们的欢迎。这也许是导致孔门之“虚”的原因之一。二是少正卯虽然身为贵族、大夫,也许身体力行了墨子的“兼爱”主张:克服家族阻力,坚决废除了作为“大夫”身份的传统礼仪,日常生活如平民一般等等,被孔子视为“行辟而坚”。
少正卯到底能说些什么,“非”在何处呢?根据当时的社会背景和史载的些许信息,可以判断少正卯讲述的不是下列学说:一是老子学说。虽然老子的学说孔子不认同,但作为无为而治之学,孔子也不可能认为是“异世同心”的学说。另外,孔子还多次请教过老子学派的代表人物,如在洛邑一年多的时间内多次拜见老聃,后到楚国去拜会老莱子等。⑧所以,少正卯若是讲授的老子之学,肯定不会引来杀身之祸。二是法家之学。因为当时的法家还没有形成,讲无可讲。同时,法家政治上讲君主集权专制,这与孔子要遵循的“礼”没有本质区别。
根据《宥坐》孔门“三盈三虚”(此处之“三”作“多”解,并不是确切之数)的记载,少正卯讲述的是一套既与孔子相似,又与孔子不同的学说。可能与下列各条有关:首先,可能讲一套近似于孔子的“仁爱”学说。当时诸侯争霸,战争频繁,“苛政猛于虎”,人民不堪其苦,社会的确需要“仁爱”。少正卯的学说若脱离时代主题,不可能吸引学生。也许他讲授仁爱之学时,揭露的现实黑暗面太多,才被孔子指责为“记丑而博”。其次,更可能讲一套与孔子完全不一样的“爱民”学说。一如墨子主张的“兼爱”之学。墨子是紧随孔子之后的思想家,少正卯讲出如墨子般的兼爱之学是完全可能的。这显然与孔子的“爱有差等”相矛盾,才被孔子指责为“言伪而辩”。二如孟子的君民关系学说。少正卯虽然与孟子相隔了一百多年,但总体时代环境,并没有本质的差别,少正卯也许会讲出类似于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诸侯危社稷,则变置”[9]“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之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之视君如国人。君之视人如草芥,则臣之视君如寇仇”[10]等等观点。第三,对孔子礼赞的“小康”社会也不认可。少正卯可能结合尧、舜时代的原始民主制和原始“大同”社会,进一步提出比孟子更激进的政治诉求:反对贵族等级制和礼仪制,建立人人相亲相爱的平等社会。这在当时一定会被认为是“异世同心”、大逆不道的。
里奇的这段话提醒我们,照片的标题和文字说明对摄影的社会性使用可能是好事,但它也将照片限定在单一的状态里,无法开启多元的意义,自然也就会阻碍摄影的多元拓展。然而,“多元性”“态迭加”是量子—数码摄影时代摄影的最重要特征。笔者简单提取这段话的关键词就可以引出里奇对数码摄影的定义:“引发能量共享状态”“承认空间—时间的可塑性”“更多延展”“非线性的”“多层次的复杂存在”,这就是数码摄影,这些也成为其区别于传统摄影的关键。因此,我们可以用牛顿力学—传统摄影和量子力学—数码摄影来理解传统摄影到数码摄影的发展转向以及它们之间的差异。正如里奇置评说:
②该文从训诂角度释此处的“诛”为“责”,但回避了《荀子·宥坐》的“此七子,皆异世同心,不可不诛”的“诛”,使之难服。
城市之间必然会有差异性,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氛围与历史底蕴,因此城市建筑以及规划自然会有所差异甚至是完全不同。但是目前我国城市规划中出现了大量的照搬照抄和拿来主义现象,城市出现规划统一性,根本没有体现本城市的特色所在,这就造成了城市建设的千篇一律,仅仅是制造一座用来居住的城市,而不是制造一座真正具有人文气息的城市。
注释:
我们现在无法确切知道少正卯言、行的具体内容。根据《荀子·宥坐》所列的五条罪责,少正卯只能是言论之“非”。五条罪责中“行辟而坚”“顺非而泽”与行为有关。“行辟而坚”之罪属于行为类型,不可能是旨在推翻现行政治制度的政治、军事行为,只能理解为没有举行当时已经不怎么流行了的“礼乐”仪式;“顺非而泽”之罪既可视为言论之“非”,也可以视为行为之“非”,而少正卯只可能是言论方面的“非”。不然,孔子的学生怎么可能汇集到少正卯门下?
如果上述分析能够成立的话,少正卯讲授的只能是自己的“卯学”:一套独立的基本成体系的学说。如此,他的学说才可能使孔门“三虚”,才可能使他成为鲁国的“闻人”。
①黄先生基本理由与上述清儒的理由没有什么不同,而其文章的核心精神似乎在于批判当年“四人帮”的“尊法反儒”,将《荀子·宥坐》说成是法家托名荀子所作,但未在考证上给予充分说明。
少正卯否定贵族等级秩序的一些言行,因为太“前卫”,可能连那些出生于平民的孔门弟子也接受不了,这就导致孔门子弟又回到了孔门。但孔子依然故我,少正卯那一套又是如此新颖且有说服力,以致孔门“三盈三虚”。如此,学生们总是来来回回、反反复复,直至少正卯被诛杀。
③文章从法学角度,考证了孔子杀少正卯的真实性,遗憾的是未能解释《荀子·宥坐》中关于孔门“三盈三虚”的叙述,对否定者的驳辩也就欠缺了彻底性。
为什么《春秋》《论语》等这些出自孔子及其嫡传学生的文献中没有孔子诛少正卯的记载,而《宥坐》有记载呢?
“生态移情”实质上更深刻、系统地表达了一种整体论的移情与认同思想。在这种意义上,“生态移情”能够能动地引导人们去设身处地的爱护动物,自觉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界其他物种的和谐相处。
⑤此处的“同心”是聚徒成群,结党营众的意思。
综上,减税理论对制造业企业的意义不是简单地回答能不能减税的问题,而在于如何减税、如何调整制造业的税制结构,实现税与税之间的协调、企业所得税内部的级次与级距的合理配置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减税理论有助于我们全面理解当前我国制造业企业所面临的困境及其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
⑥也许是对开垦的私田增加赋税(待考证)。即使不是如此,季氏要增加赋税,也不是其家臣能够阻挡的。
杨译:“‘Abject Apologies', is it? Retorted Paochai, You two are the ones well versed in ancient and modern literature, so of course you know all about‘abject apologies'—that's something quite beyond me.”
⑦少正,古官名。 西周始置。为六卿之长“正”的副职。
⑧不管道家究竟何时形成,即使少正卯讲出的是道家思想,因为其“无为”,无论如何也不会被戴上“异世同心”的政治帽子而被杀头。
参考文献:
[1]匡亚明.中国思想家评传·孔子评传[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0.
[2]黄瑞云.关于孔子诛少正卯问题[J].湖北师范学院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5).
[3]王刚.从《周礼》看“孔子诛少正卯”问题[J].孔子研究,2015(2).
[4]马作武.孔子杀少正卯考论[J].中外法学,2005(5).
[5]孔丘等.论语 孟子·八佾篇第三[M].南京:江苏凤凰美术出版社,2015:31.
[6]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M]. 北京:中华书局,1987.
[7]荀子 周先进.荀子全本注释?第二十八篇宥坐[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3:421.
[8]何新.圣者·孔子传[M].北京:同心出版社,2012.
[9]孟子.孟子·尽心下[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11:367.
[10]孟子.孟子·离娄下[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11:185.
Brief Discussion of Shao Zhengmao Killed by Confucius
LI Ming-hai1, FENG Chang-yun2
(1.Yicha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 Science, Yichang Hubei 443000, China;2.Hubei Institute of Education Science, Wuhan 430071, China)
Abstract: The allegation of Shao Zhengmao being killed by Confucius is debatable, which has not been concluded even by now. According to what the supporters say, there are some disputable problems. For example, the “main reason” of the sentence are not fully contradicted, Confucius’ students’ leaving for Shao’s lectures are not historically explained, Shao’s five crimes charged by Confucius are not directly discussed and etc. Motivated by the fact that Shao might stand opposite to Confucius, the author rather be certain about the truth. The paper discusses about Shao’s knowledge with making up those problems above.
Keywords: Confucius; Shao Zhengmao’s death; true history
收稿日期:2019-06-01
作者简介:李明海(1955-),男,湖北宜昌人,正高级教师,研究方向为中国思想史、历史课程与教学论。冯长运(1966-),男,湖北武汉人,高级教师,研究方向为基础教育政策研究、历史课程与教学论。
中图分类号:K2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44X(2019)9-0068-04
责任编辑:彭雷生
标签:孔子论文; 荀子论文; 孟子论文; 学说论文; 齐国论文; 哲学论文; 宗教论文; 中国哲学论文; 先秦哲学论文; 儒家论文;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9年第9期论文; 宜昌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论文; 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