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恐怖主义组织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自卫权,恐怖主义组织,《联合国宪章》第51条,“武力攻击”
恐怖主义组织论文文献综述
张天资[1](2019)在《论国家对恐怖主义组织自卫权的行使》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法上的自卫权概念起源于个人之间的关系,它是国家在遭受武力攻击时行使的自然权利,习惯国际法上的“卡罗林原则”和《联合国宪章》第51条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近年来,恐怖主义组织、活动、资金等出现全球化发展趋势,各恐怖主义组织之间的协调加强,严重威胁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因此,为了有效打击恐怖主义,国家对恐怖主义组织行使自卫权是很有必要的。当前由国际公约、区域性公约以及各国反恐法律组成的恐怖主义防治机制已经难以有效打击恐怖主义,而国家对恐怖主义组织行使自卫权的有效性能有效弥补当前恐怖主义防治机制的不足,国家对恐怖主义组织行使自卫权具备现实必要性。恐怖主义攻击只要满足来自国外和后果严重性这两个条件就构成“武力攻击”,以及越来越多的国际法学者支持恐怖主义组织可以作为自卫权的行使对象,国家对恐怖主义组织行使自卫权具备理论基础。国家对恐怖主义组织行使自卫权还应该遵守其他条件即遵守自卫权中的必要性与比例性原则和国际人道法。(本文来源于《湖南师范大学》期刊2019-06-01)
兰迪,刘思彤[2](2019)在《当代国际恐怖主义的重大发展变化及其应对策略——以“基地”组织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虽然尚处在"蛰伏期","基地"组织仍是我国目前难以忽视的巨大威胁。"基地"组织的发展变化受到两个因素影响,一是自身面对国际反恐怖力量打压下的结构转型与策略调整,二是其与"伊斯兰国"之间"合作—竞争—再合作"的关系变化。"基地"组织的危害性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基地"组织的网络化、分散化的组织结构与本土化、"独狼"化的行为模式给诸多恐怖组织以"灵感"仿效;第二,"基地"组织与日渐衰落的"伊斯兰国"可能出现合流的趋向,从而形成国际恐怖主义的合力,进一步加大对国际社会安全的冲击力度。"基地"组织的发展变化将为我国的国家安全带来严峻威胁。在应对以"基地"为首的国际恐怖组织的"转型"与"合流"问题上,必须坚持"预防与惩治并重""治标与治本兼顾"的总体治理思路。(本文来源于《山西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2期)
胡江[3](2019)在《区域合作组织与恐怖主义犯罪防控——以上海合作组织为例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打击恐怖主义是上海合作组织的重点合作内容,作为由中国主导的重要区域性国际组织,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推进反恐合作有助于为我国营造良好的周边环境,提升我国在全球反恐中的地位,对我国反恐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上海合作组织通过制定文件或条约、设立区域反恐机构、开展联合反恐演习等方式,在反恐领域的合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这种区域合作模式不仅维护了本地区的安全稳定,也为全球反恐行动提供了合作的样本。今后,上海合作组织应当结合本地区恐怖主义犯罪发展的新态势,细化合作的法律规范和行动机制,加强反恐人员和技术领域的合作,积极开展在互联网领域的反恐合作,及时跟进在经贸文化领域的合作,从而进一步发挥区域合作的优势,形成全球反恐行动的合力。(本文来源于《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期刊2019年01期)
赵晶[4](2018)在《恐怖主义犯罪的成本——收益论分析——以上海合作组织地区的恐怖袭击事件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以成本收益论为代表的经济学理论已经被广泛应用于犯罪学当中,以GTD收录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为数据来源,结合成本收益理论,可以总结出恐怖袭击的典型行为模式。恐怖主义犯罪的成本受恐怖袭击方式、目标、使用武器等因素的影响,犯罪收益主要表现为对社会的破坏性,即造成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上合组织在国际警务合作中应借鉴成本收益理论,从推进制度性建设、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入手提高反恐成效。(本文来源于《江西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6期)
吴何奇[5](2018)在《上合组织应对中亚恐怖主义犯罪的困境与完善——基于对“9·11”事件以来中亚恐怖主义犯罪的实证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9·11"事件以来,中亚较之于恐怖主义犯罪泛滥的重灾区,地区的局势相对稳定,但这并不意味着中亚地区已然消除了来自于恐怖主义的威胁。基于数据,能够对中亚恐怖主义犯罪进行较为全面的实证分析。作为应对恐怖主义的区际国家组织,上海合作组织在反恐领域的成效值得肯定,但暴露出的不足更值得重视,需要借鉴国际社会的成熟经验,结合本地区的具体问题,进一步加以完善。(本文来源于《犯罪研究》期刊2018年03期)
[6](2017)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共同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声明》一文中研究指出我们,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对国际恐怖主义持续对全球和平、安全和国家主权构成严重威胁深表不安。我们强烈谴责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并强调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开展国际反恐合作应发挥联合国及其安理会的核心协调作用,严格遵循《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本文来源于《人民日报》期刊2017-06-10)
贾宇,李恒[7](2017)在《恐怖活动组织与人员认定标准研究——从恐怖主义再界定谈起》一文中研究指出恐怖主义是指任何组织或个人为了制造社会恐慌,破坏国家稳定、社会发展的长治久安,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安全,或者胁迫国家机关、政府组织等,以期实现其政治主张、意识形态思潮而采取的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肆意对公众目标或任何部位实施危害行为的严重暴力犯罪活动。对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必须准确把握当前国内外反恐怖斗争形势,防止国际社会的"极左""极右"两个社会思潮在我国出现,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坚持程序法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两大认定原则,以法律术语严谨性、法益侵害性、刑法谦抑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为指导,提出我国对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重点人员、恐怖活动异常迹象人员和宗教极端人员之认定标准的立法建议,为进一步惩治恐怖主义犯罪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本文来源于《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7年03期)
郑博斐[8](2017)在《全球化背景下国际恐怖主义组织的传播转型》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全球化背景下,借助大众传媒报道的"助推"和网络传播技术的发展,国际恐怖主义的行为指向和组织形态发生了传播转型。一方面,国际恐怖主义组织愈加善于通过恐怖袭击制造的传播效应营造恐怖氛围、改变公众态度,进而倒逼政府,实现自己的政治诉求。另一方面,从组织传播学"传播建构组织"的视角来看,国际恐怖主义组织愈发呈现出"传播组织"形态特征,通过传播事件来维系和建构组织,驱(本文来源于《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期刊2017年04期)
张筱薇[9](2017)在《“叁股势力”与“叁个组织”——中亚各国、我国新疆地区恐怖主义组织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宗教极端主义、民族分裂主义与恐怖主义"叁股势力",在中亚各国和我国新疆地区,纠缠成了一股粗大的意识形态绳索。这股邪恶的绳索,意图扼杀伊斯兰教正统的教义、地区和平的政治进程和民族的和睦与团结。在中亚国家和我国新疆地区,存在着名为"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乌伊运")、"伊斯兰解放党"("伊扎布特")和"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东伊运")叁个集宗教极端主义、民族分裂主义与恐怖主义于一身的(本文来源于《犯罪与改造研究》期刊2017年04期)
王晰[10](2017)在《上海合作组织应对网络恐怖主义的对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打击网络恐怖主义,肃清网络毒瘤,维护国际网络空间安全,是当前国际社会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上海合作组织作为一个在世界和地区范围内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区域间政府性组织,在治理网络恐怖主义这一问题上大有可为。首先,本文对网络恐怖主义定义作以简述,辨析了“网络恐怖主义”、“网络恐怖活动”和“网络恐怖袭击”叁者的区别和联系。随后将网络恐怖主义的类型分为工具型网络恐怖主义和目标型网络恐怖主义,并对网络恐怖主义组织形式灵活、活动方式多变、组织和成员高度隐蔽等特点进行逐一分析和列举。其次,本文从上海合作组织和各成员国国内针对网络恐怖主义的治理现状分别予以详细剖析,运用比较分析法,总结得出各成员国应对网络恐怖主义的成功经验,并推广至上海合作组织地区范围。再次,从地区和国际两个层面,试探性地提出上海合作组织治理网络恐怖主义的较优方案,比如在组织内部深化成员国在反网络恐怖主义方面开展刑事司法协助等、组建地区“互联网警察”队伍“网上巡逻”、构建技术型网络安全实战合作机制等;在国际层面谋求联合国构建网络恐怖主义全球治理合作机制、借鉴其它地区组织治理网络恐怖主义先进做法,例如注重对个人数据内容的隐私保护、组建行业自律协会,过滤网络涉恐信息等。最后,根据我国当前的网络信息安全环境,有针对性地提出适合中国国情的网络恐怖主义治理方案。(本文来源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期刊2017-04-05)
恐怖主义组织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虽然尚处在"蛰伏期","基地"组织仍是我国目前难以忽视的巨大威胁。"基地"组织的发展变化受到两个因素影响,一是自身面对国际反恐怖力量打压下的结构转型与策略调整,二是其与"伊斯兰国"之间"合作—竞争—再合作"的关系变化。"基地"组织的危害性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基地"组织的网络化、分散化的组织结构与本土化、"独狼"化的行为模式给诸多恐怖组织以"灵感"仿效;第二,"基地"组织与日渐衰落的"伊斯兰国"可能出现合流的趋向,从而形成国际恐怖主义的合力,进一步加大对国际社会安全的冲击力度。"基地"组织的发展变化将为我国的国家安全带来严峻威胁。在应对以"基地"为首的国际恐怖组织的"转型"与"合流"问题上,必须坚持"预防与惩治并重""治标与治本兼顾"的总体治理思路。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恐怖主义组织论文参考文献
[1].张天资.论国家对恐怖主义组织自卫权的行使[D].湖南师范大学.2019
[2].兰迪,刘思彤.当代国际恐怖主义的重大发展变化及其应对策略——以“基地”组织为中心[J].山西警察学院学报.2019
[3].胡江.区域合作组织与恐怖主义犯罪防控——以上海合作组织为例的分析[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19
[4].赵晶.恐怖主义犯罪的成本——收益论分析——以上海合作组织地区的恐怖袭击事件为例[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8
[5].吴何奇.上合组织应对中亚恐怖主义犯罪的困境与完善——基于对“9·11”事件以来中亚恐怖主义犯罪的实证分析[J].犯罪研究.2018
[6]..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共同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声明[N].人民日报.2017
[7].贾宇,李恒.恐怖活动组织与人员认定标准研究——从恐怖主义再界定谈起[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
[8].郑博斐.全球化背景下国际恐怖主义组织的传播转型[J].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2017
[9].张筱薇.“叁股势力”与“叁个组织”——中亚各国、我国新疆地区恐怖主义组织分析[J].犯罪与改造研究.2017
[10].王晰.上海合作组织应对网络恐怖主义的对策研究[D].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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